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纠纷:发生在你身边的99个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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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是个过路人,被外交车辆撞了,这事谁来管?

◎热线陈述

赵某平日里工作很忙,在外人眼里是个很成功的白领。由于工作压力很大,所以他一有时间,就去当地的酒吧一条街消费,缓解压力。某个周末的晚上,赵某约了几个朋友出来玩。在一家酒吧消费完之后,准备去另外一家夜店消费。但令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他们在通过人行横道的时候,被一辆疾驰而过的车辆撞到,几个人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事后,该车被热心的司机齐心合力逼停在前方的路口处。后经过调查,肇事方负全责,该逃逸车系某外交车辆,驾驶员也是外交人员,并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赵某其中一个朋友得知此事后,就发了愁,听说外交车辆撞了白撞,咱这根本管不了外国人。真的是这样吗?为此,赵某拨通了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了相关事宜。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认为应当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检验、鉴定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征得其同意,并在检验、鉴定后立即发还;其不同意检验、鉴定的,记录在案,不强行检验、鉴定。需要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进行调查的,可以约谈,谈话时仅限于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内容;本人不接受调查的,记录在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收集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的,送达至其所在机构。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验、鉴定的,其损害赔偿事宜通过外交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