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指挥与战术二级学科理论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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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警务指挥与战术学的学科体系

随着警察执法战斗现象的不断分化,许多新的理论逐步完善和丰富,使警务指挥与战术理论体系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知识系统,这对于深入研究警察执法行动这一复杂的社会现象,推动学科理论的不断发展,建立一套完整的警务指挥与战术学科体系,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建构警务指挥与战术学科体系的基本要求

(一)符合建构警务指挥与战术学科体系的一般原则

警务指挥与战术学科体系是一个多门类、多层次结构,在划分门类、区别层次时,必须符合一定的逻辑规则。学科体系的构建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进行门类划分时必须完全包容该学科的理论内容。就警务指挥与战术学学科体系而言,要通过对已形成的所有分支学科的划分,完全反映警务指挥与战术学学科的全部内容。

第二,同一层次上各子项必须不相容。将上一层次的学科分解为数个分支学科,在逻辑上即是把一个属概念分解为几个种概念。但种概念不能交叉相容,否则这种划分就毫无意义。

第三,门类划分必须坚持同一标准。在同一个学科体系中,这种划分标准,至少在同一层次上应坚持统一。

第四,层次的区别要清晰且关系要明确。根据学科理论内容的特点,合理确定母体学科以及各分支学科的研究范围、内容和任务,正确反映学科之间产生与发展、主与次以及各学科间的相互关系。

(二)符合警务指挥与战术学科理论发展的客观实际

警务指挥与战术学学科体系是随着指挥与战术学学科的产生、发展而形成。指挥与战术学产生初期,由于警察执法行动主体的单一性和执法行动实践的局限性,还无法形成具有多个层次、多个门类的学科体系。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警务指挥与战术理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迫切需要建立警务指挥与战术学的理论体系,以警务指挥与战术学为母体划分其他分支学科提供了理论的准备。警务指挥与战术学学科的发展历程,一方面为建构学科体系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也要求在建构学科体系时,必须根据警务指挥与战术学学科发展的客观实际,对已经分化出来的学科,按照其相互关系,合理区别层次。对于发展还不完备、尚没有独立出来的分支理论,应在建构中坚持开放性原则,不断完善警务指挥与战术学的学科体系。

(三)符合公安建设的现实需要

理论研究只有为现实需要服务,才能具有针对性,进而增强研究工作的生命力。随着武器装备的发展和体制编制的逐步完善,公安已经拥有一支包括陆、海、空,以及水面舰艇、网络战、心理战等多警种组成的现代化、正规化的合成警察。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警务指挥与战术理论的研究异常活跃,警种的条令、条例和教材逐已完成。各警种也相继成立了各级、各类警务指挥与战术学研究实体,院校设置了相应的学科和专业,建立了多级培训体制。因此,警务指挥与战术学学科体系应适应现实需要,建立若干个相应的分支学科,以便系统地深化本学科的理论研究,满足警察执法战斗作战、训练和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警务指挥与战术学学科体系的构成

学术界对警务指挥与战术学学科体系构成的认识上,还存在较大分歧概括讲其观点有二:一是指挥与战术学为二级学科,下设合同指挥与战术学、警种(警队)指挥与战术学、单警(警组)指挥与战术学等若干个三级学科;二是以指挥与战术学为二级学科,以下分两个层次,依次为警种(警队)指挥与战术学和单警(警组)指挥与战术学。

第一种观点是较为普遍使用的一种分类方法。该观点认为:警察执法行动,已发展为诸警种合同行动。诸警种是合成公安的组成部分,反映警察执法行动实践的警种指挥与战术理论,与合同指挥与战术理论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警种指挥与战术理论并不是从属于合同指挥与战术理论,因此,在学科体系中同属于一个层次。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还认为:这种分类方法与学科理论体系相匹配,较好地反映了指挥与战术理论体系内部结构的系统性、完整性、层次性和逻辑性,并符合现阶段公安体制编制和指挥与战术理论教学与研究的实际。这种学科建构的模式,认为指挥与战术学二级学科之下的所有不同学科只存在横向联系,而不构成纵向的指导关系。学科体系只是因研究内容范围不同而设置了不同的门类,只是研究的分工。但从实际情况看,指挥与战术学学科体系是一个纵向的、相互关联的系统,在一定的条件下,上级学科对下级学科有指导关系。因此,这种把合同指挥与战术学、警种(警队)指挥与战术学和单警(警组)指挥与战术学放在同一层次的做法,难以体现指挥与战术学学科体系的内部逻辑关系。

第二种观点认为,合同指挥与战术学、警种(警队)指挥与战术学和单警(警组)指挥与战术学都有各自的研究对象、研究任务和范畴,各学科理论相对独立,自成体系。合同指挥与战术学研究的是多警种为主,其理论内涵和层次与警种(警队)指挥与战术学、单警(警组)指挥与战术学有明显的区别。单警(警组)指挥与战术,随着警种(警队)战斗力的提高,其地位作用显著增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学科理论发展得更完善。因此,认为合同指挥与战术学、警种(警队)战术学、单警(警组)战术学列为同一层次欠妥。因此,在指挥与战术学的二级学科下,依次划分了三个层次,即合同指挥与战术学、警种(警队)指挥与战术学、单警(警组)指挥与战术学。不难看出,第二种观点无论从层次结构,还是学科划分上,都更符合指挥与战术学发展的实际,是一种较为科学的划分方法。指挥与战术学是公安学科体系中的二级学科,研究具有普遍意义的警察执法战斗规律、战斗指导规律;警种战术学,是各警种的合同指挥与战术学,指挥与战术学学科体系中的二级学科。警种战术学主要研究警种合同警察执法战斗的规律以及指导规律;警种指挥与战术学是指挥与战术学学科中的三级学科。警种指挥与战术学是研究各警种警察执法战斗规律及其指导规律的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