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司投资、并购
(一)项目投资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1]
(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国发〔2004〕20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原有的投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但是,现行的投资体制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企业的投资决策权没有完全落实,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投资宏观调控和监管的有效性需要增强。为此,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推动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培育规范的投资中介服务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公平竞争;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改进调控方式,完善调控手段;加快投资领域的立法进程;加强投资监管,维护规范的投资和建设市场秩序。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最终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二、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相应改进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下放给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利。
(二)规范政府核准制。要严格限定实行政府核准制的范围,并根据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目录》规定的范围。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透明度。
(三)健全备案制。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四)扩大大型企业集团的投资决策权。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建设《目录》内的项目,可以按项目单独申报核准,也可编制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规划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规划中属于《目录》内的项目不再另行申报核准,只须办理备案手续。企业集团要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规划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
(五)鼓励社会投资。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逐步理顺公共产品价格,通过注入资本金、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于涉及国家垄断资源开发利用、需要统一规划布局的项目,政府在确定建设规划后,可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业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进行境外投资。
(六)进一步拓宽企业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允许各类企业以股权融资方式筹集投资资金,逐步建立起多种募集方式相互补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证券监管机构批准,选择一些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试点,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在严格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改革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制度,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增加企业债券品种。按照市场化原则改进和完善银行的固定资产贷款审批和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运用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多种业务方式,支持项目建设。允许各种所有制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国外贷款。制定相关法规,组织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鼓励银行和各类合格担保机构对项目融资的担保方式进行研究创新,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担保机构资本实力,推动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规范发展各类投资基金。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七)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各类企业都应严格遵守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不得投资建设国家禁止发展的项目;应诚信守法,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制度和重大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的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三、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一)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够由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尽可能利用社会资金建设。合理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投资事权。中央政府投资除本级政权等建设外,主要安排跨地区、跨流域以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二)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坚持科学的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咨询评估要引入竞争机制,并制定合理的竞争规则;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管理。编制政府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等。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根据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要确定出资人代表。要针对不同的资金类型和资金运用方式,确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逐步实现政府投资的决策程序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合理划分审批权限。按照项目性质、资金来源和事权划分,合理确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的项目审批权限。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具体的权限划分和审批程序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实施。
(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按项目建设进度下达投资资金计划。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中介服务管理,对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实行资质管理,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机制。
(六)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效益。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于具有垄断性的项目,试行特许经营,通过业主招标制度,开展公平竞争,保护公众利益。已经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具备条件的经过批准可以依法转让产权或经营权,以回收的资金滚动投资于社会公益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和改善投资的宏观调控
(一)完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在国务院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有效运转、依法监督,调控全社会的投资活动,保持合理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改进投资宏观调控方式。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全社会投资进行以间接调控方式为主的有效调控。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教育、科技、卫生、交通、能源、农业、林业、水利、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战略资源开发等重要领域的发展建设规划,包括必要的专项发展建设规划,明确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总体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等。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发展建设规划是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努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引导社会投资。制定并适时调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国家鼓励、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建立投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政府对投资的调控目标、主要调控政策、重点行业投资状况和发展趋势等信息,引导全社会投资活动。建立科学的行业准入制度,规范重点行业的环保标准、安全标准、能耗水耗标准和产品技术、质量标准,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协调投资宏观调控手段。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以及宏观调控需要,合理确定政府投资规模,保持国家对全社会投资的积极引导和有效调控。灵活运用投资补助、贴息、价格、利率、税收等多种手段,引导社会投资,优化投资的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适时制定和调整信贷政策,引导中长期贷款的总量和投向。严格和规范土地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对社会投资的调控和引导作用。
(四)加强和改进投资信息、统计工作。加强投资统计工作,改革和完善投资统计制度,进一步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社会固定资产存量和投资的运行态势,并建立各类信息共享机制,为投资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建立投资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加强对宏观经济和投资运行的监测分析。
五、加强和改进投资的监督管理
(一)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工程咨询、投资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都应有相应的责任约束,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完善政府投资制衡机制,投资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能分工,对政府投资的管理进行相互监督。审计机关要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完善重大项目稽查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
(二)建立健全协同配合的企业投资监管体系。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质量监督、银行监管、证券监管、外汇管理、工商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管,凡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部门要责令其及时改正,并依法严肃处理。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的项目,以及不按规定履行相应核准或许可手续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审计机关依法对国有企业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企业投资诚信制度,对于在项目申报和建设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予以惩处,并公开披露,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投资建设活动。
(三)加强对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各类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均须与政府部门脱钩,坚持诚信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中介服务。鼓励各种投资中介服务机构采取合伙制、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改组改造。健全和完善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业协会,确立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行业管理体制。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中介服务市场,强化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
(四)完善法律法规,依法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与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投资要素合理流动、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市场环境,规范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和政府的投资管理活动。认真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财经纪律,堵塞管理漏洞,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加强执法检查,培育和维护规范的建设市场秩序。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
(2013年12月2日 国发〔2013〕47号)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现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意见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产能。
三、项目核准机关要改进完善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履行核准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查。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相应改进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
四、按照规定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核报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事前必须征求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的核准权限。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专门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即行废止。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
一、农业水利
农业:涉及开荒的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水库: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其他水事工程: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二、能源
水电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抽水蓄能电站: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火电站: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其余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热电站:燃煤背压热电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其余燃煤热电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热电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风电站:由地方政府核准。
核电站:由国务院核准。
电网工程:跨境、跨省(区、市)±4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非跨境、跨省(区、市)±4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非跨境、跨省(区、市)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国家规划矿区内的其余煤炭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其余一般煤炭开发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国家规定禁止新建的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和中小型煤炭开发项目,不得核准。
煤制燃料:年产超过2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油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原油:油田开发项目由具有石油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天然气:气田开发项目由具有天然气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炼油: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变性燃料乙醇:由省级政府核准。
三、交通运输
新建(含增建)铁路:跨省(区、市)项目和国家铁路网中的干线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家铁路网中的其余项目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余地方铁路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
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家高速公路网外的干线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地方高速公路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独立公路桥梁、隧道:跨境、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在沿海(含长江南京及以下)新建港区和年吞吐能力1000万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集装箱专用码头:在沿海(含长江南京及以下)建设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内河航运:千吨级及以上通航建筑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民航:新建机场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扩建军民合用机场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商军队有关部门核准。
四、信息产业
电信:国际通信基础设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以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五、原材料
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已查明资源储量50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铁矿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稀土矿山开发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钢铁:新增生产能力的炼铁、炼钢、热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有色:新增生产能力的电解铝项目,新建氧化铝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石化:新建乙烯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化工:年产超过50万吨的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新建对二甲苯(PX)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新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化肥:钾矿肥、磷矿肥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水泥:由省级政府核准。
