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农村金融稳健经营机制创新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机制概述
一、农村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机制的概念和特征
(一)农村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机制的概念
1.稳健性原则的基本内涵
稳健性原则源于会计核算领域,它是企业会计核算中应当遵守的一项基本原则。在会计领域内,稳健性原则是会计稳健性原则的简称,其定义通常会被表述为: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会面对各种各样的不确定因素,现实中不确定因素给会计核算带来了一定风险,因而会计人员在核算时针对这些不确定的因素要保持小心的态度,审慎处理会计问题,以应对复杂的外部经济变化,合理控制风险,将会计风险抑制在最小化的范围之内。
2.经营稳健性原则的概念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主体类型逐渐增加,市场主体营业行为也不断丰富,企业经营过程中会计核算的风险性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由于企业经营行为的不规范给会计核算带来了很大的风险,此时,会计稳健性原则对会计核算的要求逐渐提升,因而,稳健性原则由会计核算领域也扩展至市场主体经营领域。此时,对企业经营而言也提出了稳健性的要求,管理学中将其概括为经营稳健性原则。经营稳健性原则的要求比较有针对性,主要是针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而言。
金融主体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之一地位特殊,金融主体的经营状况与一个地区之内的经济发展状况关系紧密,若金融主体出现了经营风险,很有可能会危及当地的经济发展。农村金融机构担负着保障“三农”、服务农村经济的任务,若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出现了不可控的风险,则很可能会使农村经济秩序受到致命性影响。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在经营的过程中也应当遵循经营稳健性原则。农村金融法律制度中,经营稳健性原则是指,农村金融机构在经营的过程中,应当遵循金融市场的规律性,对于经营行为要保持客观审慎的态度,不盲目经营与之实际能力不相符合的金融产品或者服务,要将经营中的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农村金融机构在经营的过程中坚持经营稳健性原则需要有一系列的法律制度规范加以规定,这些规范的总称即为农村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机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强调要进一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正处于进入深入转型的发展时期,面临着制度改革、经营战略转移、差异化经营等诸多问题,而林林总总的这些问题在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方面则表现为如何践行稳健性原则。该原则是会计、金融等领域必须坚守的基本原则。
(二)农村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机制的特征
从法律特性上看,农村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机制具有如下特征:
1.经营目标的延续性
农村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实际上是对农村金融机构过去一个经营年度内的经营目标的一种肯定,并且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还将继续延续这样的经营目标,即在经营目标上具备延续性。农村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机制之所以在经营目标上具有连续性,是求“稳”的一种表现,因为在经济学中,一个市场主体追求稳定是本能性的选择,而求“变”则往往具有一定的冒险精神甚至会带来风险,因而延续以往的做法会是多数市场主体的选择。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国际金融秩序乱象丛生的背景下,农村金融机构坚守以往好的做法并使之延续下来,对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2.绩效目标的递增性
农村金融机构稳健经营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在战略规划期内,对于经营的过程的绩效要求不能过度追求发展速度,应当按照大体的比例适度追求绩效。与稳健性经营相对应的是开拓性经营,开拓性经营的要求是在一定时期内追求营业绩效的快速提升,而稳健性经营所追求的经营绩效的增长是一种常规性的增长,而非迅猛发展,只有这种发展方式才是可持续的发展方式。农村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对于绩效目标的总体要求是在保持农村金融经营规模和水平的基础上略有增加,从而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中的竞争力。
3.服务水平的稳定性
农村金融机构稳健经营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在经营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基本上维持过往的模式,以相同或者相似的产品或金融服务为农村经济服务。换言之,在求新、求变方面不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产品或者服务做过多的要求,一切以稳定为主,只要能够维持以往的产品或者金融服务,即可以达到稳定经营的目的。原因较为简单,农村金融主要服务对象是“三农”,而农业经济在传统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处于基础位置,本身创新性、变化性都较小,因而农村金融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上不宜变化过多或者变化过快,否则农村的发展会很难适应农村金融的变化,从而导致农村经济秩序的稳定性遭到破坏。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对于经营的产品和服务保持以往的状态、稳中有升是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稳健性的体现,同时也是农村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机制的要求。
4.对创新的非排斥性
