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民族地区农村法治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以法人类学为视角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四、田野调查情况

从2006年7月到2011年12月的5年多时间,课题组成员先后分别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宜州市、百色市各县以及云南金平县、文山州等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农村开展调研工作。尤其在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的德鹅乡,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安局、法制办、司法局、妇联、档案局以及杆洞乡、滚贝侗族乡,金秀瑶族自治县的六架、三片、三角、杨柳、双永、忠良,以及宜州市合寨村(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等地进行为期一个多月艰苦的田野调查,共收集了五千多页文本资料,拍摄了两千张多相关资料的照片,收回了两千多份调查问卷。

田野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西部民族地区农村中历史上的民间法

主要了解历史上在本地有哪些风俗、习惯、习惯法、禁忌等调整社会关系的“民间法”?这些民间法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现在这些民间法是否还被村民遵循并发挥作用?在多大程度上还发挥作用?

(二)西部民族地区农村法治的现状

1.立法情况

(1)调整民族地区农村社会关系的国家法律有哪些不足,应如何完善?

(2)本民族自治地方有没有制定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原因是什么?

(3)本地有哪些调整婚姻、家庭、继承、买卖等民事关系,处理民事纠纷以及惩处违法犯罪、违反民族禁忌、族规族约行为的风俗、习惯、习惯法、民间法?

(4)本地有没有村规民约?当地所制定的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下自发制定的,还是根据政府的范本制定的?这些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存在冲突?

2.法的实施

(1)法的适用

按当地风俗、习惯处理的纠纷有哪些?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处理的纠纷有哪些?

是否存在司法机关按国家法处理后,民众按本民族习惯、习惯法再处理的案件,如果有,对此司法机关采取什么态度?

是否存在民众按本民族习惯、习惯法处理后,司法机关按国家法再处理的案件,如果有,民众有什么反应?

司法机关处理纠纷是否考虑当地风俗、习惯、习惯法?司法机关在给罪犯量刑时是否会把民族风俗、习惯作为需要考虑的情节?

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冲突的情形有哪些?司法机关如何处理?这样处理的理由是什么?效果如何?民众采取什么方式对待司法机关的参与?

当地司法机关对民族地区立法以及法的适用方式的完善有何建议?

(2)法的执行

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农村干部)是否依法行政,如果存在不依法行政的问题,原因是什么?

当地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是否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习惯法?

当地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与群众产生纠纷时,执法部门采取什么方式解决纠纷?群众是否求助于司法机关解决行政纠纷?

本地有哪些处理民间纠纷的组织或者个人?这些组织或者个人是如何产生的?这些组织或者个人有哪些权力?

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冲突的情形有哪些?行政执法部门如何处理?这样处理的理由是什么?效果如何?民众的态度怎样?

当地执法机关对民族地区立法以及法的执行方式的完善有何建议?

(3)法的遵守

当地民众遵守国家法律的自觉性有多高?原因是什么?

当地民众遵守民族习惯法的自觉性有多高?原因是什么?

有没有民众主动选择国家法律解决纠纷不愿意受民族习惯法约束的案例?原因是什么?

民众宁愿受民族习惯法约束不愿国家法律介入解决纠纷的案例有哪些?原因是什么?

3.法律意识

(1)当地民众了解国家法律的程度有多高?途径有哪些?

(2)当地民众是否信仰国家法律?是否认为国家法律符合他们的生产、生活需要?是否认为国家法律是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的有效手段?

(3)当地民众对司法机关依照国家法律处理案件满意度如何?

(4)当地民众认为解决纠纷、制裁违法犯罪的最便捷、有效的手段是什么?

(5)当地民众出现民事纠纷或者发现违法犯罪时,通常是选择什么途径解决(自行私了、家族成员解决、村委会、乡司法所、法院)?

(6)当地政府、司法、执法机关在培养民众法律意识方面采取了哪些积极有效的措施?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