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稀土深加工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黄金:采选矿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六、机械制造
汽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执行。
船舶:新建10万吨级及以上造船设施(船台、船坞)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七、轻工
烟草:卷烟、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八、高新技术
民用航空航天:民用飞机(含直升机)制造、民用卫星制造、民用遥感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九、城建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
城市供水:跨省(区、市)日调水50万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其他城建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十、社会事业
主题公园:特大型项目由国务院核准,大型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中小型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旅游: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其他社会事业项目:除国务院已明确改为备案管理的项目外,按照隶属关系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行核准或者备案。
十一、金融
印钞、造币、钞票纸项目: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十二、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总投资(含增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小于5000万美元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小于3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按现行有关规定由商务部和地方政府核准。
十三、境外投资
中方投资1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前款规定之外的中央管理企业投资项目和地方企业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事项,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由商务部核准;其他情形的,中央管理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省级政府备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公布 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
第一类 鼓励类
一、农林业
1.中低产田综合治理与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
2.农产品基地建设
3.蔬菜、瓜果、花卉设施栽培(含无土栽培)先进技术开发与应用
4.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技术开发与应用
5.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6.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治
7.农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动植物、野生动植物遗传工程及基因库建设
8.动植物(含野生)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生物育种;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及鉴定
9.种(苗)脱毒技术开发与应用
10.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耕地质量建设及新开耕地快速培肥技术开发与应用
11.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
12.农用薄膜无污染降解技术及农田土壤重金属降解技术开发与应用
13.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开发
14.内陆流域性大湖资源增殖保护工程
15.远洋渔业、渔政渔港工程
16.牛羊胚胎(体内)及精液工厂化生产
17.农业生物技术开发与应用
18.耕地保养管理与土、肥、水速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19.农、林作物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开发与应用
20.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青贮饲料,秸秆氨化养牛、还田,秸秆沼气及热解、气化,培育食用菌,固化成型燃料,秸秆人造板,秸秆纤维素燃料乙醇、非粮饲料资源开发利用等)
21.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三沼”综合利用、沼气灌装提纯等)
22.平垸行洪退田还湖恢复工程
23.食(药)用菌菌种培育
24.草原、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25.利用非耕地的退耕(牧)还林(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工程
26.动物疫病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及低毒低残留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与应用
27.优质高产牧草人工种植与加工
28.天然橡胶及杜仲种植生产
29.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有害元素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30.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31.农牧渔产品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32.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
33.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工程
34.碳汇林建设、植树种草工程及林木种苗工程
35.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开发与应用
36.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
37.海洋、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草原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
38.防护林工程
39.石漠化防治及防沙治沙工程
40.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产
41.抗盐与耐旱植物培植
42.速生丰产林工程、工业原料林工程、珍贵树种培育及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
43.竹藤基地建设、竹藤精深加工产品及竹副产品开发
44.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工程
45.野生经济林树种保护、改良及开发利用
46.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
47.林业基因资源保护工程
48.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与产品开发
49.野生动植物培植、驯养繁育基地及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50.道地中药材及优质、丰产、濒危或紧缺动植物药材的种植(养殖)
51.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资源人工培育与开发
52.木基复合材料及结构用人造板技术开发
53.木质复合材料、竹质工程材料生产及综合利用
54.松脂林建设、林产化学品深加工
55.人工增雨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开发与应用
56.数字(信息)农业技术开发与应用
57.农业环境与治理保护技术开发与应用
58.海水养殖及产品深加工,海洋渔业资源增殖与保护
59.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及面源污染防治
60.农田主要机耕道(桥)建设
61.油茶、油棕等木本粮油基地建设
62.生物质能源林定向培育与产业化
63.粮油干燥节能设备、农户绿色储粮生物技术、驱鼠技术、农户新型储粮仓(彩钢板组合仓、钢骨架矩形仓、钢网式干燥仓、热浸镀锌钢板仓等)推广应用
64.农作物、林木害虫密度自动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65.森林、草原火灾自动监测报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66.气象卫星工程(卫星研制、生产及配套软件系统、地面接收处理设备等)和气象信息服务
二、水利
1.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
2.跨流域调水工程
3.城乡供水水源工程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5.蓄滞洪区建设
6.海堤建设
7.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
8.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9.堤坝隐患监测与修复技术开发与应用
10.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
11.出海口门整治工程
12.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13.牧区水利工程
14.淤地坝工程
15.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及新型材料开发制造
16.灌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17.防洪抗旱应急设施建设
18.高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
19.水情水质自动监测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开发
20.水文应急测报、旱情监测基础设施建设
21.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22.水利血吸虫病防治工程(采用护坡、吹填、隔离沟、涵闸改造、设置沉螺池、抬洲降滩等防螺灭螺工程措施和疫情监测、防治宣教等措施)
23.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灌排渠道、涵闸、泵站建设等)
24.防汛抗旱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
25.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及山洪沟、泥石流沟和滑坡治理等)
26.水生态系统及地下水保护与修复工程
27.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隔离防护、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修复及有关技术开发推广)
28.水土流失监测预报自动化系统(水土流失数据采集存储、智能传输、数据分析处理、科学预测预报、数据库管理一体化)开发与应用
29.洪水风险图编制技术及应用(大江大河中下游及重点防洪区、防洪保护区等特定地区洪涝灾害信息专题地图)
30.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水源、取水、输水、供水、用水、耗水和排水等水资源开发利用主要环节的监测及大江大河行政边界控制断面、地下水超采区监测为基础,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国家防汛指挥系统骨干网为依托,以水资源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31.水文站网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仪器设备开发与应用
三、煤炭
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2.120万吨/年及以上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效选煤厂建设
3.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地温、冲击地压等)防治
4.型煤及水煤浆技术开发与应用
5.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
6.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7.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
8.管道输煤
9.煤炭高效洗选脱硫技术开发与应用
10.选煤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11.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12.煤电一体化建设
13.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与应用
14.矿井采空区矸石回填技术开发与应用
15.井下救援技术及特种装备开发与应用
16.煤矿生产过程综合监控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
17.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
18.矿井进出人员自动监控记录系统开发与应用
19.新型矿工避险自救器材开发与应用
20.建筑物下、铁路等基础设施下、水体下采用煤矸石等物质充填采煤技术开发与应用
四、电力
1.水力发电
2.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
3.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
4.缺水地区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
5.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
6.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
7.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发电
8.50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
9.在役发电机组脱硫、脱硝改造
10.电网改造与建设
11.继电保护技术、电网运行安全监控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
12.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13.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14.输变电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
15.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与应用
16.分布式供电及并网技术推广应用
17.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及复合污染物治理
18.火力发电脱硝催化剂开发生产
19.水力发电中低温水恢复措施工程、过鱼措施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20.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与应用
2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22.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
23.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
24.分布式电源
五、新能源
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
2.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3.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
4.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及热水工程,太阳能中高温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5.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6.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7.农林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锅炉和炉具制造
8.以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城市填埋垃圾、工业有机废水等为原料的大型沼气生产成套设备
9.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装罐成套设备制造
10.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1.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2.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
六、核能
1.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铀精制、铀转化
2.先进核反应堆建造与技术开发
3.核电站建设
4.高性能核燃料元件制造
5.乏燃料后处理
6.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
7.先进的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8.辐射防护技术开发与监测设备制造
9.核设施实体保护仪器仪表开发
10.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
11.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
12.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
七、石油、天然气
1.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
2.页岩气、油页岩、油砂、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
3.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
4.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
5.油气田提高采收率技术、安全生产保障技术、生态环境恢复与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开发利用
6.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与装置制造
7.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
8.石油储运设施挥发油气回收技术开发与应用
9.液化天然气技术开发与应用
八、钢铁
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
2.煤调湿、风选调湿、捣固炼焦、配型煤炼焦、干法熄焦、导热油换热、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精深加工、苯加氢精制、煤沥青制针状焦、焦油加氢处理、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等先进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3.非高炉炼铁技术
4.先进压水堆核电管、百万千瓦火电锅炉管、耐蚀耐压耐温油井管、耐腐蚀航空管、高耐腐蚀化工管生产
5.高性能、高质量及升级换代钢材产品技术开发与应用。包括600兆帕级及以上高强度汽车板、油气输送高性能管线钢、高强度船舶用宽厚板、海洋工程用钢、420兆帕级及以上建筑和桥梁等结构用中厚板、高速重载铁路用钢、低铁损高磁感硅钢、耐腐蚀耐磨损钢材、节约合金资源不锈钢(现代铁素体不锈钢、双相不锈钢、含氮不锈钢)、高性能基础件(高性能齿轮、12.9级及以上螺栓、高强度弹簧、长寿命轴承等)用特殊钢棒线材、高品质特钢锻轧材(工模具钢、不锈钢、机械用钢等)等
6.在线热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热机械控制加工(TMCP)工艺技术应用
7.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极、内串石墨化炉开发与生产
8.焦炉、高炉、热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耐火材料生产工艺
9.生产过程在线质量检测技术应用
10.利用钢铁生产设备处理社会废弃物
11.烧结烟气脱硫、脱硝、脱二恶英等多功能干法脱除,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
12.难选贫矿、(共)伴生矿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
13.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
14.利用低品位锰矿冶炼铁合金的新工艺技术,以及高效利用红土镍矿炼精制镍铁的回转窑-矿热炉(RKEF)工艺技术
15.冶金废液(含废水、废酸、废油等)循环利用工艺技术与设备
16.新一代钢铁可循环流程(在做好钢铁产业内部循环的基础上,发展钢铁与电力、化工、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间的横向、纵向物流和能流的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
17.高炉、转炉煤气干法除尘
九、有色金属
1.有色金属现有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开发,紧缺资源的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
2.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炼技术开发
3.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1)废杂有色金属回收(2)有价元素的综合利用(3)赤泥及其他冶炼废渣综合利用(4)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
