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对民商事裁判文书优秀标准进行研究的必要性
从我国的实践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裁判文书制作样式的规范,时间上都比较早了。加之2014年开始审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民商事裁判文书制作,让每一份民商事裁判文书都能成为优秀经典的文书已是实践的要求。
一、对民商事裁判文书标准研究的必要性
(一)司法公开背景下的重要举措
审判文书公开是法院系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人民法院司法公开迈出了关键一步。裁判文书公开是司法公开的重要一环,有利于增强司法透明度,强化监督,防止司法权滥用。通过互联网及时、全面公布法院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在国际司法领域已是大势所趋,其优势在于发布速度快,覆盖面广,便于查阅,既高效回应社会关切,也有利于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颁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第一个规范全国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的司法解释。2013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个专门规范自身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的制度性文件。依据该办法,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最高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一般均应在互联网公布。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如果没有做好准备,让民商事裁判文书带着瑕疵上网公开,必然会对我国司法审判制度带来负面影响。不但不能贯彻好司法公开原则,更会对司法公开原则造成损害,损害我国的司法审判制度。
(二)是加强审判工作的要求
近年来各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量节节攀升,这对于人民法院是个极大的考验。需要克服人员不足,时限紧张等各种困难,其中要求案件审结后迅速出判也是一个考核目标。加强民商事裁判文书标准的研究,可以将裁判文书制作中的问题事前进行系统有效的研究,预测裁判文书制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将拖延出判的可能性降至最小。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法院审理民事一审案件合计7781972件[12],结案7510584件。2012年全国法院审理民事一审案件合计7316463件,结案7206331件[13]。2011年全国法院审理民事一审案件合计6614049件,结案6558621件[14]。以朝阳区人民法院为例,2013年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0670件,结案58765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3678件,结案3587件;受理民商事案件39779件,结案38553件;受理行政案件355件,结案354件;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625件,结案1523件;受理执行案件15110件,执结14629件;再审案件收案47件,结案51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收案17件,结案17件;诉前财产保全、管辖异议收案59件,结案51件[15]。
二、优秀民商事裁判文书的特征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指导标准的通知》推出的评查指标其实就是裁判文书的标准。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词汇,基本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基本信息准确、全面;事项全面、准确、规范。(2)归纳全面准确,详略得当,法律关系表述清晰。(3)证据采纳得当、合法,证据采纳或不予采纳理由充分;对证据证明力的判断准确、有依据;证据链条清楚、完整,证据与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清晰;依据证据认定的事实客观、全面,准确无误。(4)裁判理由、案情分析紧扣诉争焦点,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有较强的针对性;说理透彻,对法律适用论证充分,对当事人权利、责任、义务分析准确到位,对当事人意见剖析全面,有较强的说服力;判断推理合理、合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流价值观念;裁判依据合法、确实、充分。(5)裁判结果明确、具体、完整;处理得当,公平公正;适用法律正确,援引法律条文规范、完整。(6)结构完整,繁简得当,层次分明,能够全面反映案件的审理程序及管辖、鉴定、评估、审计等问题;语句通顺,文字凝练、准确,表述规范,通俗易懂;标点符号、数字等使用规范。(7)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较好,无不良社会反映。
(一)体现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
近年来我国司法审判制度改革步幅加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反映了司法公开对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作为司法公开重要组成部分的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已经实施。上网公开供全社会阅读的民商事裁判文书一定要反映我国司法审判制度的改革成果,裁判文书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要符合司法审判制度的特征。
(二)重视判决说理和逻辑论证
优秀民商事裁判文书格式规范,结构完整,充分体现出民商事裁判文书的严肃性。裁判文书质量的关键在于其说理部分,加强说理是当前民商事裁判文书的重点和难点。一个“不说理”或“说理不清”的裁判文书是很难让当事人信服的。发挥民商事判决的作用,使之能够起到息事息诉、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作用,对整个纠纷事实和证据的分析认证、裁判理由的说理阐述等都有很高的要求。一份优秀的民商事裁判文书一定是重视判决说理并且逻辑严密的。
