前言
国际刑事合作,是国际社会共同打击及防控国际犯罪或跨国犯罪的历史产物,是人类为打造命运共同体所作出的必然选择。
中越两国一衣带水,山水相连,在漫长的边境线上,我国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与越南的莱州、奠边、老街、河江、高平、谅山和广宁7省毗邻。中越两国人民各种形式的友好交往源远流长。历史上,两国边民本就有较多的贸易和人员往来的传统,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与升级、中越“两廊一圈”并对接“一带一路”的建设与推动以及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实施与推进,两国经济搭建起了多种现代平台,边境贸易和人员往来也更加频繁。
然而,与世界其他地域一样,中越在投资和贸易方面的密切合作,在带动两国经济迅猛发展及双方人员往来频繁的同时,诸如走私、毒品、偷渡、洗钱、贩卖人口、恐怖主义等国际性或跨国性犯罪活动也日益增加,而且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多的重特大案件越来越多,案情复杂度也越来越高。应当说,中越当前正面临着比以往更加严峻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因此,作为主要手段及重要保障,双方共同致力于对犯罪的有效打击与防控,以维护和实现中越两国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安全运行,已成为两国共同面临并亟须完成的重大课题。
上述背景无疑是开展本课题研究的直接动因。本书的旨趣在于,对已然的中越刑事合作实践作一次较为全面及深度的评估,在展示实效的同时,着力揭示出当中尚存在的不足,并根据中越刑事合作开展的实际以及国际刑事合作的发展趋势,尽可能针对性地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对策,为中越刑事合作的有效开展全力提供理论和法律上的支撑。为此,本书按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维,确立了“合作动因—具体实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解决对策”的研究框架,具体架构了以中越刑事合作的现状和展望为中心的探讨内容。在“现状”部分,安排了中越开展刑事合作的动因、中越跨国犯罪的特点及成因、中越开展刑事合作的具体实践及所取得的实效、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等几项内容;在“展望”部分,暂且安排了中越刑事合作法律体系的构建和刑法一致或趋同的合作两项内容。
中越间的刑事合作,无疑属于国际刑事合作的范畴。同时,探讨我国与他国开展国际刑事合作,离不开对自身的检视。为此,本书在具体展开对中越刑事合作的研究之前,特别安排了“国际刑事合作概述”一章的内容,就国际刑事合作的概念、类型以及我国开展国际刑事合作的法律依据、主要形式以及成效与不足等进行了或多或少且为必要的交代。需要特别表明的是,本书在该部分中对于国际刑事合作的概念、类型(主要是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关系)以及作为我国开展国际刑事合作主要形式之一的遣返、劝返、异地追诉等几项内容,所花费的笔墨略多一些,在整个结构中有“反客为主”之感。但由于这几项内容不仅理论上分歧较大,而且也是本书必须厘定的重点内容,所以对它们的安排也是无奈之举,敬请读者理解和谅解。不过好在,本人在上述问题上所阐明的观点自认为还是有那么一点新意,或许不会让大家失望。
从目前所给予的查询渠道判断,本书应是探讨中越刑事合作的首部专著。由于探讨国际刑事合作问题无疑要涉及国际法、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的内容,同时还会涉及犯罪特点及成因的总结与揭示,所以本书表现出了集国际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及犯罪学等多个学科于一身的显著特点。而囿于作者的学识和写作水平,在研究中对于跨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及总体驾驭能力上难免有些差强人意。另外,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或制约,在资料的搜集及提供途径方面存在着诸多不便之处,致使本课题研究所需的素材显得有些贫瘠或者落后。出于上述缘由,本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肯定均没能达到理想之境,存在许多疏漏或欠缺,甚至还会出现一些不合时宜或者错误的观点。因此,作者权当以“引子”的定位推出本书,希冀引发大家对中越刑事合作问题的关注,并期望同仁的批评指正。
邓崇专
2017年8月28日
于广西民族大学8坡9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