4.信息、新能源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1)信息:直径200mm以上的硅单晶及抛光片、直径125mm以上直拉或直径50mm以上水平生长化合物半导体材料、铝铜硅钨钼等大规格高纯靶材、超大规模集成电路铜镍硅和铜铬锆引线框架材料、电子焊料等。(2)新能源:核级海绵锆及锆材、高容量长寿命二次电池电极材料
5.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1)交通运输:抗压强度不低于500MPa、导电率不低于80%IACS的铜合金精密带材和超长线材制品等高强高导铜合金、交通运输工具主承力结构用的新型高强、高韧、耐蚀铝合金材料及大尺寸制品(航空用铝合金抗压强度不低于650MPa,高速列车用铝合金抗压强度不低于500MPa)。(2)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高性能纳米硬质合金刀具和大晶粒硬质合金盾构刀具及深加工产品、稀土及贵金属催化剂材料、低模量钛合金材及记忆合金等生物医用材料、耐蚀热交换器用铜合金及钛合金材料、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和储氢材料及高端应用
十、黄金
1.黄金深部(1000米以下)探矿与开采
2.从尾矿及废石中回收黄金
十一、石化化工
1.含硫含酸重质、劣质原油炼制技术,高标准油品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2.硫、钾、硼、锂等短缺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综合利用,中低品位磷矿采选与利用,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
3.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废盐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铬盐清洁生产新工艺的开发和应用,气动流化塔生产高锰酸钾,全热能回收热法磷酸生产,大型脱氟磷酸钙生产装置
4.20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气制乙二醇、10万吨/年及以上离子交换法双酚A、15万吨/年及以上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20万吨/年及以上共氧化法环氧丙烷、5万吨/年及以上丁二烯法己二腈生产装置,万吨级脂肪族异氰酸酯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5.优质钾肥及各种专用肥、缓控释肥的生产,氮肥企业节能减排和原料结构调整,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10万吨/年及以上湿法磷酸净化生产装置
6.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水基化剂型等)、专用中间体、助剂(水基化助剂等)的开发与生产,甲叉法乙草胺、水相法毒死蜱工艺、草甘膦回收氯甲烷工艺、定向合成法手性和立体结构农药生产、乙基氯化物合成技术等清洁生产工艺的开发和应用,生物农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生产
7.水性木器、工业、船舶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功能性外墙外保温涂料等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生产;单线产能3万吨/年及以上、并以二氧化钛含量不小于90%的富钛料(人造金红石、天然金红石、高钛渣)为原料的氯化法钛白粉生产
8.高固着率、高色牢度、高提升性、高匀染性、高重现性、低沾污性以及低盐、低温、小浴比染色用和湿短蒸轧染用的活性染料,高超细旦聚酯纤维染色性、高洗涤牢度、高染着率、高光牢度和低沾污性(尼龙、氨纶)、小浴比染色用的分散染料,用于聚酰胺纤维、羊毛和皮革染色的不含金属的弱酸性染料,高耐晒牢度、高耐气候牢度有机颜料的开发与生产
9.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清洁生产、本质安全的新技术(包括催化、三氧化硫磺化、连续硝化、绝热硝化、定向氯化、组合增效、溶剂反应、循环利用等技术,以及取代光气等剧毒原料的适用技术,膜过滤和原浆干燥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10.乙烯-乙烯醇树脂(EVOH)、聚偏氯乙烯等高性能阻隔树脂,聚异丁烯(PI)、聚乙烯辛烯(POE)等特种聚烯烃开发与生产
11.6万吨/年及以上非光气法聚碳酸酯生产装置,液晶聚合物(LCP)等工程塑料生产以及共混改性、合金化技术开发和应用,吸水性树脂、导电性树脂和可降解聚合物的开发与生产,尼龙11、尼龙1414、尼龙46、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与生产
12.3万吨/年及以上丁基橡胶、乙丙橡胶、异戊橡胶,溶聚丁苯橡胶、稀土系顺丁橡胶、丙烯酸酯橡胶及低多芳含量填充油丁苯橡胶等生产装置,合成橡胶化学改性技术开发与应用
13.聚丙烯热塑性弹性体(PTPE)、热塑性聚酯弹性体(TPEE)、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嵌段共聚物(SIS)、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等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开发与生产
14.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安全型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
15.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苯基硅油、氨基硅油、聚醚改性型硅油等,苯基硅橡胶、苯撑硅橡胶等高性能橡胶及杂化材料,甲基苯基硅树脂等高性能树脂,三乙氧基硅烷等系列高效偶联剂
16.全氟烯醚等特种含氟单体,聚全氟乙丙烯、聚偏氟乙烯、聚三氟氯乙烯、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等高品质氟树脂,氟醚橡胶、氟硅橡胶、四丙氟橡胶、高含氟量246氟橡胶等高性能氟橡胶,含氟润滑油脂,消耗臭氧潜能值(ODP)为零、全球变暖潜能值(GWP)低的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含氟精细化学品和高品质含氟无机盐
17.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吋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设备生产,新型天然橡胶开发与应用
18.生物高分子材料、填料、试剂、芯片、干扰素、传感器、纤维素酶、碱性蛋白酶、诊断用酶等酶制剂、纤维素生化产品开发与生产
19.四氯化碳、四氯化硅、一甲基氯硅烷、三甲级氯硅烷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二氧化碳的捕获与应用
十二、建材
1.利用现有2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纯低温余热发电;粉磨系统等节能改造
2.电子工业用超薄(1.3mm以下)、太阳能产业用超白(折合5mm厚度可见光透射率>90%)、在线镀膜玻璃和低辐射等特殊浮法玻璃生产线;现有浮法生产线采用纯氧燃烧技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玻璃熔窑用高档耐火材料;玻璃深加工工艺装备技术开发与应用
3.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开发与生产
4.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上、厚度小于6毫米的陶瓷板生产线和工艺装备技术开发与应用
5.一次冲洗用水量6升及以下的坐便器、蹲便器、节水型小便器及节水控制设备开发与生产
6.5万吨/年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技术和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技术开发与生产
7.使用合成矿物纤维、芳纶纤维等作为增强材料的无石棉摩擦、密封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开发与生产
8.信息、新能源、国防、航天航空等领域用高品质人工晶体材料、制品和器件生产装备技术开发;高纯石英原料、石英玻璃材料及其制品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航天航空等领域所需的特种玻璃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
9.高新技术领域需求的高纯、超细、改性等精细加工的高岭土、石墨、硅藻土等非金属矿深加工材料生产及其技术装备开发与制造
10.30万平方米/年以上超薄复合石材生产;机械化石材矿山开采;矿石碎料和板材边角料综合利用生产及工艺装备开发
11.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12.农用田间建设材料技术开发与生产
13.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及技术装备开发与制造
14.应急安置房屋开发与生产
十三、医药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和生产,天然药物开发和生产,新型计划生育药物(包括第三代孕激素的避孕药)开发和生产,满足我国重大、多发性疾病防治需求的通用名药物首次开发和生产,药物新剂型、新辅料的开发和生产,药物生产过程中的膜分离、超临界萃取、新型结晶、手性合成、酶促合成、生物转化、自控等技术开发与应用,原料药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技术、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
2.现代生物技术药物、重大传染病防治疫苗和药物、新型诊断试剂的开发和生产,大规模细胞培养和纯化技术、大规模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发酵、纯化技术开发和应用,采用现代生物技术改造传统生产工艺
3.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和生产(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可降解材料,具有避光、高阻隔性、高透过性的功能性材料,新型给药方式的包装;药包材无苯油墨印刷工艺等)
4.濒危稀缺药用动植物人工繁育技术及代用品开发和生产,先进农业技术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中的应用,中药有效成份的提取、纯化、质量控制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药现代剂型的工艺技术、生产过程控制技术和装备的开发与应用,中药饮片创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成药二次开发和生产
5.民族药物开发和生产
6.新型医用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医疗急救及移动式医疗装备、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家用医疗器械、新型计划生育器具(第三代宫内节育器)、新型医用材料、人工器官及关键元器件的开发和生产,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7.实验动物标准化养殖及动物实验服务
8.基本药物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提升及降低成本
十四、机械
1.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伺服电机及驱动装置、功能部件、刀具、量具、量仪及高档磨具磨料
2.大型发电机组、大型石油化工装置、大型冶金成套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用分散型控制系统(DCS),现场总线控制系统(FCS),新能源发电控制系统
3.输入输出点数512个以上的可编程控制系统(PLC)
4.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工业自动检测仪表与传感器,原位在线成份分析仪器,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低功耗智能传感器,电磁兼容检测设备,智能电网用智能电表(具有发送和接收信号、自诊断、数据处理功能),光纤传感器
5.用于辐射、有毒、可燃、易爆、重金属、二恶英等检测分析的仪器仪表,水质、烟气、空气检测仪器,药品检验用质量数大于1000原子质量单位(amu)的质谱仪,色质联用仪以及相关的自动取样系统和样品处理系统
6.科学研究用测量精度达到微米以上的多维几何尺寸测量仪器,自动化、智能化、多功能材料力学性能测试仪器,工业CT、三维超声波探伤仪等无损检测设备,用于纳米观察测量的分辨率高于3.0纳米的电子显微镜
7.城市智能视觉监控、视频分析、视频辅助刑事侦察技术设备
8.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等)监测仪器仪表和系统
9.综合气象观测仪器装备(地面、高空、海洋气象观测仪器装备及耗材,专业气象观测、大气成分观测仪器装备及耗材,气象雷达等)、移动应急气象观测系统、移动应急气象指挥系统、气象计量检定设备、气象维修维护设备、气象观测仪器装备运行监控系统
10.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水文仪器计量检定设备
11.地震、地质灾害观测仪器仪表
12.海洋观测、探测、监测技术系统及仪器设备
13.数字多功能一体化办公设备(复印、打印、传真、扫描)、数字照相机、数字电影放映机等现代文化办公设备
14.时速200公里以上动车组轴承,轴重大于30吨重载铁路货车轴承,使用寿命200万公里以上的新型城市轨道交通轴承,使用寿命25万公里以上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耐高温(400℃以上)汽车涡轮、机械增压器轴承,P4、P2级数控机床轴承,2兆瓦(MW)及以上风电机组用各类精密轴承,使用寿命大于5000小时盾构机等大型施工机械轴承,P5级、P4级高速精密冶金轧机轴承,飞机及发动机轴承,医疗CT机轴承,以及上述轴承零件
15.单机容量80万千瓦及以上混流式水力发电设备(水轮机、发电机及调速器、励磁等附属设备),单机容量35万千瓦及以上抽水蓄能、5万千瓦及以上贯流式和10万千瓦及以上冲击式水力发电设备及其关键配套辅机
16.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用发电机保护断路器、泵、阀等关键配套辅机、部件
17.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参数循环流化床锅炉
18.燃气轮机高温部件及控制系统
19.60万千瓦及以上发电设备用转子(锻造、焊接)、转轮、叶片、泵、阀、主轴护套等关键铸锻件
20.耐高低温、耐腐蚀、耐磨损精密铸锻件
21.500千伏(kV)及以上超高压、特高压交直流输电设备及关键部件:变压器(出线装置、套管、调压开关),开关设备(灭弧装置、液压操作机构、大型盆式绝缘子),高强度支柱绝缘子和空心绝缘子,悬式复合绝缘子,绝缘成型件,特高压避雷器、直流避雷器,电控、光控晶闸管,换流阀(平波电抗器、水冷设备),控制和保护设备,直流场成套设备等
22.高压真空元件及开关设备,智能化中压开关元件及成套设备,使用环保型中压气体的绝缘开关柜,智能型(可通信)低压电器,非晶合金、卷铁芯等节能配电变压器
23.二代改进型、三代核电设备及关键部件;2.5兆瓦以上风电设备整机及2.0兆瓦以上风电设备控制系统、变流器等关键零部件;各类晶体硅和薄膜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设备;海洋能(潮汐、海浪、洋流)发电设备
24.直接利用高炉铁液生产铸铁件的短流程熔化工艺与装备;粘土砂静压造型主机;外热送风水冷长炉龄大吨位(15吨/小时以上)冲天炉;大型压铸机(合模力3500吨以上);差压铸造机;自动浇注机;铸造专用机器人的制造与应用
25.树脂砂、铸造粘土砂等干(热)法再生回用技术应用
26.高速精密压力机(180~2500千牛,2000~750次/分钟)、黑色金属液压挤压机(150毫米/秒以上)、轻合金液压挤压机(10毫米/秒以下)、高速精密剪切机(2000千牛以上,70~80次/分,断面斜度1.5°以下)、内高压成形机(10000千牛以上)、大型折弯机(60000千牛以上)、数字化钣金加工中心(柔性制造中心/柔性制造系统)、高速强力旋压机(径向旋压力/每轮:1000千牛,轴向旋压力/每轮:800千牛,主轴转矩:240千牛·米,主轴最高转速:95转/分钟)、数控多工位冲压机、大公称压力冷/温锻压力机(有效公称力行程25毫米以上,公称力10000千牛以上)、4工位以上自动温/热锻造压力机(公称力16000千牛以上)
27.乙烯裂解三机,40万吨级(聚丙烯等)挤压造粒机组,50万吨级合成气、氨、氧压缩机等关键设备
28.大型风力发电密封件(使用寿命7年以上,工作温度-45℃~100℃);核电站主泵机械密封(适用压力≥17兆帕,工作温度26.7℃~73.9℃);盾构机主轴承密封(使用寿命5000小时);轿车动力总成系统以及传动系统旋转密封;石油钻井、测井设备密封(适用压力≥105兆帕);液压支架密封件;高PV值旋转动密封件;超大直径(≥2米)机械密封;航天用密封件(工作温度-54℃~275℃,线速度≥150米/秒);高压液压元件密封件(适用压力≥31.5兆帕);高精密液压铸件(流道尺寸精度≤0.25毫米,疲劳性能测试≥200万次)
29.高性能无石棉密封材料(耐热温度500℃,抗拉强度≥20兆帕);高性能碳石墨密封材料(耐热温度350℃,抗压强度≥270兆帕);高性能无压烧结碳化硅材料(弯曲强度≥200兆帕,热导率≥130瓦/米·开尔文(w/m·K))
30.智能焊接设备,激光焊接和切割、电子束焊接等高能束流焊割设备,搅拌摩擦、复合热源等焊接设备,数字化、大容量逆变焊接电源
31.大型(下底板半周长度冲压模>2500毫米,下底板半周长度型腔模>1400毫米)、精密(冲压模精度≤0.02毫米,型腔模精度≤0.05毫米)模具
32.大型(装炉量1吨以上)多功能可控气氛热处理设备、程控化学热处理设备、程控多功能真空热处理设备及装炉量500公斤以上真空热处理设备、全纤维炉衬热处理加热炉
33.高强度(12.9级以上)、异形及钛合金紧固件,航空、航天、发动机等用弹簧,微型精密传动联结件(离合器),大型轧机联结轴;新型粉末冶金零件:高密度(≥7.0克/立方厘米)、高精度、形状复杂结构件;高速列车、飞机摩擦装置;含油轴承;动车组用齿轮变速箱,船用可变桨齿轮传动系统、2.0兆瓦以上风电用变速箱、冶金矿山机械用变速箱;汽车动力总成、工程机械、大型农机用链条
34.海水淡化设备
35.机器人及工业机器人成套系统
36.50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薄煤层综合采掘设备,1000万吨级/年及以上大型露天矿关键装备
37.直径1200毫米及以上的天然气输气管线配套压缩机、燃气轮机、阀门等关键设备;单线260万吨/年及以上天然气液化配套的压缩机及驱动机械、低温设备等;大型输油管线配套的3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的输油泵等关键设备
38.单张纸多色胶印机(幅宽≥750毫米,印刷速度:单面多色≥16000张/小时,双面多色≥13000张/小时);商业卷筒纸胶印机(幅宽≥787毫米,印刷速度≥7米/秒,套印精度≤0.1毫米);报纸卷筒纸胶印机(印刷速度:单纸路单幅机≥75000张/小时,双纸路双幅机≥150000张/小时,套印精度≤0.1毫米);多色宽幅柔性版印刷机(印刷宽度≥1300毫米,印刷速度≥350米/分);机组式柔性版印刷机(印刷速度≥150米/分);环保多色卷筒料凹版印刷机(印刷速度≥300米/分,套印精度≤0.1毫米);喷墨数字印刷机(出版用:印刷速度≥150米/分,分辨率≥600 dpi;包装用:印刷速度≥30米/分,分辨率≥1000 dpi;可变数据用:印刷速度≥100米/分,分辨率≥300 dpi);CTP直接制版机(成像速度≥15张/小时,版材幅宽≥750毫米,重复精度0.025毫米,分辨率3000 dpi);无轴数控平压平烫印机(烫印速度≥10000张/小时,加工精度0.05毫米)
39.100马力以上、配备有动力换挡变速箱或全同步器换档变速箱、总线控制系统、安全驾驶室、动力输出轴有2个以上转速、液压输出点不少于3组的两轮或四轮驱动的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
40.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配套农机具:保护性耕作所需要的深松机、联合整地机和整地播种联合作业机等,常规农业作业所需要的单体幅宽≥40厘米的铧式犁、圆盘耙、谷物条播机、中耕作物精密播种机、中耕机、免耕播种机、大型喷雾(喷粉)机等
41.100马力以上拖拉机关键零部件:动力换挡变速箱,轮式拖拉机用带差速锁的前驱动桥,离合器,液压泵、液压油缸、各种阀及液压输出阀等封闭式液压系统,闭心变量、负载传感的电控液压提升器,电控系统,轮辋及辐板,液压转向机构等
42.农作物移栽机械:乘坐式盘土机动高速水稻插秧机(每分钟插次350次以上,每穴3~5株,适应行距20~30厘米,株距可调,适应株距12~22厘米);盘土式机动水稻摆秧机(乘坐式或手扶式,适应行距为20~30厘米,株距可调,适应株距为12~22厘米)等
43.配套动力50马力以上的棉田中耕型拖拉机、果园用高地隙拖拉机(最低离地高度40厘米以上)
44.牧草收获机械:自走式牧草收割机、指盘式牧草搂草机、牧草捡拾压捆机等
45.农业收获机械: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喂入量6千克/秒以上);自走式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4行以上,配套发动机44千瓦以上);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3~6行,摘穗型,带有剥皮装置,以及茎秆粉碎还田装置或茎秆切碎收集装置);自走式大麦、草苜蓿、玉米、高粱等青贮饲料收获机(配套动力147千瓦以上,茎干切碎长度10~60毫米,带有去石去铁安全装置);棉花采摘机(3行以上,自走式或拖拉机背负式,摘花装置为机械式或气力式,适应棉株高度35~160厘米,装有籽棉集装箱和自动卸棉装置);马铃薯收获机(自走式或拖拉机牵引式,2行以上,行距可调,带有去土装置和收集装置,最大挖掘深度35厘米);甘蔗收获机(自走式或拖拉机背负式,配套功率58千瓦以上,宿根破碎率≤18%,损失率≤7%);残膜回收与茎杆粉碎联合作业机
46.节水灌溉设备:各种大中型喷灌机、各种类型微滴灌设备等;抗洪排涝设备(排水量1500立方米/小时以上,扬程5~20米,功率1500千瓦以上,效率60%以上,可移动)
47.沼气发生设备:沼气发酵及储气一体化(储气容积300~2000立方米系列产品)、沼液抽渣设备(抽吸量1立方米/分钟以上)等
48.大型施工机械:30吨以上液压挖掘机、6米及以上全断面掘进机、320马力及以上履带推土机、6吨及以上装载机、600吨及以上架桥设备(含架桥机、运梁车、提梁机)、400吨及以上履带起重机、100吨及以上全地面起重机、钻孔100毫米以上凿岩台车、400千瓦及以上砼冷热再生设备、1米宽及以上铣刨机;关键零部件:动力换挡变速箱、湿式驱动桥、回转支承、液力变矩器、为电动叉车配套的电机、电控、压力25兆帕以上液压马达、泵、控制阀
49.自动化物流系统装备、信息系统
50.非道路移动机械用高可靠性、低排放、低能耗的内燃机:寿命指标(重型8000~12000小时,中型5000~7000小时,轻型3000~4000小时)、排放指标(符合欧ⅢA、欧ⅢB排放指标要求);影响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内燃机动力性、经济性、环保性的燃油系统、增压系统、排气后处理系统(均包括电子控制系统)
51.制冷空调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热泵、复合热源(空气源与太阳能)热泵热水机、二级能效及以上制冷空调压缩机、微通道和降膜换热技术与设备、电子膨胀阀和两相流喷射器;使用环保制冷剂(ODP为0、GWP值较低)的制冷空调压缩机
52.12000米及以上深井钻机、极地钻机、高位移性深井沙漠钻机、沼泽难进入区域用钻机、海洋钻机、车装钻机、特种钻井工艺用钻机等钻机成套设备
53.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备
54.大型高效二板注塑机(合模力1000吨以上)、全电动塑料注射成型机(注射量1000克以下)、节能型塑料橡胶注射成型机(能耗0.4千瓦时/千克以下)、高速节能塑料挤出机组(生产能力:30~3000公斤/小时,能耗0.35千瓦时/千克以下)、微孔发泡塑料注射成型机(合模力:60~1000吨,注射量:30~5000克,能耗0.4千瓦时/千克以下)、大型双螺杆挤出造粒机组(生产能力:30~60万吨/年)、大型对位芳纶反应挤出机组(生产能力1.4万吨/年以上)、碳纤维预浸胶机组(生产能力60万米/年以上;幅宽1.2米以上)