虽然农村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要求是突出稳定元素、保持原有产品和服务的稳定增长,但稳定与创新在管理学中本来就是一对相互成反向作用的两个范畴,稳定意味着控制风险追求稳步发展,而创新则意味着决策风险的可能性增加,追求的是在某一方面有所突破。从管理学角度上讲,稳定并不绝对排斥创新,只要将创新的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还是可以对原有模式做适当改变的。因此,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稳健性的基本含义是金融稳定、金融秩序、金融安全这些要求,但是并不排斥在一定程度上的创新,例如:服务方式的创新和提升等,只要风险可控,那么这些创新对于农村金融法律制度建设而言都是具有建设性意义的。
二、农村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机制的功能
(一)保持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目标可持续性
1.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目标的规范化
从经济学的角度上看,任何经济实体最终的目的都是营利,因而营利性也就成为经济实体的经营目标。农村金融机构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之一,自然也可以将营利性作为自身的经营目标。然而农村金融机构并非一般性的市场经济主体,在金融体系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服务“三农”、建设农村经济的特殊定位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不能将营利性作为唯一的经营目标,这就要涉及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目标规范化的问题。所谓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目标的规范化是指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应当事先被设定,并且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用制度来约束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可以实现经营管理的规范化。
长久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经营目标上暴露出的问题比较多,集中表现为缺乏明确的、规范的经营目标,当资金匮乏时一切向“钱”看的思维模式便占据了经营规划的主体,而当国家出台了一些关于金融服务“三农”的相关政策之后,农村金融机构往往又会彻底放弃对营利性的追求转而大力支持“三农”建设,农村金融机构这种特殊的市场地位造就了其在经营目标上的不稳定性,因此经营稳健机制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使农村金融机构确立明确的、规范性的经营目标,只有经营目标明确、具体、法定,才能使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向保持规范化运作。
2.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目标的可持续性
一个经营主体只有经营的方针、策略具有可持续性时,该主体才能够得到健康发展,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发展也不例外,在经营目标上也应当具备可持续性特征。现在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进入深水区,在国际金融市场环境突变、国际金融危机刚刚有所好转的大背景下,更要制订明确、规范、可持续性的经营目标,才能够适应市场金融发展的实际。经营稳健机制能够确保农村金融机构确立规范性的经营目标,不盲目跟风、盲目发展,将经营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因而保证了农村金融机构在经营上的可持续性。
(二)保持农村金融机构实际经营不偏离既定轨迹
1.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的规范性
在市场经济中每个市场主体都会在各自既定的经营目标的指引下开展经营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经营目标对于市场主体而言具有纲领性作用。由于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市场主体必须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适当修正与市场变化不相适应的计划,只有对计划做出适当调整,才能够不被市场所淘汰,因而经营目标就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要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调整。对于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而言,经营目标虽具有指导意义,但是具体贯彻以及变通性执行都需要经营者根据金融市场以及金融政策的变化做出适当调整。为了避免这些调整被更多的人为因素所操控而出现寻租现象,需要事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实际经营行为加以限制和规范,只有规范化后,才能够避免经营者权利滥用的发生。
2.村金融机构经营稳健性与经营规范性
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的规范性是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在实际经营的过程中,要对金融产品的设计、服务项目的设置、金融网点的建设等方面遵循一定之规,以法律制度的方式来约束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而经营稳健性强调的是稳定经营和风险防控,经营规范性本身是经营稳健性的固有之意,因为规范本身带有程式化的含义,本身对创新不做要求,因而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较小,这也是经营稳健性的基本要求。从这一点上看,农村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机制能够促使农村金融机构按照既定的规范进行经营,这样就能够保证其经营不偏离正常轨迹,从而降低了经营中的风险。
(三)促使农村金融机构平稳地适应金融生态变化
1.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影响因素