(三)追求个性与共性的完美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各类裁判文书指定了格式规范,是对裁判文书制作工作的指导。民商事裁判文书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既要符合法律规范,也要具有自己特色,规范是固定的,但说理与论证是因案件不同而不同的。优秀民商事裁判文书是制作者法律能力与文字能力的完美结合。
三、加强优秀民商事裁判文书制作的对策研究
(一)顶层设计,出台权威的格式规范
目前在全国各地法院中纷纷开展民商事裁判文书的评查与上网工作,各地法院在结合本地情况的同时创造出不少改革的新做法。为扎实推进优秀民商事裁判文书的工作,建议在大量实践工作的基础上,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权威的格式规范作为这一工作的指导原则。
(二)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意识
在加强司法公开,更好实现司法为民、公开司法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趋势下,广大法官必须下功夫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没有任何余地。法官应增强“认真对待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裁判文书意识,把“裁判文书是法官最好的名片”这一理念植入心间,达成共识。作为共和国法官,代表国家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的审判职责,而这种法官职业价值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裁判文书中。阅读一篇裁判文书,基本上看得出执笔法官的法学素养和司法能力,甚至读得出其背后的价值判断、职业追求。裁判文书质量的好坏不仅是法官自身的荣誉,更关乎法律的生命和尊严、人民的福祉和信仰。
(三)简单的错误必须杜绝
强化承办法官制作责任,杜绝低级的、容易给当事人抓到把柄的错误。强化责任追究,促进承办法官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严禁裁判文书“带病出门”。加强裁判文书的科学管理,认真把好关。虽然近年来民商事案件数量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法官工作压力大。但无论如何制作一份高质量的裁判文书是承办法官的责任,以后可以借鉴当今科学技术的新手段,探讨是否可以开发若干软件等手段在文字上予以校准。
(四)加强法官的思维和语言训练
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首先必须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因为法官事裁判文书的制作者。喜好一篇裁判文书既要求法官有叙案说理、总结归纳,对法律原理和法律制度把握的法律能力;同时也要求法官有较高的文字写作能力。没有法学理论作为根基,也许可以写出一篇让人赏心悦目的好文章,但却难以写出一篇高质量的裁判文书。高质量的裁判文书应以一定的法学理论功底作为根基,根深则叶茂,尤其在事实与证据、裁判理由、法律适用和实体裁判等法律业务能力上更是对法官提出了高标准的要求。裁判文书决定着当事人是否认可、信服。一份语言表达再优美、格式再正确的裁判文书,如果法律适用错误或实体裁判错误,裁判文书的质量将归结于零。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就必须提高法官的业务知识和水平。
提高法官写作能力。司法过程主要是通过言辞完成的,将一个庭审的过程和庭审结果在裁判文书中体现出来,把优秀的成果呈现给大家,把令当事人服判的理由告诉他们,都离不开文字的表达。
(五)规范基础上,制作出越来越多的优秀民商事裁判文书
目前各地法院纷纷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工作,评出优秀的民商事裁判文书。文书评查与评比不是一时的工作和任务,要将制作优秀的民商事裁判文书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完成,真正发挥司法审判制度的作用。
[1]沈志先主编:《裁判文书制作》,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3页。
[2]周道鸾:《论裁判文书改革》,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38页。
[3]李后龙主编:《人民法院庭审和文书制作规范与技巧》,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年版,第271页。
[4]傅郁林:“民事裁判文书的功能与风格”,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
[5]贺小荣:“裁判文书为什么要上网公开”,载《人民法院报》2013年11月29日第4版。
[6]张建伟:“司法透明与裁判文书上网”,载《人民法院报》2013年11月29日第7版。
[7]周道鸾主编:《法律文书格式及实例点评》,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20页。
[8]王立人:《裁判文书制作新探》,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6页。
[9]《燕赵都市报》,载网址:http://he.ce.cn/sjzjj/fzzx/201407/15/t20140715_1648364.shtml,2014年6月15日访问。
[10]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9日下发的《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十三。
[11]“最高法确立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载财新网,http://china.caixin.com/2013-07-03/100551062.html,2014年10月20日访问。
[12]2013年全国法院审理民事一审案件情况统计表。载http://www.court.gov.cn/qwfb/sfsj/201407/W020140725336070599427.xls,访问时间2014年5月10日。
[13]载http://www.court.gov.cn/qwfb/sfsj/201312/W020131213433210597549.xls.
[14]载http://www.court.gov.cn/qwfb/sfsj/201206/P020120628450689112172.xls.
[15]北京市朝阳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北京朝阳年鉴2013》,中华书局出版社201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