55.涂装用纳米过滤和反向渗透纯水装备
56.安全饮水设备:组合式一体化净水器(处理量100~2500吨/小时)
57.大气污染治理装备:300兆瓦以上燃煤电站烟气SCR脱硝技术装备(脱氮效率90%以上,催化剂使用寿命16000小时以上);钢铁烧结烟气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除尘成套装备(钙硫比:1.2~1.3);1000兆瓦超超临界机组配套电除尘技术装备;电袋复合除尘技术装备(烟尘排放浓度<30毫克/立方米);1000兆瓦超超临界以上机组脱硫氧化多级离心鼓风机(风量≥450立方米/分钟、升压≥14000毫米水柱);等离子体废气净化机(废气去除率>95%)
58.污水防治技术设备:20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成套装备(除磷脱氮);污泥干燥焚烧技术装备(减渣量90%以上);浸没式膜生物反应器(COD去除率90%以上);陶瓷真空过滤机(真空度:0.09~0.098兆帕,孔隙:0.2微米~20微米);中小城镇一体化污水处理成套技术装备;超生耦合法和生物膜法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技术装备
59.固体废物防治技术设备:生活垃圾清洁焚烧技术装备(助燃煤量20%以下);厨余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利用率95%以上);垃圾填埋渗滤液和臭气处理技术装备(处理量50吨/天以上);生活垃圾自动化分选技术装备(分选率80%以上);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工艺技术装备(处理量100吨/小时以上);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处理技术装备(处理率90%以上);油田钻井废弃物处理处置技术与成套装备(减容50%以上,处理率70%以上);医疗废物清洁焚烧、高温蒸煮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处理量150千克/小时以上,燃烧效率70%以上)
60.土壤修复技术装备
十五、城市轨道交通装备
1.城市轨道交通减震、降噪技术应用
2.自动售检票系统(AFC),车门、站台屏蔽门、车钩系统
3.城市轨道交通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4.数字轨道电路及以无线通信为基础的信号系统〔含自动列车监控系统(ATS)、列车自动保护装置(ATP)、自动列车运行装置(ATO)〕
5.直流高速开关、真空断路器(GIS)供电系统成套设备关键部件
6.轨道车辆交流牵引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及核心元器件(含IGCT、IGBT元器件)
7.城轨列车网络控制系统及运行控制系统
8.车体、转向架、齿轮箱及车内装饰材料轻量化应用
9.城轨列车再生制动吸收装置
十六、汽车
1.汽车关键零部件:汽油机增压器、电涡流缓速器、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数字化仪表、电控系统执行机构用电磁阀、低地板大型客车专用车桥、空气悬架、吸能式转向系统、大中型客车变频空调、高强度钢车轮、载重车后盘式制动器
2.双离合器变速器(DCT)、电控机械变速器(AMT)
3.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度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先进成形技术应用:激光拼焊板的扩大应用、内高压成形、超高强度钢板热成形、柔性滚压成形等;环保材料应用:水性涂料、无铅焊料等
4.高效柴油发动机(3L以下升功率≥50kW/L,3L以上升功率≥40kW/L);后处理系统(包括颗粒捕捉器、氧化型催化器、还原型催化器);电控直列式喷油泵、电控高压共轨喷射系统、电控高压单体泵以及喷油器、喷油嘴
5.高效汽油发动机(自然吸气汽油机升功率≥60kW/L,涡轮增压汽油机升功率≥70kW/L)
6.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能量型动力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5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电池隔膜(厚度15~40μm,孔隙率40%~60%);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密度≥2.5kW/kg,高效区:65%工作区效率≥80%),车用DC/DC(输入电压100V~400V),大功率电子器件(IGBT,电压等级≥600V,电流≥300A);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
7.车载充电机、非车载充电设备
8.电动空调、电制动、电动转向;怠速起停系统
9.汽车电子控制系统:发动机控制系统(ECU)、变速箱控制系统(TCU)、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牵引力控制(ASR)、电子稳定控制(ESP)、网络总线控制、车载故障诊断仪(OBD)、电控智能悬架、电子驻车系统、自动避撞系统、电子油门等
10.汽车产品开发、试验、检测设备及设施建设
十七、船舶
1.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适应绿色、环保、安全要求的优化升级,以及满足国际造船新规范、新标准的船型开发建造
2.10万立方米以上液化天然气船、1.5万立方米以上液化石油气船、万箱以上集装箱船、5000车位及以上汽车运输船、豪华客滚船、IMOⅡ型以上化学品船、豪华邮轮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
3.大型远洋捕捞加工渔船、1万立方米以上耙吸式挖泥船、火车渡轮、科学考察船、破冰船、海洋调查船、海洋监管船等特种船舶及其专用设备
4.小水线面双体船、水翼船、地效应船、气垫船、穿浪船等高性能船舶
5.120米及以上水深自升式钻井平台、1500米及以上深钻井船、1500米及以上水深半潜式钻井平台等主流海洋移动钻井平台(船舶);15万吨及以上浮式生产储卸装置(FPSO)、1500米水深半潜式生产平台、立柱式生产平台(SPAR)、张力腿平台(TLP)、LNG-FPSO、边际油田型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等浮式生产系统;万马力水级深水三用工作船、1500米水深大型起重铺管船、1500米水深工程勘察船、高性能物探船、5万吨及以上半潜运输船、海上风车安装船等海洋工程作业船和辅助船
6.动力定位系统、FPSO单点系泊系统、大型海洋平台电站集成系统、主动力及传动系统、钻井平台升降系统、采油系统等通用和专用海洋工程配套设备
7.豪华游艇开发制造及配套产业
8.智能环保型船用中低速柴油机及其关键零部件、大型甲板机械、船用锅炉、油水分离机、海水淡化装置、压载水处理系统、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及设备、液化天然气船用双燃料发动机、吊舱推进器、大型高效喷水推进装置、大功率中高压发电机、船舶通讯导航及自动化系统等关键船用配套设备
9.水下潜器、机器人及探测观测设备
10.精度管理控制、数字化造船、单元组装、预舾装和模块化、先进涂装、高效焊接技术应用
11.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的修理与改装
十八、航空航天
1.干线、支线、通用飞机及零部件开发制造
2.航空发动机开发制造
3.机载设备、任务设备、空管设备和地面保障设备系统开发制造
4.直升机总体、旋翼系统、传动系统开发制造
5.航空航天用新型材料开发生产
6.航空航天用燃气轮机制造
7.卫星、运载火箭及零部件制造
8.航空、航天技术应用及系统软硬件产品、终端产品开发生产
9.航空器地面模拟训练系统开发制造
10.航空器地面维修、维护、检测设备开发制造
11.卫星地面和应用系统建设及设备制造
12.航空器专用应急救援装备开发与应用
13.航空器、设备及零件维修
14.先进卫星载荷研制及生产
十九、轻工
1.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及以上、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及以上、化学竹浆10万吨/年及以上的林纸一体化生产线及相应配套的纸及纸板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除外)建设;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以非木纤维为原料、单条10万吨/年及以上的纸浆生产线建设
2.先进制浆、造纸设备开发与制造
3.无元素氯(ECF)和全无氯(TCF)化学纸浆漂白工艺开发及应用
4.非金属制品精密模具设计、制造
5.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
6.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和长寿命(三年及以上)功能性农用薄膜的开发、生产
7.新型塑料建材(高气密性节能塑料窗、大口径排水排污管道、抗冲击改性聚氯乙烯管、地源热泵系统用聚乙烯管、非开挖用塑料管材、复合塑料管材、塑料检查井);防渗土工膜;塑木复合材料和分子量≥200万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材及板材生产
8.动态塑化和塑料拉伸流变塑化的技术应用及装备制造;应用电磁感应加热和伺服驱动系统的塑料加工装备
9.应用于工业、医学、电子、航空航天等领域的特种陶瓷生产及技术、装备开发;陶瓷清洁生产及综合利用技术开发
10.高效节能缝制机械(采用嵌入式数字控制、无油或微油润滑等先进技术)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制造
11.用于制笔、钟表等行业的多工位组合机床研发与制造
12.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清晰度制版系统开发与应用
13.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制造
14.真空镀铝、喷镀氧化硅、聚乙烯醇(PVA)涂布型薄膜、功能性聚酯(PET)薄膜、定向聚苯乙烯(OPS)薄膜及纸塑基多层共挤或复合等新型包装材料
15.二色及二色以上金属板印刷、配套光固化(UV)、薄板覆膜和高速食品饮料罐加工及配套设备制造
16.锂二硫化铁、锂亚硫酰氯等新型锂原电池;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新型结构(卷绕式、管式等)密封铅蓄电池等动力电池;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和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超级电池和超级电容器
17.锂离子电池用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钛酸锂等负极材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剂;废旧铅酸蓄电池资源化无害化回收,年回收能力5万吨以上再生铅工艺装备系统制造
18.先进的各类太阳能光伏电池及高纯晶体硅材料(单晶硅光伏电池的转化效率大于17%,多晶硅电池的转化效率大于16%,硅基薄膜电池转化效率大于7%,碲化镉电池的转化效率大于9%,铜铟镓硒电池转化效率大于12%)
19.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成套装备制造;碱性锌锰电池600只/分钟以上自动化生产成套装备制造
20.制革及毛皮加工清洁生产、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开发及关键设备制造、皮革废弃物综合利用;皮革铬鞣废液的循环利用,三价铬污泥综合利用;无灰膨胀(助)剂、无氨脱灰(助)剂、无盐浸酸(助)剂、高吸收铬鞣(助)剂、天然植物鞣剂、水性涂饰(助)剂等高档皮革用功能性化工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
21.高效节能电光源(高、低气压放电灯和固态照明产品)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及固汞生产工艺应用;废旧灯管回收再利用
22.高效节能家电开发与生产
23.多效、节能、节水、环保型表面活性剂和浓缩型合成洗涤剂的开发与生产
24.采用新型制冷剂替代氢氯氟烃-22(HCFC-22或R22)的空调器开发、制造,采用新型发泡剂替代氢氯氟烃-141b(HCFC-141b)的家用电器生产,采用新型发泡剂替代氢氯氟烃-141b(HCFC-141b)的硬质聚氨酯泡沫的生产与应用
25.节能环保型玻璃窑炉(含全电熔、电助熔、全氧燃烧技术)的设计、应用;废(碎)玻璃回收再利用
26.轻量化玻璃瓶罐(轻量化度L≤1.0的一次性使用小口径玻璃瓶)工艺技术和关键装备的开发与生产
27.水性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
28.天然食品添加剂、天然香料新技术开发与生产
29.先进的食品生产设备研发与制造;食品质量与安全监测(检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与生产
30.热带果汁、浆果果汁、谷物饮料、本草饮料、茶浓缩液、茶粉、植物蛋白饮料等高附加价值植物饮料的开发生产与加工原料基地建设;果渣、茶渣等的综合开发与利用
31.营养健康型大米、小麦粉(食品专用米、发芽糙米、留胚米、食品专用粉、全麦粉及营养强化产品等)及制品的开发生产;传统主食工业化生产;杂粮加工专用设备开发与生产
32.粮油加工副产物(稻壳、米糠、麸皮、胚芽、饼粕等)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开发应用
33.菜籽油生产线:采用膨化、负压蒸发、热能自平衡利用、低消耗蒸汽真空系统等技术,油菜籽主产区日处理油菜籽400吨及以上、吨料溶剂消耗1.5公斤以下(其中西部地区日处理油菜籽200吨及以上、吨料溶剂消耗2公斤)以下;花生油生产线:花生主产区日处理花生200吨及以上,吨料溶剂消耗2公斤以下;棉籽油生产线:棉籽产区日处理棉籽300吨及以上,吨料溶剂消耗2公斤以下;米糠油生产线:采用分散快速膨化,集中制油、精炼技术;玉米胚芽油生产线;油茶籽、核桃等木本油料和胡麻、芝麻、葵花籽等小品种油料加工生产线
34.发酵法工艺生产小品种氨基酸(赖氨酸、谷氨酸除外),新型酶制剂(糖化酶、淀粉酶除外)、多元醇、功能性发酵制品(功能性糖类、真菌多糖、功能性红曲、发酵法抗氧化和复合功能配料、活性肽、微生态制剂)等生产
35.薯类变性淀粉
36.畜禽骨、血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
37.采用生物发酵技术生产优质低温肉制品
38.搪瓷静电粉和预磨粉等高科技新型搪瓷瓷釉、静电搪瓷关键装备、0.3毫米及以下的薄钢板平板搪瓷的开发与生产
39.冷凝式燃气热水器、使用聚能燃烧技术的燃气灶具等高效节能环保型燃气具的开发与制造
二十、纺织
1.差别化、功能性聚酯(PET)的连续共聚改性[阳离子染料可染聚酯(CDP、ECDP)、碱溶性聚酯(COPET)、高收缩聚酯(HSPET)、阻燃聚酯、低熔点聚酯等];熔体直纺在线添加等连续化工艺生产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抗静电、抗紫外、有色纤维等);智能化、超仿真等差别化、功能性聚酯(PET)及纤维生产(东部地区限于技术改造)
腈纶、锦纶、氨纶、粘胶纤维等其他化学纤维品种的差别化、功能性改性纤维生产
2.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聚丁二酸丁二酯(PBS)、聚对苯二甲酸环己烷二甲醇酯(PCT)等新型聚酯和纤维的开发、生产与应用
3.采用绿色、环保工艺与装备生产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Lyocell)、细菌纤维素纤维、以竹、麻等新型可再生资源为原料的再生纤维素纤维、聚乳酸纤维(PLA)、海藻纤维、甲壳素纤维、聚羟基脂肪酸酯纤维(PHA)、动植物蛋白纤维等生物质纤维
4.有机和无机高性能纤维及制品的开发与生产(碳纤维(CF)(拉伸强度≥4,200MPa,弹性模量≥240GPa)、芳纶(AF)、芳砜纶(PSA)、高强高模聚乙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UHMWPE)(纺丝生产装置单线能力≥300吨/年)、聚苯硫醚纤维(PPS)、聚酰亚胺纤维(PI)、聚四氟乙烯纤维(PTFE)、聚苯并双唑纤维(PBO)、聚芳二唑纤维(POD)、玄武岩纤维(BF)、碳化硅纤维(SiCF)、高强型玻璃纤维(HT-AR)等)
5.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动物纤维、麻纤维、竹原纤维、桑柞茧丝、彩色棉花、彩色桑茧丝类天然纤维的加工技术与产品
6.采用紧密纺、低扭矩纺、赛络纺、嵌入式纺纱等高速、新型纺纱技术生产多品种纤维混纺纱线及采用自动络筒、细络联、集体落纱等自动化设备生产高品质纱线(东部地区限于技术改造,新建和扩建除外)
7.采用高速机电一体化无梭织机、细针距大园机等先进工艺和装备生产高支、高密、提花等高档机织、针织纺织品
8.采用酶处理、高效短流程前处理、冷轧堆前处理及染色、短流程湿蒸轧染、气流染色、小浴比染色、涂料印染、数码喷墨印花、泡沫整理等染整清洁生产技术和防水防油防污、阻燃、抗静电及多功能复合等功能性整理技术生产高档纺织面料
9.采用编织、非织造布复合、多层在线复合、长效多功能整理等高新技术,生产满足国民经济各领域需求的产业用纺织品
10.新型高技术纺织机械、关键专用基础件和计量、检测、试验仪器的开发与制造
11.高档地毯、抽纱、刺绣产品生产
12.服装企业计算机集成制造及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和装备的应用
13.纺织行业生物脱胶、无聚乙烯醇(PVA)浆料上浆、少水无水节能印染加工、“三废”高效治理与资源回收再利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14.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技术与产品生产,聚酯回收材料生产涤纶工业丝、差别化和功能性涤纶长丝等高附加价值产品
二十一、建筑
1.建筑隔震减震结构体系及产品研发与推广
2.智能建筑产品与设备的生产制造与集成技术研究
3.集中供热系统计量与调控技术、产品的研发与推广
4.高强、高性能结构材料与体系的应用
5.太阳能热利用及光伏发电应用一体化建筑
6.先进适用的建筑成套技术、产品和住宅部品研发与推广
7.钢结构住宅集成体系及技术研发与推广
8.预制装配式整体卫生间和厨房标准化、模数化技术开发与推广
9.工厂化全装修技术推广
10.移动式应急生活供水系统开发与应用
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
1.城市基础空间信息数据生产及关键技术开发
2.依托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城市立体管理信息系统
3.城市公共交通建设
4.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
5.城市交通管制系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6.城市及市域轨道交通新线建设
7.城镇安全饮水工程
8.城镇地下管道共同沟建设
9.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
10.城市燃气工程
11.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
12.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工程
13.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
14.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
15.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
16.城市生态系统关键技术应用
17.城市节水技术开发与应用
18.城市照明智能化、绿色照明产品及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19.再生水利用技术与工程
20.城市下水管线非开挖施工技术开发与应用
21.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塑料管道应用工程
22.城市应急与后备水源建设工程
23.沿海城镇海水供水管网及海水净水厂工程
24.城市积涝预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二十三、铁路
1.铁路新线建设
2.既有铁路改扩建
3.客运专线、高速铁路系统技术开发与建设
4.铁路行车及客运、货运安全保障系统技术与装备,铁路列车运行控制与车辆控制系统开发建设
5.铁路运输信息系统开发与建设
6.7200千瓦及以上交流传动电力机车、6000马力及以上交流传动内燃机车、时速200公里以上动车组、海拔3000米以上高原机车、大型专用货车、机车车辆特种救援设备
7.干线轨道车辆交流牵引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及核心元器件(含IGCT、IGBT元器件)
8.时速200公里及以上铁路接触网、道岔、扣配件、牵引供电设备
9.电气化铁路牵引供电功率因数补偿技术应用
10.大型养路机械、铁路工程建设机械装备、线桥隧检测设备
11.行车调度指挥自动化技术开发
12.混凝土结构物修补和提高耐久性技术、材料开发
13.铁路旅客列车集便器及污物地面接收、处理工程
14.铁路GSM-R通信信号系统
15.铁路宽带通信系统开发与建设
16.数字铁路与智能运输开发与建设
17.时速在300公里及以上高速铁路或客运专线减震降噪技术应用
18.城际轨道交通建设
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
1.西部开发公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建设
2.国省干线改造升级
3.汽车客货运站、城市公交站
4.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相关技术开发与应用
5.公路智能运输、快速客货运输、公路甩挂运输系统开发与建设
6.公路管理服务、应急保障系统开发与建设
7.公路工程新材料开发与生产
8.公路集装箱和厢式运输
9.特大跨径桥梁修筑和养护维修技术应用
10.长大隧道修筑和维护技术应用
11.农村客货运输网络开发与建设
12.农村公路建设
13.城际快速系统开发与建设
14.出租汽车服务调度信息系统开发与建设
15.高速公路车辆应急疏散通道建设
16.低噪音路面技术开发
17.高速公路快速修筑与维护技术和材料开发与应用
18.城市公交
19.运营车辆安全监控记录系统开发与应用
二十五、水运
1.深水泊位(沿海万吨级、内河千吨级及以上)建设
2.沿海深水航道和内河高等级航道及通航建筑物建设
3.沿海陆岛交通运输码头建设
4.大型港口装卸自动化工程
5.海运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应用
6.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建设
7.内河船型标准化
8.老港区技术改造工程
9.港口危险化学品、油品应急设施建设及设备制造
10.内河自卸式集装箱船运输系统
11.水上高速客运
12.港口龙门吊油改电节油改造工程
13.水上滚装多式联运
14.水运行业信息系统建设
15.国际邮轮运输及邮轮母港建设
二十六、航空运输
1.机场建设
2.公共航空运输
3.通用航空
4.空中交通管制和通讯导航系统建设
5.航空计算机管理及其网络系统开发与建设
6.航空油料设施建设
7.海上空中监督巡逻和搜救设施建设
8.小型航空器应急起降场地建设
二十七、综合交通运输
1.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与改造
2.综合交通枢纽便捷换乘及行李捷运系统建设
3.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
4.综合交通枢纽诱导系统建设
5.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服务设施建设
6.综合交通枢纽防灾救灾及应急疏散系统
7.综合交通枢纽便捷货运换装系统建设
8.集装箱多式联运系统建设
二十八、信息产业
1.2.5GB/S及以上光同步传输系统建设
2.155MB/S及以上数字微波同步传输设备制造及系统建设
3.卫星通信系统、地球站设备制造及建设
4.网管监控、时钟同步、计费等通信支撑网建设
5.数据通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
6.物联网(传感网)、智能网等新业务网设备制造与建设
7.宽带网络设备制造与建设
8.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
9.IP业务网络建设
10.下一代互联网网络设备、芯片、系统以及相关测试设备的研发和生产