金融生态环境是依照仿生学原理来发展建立金融体系的良性运作发展模式,是说明某一地区金融市场环境发展现状的一个描述性概念。金融生态环境可以分为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宏观层面的金融环境,指与金融业生存、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社会、自然因素的总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地理、人口等一切与金融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方面,主要强调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是金融运行的一些基础条件;狭义上的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社会诚信状况、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的发展状况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1]相应地,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指与农村金融业发展相互影响的政治、经济、法律、信用环境等因素,又包括了金融体系内部各要素,如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等通过资金媒介和信用链条形成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的系统。[2]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关系到农村金融体系稳定的一个重要问题,要加强这方面的建设,就应当对其影响因素有所了解,在实践中,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会受诸多影响因素影响而发生变化,这些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基础因素。主要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情况,农业经济的开放程度,市场化程度等。二是金融发展因素。主要包括金融发展的深度,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备程度,金融部门公平竞争状态以及征信体系建设的完备程度等。三是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诚信因素。主要包括农村金融机构的规模与效益情况,农村金融机构的内部文化、规章制度、外部信誉等。四是司法环境因素。主要是法律对财产权益的保护力度,金融监管机关的行政执法能力,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力。五是地方政府的因素。主要包括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能力,政府审批与管制,政府干预,行政部门的工作效率,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等。六是金融部门独立性因素。即农村金融机构中各部门的独立性程度。七是社会诚信文化因素。包括农村人口的基本素质,受教育程度,文化发展状况,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基本价值观念等。八是中介服务发展因素。九是社会保障程度因素。[3]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生态环境,以上这些因素对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会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建设产生一定的影响。
2.稳健经营机制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适应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关系到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并非一个固定的市场要素,而是会随着其中的一些要素变化而发生变化的,例如: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会带动我国金融市场出台一系列政策性的规范来加以应对,与此同时也会对农村金融市场产生一定影响。此时就需要农村金融机构根据金融生态环境的变化适时作出政策调整,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以适应这些变化。一般而言,金融生态的变化对金融机构的经营产生的影响比较大,须及时制订相应的措施来加以应对。农村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机制的核心是以稳定的思想做指导,以平和的手段调节农村金融机构的实际经营状态,以达到适应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变化的目的,从这一角度上看,农村金融稳健经营机制在应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变化中所起的作用是积极的。
(四)促使农村金融机构提升管理水平
1.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管理方面暴露出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农村金融机构资金运用欠规范。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颁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村镇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第三十九条规定:“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投放当地其他产业、购买涉农债券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但是从农村金融机构的实际经营状况来看,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导致不良资产比例增加、为追求利润而用非闲置资金用于非农产业投资等现象已不是新鲜事。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较多风险。以农村商业银行为例,其中融资和资金问题、盈利困难、信贷风险增加等尤其突出。我国农村村镇商业银行一直处于无品牌,公信力缺乏的状态,对农村老百姓的吸引存款比较困难。农村银行的信贷项目多数为服务“三农”项目,这些项目通常以小农经济为基础,进行小规模的生产经营活动,比较分散和低效,故此农村贷款额度小、比较零散,运行成本较高,盈利周期比较长,甚至于发生盈利困难的现象,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带有明显的政策性和服务性。我国村镇农村商业银行最低注册资本(乡镇)为100万至300万元,自身承受风险的能力也比较差,农村投资项目的不确定性、借贷信用制度不完善和人员流动大追踪还款困难,造成坏账、呆账的风险上升。[4]三是农村金融机构管理层存在诸多先天不足。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层人员多产生于本机构中资历较老的人员,这些人员掌握着大量的社会资源,同时他们在农村金融机构中的权力也较大,但是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地处农村的先天区位限制,致使这些管理人员在学历层次、文化水平、管理能力上都不会太高,因而农村金融机构中裙带关系盛行、人际关系盘根错节的现象非常普遍,这不仅大大降低了管理效率,同时也为滋生腐败行为埋下了种子。上述农村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方面暴露出的弊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全面发展,甚至会给实际经营带来风险,因此,需要农村金融机构提升管理水平以降低和弱化经营管理中的不规范现象所带来的风险。
