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PPP之风险
PPP是机遇,更是挑战。在“十三五”期间,建筑企业谁能抓住、抓稳PPP,谁才可能笑迎明天。但能否看到后天的阳光,能否实现“基业长青”,则需要强大的风险管控能力。关于PPP推行之目标和价值,政府在各类文件中已有定位,专家解读和争议也热火朝天,本书亦已有阐述,此不赘述。但站在社会资本的角度,以建筑企业的视角,PPP是社会资本与地方政府间关于风险和收益的博弈。高风险,则高收益,这是亘古不变的投资定律。PPP模式下,作为社会资本之中坚力量的建筑企业,显然承担了更大的风险和压力,但收益却仍在博弈之中。
纵观建筑市场近年模式变化,可以清晰地看到,每一次发包模式的调整,从市场营销的视角看待,都是“客户”转移风险的过程。从施工总承包到BT,从BT到PPP,概莫如是。
自BT问世以来,便争议不断。直至PPP问世,BT退出历史舞台,关于BT的性质和操作模式,甚至合法性,都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政策文件也未予明确。有人曾戏谑的称BT为BOT在中国的“变态”。但BT在实践中得到了极大运用,市场上迅速铺开。其经典模式可以概括为融资、建设、移交,相对于之前的工程承包模式,建筑商承担了融资义务,从前是给钱干活,而BT则是找钱干活,所以BT之初也曾被建筑企业称为“造项目”。回款周期拉长,工程承包模式下是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条件差的也是节点付款,但BT模式下建筑企业回款周期明显拉长,自项目移交后若干年分期支付回购款。期限的拉长,同时意味着回购风险的加大和企业现金流的紧张。归根结底,BT模式下,风险和压力更多的转移到建筑企业。但这只是一个开始。
PPP横空出世,曾经风光无二的BT便戛然而止。BT诞生之初,建筑企业以工程承包思维来评估这个“新事物”,其惊、其忧难以想象。但时光不长,PPP问世,人们便开始怀念BT,之所以怀念,因为BT已死,因为BT之好。PPP模式下,社会资本需要承担更大的融资义务,承担更大的建设和运营风险;投资回收期限较之BT更是进一步大幅拉长,社会资本面临更大的政策和收益的不确定性。PPP的竞争已经不仅是施工能力的竞争,也不局限于融资能力的竞争,PPP是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包括企业的市场开拓、建造运营、融资投资、财务资金税务、风险管控、风险承担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等全方位的竞争。所以,PPP虽为“盛宴”,但未必是你的菜,也未必每个人都能吃得消。PPP之关键风险,兹举几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