11.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
12.增值电信业务平台建设
13.32波及以上光纤波分复用传输系统设备制造
14.10GB/S及以上数字同步系列光纤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5.支撑通信网的路由器、交换机、基站等设备
16.同温层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7.数字移动通信、接入网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及路由器、网关等网络设备制造
18.大中型电子计算机、百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每秒一万亿次及以上高档服务器、大型模拟仿真系统、大型工业控制机及控制器制造
19.集成电路设计,线宽0.8微米以下集成电路制造,及球栅阵列封装(BGA)、插针网格阵列封装(PGA)、芯片规模封装(CSP)、多芯片封装(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
20.集成电路装备制造
21.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
22.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用材料
23.软件开发生产(含民族语言信息化标准研究与推广应用)
24.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开发生产
25.半导体照明设备,光伏太阳能设备,片式元器件设备,新型动力电池设备,表面贴装设备(含钢网印刷机、自动贴片机、无铅回流焊、光电自动检查仪)等
26.打印机(含高速条码打印机)和海量存储器等计算机外部设备
27.薄膜场效应晶体管LCD(TFT-LCD)、等离子显示屏(PDP)、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激光显示、3D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关键部件
28.新型(非色散)单模光纤及光纤预制棒制造
29.高密度数字激光视盘播放机盘片制造
30.只读光盘和可记录光盘复制生产
31.音视频编解码设备、音视频广播发射设备、数字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电视系统设备、数字电视广播单频网设备、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产品
32.信息安全产品、网络监察专用设备开发制造
33.数字多功能电话机制造
34.多普勒雷达技术及设备制造
35.医疗电子、金融电子、航空航天仪器仪表电子、传感器电子等产品制造
36.无线局域网技术开发、设备制造
37.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系统开发与应用服务
38.卫星导航系统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39.应急广播电视系统建设
40.量子通信设备
41.TFT-LCD、PDP、OLED、激光显示、3D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专用设备
42.半导体照明衬底、外延、芯片、封装及材料等
43.数字音乐、手机媒体、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产品的开发系统
44.防伪技术开发与运用
二十九、现代物流业
1.粮食、棉花、食用油、食糖、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现代化物流设施建设
2.农产品物流配送(含冷链)设施建设,食品物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服务
3.药品物流配送(含冷链)技术应用和设施建设,药品物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服务
4.出版物等文化产品供应链管理技术服务
5.实现港口与铁路、铁路与公路、民用航空与地面交通等多式联运物流节点设施建设与经营
6.第三方物流服务设施建设
7.仓储和转运设施设备、运输工具、物流器具的标准化改造
8.自动识别和标识技术、电子数据交换技术、可视化技术、货物跟踪和快速分拣技术、移动物流信息服务技术、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道路交通信息通讯系统、智能交通系统、物流信息系统安全技术及立体仓库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9.应急物流设施建设
10.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11.海港空港、产业聚集区、商贸集散地的物流中心建设
三十、金融服务业
1.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建设
2.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3.债券发行、交易服务体系建设
4.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
5.金融产品研发和应用
6.知识产权、收益权等无形资产贷款质押业务开发
7.信用卡及网络服务
8.人民币跨境结算、清算体系建设
9.信贷、保险、证券统计数据信息系统建设
10.金融监管技术开发与应用
11.创业投资
三十一、科技服务业
1.工业设计、气象、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测绘、海洋等专业科技服务,商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检测服务、科技普及
2.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IT设施管理和数据中心服务,移动互联网服务,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等电信增值服务
3.行业(企业)管理和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基于网络的软件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咨询、运营维护和数据挖掘等服务业务
4.数字音乐、手机媒体、网络出版等数字内容服务,地理、国际贸易等领域信息资源开发服务
5.数字化技术、高拟真技术、高速计算技术等新兴文化科技支撑技术建设及服务
6.分析、试验、测试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与研发服务,智能产品整体方案、人机工程设计、系统仿真等设计服务
7.数据恢复和灾备服务,信息安全防护、网络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云计算安全服务、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咨询服务,信息装备和软件安全评测服务,密码技术产品测试服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方案设计服务
8.科技信息交流、文献信息检索、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科技成果评估和科技鉴证等服务
9.知识产权代理、转让、登记、鉴定、检索、评估、认证、咨询和相关投融资服务
10.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
11.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等技术先进型服务
三十二、商务服务业
1.租赁服务
2.经济、管理、信息、会计、税务、鉴证(含审计服务)、法律、节能、环保等咨询与服务
3.工程咨询服务(包括规划编制与咨询、投资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评估咨询、工程勘查设计、招标代理、工程和设备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4.资信调查与评级等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5.资产评估、校准、检测、检验等服务
6.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7.广告创意、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制作
8.就业和创业指导、网络招聘、培训、人员派遣、高级人才访聘、人员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
9.人力资源市场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10.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11.会展服务(不含会展场馆建设)
三十三、商贸服务业
1.现代化的农产品、生产资料市场流通设施建设
2.种子、种苗、种畜禽和鱼苗(种)、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资连锁经营
3.面向农村的日用品、药品、出版物等生活用品连锁经营
4.农产品拍卖服务
5.商贸企业的统一配送和分销网络建设
6.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商品交易市场
7.旧货市场建设
8.现代化二手车交易服务体系建设
三十四、旅游业
1.休闲、登山、滑雪、潜水、探险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开发与营销服务
2.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游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服务
3.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信息服务
4.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开发及营销
三十五、邮政业
1.邮政储蓄网络建设
2.邮政综合业务网建设
3.邮件处理自动化工程
4.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台账、快递企业备案许可、邮(快)件时限监测、消费者申诉、满意度调查与公示、邮编及行业资费查询等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功能等邮政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5.城乡快递营业网点、门店等快递服务网点建设
6.城市、区域内和区域间的快件分拣中心、转运中心、集散中心、处理枢纽等快递处理设施建设
7.快件跟踪查询、自动分拣、运递调度、快递客服呼叫中心等快递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
8.快件分拣处理、数据采集、集装容器等快递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
9.邮件、快件运输与交通运输网络融合技术开发
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
1.学前教育
2.特殊教育
3.职业教育
4.远程教育
5.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大众文化、科普设施建设
6.文物保护及设施建设
7.文化创意设计服务
8.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9.广播影视制作、发行、交易、播映、出版、衍生品开发
10.动漫创作、制作、传播、出版、衍生产品开发
11.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广播影视数字化、数字电影服务监管技术及应用
12.网络视听节目技术服务、开发
13.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14.社区书屋、农家书屋、阅报栏等基本新闻出版服务设施建设
15.新闻出版内容监管技术、版权保护技术、出版物的生产技术、出版物发行技术开发与应用
16.电子纸、阅读器等新闻出版新载体的技术开发、应用和产业化
17.语言文字技术开发与应用
18.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19.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
20.民族和民间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与发展
21.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文化街区保护
22.演艺业
23.民族文化艺术精品的国际营销与推广
24.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
25.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咨询与服务
26.全科医疗服务
27.远程医疗服务
28.卫生咨询、健康管理、医疗知识等医疗信息服务
29.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30.传染病、儿童、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和护理院(站)设施建设与服务
31.心理咨询服务
32.残疾人社会化、专业化康复服务和托养服务
33.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及运营、大众体育健身休闲服务
34.体育经纪、培训、信息咨询服务
35.中华老字号的保护与发展
三十七、其他服务业
1.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
2.物业服务
3.老年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4.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及综合服务网点建设
5.儿童福利、优抚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6.救助管理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7.公共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8.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配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
9.家政服务
10.养老服务
11.社区照料服务
12.病患陪护服务
1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
14.婚庆服务业
15.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
16.农民工留守家属服务设施建设
17.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
18.工伤康复中心建设
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
2.海洋环境保护及科学开发
3.微咸水、苦咸水、劣质水、海水的开发利用及海水淡化工程
4.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开发与利用
5.区域性废旧汽车、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船舶、废钢铁、废旧木材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
6.流出物辐射环境监测技术工程
7.环境监测体系工程
8.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物、核设施退役工程、医疗废物、含重金属废弃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
9.流动污染源(机车、船舶、汽车等)监测与防治技术
10.城市交通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应用
11.电网、信息系统电磁辐射控制技术开发与应用
12.削减和控制二英排放的技术开发与应用
13.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的替代品开发与应用
14.废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处置技术开发与应用
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16.“三废”处理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与生产
17.含汞废物的汞回收处理技术、含汞产品的替代品开发与应用
18.重复用水技术应用
19.高效、低能耗污水处理与再生技术开发
20.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21.废物填埋防渗技术与材料
22.新型水处理药剂开发与生产
23.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
24.高效、节能采矿、选矿技术(药剂)
25.鼓励推广共生、伴生矿产资源中有价元素的分离及综合利用技术
26.低品位、复杂、难处理矿开发及综合利用
27.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
2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29.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与设备开发
30.废旧汽车、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机床产品、农业机械、船舶等废旧机电产品及零部件再利用、再制造,墨盒、有机光导鼓的再制造(再填充)
31.综合利用技术设备:4000马力以上废钢破碎生产线;废塑料复合材料回收处理成套装备(回收率95%以上);轻烃类石化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生物质能技术装备(发电、制油、沼气);硫回收装备(低温克劳斯法)
32.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土壤修复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33.削减和控制重金属排放的技术开发与应用
34.工业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技术
35.有毒、有机废气、恶臭处理技术
36.高效、节能、环保采选矿技术
37.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
38.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及设施建设
39.碳捕获、存储及利用技术装备
40.冰蓄冷技术及其成套设备制造
三十九、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
1.地震、海啸、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2.生物灾害、动物疫情监测预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3.堤坝、尾矿库安全自动监测报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4.煤炭、矿山等安全生产监测报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5.公共交通工具事故预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6.水、土壤、空气污染物快速监测技术与产品
7.食品药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
8.新发传染病检测试剂和仪器
9.公共场所体温异常人员快速筛查设备
10.城市公共安全监测预警平台技术
11.毒品等违禁品、核生化恐怖源探测技术与产品
12.易燃、易爆、强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快速检测技术与产品
13.应急救援人员防护用品开发与应用
14.社会群体个人防护用品开发与应用
15.雷电灾害新型防护技术开发与应用
16.矿井等特殊作业场所应急避险设施
17.突发事件现场信息探测与快速获取技术及产品
18.生命探测仪器
19.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设施、森林、山岳、水域和地下设施消防灭火救援技术与产品
20.起重、挖掘、钻凿等应急救援特种工程机械
21.通信指挥、电力恢复、后勤保障等应急救援特种车辆
22.侦检、破拆、救生、照明、排烟、堵漏、输转、洗消、提升、投送等高效救援产品
23.应急物资投放伞具和托盘器材
24.因灾损毁交通设施应急抢通装备及器材开发与应用
25.公共交通设施除冰雪机械及环保型除雪剂开发与应用
26.港口漂浮物应急打捞清理装备制造
27.港口危险化学品、油品应急设施建设及设备制造
28.船舶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装备
29.突发环境灾难应急环保技术装备:热墙式沥青路面地热再生设备(再生深度:0~60毫米);无辐射高速公路雾雪屏蔽器;有毒有害液体快速吸纳处理技术装备;移动式医疗垃圾快速处理装置;移动式小型垃圾清洁处理装备;人畜粪便无害化快速处理装置;禽类病原体无害化快速处理装置;危险废物特性鉴别专用仪器
30.应急发电设备
31.应急照明器材及灯具
32.生命支持、治疗、监护一体化急救与后送平台
33.机动医疗救护系统
34.防控突发公共卫生和生物事件疫苗和药品
35.饮用水快速净化装置
36.应急通信技术与产品
37.应急决策指挥平台技术开发与应用
38.反恐技术与装备
39.交通、社区等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
40.应急物流设施及服务
41.应急咨询、培训、租赁和保险服务
42.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
43.应急救援基地、公众应急体验基础设施建设
44.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机场消防车、森林消防车、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消防车
45.具有灭火、侦查、排烟、救助等功能的消防机器人
46.公称直径≥150mm的消防水带、人工合成橡胶衬里消防水带
47.水性钢结构防火涂料、预制组合式钢结构防火构件
48.不燃外保温材料、阻燃制品
49.用于哈龙替代的合成类气体灭火剂、泡沫灭火剂氟表面活性剂替代物、建筑外保温材料高效灭火剂、无磷类阻燃剂、塑胶及合成类纺织品高效灭火剂、金属火灾专用灭火剂
50.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探火管灭火装置、风力发电装置专用灭火系统
51.使用节能环保新型光源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
四十、民爆产品
1.炸药现场混装作业方式和低感度散装炸药
2.电子延期雷管
3.刚性药头雷管
4.高穿深石油射孔弹
5.具有高分辨率的震源药柱
6.复合型导爆管
7.适用于不同使用需要的系列导爆索
8.高性能安全型工业炸药
9.连续化、自动化工业炸药雷管生产线、自动化装药、包装技术与设备
10.先进的人工影响天气用燃爆器材
第二类 限制类
一、农林业
1.天然草场超载放牧
2.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
3.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
4.1000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
5.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
6.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
7.松脂初加工项目
8.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
