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行政诉讼文书样式24:行政裁定书
(依申请停止执行行政行为或驳回申请用)
××××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写明案由)一案中,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写明停止执行行政行为的理由),向本院申请停止执行……(写明停止执行行政行为的名称)。
本院认为,……(写明应当停止执行行政行为或者驳回申请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裁定停止执行的,需写明“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