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侵犯财产的重罪与轻罪
第二编 其他侵犯财产的犯罪
第三章 未经授权访问自动化数据处理
第323-1条
(2000年9月19日第2000-916号条例第3条,2000年9月22日官方公报,2002年1月1日生效)
(2004年6月21日第2004-575号法案第45I条,2004年6月22日官方公报)
欺骗性地访问或停留在自动化数据处理系统的全部或部分的,判处2年监禁和3万法郎罚款。
这种行为引起保存在上述系统中的数据抑制或修改的,或者上述系统的功能改变的,判处3年监禁和45000法郎罚款。
第323-2条
(2000年9月19日第2000-916号条例第3条,2000年9月22日官方公报,2002年1月1日生效)
(2004年6月21日第2004-575号法案第45II条,2004年6月22日官方公报)
阻碍或干扰自动化数据处理系统的运行的,判处5年监禁和75000法郎罚款。
第323-3条
(2000年9月19日第2000-916号条例第3条,2000年9月22日官方公报,2002年1月1日生效)
(2004年6月21日第2004-575号法案第45III条,2004年6月22日官方公报)
欺骗性地将数据引进自动化数据处理系统,或欺骗性地删除或修改上述系统保存的数据的,判处5年监禁和75000法郎罚款。
第323-3-1条
(2004年6月21日第2004-575号法案第46II条,2004年6月22日官方公报)
没有合法授权,进口、拥有、提供、传输或制造任何被创制用于或特别被采用于实施一个或多个第323-1至323-3条禁止的犯罪的设备、工具、计算机程序或信息的,判处上述犯罪本身规定的刑罚,或者从一重罪处罚。
第323-4条
(2004年6月21日第2004-575号法案第46II条,2004年6月 22日官方公报)
参加意图准备实施一个或多个第323-1至323-3-1条规定的犯罪的组织或共谋,并且显示出一个多个实质性行为的,判处准备实施的犯罪的刑罚,或者从一重罪处罚。
第323-5条
自然人实施任何本章规定的犯罪的,也引发下列附加刑罚:
1.没收公民的、民事的和家庭的权利,依照第131-26条规定的条件;
2.禁止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或情形下担任公职或从事社会性或专业性活动,最多5年;
3.没收用于或意图被用于实施犯罪的物品或犯罪所得,除了要归还的物品;
4.强制关闭营业场所或一个或多个用于实施犯罪的场所,最多5年;
5.取消公开招标资格,最多5年;
6.禁止开出支票,除了允许出票人从付款人处撤回资金的支票或者保付支票,最多5年;
7.公开展示或宣传根据第131-35条规定的条件作出的决定。
第323-6条
法人可以招致刑事责任,在第121-2条规定的条件下,发生本节规定的犯罪。
法人招致的刑罚有:
1.罚款,依照第131-38条规定的条件;
2.第131-39条涉及的刑罚。
第131-39条第2款提及的禁令适用于犯罪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或者情形下。
第323-7条
(2004年6月21日第2004-575号法案第46II条,2004年6月22日官方公报)
意图实施涉及第323-1至323-3-1条的轻罪的,被判处同样的刑罚。
[1]PENAL CODE(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