9.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
10.珍稀植物的根雕制造业
11.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
12.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
13.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农业开发项目
14.缺水地区、国家生态脆弱区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
15.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
16.在林地上从事工业和房地产开发的项目
二、煤炭
1.单井井型低于以下规模的煤矿项目:山西、内蒙古、陕西120万吨/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15万吨/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9万吨/年;其他地区30万吨/年
2.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
3.设计的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
4.未按国家规定程序报批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
5.井下回采工作面超过2个的新建煤矿项目
三、电力
1.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组
3.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
四、石化化工
1.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
2.新建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13万吨/年以下丙烯腈、100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20万吨/年以下乙二醇、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10万吨/年以下己内酰胺、乙烯法醋酸、30万吨/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天然气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丙酮氰醇法丙烯酸、粮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综合利用除外)生产装置
3.新建7万吨/年以下聚丙烯(连续法及间歇法)、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乙炔法聚氯乙烯、起始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10万吨/年以下聚苯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本体连续法除外)、3万吨/年以下普通合成胶乳—羧基丁苯胶(含丁苯胶乳)生产装置,新建、改扩建溶剂型氯丁橡胶类、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等通用型胶粘剂生产装置
4.新建纯碱、烧碱、30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20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电石(以大型先进工艺设备进行等量替换的除外)、单线产能5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
5.新建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三氯化磷、五硫化二磷、饲料磷酸氢钙、氯酸钠、少钙焙烧工艺重铬酸钠、电解二氧化锰、普通级碳酸钙、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碳酸钡、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碳酸锶、白炭黑(气相法除外)、氯化胆碱生产装置
6.新建黄磷,起始规模小于3万吨/年、单线产能小于1万吨/年氰化钠(折100%),单线产能5千吨/年以下碳酸锂、氢氧化锂,单线产能2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铝或中低分子比冰晶石生产装置
7.新建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采用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合成氨,磷铵生产装置,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净化工艺
8.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硫丹、磷化铝、三氯杀螨醇,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等)生产装置
9.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生产装置
10.新建硫酸法钛白粉、铅铬黄、1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
11.新建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装置(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
12.新建氟化氢(HF)(电子级及湿法磷酸配套除外),新建初始规模小于20万吨/年、单套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甲基氯硅烷单体生产装置,10万吨/年以下(有机硅配套除外)和10万吨/年及以上、没有副产四氯化碳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六氟化硫(SF6)(高纯级除外)生产装置
13.新建斜交轮胎和力车胎(手推车胎)、锦纶帘线、3万吨/年以下钢丝帘线、常规法再生胶(动态连续脱硫工艺除外)、橡胶塑解剂五氯硫酚、橡胶促进剂二硫化四甲基秋兰姆(TMTD)生产装置
五、信息产业
1.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系列整机产品)
2.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
六、钢铁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9.含铬质耐火材料
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
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总年产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
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
七、有色金属
1.新建、扩建钨、钼、锡、锑开采、冶炼项目,稀土开采、选矿、冶炼、分离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
2.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
3.电解铝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优化产业布局项目除外)
4.铅冶炼项目(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及以上,不新增产能的技改和环保改造项目除外)
5.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直接浸出除外)
6.镁冶炼项目(综合利用项目除外)
7.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8.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5万吨/年及以下、改扩建单系列生产能力2万吨/年及以下、以及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再生铅项目
八、黄金
1.日处理金精矿100吨以下,原料自供能力不足50%的独立氰化项目
2.日处理矿石200吨以下,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黄金选矿厂项目
3.日处理金精矿100吨以下的火法冶炼项目
4.年处理矿石10万吨以下的独立堆浸场项目(东北、华北、西北)、年处理矿石20万吨以下的独立堆浸场项目(华东、中南、西南)
5.日处理岩金矿石100吨以下的采选项目
6.年处理砂金矿砂30万立方米以下的砂金开采项目
7.在林区、基本农田、河道中开采砂金项目
九、建材
1.2000吨/日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
2.普通浮法玻璃生产线
3.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生产线
4.60万件/年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
5.3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6.中碱玻璃球生产线、铂金坩埚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
7.粘土空心砖生产线(陕西、青海、甘肃、新疆、西藏、宁夏除外)
8.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2.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人造轻集料(陶粒)生产线
9.1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10.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
11.10000吨/年以下岩(矿)棉制品生产线和8000吨/年以下玻璃棉制品生产线
12.100万米/年及以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离心桩生产线
13.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简称PCCP管)生产线:PCCP-L型:年设计生产能力≤50千米,PCCP-E型:年设计生产能力≤30千米
十、医药
1.新建、扩建古龙酸和维生素C原粉(包括药用、食品用和饲料用、化妆品用)生产装置,新建药品、食品、饲料、化妆品等用途的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除外)、维生素E原料生产装置
2.新建青霉素工业盐、6-氨基青霉烷酸(6-APA)、化学法生产7-氨基头孢烷酸(7-ACA)、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青霉素V、氨苄青霉素、羟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c发酵、土霉素、四环素、氯霉素、安乃近、扑热息痛、林可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利福平、咖啡因、柯柯豆碱生产装置
3.新建紫杉醇(配套红豆杉种植除外)、植物提取法黄连素(配套黄连种植除外)生产装置
4.新建、改扩建药用丁基橡胶塞、二步法生产输液用塑料瓶生产装置
5.新开办无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6.新建及改扩建原料含有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濒危动植物药材的产品生产装置
7.新建、改扩建充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银汞齐齿科材料、新建2亿支/年以下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生产装置
十一、机械
1.2臂及以下凿岩台车制造项目
2.装岩机(立爪装岩机除外)制造项目
3.3立方米及以下小矿车制造项目
4.直径2.5米及以下绞车制造项目
5.直径3.5米及以下矿井提升机制造项目
6.40平方米及以下筛分机制造项目
7.直径700毫米及以下旋流器制造项目
8.800千瓦及以下采煤机制造项目
9.斗容3.5立方米及以下矿用挖掘机制造项目
10.矿用搅拌、浓缩、过滤设备(加压式除外)制造项目
11.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自2015年起执行与轻型卡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12.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
13.配套单缸柴油机的皮带传动小四轮拖拉机,配套单缸柴油机的手扶拖拉机,滑动齿轮换档、排放达不到要求的50马力以下轮式拖拉机
14.3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火力发电设备制造项目(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机组除外)
15.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
16.非数控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
17.6300千牛及以下普通机械压力机制造项目
18.非数控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制造项目
19.普通高速钢钻头、铣刀、锯片、丝锥、板牙项目
20.棕刚玉、绿碳化硅、黑碳化硅等烧结块及磨料制造项目
21.直径450毫米以下的各种结合剂砂轮(钢轨打磨砂轮除外)
22.直径400毫米及以下人造金刚石切割锯片制造项目
23.P0级、直径60毫米以下普通微小型轴承制造项目
24.220千伏及以下电力变压器(非晶合金、卷铁芯等节能配电变压器除外)
25.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使用环保型中压气体的绝缘开关柜以及用于爆炸性环境的防爆型开关柜除外)
26.酸性碳钢焊条制造项目
27.民用普通电度表制造项目
28.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项目
29.驱动电动机功率560千瓦及以下、额定排气压力1.25兆帕及以下,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制造项目
30.普通运输集装干箱项目
31.56英寸及以下单级中开泵制造项目
32.通用类10兆帕及以下中低压碳钢阀门制造项目
33.5吨/小时及以下短炉龄冲天炉
34.有色合金六氯乙烷精炼、镁合金SF6保护
35.冲天炉熔化采用冶金焦
36.无再生的水玻璃砂造型制芯工艺
37.盐浴氮碳、硫氮碳共渗炉及盐
38.电子管高频感应加热设备
39.亚硝盐缓蚀、防腐剂
40.铸/锻造用燃油加热炉
41.锻造用燃煤加热炉
42.手动燃气锻造炉
43.蒸汽锤
44.弧焊变压器
45.含铅和含镉钎料
46.新建全断面掘进机整机组装项目
47.新建万吨级以上自由锻造液压机项目
48.新建普通铸锻件项目
49.动圈式和抽头式手工焊条弧焊机
50.Y系列(IP4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80~355)及其派生系列,Y2系列(IP5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
51.背负式手动压缩式喷雾器
52.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
53.手动插秧机
54.青铜制品的茶叶加工机械
55.双盘摩擦压力机
56.含铅粉末冶金件
57.出口船舶分段建造项目
十二、轻工
1.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
2.年加工生皮能力20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年加工蓝湿皮能力10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
3.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
4.新建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线、连续挤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生产线
5.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包装膜
6.普通照明白炽灯、高压汞灯
7.最高转速低于4000针/分的平缝机(不含厚料平缝机)和最高转速低于5000针/分的包缝机
8.电子计价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千克)、电子皮带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5/1000)、电子吊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1000,称量≤50吨)、弹簧度盘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400,称量≤8千克)
9.电子汽车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300吨)、电子静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0吨)、电子动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500,称量≤150吨)
10.玻璃保温瓶胆生产线
11.3万吨/年及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
12.以人工操作方式制备玻璃配合料及秤量
13.未达到日用玻璃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指标的玻璃窑炉
14.生产能力小于18000瓶/时的啤酒灌装生产线
15.羰基合成法及齐格勒法生产的脂肪醇产品
16.热法生产三聚磷酸钠生产线
17.单层喷枪洗衣粉生产工艺及装备、1.6吨/小时以下规模磺化装置
18.糊式锌锰电池、镉镍电池
19.牙膏生产线
20.100万吨/年以下北方海盐项目;新建南方海盐盐场项目;60万吨/年以下矿(井)盐项目
21.单色金属板胶印机
22.新建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以下、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以下、化学竹浆1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生产线
23.元素氯漂白制浆工艺
24.原糖加工项目及日处理甘蔗5000吨(云南地区3000吨)、日处理甜菜3000吨以下的新建项目
25.白酒生产线
26.酒精生产线
27.5万吨/年及以下且采用等电离交工艺的味精生产线
28.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生产线
29.浓缩苹果汁生产线
30.大豆压榨及浸出项目(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大豆主产区除外);东、中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200吨及以下,花生100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西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花生等油料100吨及以下的加工项目
31.年加工玉米30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98%以下玉米淀粉湿法生产线
32.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
33.3000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
34.2000吨/年及以下的酵母加工项目
35.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
十三、纺织
1.单线产能小于20万吨/年的常规聚酯(PET)连续聚合生产装置
2.常规聚酯的对苯二甲酸二甲酯(DMT)法生产工艺
3.半连续纺粘胶长丝生产线
4.间歇式氨纶聚合生产装置
5.常规化纤长丝用锭轴长1200毫米及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
6.粘胶板框式过滤机
7.单线产能≤1000吨/年、幅宽≤2米的常规丙纶纺粘法非织造布生产线
8.25公斤/小时以下梳棉机
9.200钳次/分钟以下的棉精梳机
10.5万转/分钟以下自排杂气流纺设备
11.FA502、FA503细纱机
12.入纬率小于600米/分钟的剑杆织机,入纬率小于700米/分钟的喷气织机,入纬率小于900米/分钟的喷水织机
13.采用聚乙烯醇浆料(PVA)上浆工艺及产品(涤棉产品,纯棉的高支高密产品除外)
14.吨原毛洗毛用水超过20吨的洗毛工艺与设备
15.双宫丝和柞蚕丝的立式缫丝工艺与设备
16.绞纱染色工艺
17.亚氯酸钠漂白设备
十四、烟草
1.卷烟加工项目
十五、消防
1.火灾报警控制器(包括联动型、独立型、区域型、集中型、集中区域兼容型)、消防联动控制器、点型感烟/温火灾探测器(独立式除外)、点型红外/紫外火焰探测器(独立式除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2.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3.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BC)、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ABC)
4.防火阀门(包括防火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木质防火门、采用酸洗磷化生产工艺的钢质和钢木质防火门、新建初始规模小于6万平方米/年的防火卷帘项目
5.天然橡胶有衬里消防水带、无衬里消防水带、消防软管卷盘、消防温水带、PVC衬里消防水带
6.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翻砂生产、加工、装配工艺
7.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供水消防车、供液消防车、泵浦类消防车
8.防火封堵材料、溶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饰面型防火涂料、电缆防火涂料
十六、民爆产品
1.非人机隔离的非连续化、自动化雷管装配生产线
2.非连续化、自动化炸药生产线
3.高污染的起爆药生产线
4、高能耗、高污染、低性能工业粉状炸药生产线
十七、其他
1.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主干道路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40米,中等城市55米,大城市70米(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主干道路确需超过70米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应有专项说明)
2.用地面积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游憩集会广场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1公顷,中等城市2公顷,大城市3公顷,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5公顷
3.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4.高尔夫球场项目
5.赛马场项目
6.4档及以下机械式车用自动变速箱(AT)
7.排放标准国三及以下的机动车用发动机
第三类 淘汰类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11年是指应于2011年底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一)农林业
