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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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天然气战略储备

一、我国学者的构想

中国石油大学康永尚教授等在2006年提出以国家、油公司、燃气运营商为投资主体的三级储备构想,具体来说就是:第一级以国家为投资主体主要负责建设含水层地下储气库,这样形成战略储备的基本格局;第二级以油公司为投资主体负责建设枯竭油气藏地下储气库,目的是以调峰和商业储备需求为主,同时可以兼顾战略储备需求;第三级以油公司和燃气运营商为投资主体,负责发展盐穴地下储气库,目的是保障城市消费调峰需求。同时,以国家和燃气运营商为投资主体,建设废弃矿坑、衬砌岩洞地下储气库作为战略储备和调峰储备的重要的补充。陈茂濠、吴文佳(2010)对广东地区建立天然气储备的建议,提出储备方式包括接收站、小型LNG储罐和LNG卫星站三种,同时采用LPG混合空气作为应急气源,建立15~30天用气量的储备;在运营模式上提出按照石油储备运营模式,由省内国家级储备、企业义务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三部分共同承担。

马胜利、韩飞(2010)从储备方式、储备规模等方面分析了国外天然气储备建设经验,认为天然气储备已经成为天然气消费国家保障安全稳定供气的必要手段,提出我国应当尽早建立国家天然气战略储备。中国地质大学博士王冰(2012)提出建设LNG中继站以完善中国天然气战略储备体系。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2012)提出,在2015年建成280×108m3天然气储备,占消费量的10%左右,具体由三部分构成:以国家储备为基本保障,力争2015年建成30×108m3储备能力;以商业储备为主体,力争2015年储备能力达到230×108m3;以城市应急储备为补充,2015年建成20×108m3。张琼、董秀成等(2012)也提出参照国家石油储备制度,以政府拨款为主,国家主导、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建立天然气战略储备。

上述学者从储备方式、储备规模、储备模式等不同角度对我国建立天然气储备提出了建议,有些学者还区分了战略储备、商业储备、生产储备、企业义务储备等不同概念,但在天然气储备建设模式方面,普遍主张参照石油储备建设模式,由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投资建设,天然气战略储备建设主要由国家投资。

二、市场发达国家的做法

世界上最早提出天然气战略储备概念的是意大利和法国,这两个国家的天然气供应都严重依赖进口。20世纪六七十年代,意大利和法国就提出天然气战略储备,但是并没有采取国家出资建设的方式,而是通过各种政策措施推动私营企业建设了大批地下储气库,其中法国的储备达到100天消费量。英国也同意天然气战略储备的概念,但是英国政府认为英国的海上气田就是英国的天然气战略储备,其只有17天的商业储备。

美国并不强调天然气战略储备,却建立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天然气储备,这些储备在性质上都是商业储备,属于私人公司所有。俄罗斯是天然气出口国,天然气储备用于国内和国外供气保障,储备量约占其供气总量的7%。俄罗斯天然气产业实行国有公司垄断经营,天然气储备并不区分战略储备和商业储备。日本天然气供应完全依赖进口,是世界上唯一颁布《天然气储备法》的国家,国家财政和民间企业共同建立80天消费量的天然气储备,其中国家财政30天,民间企业50天。

研究市场发达国家建设天然气储备的经验,我们发现无论是天然气生产国还是高度依赖进口的国家,虽然有些国家提出天然气战略储备的概念,但绝大部分国家的政府都不直接投资建设天然气储备,而是通过各种方式鼓励企业储备。

三、天然气战略储备宜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天然气储备对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稳定有战略意义,因此我国很多专家提出参照战略石油储备制度和日本天然气储备经验建立我国的天然气战略储备。但是,应当注意到,天然气不同于石油,我国天然气市场形势也不同于日本。我们认为,国家在天然气储备建设方面更应当关注理顺价格机制,清除建设天然气储备的政策和法律障碍,必要情况下对储备设施建设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吸引企业资金投入天然气储备建设,而不是由政府直接投资天然气储备建设。

第一,石油与天然气不同。天然气无论是用于发电、工业原料还是用于取暖、热水、做饭,都属于民用范畴,基本不具有军事意义,而且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很容易被煤、电等能源替代。而石油除了用作燃料、工业原料之外,还是飞机、舰船、战车等军事资产不可或缺的燃料,具有高度的军事价值和战略意义,作为交通运输燃料的作用几乎是不可替代的,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一直被视为战略物资。

第二,我国天然气供应形势和日本不同。我国是世界第一能源消费大国,同时也是第一能源生产大国,现在天然气进口占消费总量不超过三分之一,长远来看也不会超过三分之二,而且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在必要条件下可以替代天然气。因此,我国完全有资格像英国那样说国内产能就是我们的战略储备。而日本几乎所有的能源都依赖进口,其不仅储备天然气,而且储备包括煤炭在内的几乎所有能源。世界上只有日本一个国家颁布了《天然气储备法》,在市场发达国家中也只有日本国家直接投资储备天然气。

第三,企业在必要的商业敏感性和快速决策机制方面更灵活。天然气储备是高度商业化的活动,影响天然气储备规模、时机的因素有很多,如进口依赖程度、用气结构、天气预测、政治事件、自然灾害、国际局势等,需要综合判断、快速决策。国家作为天然气储备投资主体需要遵守严格的决策程序,收储和投放过程缓慢,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变化,在这方面不如企业灵活,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第四,商业储备、生产储备和战略储备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严格界限。如果商业储备、生产储备充分,一旦发生外部供气中断,商业储备一样可以释放出来保障供气安全;如果商业储备严重不足,就算建立起国家战略储备,也是替企业承担保供责任。事实上,国家投资建设天然气储备只会增加企业对国家储备的依赖,客观上降低企业储备的积极性。

第五,国家直接投资天然气储备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定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天然气采购、储备和销售都是市场经营活动,政府应当尽可能避免直接参与,企业能做的事情让企业去做。国家直接投资天然气储备建设,其结果或者是垄断市场与民争利,或者是造成亏损增加财政负担,都只会给政府及主管部门带来负面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