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李永升,男,1964年生,安徽怀宁人,1986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师从我国著名刑法学家董鑫教授,攻读刑法专业硕士学位,1989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重庆市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副会长等职。自任教以来,撰写、主编《刑法学的基本范畴研究》《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法观沉思》《刑法总论》《经济刑法学》等专著、教材、论文集100余部,于《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法学》《刑事法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学研究年鉴》全文转载和摘登的论文有10余篇,以上成果有10多项荣获司法部、四川省、重庆市和西南政法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成果奖。曾荣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六届全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西南政法大学优秀教师与优秀研究生导师等称号。
龚义年,男,1970年生,安徽六安人,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河南省律师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持司法部等省部级课题3项、厅级课题4项、校级课题4项,参研省部级以上课题多项。在《法学杂志》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30篇,撰写《刑法宽容论》等个人专著、合著6部,参编法学教材3部。
张飞飞,男,1988年生,山东兖州人,2011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刑法学专业博士学位,师从我国著名刑法学家李永升教授。2014年毕业后先后供职于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侦查监督处、办公室,宁海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和单位,具有相对深厚的法学研究功底和熟练的司法专业技能。曾参与撰写《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研究》等著作,在《当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
苏雄华,男,1975年生,四川大竹人,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在站博士后,江西省法学会理事及学术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犯罪学学会理事、江西省金融法学会理事、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及江西律嘉律师事务所顾问。在《政治与法律》《河北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撰写《犯罪过失理论研究》等学术著作、法学教材共9部,主持、参与省部级课题7项,获得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华东六省一市律师论坛一等奖、江西省法学会二等奖、江西省犯罪学会二等奖等奖励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