1.湿法纤维板生产工艺
2.滴水法松香生产工艺
3.农村传统老式炉灶炕
4.以木材、伐根为主要原料的活性炭生产以及氯化锌法活性炭生产工艺
5.超过生态承载力的旅游活动和药材等林产品采集
6.严重缺水地区建设灌溉型造纸原料林基地
7.种植前溴甲烷土壤熏蒸工艺
(二)煤炭
1.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国有煤矿采矿登记确认的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
2.单井井型低于3万吨/年规模的矿井
3.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3%)生产矿井
4.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于40%)生产矿井
5.6AM、фM-2.5、PA-3型煤用浮选机
6.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
7.PG-27型真空过滤机
8.X-1型箱式压滤机
9.ZYZ、ZY3型液压支架
10.木支架
11.不能实现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的选煤工艺、不能实现粉尘达标排放的干法选煤设备
(三)电力
1.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
3.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
4.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四)石化化工
1.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2013年,青海格尔木、新疆泽普装置除外),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焦油间歇法生产沥青
2.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边远地区除外),平炉氧化法高锰酸钾,隔膜法烧碱(2015年)生产装置,平炉法和大锅蒸发法硫化碱生产工艺,芒硝法硅酸钠(泡花碱)生产工艺
3.单台产能5000吨/年以下和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黄磷生产装置,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2013年),单线产能3000吨/年以下普通级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生产装置,产能1万吨/年以下氯酸钠生产装置,单台炉容量小于12500千伏安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高汞催化剂(氯化汞含量6.5%以上)和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2015年),氨钠法及氰熔体氰化钠生产工艺
4.单线产能1万吨/年以下三聚磷酸钠、0.5万吨/年以下六偏磷酸钠、0.5万吨/年以下三氯化磷、3万吨/年以下饲料磷酸氢钙、5000吨/年以下工艺技术落后和污染严重的氢氟酸、5000吨/年以下湿法氟化铝及敞开式结晶氟盐生产装置
5.单线产能0.3万吨/年以下氰化钠(100%氰化钠)、1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白炭黑、2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钙、10万吨/年以下普通级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0.3万吨/年以下碳酸锂和氢氧化锂、2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钡、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锶生产装置
6.半水煤气氨水液相脱硫、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一氧化碳常压变化及全中温变换(高温变换)工艺、没有配套硫磺回收装置的湿法脱硫工艺,没有配套建设吹风气余热回收、造气炉渣综合利用装置的固定层间歇式煤气化装置
7.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敌百虫碱法敌敌畏生产工艺,小包装(1公斤及以下)农药产品手工包(灌)装工艺及设备,雷蒙机法生产农药粉剂,以六氯苯为原料生产五氯酚(钠)装置
8.用火直接加热的涂料用树脂、四氯化碳溶剂法制取氯化橡胶生产工艺,1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盐酸酸解法皂素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皂素生产装置,铁粉还原法工艺(4,4-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DSD酸]、2-氨基-4-甲基-5-氯苯磺酸[CLT酸]、1-氨基-8-萘酚-3,6-二磺酸[H酸]三种产品暂缓执行)
9.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和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1.5万吨/年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特种炭黑和半补强炭黑除外)、3亿只/年以下的天然胶乳安全套,橡胶硫化促进剂N-氧联二(1,2-亚乙基)-2-苯并噻唑次磺酰胺(NOBS)和橡胶防老剂D生产装置
10.氯氟烃(CFCs)、含氢氯氟烃(HCFCs)、用于清洗的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主产四氯化碳(CTC)、以四氯化碳(CTC)为加工助剂的所有产品、以PFOA为加工助剂的含氟聚合物、含滴滴涕的涂料、采用滴滴涕为原料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生产装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五)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西部地区3.8米捣固焦炉可延期至2011年);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13年)、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
7.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热轧窄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2012年,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27.2.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酸洗蒸馏法苯加工工艺及装置)
28.5万吨/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2012年)
29.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
30.煅烧石灰土窑
31.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32.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3.单条生产线规模小于20万吨的铸铁管项目
34.环形烧结机
35.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6.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2011年),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7.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2012年)
38.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热回收焦炉(2012年)
39.6300千伏安铁合金矿热电炉(2012年)(国家贫困县、利用独立运行的小水电,2014年)
40.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41.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42.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2014年)
43.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44.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六)有色金属
1.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等进行焙烧、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工艺装备
2.采用铁锅和土灶、蒸馏罐、坩埚炉及简易冷凝收尘设施等落后方式炼汞
3.采用土坑炉或坩埚炉焙烧、简易冷凝设施收尘等落后方式炼制氧化砷或金属砷工艺装备
4.铝自焙电解槽及100KA及以下预焙槽(2011年)
5.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2011年)
6.烟气制酸干法净化和热浓酸洗涤技术
7.采用地坑炉、坩埚炉、赫氏炉等落后方式炼锑
8.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
9.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铝合金、再生铅的工艺及设备
10.铝用湿法氟化盐项目
11.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铝、再生铅项目
12.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
13.铜线杆(黑杆)生产工艺
14.未配套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
15.烧结-鼓风炉炼铅工艺
16.无烟气治理措施的再生铜焚烧工艺及设备
17.50吨以下传统固定式反射炉再生铜生产工艺及设备
18.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备
19.离子型稀土矿堆浸和池浸工艺
20.独居石单一矿种开发项目
21.稀土氯化物电解制备金属工艺项目
22.氨皂化稀土萃取分离工艺项目
23.湿法生产电解用氟化稀土生产工艺
24.矿石处理量50万吨/年以下的轻稀土矿山开发项目;1500吨(REO)/年以下的离子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2013年)
25.2000吨(REO)/年以下的稀土分离项目
26.1500吨/年以下、电解槽电流小于5000A、电流效率低于85%的轻稀土金属冶炼项目
(七)黄金
1.混汞提金工艺
2.小氰化池浸工艺、土法冶炼工艺
3.无环保措施提取线路板中金、银、钯等贵重金属
4.日处理能力50吨以下采选项目
(八)建材
1.窑径3米及以上水泥机立窑(2012年)、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
2.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3.无复膜塑编水泥包装袋生产线
4.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
5.1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建筑陶瓷砖、20万件/年以下低档卫生陶瓷生产线
6.建筑卫生陶瓷土窑、倒焰窑、多孔窑、煤烧明焰隧道窑、隔焰隧道窑、匣钵装卫生陶瓷隧道窑
7.建筑陶瓷砖成型用的摩擦压砖机
8.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工艺与装备
9.1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10.5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生产线;500万平方米/年以下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生产线;100万卷/年以下沥青纸胎油毡生产线
11.石灰土立窑
12.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2011年)
13.普通挤砖机
14.SJ1580-3000双轴、单轴制砖搅拌机
15.SQP400500-700500双辊破碎机
16.1000型普通切条机
17.100吨以下盘转式压砖机
18.手工制作墙板生产线
19.简易移动式砼砌块成型机、附着式振动成型台
20.单班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砌块固定式成型机、单班1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成型机
21.人工浇筑、非机械成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工艺
22.真空加压法和气炼一步法石英玻璃生产工艺装备
23.6×600吨六面顶小型压机生产人造金刚石
24.手工切割加气混凝土生产线、非蒸压养护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25.非烧结、非蒸压粉煤灰砖生产线
26.装饰石材矿山硐室爆破开采技术、吊索式大理石土拉锯
(九)医药
1.手工胶囊填充工艺
2.软木塞烫腊包装药品工艺
3.不符合GMP要求的安瓿拉丝灌封机
4.塔式重蒸馏水器
5.无净化设施的热风干燥箱
6.劳动保护、三废治理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生产装置
7.铁粉还原法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咖啡因装置
8.使用氯氟烃(CFCs)作为气雾剂、推进剂、抛射剂或分散剂的医药用品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十)机械
1.热处理铅浴炉
2.热处理氯化钡盐浴炉(高温氯化钡盐浴炉暂缓淘汰)
3.TQ60、TQ80塔式起重机
4.QT16、QT20、QT25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
5.KJ1600/1220单筒提升绞机
6.3000千伏安以下普通棕刚玉冶炼炉
7.4000千伏安以下固定式棕刚玉冶炼炉
8.3000千伏安以下碳化硅冶炼炉
9.强制驱动式简易电梯
10.以氯氟烃(CFCs)作为膨胀剂的烟丝膨胀设备生产线
11.砂型铸造粘土烘干砂型及型芯
12.焦炭炉熔化有色金属
13.砂型铸造油砂制芯
14.重质砖炉衬台车炉
15.中频发电机感应加热电源
16.燃煤火焰反射加热炉
17.铸/锻件酸洗工艺
18.用重质耐火砖作为炉衬的热处理加热炉
19.位式交流接触器温度控制柜
20.插入电极式盐浴炉
21.动圈式和抽头式硅整流弧焊机
22.磁放大器式弧焊机
23.无法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的冲床
24.粘土砂干型/芯铸造工艺
25.无磁轭(≥0.25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2015年)
26.无芯工频感应电炉
(十一)船舶
1.废旧船舶滩涂拆解工艺
2.船长大于80米的船舶整体建造工艺
(十二)轻工
1.单套10万吨/年以下的真空制盐装置、20万吨/年以下的湖盐和30万吨/年以下的北方海盐生产设施
2.利用矿盐卤水、油气田水且采用平锅、滩晒制盐的生产工艺与装置
3.2万吨/年及以下的南方海盐生产装置
4.超薄型(厚度低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生产
5.年加工生皮能力5万标张牛皮、年加工蓝湿皮能力3万标张牛皮以下的制革生产线
6.300吨/年以下的油墨生产总装置(利用高新技术、无污染的除外)
7.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
8.石灰法地池制浆设备(宣纸除外)
9.5.1万吨/年以下的化学木浆生产线
10.单条3.4万吨/年以下的非木浆生产线
11.单条1万吨/年及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
12.幅宽在1.76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120米/分以下的文化纸生产线
13.幅宽在2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80米/分以下的白板纸、箱板纸及瓦楞纸生产线
14.以氯氟烃(CFCs)为制冷剂和发泡剂的冰箱、冰柜、汽车空调器、工业商业用冷藏、制冷设备生产线
15.以氯氟烃(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聚乙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生产
16.四氯化碳(CTC)为清洗剂的生产工艺
17.以三氟三氯乙烷(CFC-113)和甲基氯仿(TCA)为清洗剂和溶剂的生产工艺
18.脂肪酸法制叔胺工艺,发烟硫酸磺化工艺,搅拌釜式乙氧基化工艺
19.自行车盐浴焊接炉
20.印铁制罐行业中的锡焊工艺
21.燃煤和燃发生炉煤气的坩埚玻璃窑,直火式、无热风循环的玻璃退火炉
22.机械定时行列式制瓶机
23.生产能力12000瓶/时以下的玻璃瓶啤酒灌装生产线
24.生产能力150瓶/分钟以下(瓶容在250毫升及以下)的碳酸饮料生产线
25.日处理原料乳能力(两班)20吨以下浓缩、喷雾干燥等设施;200千克/小时以下的手动及半自动液体乳灌装设备
26.3万吨/年以下酒精生产线(废糖蜜制酒精除外)
27.3万吨/年以下味精生产装置
28.2万吨/年及以下柠檬酸生产装置
29.年处理10万吨以下、总干物收率97%以下的湿法玉米淀粉生产线
30.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等生猪屠宰设备
31.猪、牛、羊、禽手工屠宰工艺
32.小麦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添加工艺
(十三)纺织
1.“1”字头成卷、梳棉、清花、并条、粗纱、细纱设备,1332系列络筒机,1511型有梭织机,“1”字头整经、浆纱机等全部“1”字头的纺纱织造设备
2.A512、A513系列细纱机
3.B581、B582型精纺细纱机,BC581、BC582型粗纺细纱机,B591绒线细纱机,B601、B601A型毛捻线机,BC272、BC272B型粗梳毛纺梳毛机,B751型绒线成球机,B701A型绒线摇绞机,B250、B311、B311C、B311C(CZ)、B311C(DJ)型精梳机,H112、H112A型毛分条整经机、H212型毛织机等毛纺织设备
4.90年以前生产、未经技术改造的各类国产毛纺细纱机
5.辊长1000毫米以下的皮辊轧花机,锯片片数在80以下的锯齿轧花机,压力吨位在400吨以下的皮棉打包机(不含160吨、200吨短绒棉花打包机)
6.ZD647、ZD721型自动缫丝机,D101A型自动缫丝机,ZD681型立缫机,DJ561型绢精纺机,K251、K251A型丝织机等丝绸加工设备
7.Z114型小提花机
8.GE186型提花毛圈机
9.Z261型人造毛皮机
10.未经改造的74型染整设备
11.蒸汽加热敞开无密闭的印染平洗槽
12.R531型酸性粘胶纺丝机
13.2万吨/年及以下粘胶常规短纤维生产线
14.湿法氨纶生产工艺
15.二甲基甲酰胺(DMF)溶剂法氨纶及腈纶生产工艺
16.硝酸法腈纶常规纤维生产工艺及装置
17.常规聚酯(PET)间歇法聚合生产工艺及设备
18.常规涤纶长丝锭轴长900毫米及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
19.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国产和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进口印染前处理设备、拉幅和定形设备、圆网和平网印花机、连续染色机
20.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浴比大于1∶10的棉及化纤间歇式染色设备
21.使用直流电机驱动的印染生产线
22.印染用铸铁结构的蒸箱和水洗设备,铸铁墙板无底蒸化机,汽蒸预热区短的L型退煮漂履带汽蒸箱
23.螺杆挤出机直径小于或等于90mm,2000吨/年以下的涤纶再生纺短纤维生产装置
(十四)印刷
1.全部铅排、铅印工艺
2.全部铅印机及相关辅机
3.照像制版机
4.ZD201、ZD301型系列单字铸字机
5.TH1型自动铸条机、ZT102型系列铸条机
6.ZDK101型字模雕刻机
7.KMD101型字模刻刀磨床
8.AZP502型半自动汉文手选铸排机、ZSY101型半自动汉文铸排机、TZP101型外文条字铸排机、ZZP101型汉文自动铸排机
9.QY401、2QY404型系列电动铅印打样机,QYSH401、2QY401、DY401型手动式铅印打样机
10.YX01、YX02、YX03型系列压纸型机,HX01、HX02、HX03、HX04型系列烘纸型机
11.PZB401型平铅版铸版机,YZB02、YZB03、YZB04、YZB05、YZB06、YZB07型系列铅版铸版机
12.JB01型平铅版浇版机
13.RQ02、RQ03、RQ04型系列铅泵熔铅炉
14.BB01型刨版机,YGB02、YGB03、YGB04、YGB05型圆铅版刮版机,YTB01型圆铅版镗版机,YJB02型圆铅版锯版机,YXB04、YXB05、YXB302型系列圆铅版修版机
15.P401、P402型系列四开平压印刷机,P801、P802、P803、P804型系列八开平压印刷机
16.PE802型双合页印刷机
17.TE102、TE105、TE108型系列全张自动二回转平台印刷机
18.TY201型对开单色一回转平台印刷机,TY401型四开单色一回转平台印刷机
19.TY4201型四开一回转双色印刷机
20.TT201、TZ201、DT201型对开手动续纸停回转平台印刷机
21.TT202型对开自动停回转平台印刷机,TT402、TT403、TT405、DT402型四开自动停回转平台印刷机,TZ202型对开半自动停回转平台印刷机,TZ401、TZS401、DT401型四开半自动停回转平台印刷机
22.TR801型系列立式平台印刷机
23.LP1101、LP1103型系列平板纸全张单面轮转印刷机,LP1201型平板纸全张双面轮转印刷机,LP4201型平板纸四开双色轮转印刷机
24.LSB201(880×1230毫米)及LS201、LS204(787×1092毫米)型系列卷筒纸书刊转轮印刷机
25.LB203、LB205、LB403型卷筒纸报版轮转印刷机,LB2405、LB4405型卷筒纸双层二组报版轮转印刷机,LBS201型卷筒纸书、报二用轮转印刷机
26.K.M.T型自动铸字排版机,PH-5型汉字排字机
27.球震打样制版机(DIA PRESS清刷机)
28.1985年前生产的手动照排机、国产制版照相机
29.离心涂布机
30.J1101系列全张单色胶印机(印刷速度每小时5000张及以下)
31.J2101、PZ1920系列对开单色胶印机(印刷速度每小时4000张及以下),PZ1615系列四开单色胶印机(印刷速度每小时4000张及以下),YPS1920系列双面单色胶印机(印刷速度每小时4000张及以下)
32.W1101型全张自动凹版印刷机、AJ401型卷筒纸单面四色凹版印刷机
33.DJ01型平装胶订联动机,PRD-01、PRD-02型平装胶订联动机,DBT-01型平装有线订、包、烫联动机
34.溶剂型即涂覆膜机、承印物无法降解和回收的各类覆膜机
35.QZ101、QZ201、QZ301、QZ401型切纸机
36.MD103A型磨刀机
(十五)民爆产品
1.密闭式包装型乳化炸药基质冷却机
2.密闭式包装型乳化炸药低温敏化机
3.小直径手工单头炸药装药机
4.轴承包覆在药剂中的混药、输送等炸药设备
5.起爆药干燥工序采用蒸汽烘房干燥的工艺
6.延期元件(体)制造工序采用手工装药的工艺
7.雷管装填、装配工序及工序间的传输无可靠防殉爆措施的工艺
8.导爆管制造工序加药装置无可靠防爆设施的生产线
9.危险作业场所未实现远程视频监视的工业炸药和工业雷管生产线
10.危险作业场所未实现远程视频监视的导爆索生产线
11.采用传统轮碾方式的炸药制药工艺
12.起爆药生产废水达不到《兵器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火工药剂》(GB14470.2)要求排放的生产工艺
13.乳化器出药温度大于130℃的乳化工艺
14.小直径含水炸药装药效率低于1200kg/h、小直径粉状炸药装药效率低于800kg/h的装药机
15.有固定操作人员的场所,噪声超过85分贝以上的炸药设备
16.全电阻极差大于1.5Ω的电雷管(钢芯脚线长度2m)生产技术(2013年)