2.加强稳健经营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要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在实际经营工作中由于管理不规范所造成的经营性风险,就应当采取实际措施以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最终达到稳健经营的目的。农村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机制的核心是将经营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并保持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因而稳健经营机制能够起到促进经营者改进经营管理理念、提升管理水平的作用。具体而言,稳健经营机制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管理水平的提升、化解经营性风险:一是稳健经营机制强调不以业绩作为唯一的考核标准来进行考核,而是要全面考核,这样就避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者为了利润铤而走险违规经营现象的发生。二是稳健经营机制强调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即强调在业务管理流程、用人选任、员工培训等方面都要具备相应的规范性,以提升员工整体的素质和风险意识,从而用规范化的服务标准服务于农村社会。三是稳健经营机制强调要健全规范化的内部监控体系,依靠内控机制和内部审计的有效作用,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预防和减少损失,控制经营中的风险。由此可见,农村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机制可促使农村金融机构改进管理理念,提升管理水平,最终使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得以弱化。
(五)提升农村金融机构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1.金融风险的含义
金融风险是一种风险,所谓的风险(Risk)是指产生损失的可能性或不确定性。金融风险是指有关主体在从事金融活动中,因某些因素发生意外的变动,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它是与金融有关的风险,如金融市场风险、金融产品风险、金融机构风险等。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金融机构在具体的金融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风险,有可能对该金融机构的生存构成威胁;一家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出现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一旦发生系统风险,金融体系运转失灵,必然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
金融风险包含了三个方面的要素:一是金融市场中金融主体从事了与金融有关的活动。二是金融风险事故的发生是给予某些意外性的事件而发生的。三是金融风险事件中须有实际损失,该损失使得金融主体的实际收益小于预期收益,或者实际损失大于成本的支出,并且这些损失具有不确定性。
从不同的角度认识,可以将金融风险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和采用的分类方法,是将金融风险划分为信用风险(Credit Risk)、市场风险(Market Risk,包括利率风险Interest-rate Risk、汇率风险Exchange Risk和投资风险Investment Risk)、流动性风险(Liquid Risk)、操作风险(Operational Risk)、法律风险(Law Risk)与合规风险(Compliance Risk)、国家风险(Country Risk)、声誉风险(Reputational Risk)和系统风险(Systematic Risk)。[5]将风险划分为不同的具体类型,便于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对风险加以管理和防控。
2.稳健经营机制与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金融风险的不同类型是金融机构必然会遇到的,这些风险农村金融机构也会遇到,因而如何管理金融风险就成为农村金融机构必须要面对的问题。一般而言,农村金融机构管理金融风险面临的主要困难有以下几个:一是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以农民为主的群体,这一群体的信用程度并不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对金融风险的管理。二是农村金融的服务范围是农业经济,而农业经济一般以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需要的贷款数量较大,而农村金融机构的利润率往往较低,增加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盈利风险。三是农村金融机构受人员学历和文化水平的限制,工作效率还有待提高,因而经常遇到经营压力大、内控建设不足等情况,这无形中给风险的监控增加了一定难度。这些问题的存在与稳健经营的宗旨是不相符合的。因而,只有建立健全稳健经营机制,以稳定发展的思维管理金融风险,才能够使农村金融机构很好地抵御金融风险。因此,强化农民的主体地位,打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健全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等具有稳健经营思维的措施都可以应用于农村金融机构对金融风险的管理之中。由此可见,加强稳健经营机制的建设,对农村金融机构提升自身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具有积极的推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