17.装箱产品下线未实现生产数据在线采集、及时传输的生产线(2013年)
18.全电阻极差大于1.0Ω的电雷管(钢芯脚线长度2m)生产工艺(2015年)
19.工序间无可靠防传爆措施的导爆索生产线(2013年)
20.制索工序无药量在线检测、自动联锁保护装置的导爆索生产线(2013年)
21.最大不发火电流小于0.25A的普通型电雷管生产工艺(2015年)
22.雷管装填工序未实现人机隔离的生产工艺(2015年)
23.雷管卡口、检查工序间需人工传送产品的生产工艺(2015年)
(十六)消防
1.火灾探测器手工插焊电子元器件生产工艺
(十七)其他
1.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2014年);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暂缓淘汰))
2.含氰沉锌工艺
3.实体坝连岛技术
4.超过生态承载力的旅游活动和药材等林产品采集
5.不符合国家现行城市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工业废物焚烧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工程技术标准以及设备标准的小型焚烧炉
二、落后产品
(一)石化化工
1.改性淀粉、改性纤维、多彩内墙(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二甲苯为主的O/W型涂料)、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外墙、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聚乙烯醇及其缩醛类内外墙(106、107涂料等)、聚醋酸乙烯乳液类(含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乳液)外墙涂料
2.有害物质含量超标准的内墙、溶剂型木器、玩具、汽车、外墙涂料,含双对氯苯基三氯乙烷、三丁基锡、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全氟辛烷磺酸、红丹等有害物质的涂料
3.在还原条件下会裂解产生24种有害芳香胺的偶氮染料(非纺织品用的领域暂缓)、九种致癌性染料(用于与人体不直接接触的领域暂缓)
4.含苯类、苯酚、苯甲醛和二(三)氯甲烷的脱漆剂,立德粉,聚氯乙烯建筑防水接缝材料(焦油型),107胶,瘦肉精,多氯联苯(变压器油)
5.高毒农药产品:六六六、二溴乙烷、丁酰肼、敌枯双、除草醚、杀虫脒、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二溴氯丙烷、治螟磷(苏化203)、磷胺、甘氟、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硫环磷(乙基硫环磷)、福美胂、福美甲胂及所有砷制剂、汞制剂、铅制剂、10%草甘膦水剂,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锌、苯线磷、地虫硫磷、磷化镁、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2011年)
6.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农药产品:氯丹、七氯、溴甲烷、滴滴涕、六氯苯、灭蚁灵、林丹、毒杀芬、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
7.软边结构自行车胎,以棉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输送带和以尼龙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V带,轮胎、自行车胎、摩托车胎手工刻花硫化模具
(二)铁路
1.G60型、G17型罐车
2.P62型棚车
3.K13型矿石车
4.U60型水泥车
5.N16型、N17型平车
6.L17型粮食车
7.C62A型、C62B型敞车
8.轨道平车(载重40吨及以下)
(三)钢铁
1.热轧硅钢片
2.普通松弛级别的钢丝、钢绞线
3.热轧钢筋:牌号 HRB335、HPB235
(四)有色金属
1.铜线杆(黑杆)
(五)建材
1.使用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碱水泥生产的玻纤增强水泥(GRC)空心条板
2.陶土坩埚拉丝玻璃纤维和制品及其增强塑料(玻璃钢)制品
3.25A空腹钢窗
4.S-2型混凝土轨枕
5.一次冲洗用水量9升以上的便器
6.角闪石石棉(即蓝石棉)
7.非机械生产中空玻璃,双层双框各类门窗及单腔结构型的塑料门窗
8.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生产的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聚乙烯芯材厚度在0.5mm以下);棉涤玻纤(高碱)网格复合胎基材料、聚氯乙烯防水卷材(S型)
9.石棉绒质离合器面片、合成火车闸瓦,石棉软木湿式离合器面片
(六)医药
1.铅锡软膏管、单层聚烯烃软膏管(肛肠、腔道给药除外)
2.安瓿灌装注射用无菌粉末
3.药用天然胶塞
4.非易折安瓿
5.输液用聚氯乙烯(PVC)软袋(不包括腹膜透析液、冲洗液用)
(七)机械
1.T100、T100A推土机
2.ZP-II、ZP-III干式喷浆机
3.WP-3挖掘机
4.0.35立方米以下的气动抓岩机
5.矿用钢丝绳冲击式钻机
6.БY-40石油钻机
7.直径1.98米水煤气发生炉
8.CER膜盒系列
9.热电偶(分度号LL-2、LB-3、EU-2、EA-2、CK)
10.热电阻(分度号BA、BA2、G)
11.DDZ-I型电动单元组合仪表
12.GGP-01A型皮带秤
13.BLR-31型称重传感器
14.WFT-081辐射感温器
15.WDH-1E、WDH-2E光电温度计,PY5型数字温度计
16.BC系列单波纹管差压计,LCH-511、YCH-211、LCH-311、YCH-311、LCH-211、YCH-511型环称式差压计
17.EWC-01A型长图电子电位差计
18.XQWA型条形自动平衡指示仪
19.ZL3型X-Y记录仪
20.DBU-521,DBU-521C型液位变送器
21.YB系列(机座号63-355mm,额定电压660V及以下)、YBF系列(机座号63-160mm,额定电压380、660V或380/660V)、YBK系列(机座号100-355mm,额定电压380/660V、660/1140V)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22.DZ10系列塑壳断路器、DW10系列框架断路器
23.CJ8系列交流接触器
24.QC10、QC12、QC8系列起动器
25.JR0、JR9、JR14、JR15、JR16-A、B、C、D系列热继电器
26.以焦炭为燃料的有色金属熔炼炉
27.GGW系列中频无心感应熔炼炉
28.B型、BA型单级单吸悬臂式离心泵系列
29.F型单级单吸耐腐蚀泵系列
30.JD型长轴深井泵
31.KDON-3200/3200型蓄冷器全低压流程空分设备、KDON-1500/1500型蓄冷器(管式)全低压流程空分设备、KDON-1500/1500型管板式全低压流程空分设备、KDON-6000/6600型蓄冷器流程空分设备
32.3W-0.9/7(环状阀)空气压缩机
33.C620、CA630普通车床
34.C616、C618、C630、C640、C650普通车床(2015年)
35.X920键槽铣床
36.B665、B665A、B665-1牛头刨床
37.D6165、D6185电火花成型机床
38.D5540电脉冲机床
39.J53-400、J53-630、J53-1000双盘摩擦压力机
40.Q11-1.6×1600剪板机
41.Q51汽车起重机
42.TD62型固定带式输送机
43.3吨直流架线式井下矿用电机车
44.A571单梁起重机
45.快速断路器:DS3-10、DS3-30、DS3-50(1000、3000、5000A)、DS10-10、DS10-20、DS10-30(1000、2000、3000A)
46.SX系列箱式电阻炉
47.单相电度表:DD1、DD5、DD5-2、DD5-6、DD9、DD10、DD12、DD14、DD15、DD17、DD20、DD28
48.SL7-30/10~SL7-1600/10、S7-30/10~S7-1600/10配电变压器
49.刀开关:HD6、HD3-100、HD3-200、HD3-400、HD3-600、HD3-1000、HD3-1500
50.GC型低压锅炉给水泵,DG270-140、DG500-140、DG375-185锅炉给水泵
51.热动力式疏水阀:S15H-16、S19-16、S19-16C、S49H-16、S49-16C、S19H-40、S49H-40、S19H-64、S49H-64
52.固定炉排燃煤锅炉(双层固定炉排锅炉除外)
53.1-10/8、1-10/7型动力用往复式空气压缩机
54.8-18系列、9-27系列高压离心通风机
55.X52、X62W 320×150升降台铣床
56.J31-250机械压力机
57.TD60、TD62、TD72型固定带式输送机
58.以未安装燃油量限制器(简称限油器)的单缸柴油机为动力装置的农用运输车(指生产与销售)
59.E135二冲程中速柴油机(包括2、4、6缸三种机型),TY1100型单缸立式水冷直喷式柴油机,165单缸卧式蒸发水冷、预燃室柴油机,4146柴油机
60.TY1100型单缸立式水冷直喷式柴油机
61.165单缸卧式蒸发水冷、预燃室柴油机
62.含汞开关和继电器
63.燃油助力车
64.低于国二排放的车用发动机
65.机动车制动用含石棉材料的摩擦片
(八)船舶
1.采用整体造船法建造的钢制运输船舶
2.不符合规范的改装船舶和已到报废期限的船舶
3.单壳油船
4.挂桨机船及其发动机
(九)轻工
1.汞电池(氧化汞原电池及电池组、锌汞电池)
2.开口式普通铅酸电池
3.含汞高于0.0001%的圆柱型碱锰电池
4.含汞高于0.0005%的扣式碱锰电池(2015年)
5.含镉高于0.002%的铅酸蓄电池(2013年)
6.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7.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
8.用于凹版印刷的苯胺油墨
9.进水口低于溢流口水面、上导向直落式便器水箱配件
10.铸铁截止阀
11.添加白砒、三氧化二锑、含铅、含氟、铬矿渣等辅助原料玻璃配合料
12.半自动(卧式)工业用洗衣机
13.开启式四氯乙烯干洗机和普通封闭式四氯乙烯干洗机,分体式石油干洗机和普通封闭式石油干洗机
(十)消防
1.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灭火剂(简称1211灭火剂)
2.三氟一溴甲烷灭火剂(简称1301灭火剂)(原料及必要用途除外)
3.简易式1211灭火器
4.手提式1211灭火器
5.推车式1211灭火器
6.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
7.手提式酸碱灭火器
8.简易式1301灭火器(必要用途除外)
9.手提式1301灭火器(必要用途除外)
10.推车式1301灭火器(必要用途除外)
11.管网式1211灭火系统
12.悬挂式1211灭火系统
13.柜式1211灭火系统
14.管网式1301灭火系统(必要用途除外)
15.悬挂式1301灭火系统(必要用途除外)
16.柜式1301灭火系统(必要用途除外)
(十一)民爆产品
1.火雷管
2.导火索
3.铵梯炸药
4.纸壳雷管(2011年)
(十二)其他
1.59、69、72、TF-3型防毒面具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
(2011年12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12号公布 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
1.木本食用油料、调料和工业原料的种植及开发、生产
2.绿色、有机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干鲜果品、茶叶栽培技术开发及产品生产
3.糖料、果树、牧草等农作物栽培新技术开发及产品生产
4.花卉生产与苗圃基地的建设、经营
5.橡胶、油棕、剑麻、咖啡种植
6.中药材种植、养殖(限于合资、合作)
7.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生产
8.林木(竹)营造及良种培育、多倍体树木新品种培育
9.水产苗种繁育(不含我国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
10.防治荒漠化及水土流失的植树种草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经营
11.水产品养殖、深水网箱养殖、工厂化水产养殖、生态型海洋增养殖
二、采矿业
1.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限于合资、合作)
2.石油、天然气的风险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3.低渗透油气藏(田)的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4.提高原油采收率及相关新技术的开发应用(限于合资、合作)
5.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限于合资、合作)
6.油页岩、油砂、重油、超重油等非常规石油资源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7.铁矿、锰矿勘探、开采及选矿
8.提高矿山尾矿利用率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及矿山生态恢复技术的综合应用
9.页岩气、海底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三、制造业
(一)农副食品加工业
1.生物饲料、秸秆饲料、水产饲料的开发、生产
2.水产品加工、贝类净化及加工、海藻保健食品开发
3.蔬菜、干鲜果品、禽畜产品加工
(二)食品制造业
1.婴儿、老年食品及保健食品的开发、生产
2.森林食品的开发、生产
3.天然食品添加剂、食品配料生产
(三)饮料制造业
1.果蔬饮料、蛋白饮料、茶饮料、咖啡饮料、植物饮料的开发、生产
(四)烟草制品业
1.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五)纺织业
1.采用非织造、机织、针织及其复合工艺技术的轻质、高强、耐高/低温、耐化学物质、耐光等多功能化的产业用纺织品生产
2.采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的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
3.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天然纤维(包括山羊绒等特种动物纤维、麻纤维、蚕丝、彩色棉花等)产品加工
4.采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的服装生产
5.功能性、绿色环保及特种服装生产
6.高档地毯、刺绣、抽纱产品生产
(六)皮革、皮毛、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1.皮革和毛皮清洁化技术加工
2.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
3.高档皮革加工
4.皮革废弃物综合利用
(七)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和竹材的综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生产
(八)造纸及纸制品业
1.主要利用境外木材资源的单条生产线年产30万吨及以上规模化学木浆和单条生产线年产10万吨及以上规模化学机械木浆以及同步建设的高档纸及纸板生产(限于合资、合作)
(九)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1.针状焦、煤焦油深加工
(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钠法漂粉精、聚氯乙烯和有机硅新型下游产品开发与生产
2.合成材料的配套原料:过氧化氢氧化丙烯法环氧丙烷、甘油法环氧氯丙烷、萘二甲酸二甲酯(NDC)、1,4-环乙烷二甲醇酯(CHDM)生产
3.合成纤维原料:己内酰胺、尼龙66盐、熔纺氨纶树脂、1,3-丙二醇生产
4.合成橡胶:溶液丁苯橡胶(不包括热塑性丁苯橡胶)、高顺式丁二烯橡胶、丁基橡胶、异戊橡胶、聚氨酯橡胶、丙烯酸酯橡胶、氯醇橡胶、乙丙橡胶,以及氟橡胶、硅橡胶等特种橡胶生产
5.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6万吨/年及以上非光气法聚碳酸酯(PC)、聚甲醛(POM)、聚酰胺(尼龙6、尼龙66、尼龙11和尼龙12)、聚乙烯醋酸乙烯酯(EVA)、聚苯硫醚、聚醚醚酮、聚酰亚胺、聚砜、聚醚砜、聚芳酯(PAR)、液晶聚合物等产品生产
6.精细化工:催化剂新产品、新技术,染(颜)料商品化加工技术,电子化学品和造纸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皮革化学品(N-N二甲基甲酰胺除外),油田助剂,表面活性剂,水处理剂,胶粘剂,无机纤维、无机纳米材料生产,颜料包膜处理深加工
7.环保型印刷油墨、环保型芳烃油生产
8.天然香料、合成香料、单离香料生产
9.高性能涂料、水性汽车涂料及配套水性树脂生产
10.氟氯烃替代物生产
11.高性能氟树脂、氟膜材料,医用含氟中间体,环境友好型制冷剂和清洁剂生产
12.从磷化工、铝冶炼中回收氟资源生产
13.林业化学产品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生产
14.环保用无机、有机和生物膜开发与生产
15.新型肥料开发与生产:生物肥料、高浓度钾肥、复合肥料、缓释可控肥料、复合型微生物接种剂、复合微生物肥料、秸杆及垃圾腐熟剂、特殊功能微生物制剂
16.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以及相关清洁生产工艺的开发和应用(甲叉法乙草胺、胺氰法百草枯、水相法毒死蜱工艺、草甘膦回收氯甲烷工艺、定向合成法手性和立体结构农药生产、乙基氯化物合成技术)
17.生物农药及生物防治产品开发与生产:微生物杀虫剂、微生物杀菌剂、农用抗生素、昆虫信息素、天敌昆虫、微生物除草剂
18.废气、废液、废渣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
19.有机高分子材料生产:飞机蒙皮涂料、稀土硫化铈红色染料、无铅化电子封装材料、彩色等离子体显示屏专用系列光刻浆料、小直径大比表面积超细纤维、高精度燃油滤纸、锂离子电池隔膜
(十一)医药制造业
1.新型化合物药物或活性成份药物的生产(包括原料药和制剂)
2.氨基酸类:发酵法生产色氨酸、组氨酸、饲料用蛋氨酸等生产
3.新型抗癌药物、新型心脑血管药及新型神经系统用药生产
4.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的新型药物生产
5.艾滋病疫苗、丙肝疫苗、避孕疫苗及宫颈癌、疟疾、手足口病等新型疫苗生产
6.生物疫苗生产
7.海洋药物开发与生产
8.药品制剂:采用缓释、控释、靶向、透皮吸收等新技术的新剂型、新产品生产
9.新型药用辅料的开发及生产
10.动物专用抗菌原料药生产(包括抗生素、化学合成类)
11.兽用抗菌药、驱虫药、杀虫药、抗球虫药新产品及新剂型生产
12.新型诊断试剂的生产
(十二)化学纤维制造业
1.差别化化学纤维及芳纶、碳纤维、高强高模聚乙烯、聚苯硫醚(PPS)等高新技术化纤(粘胶纤维除外)生产
2.纤维及非纤维用新型聚酯生产: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聚葵二酸乙二醇酯(PEN)、聚对苯二甲酸环己烷二甲醇酯(PCT)、二元醇改性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G)
3.利用新型可再生资源和绿色环保工艺生产生物质纤维,包括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Lyocell)、以竹、麻等为原料的再生纤维素纤维、聚乳酸纤维(PLA)、甲壳素纤维、聚羟基脂肪酸酯纤维(PHA)、动植物蛋白纤维等
4.单线生产能力日产150吨及以上聚酰胺生产
5.子午胎用芳纶纤维及帘线生产
(十三)塑料制品业
1.新型光生态多功能宽幅农用薄膜开发与生产
2.废旧塑料的消解和再利用
3.塑料软包装新技术、新产品(高阻隔、多功能膜及原料)开发与生产
(十四)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节能、环保、利废、轻质高强、高性能、多功能建筑材料开发生产
2.以塑代钢、以塑代木、节能高效的化学建材品生产
3.年产1000万平方米及以上弹性体、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宽幅(2米以上)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及配套材料,宽幅(2米以上)聚氯乙烯防水卷材,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生产
4.新技术功能玻璃开发生产:屏蔽电磁波玻璃、微电子用玻璃基板、透红外线无铅玻璃、电子级大规格石英玻璃制品(管、板、坩埚、仪器器皿等)、光学性能优异多功能风挡玻璃、信息技术用极端材料及制品(包括波导级高精密光纤预制棒石英玻璃套管和陶瓷基板)、高纯(≥99.998%)超纯(≥99.999%)水晶原料提纯加工
5.薄膜电池导电玻璃、太阳能集光镜玻璃生产
6.玻璃纤维制品及特种玻璃纤维生产:低介电玻璃纤维、石英玻璃纤维、高硅氧玻璃纤维、高强高弹玻璃纤维、陶瓷纤维等及其制品
7.光学纤维及制品生产:传像束及激光医疗光纤、超二代和三代微通道板、光学纤维面板、倒像器及玻璃光锥
8.陶瓷原料的标准化精制、陶瓷用高档装饰材料生产
9.水泥、电子玻璃、陶瓷、微孔炭砖等窑炉用环保(无铬化)耐火材料生产
10.氮化铝(AlN)陶瓷基片、多孔陶瓷生产
11.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及制品生产:复合材料、特种陶瓷、特种密封材料(含高速油封材料)、特种摩擦材料(含高速摩擦制动制品)、特种胶凝材料、特种乳胶材料、水声橡胶制品、纳米材料
12.有机-无机复合泡沫保温材料生产
13.高技术复合材料生产:连续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和预浸料、耐温>300℃树脂基复合材料成型用工艺辅助材料、树脂基复合材料(包括高档体育用品、轻质高强交通工具部件)、特种功能复合材料及制品(包括深水及潜水复合材料制品、医用及康复用复合材料制品)、碳/碳复合材料、高性能陶瓷基复合材料及制品、金属基和玻璃基复合材料及制品、金属层状复合材料及制品、压力≥320MPa超高压复合胶管、大型客机航空轮胎
14.精密高性能陶瓷原料生产:碳化硅(SiC)超细粉体(纯度>99%,平均粒径<1μm)、氮化硅(Si3 N4)超细粉体(纯度>99%,平均粒径<1μm)、高纯超细氧化铝微粉(纯度>99.9%,平均粒径<0.5μm)、低温烧结氧化锆(ZrO2)粉体(烧结温度<1350℃)、高纯氮化铝(AlN)粉体(纯度>99%,平均粒径<1μm)、金红石型TiO2粉体(纯度>98.5%)、白炭黑(粒径<100nm)、钛酸钡(纯度>99%,粒径<1μm)
15.高品质人工晶体及晶体薄膜制品开发生产:高品质人工合成水晶(压电晶体及透紫外光晶体)、超硬晶体(立方氮化硼晶体)、耐高温高绝缘人工合成绝缘晶体(人工合成云母)、新型电光晶体、大功率激光晶体及大规格闪烁晶体、金刚石膜工具、厚度0.3mm及以下超薄人造金刚石锯片
16.非金属矿精细加工(超细粉碎、高纯、精制、改性)
17.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
18.珠光云母生产(粒径3-150μm)
19.多维多向整体编制织物及仿形织物生产
20.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无害化处置固体废弃物
21.建筑垃圾再生利用
22.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
23.非金属矿山尾矿综合利用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及矿山生态恢复
(十五)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直径200mm以上硅单晶及抛光片生产
2.高新技术有色金属材料生产: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砷化镓、磷化镓、磷化锢、氮化镓),高温超导材料,记忆合金材料(钛镍、铜基及铁基记忆合金材料),超细(纳米)碳化钙及超细(纳米)晶硬质合金,超硬复合材料,贵金属复合材料,散热器用铝箔,中高压阴极电容铝箔,特种大型铝合金型材,铝合金精密模锻件,电气化铁路架空导线,超薄铜带,耐蚀热交换器铜合金材,高性能铜镍、铜铁合金带,铍铜带、线、管及棒加工材,耐高温抗衰钨丝,镁合金铸件,无铅焊料,镁合金及其应用产品,泡沫铝,钛合金带材及钛焊接管,原子能级海绵锆,钨及钼深加工产品
(十六)金属制品业
1.航空、航天、汽车、摩托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研发与制造(专用铝板、铝镁合金材料、摩托车铝合金车架等)
2.建筑五金件、水暖器材及其五金件开发、生产
3.用于包装各类粮油食品、果蔬、饮料、日化产品等内容物的金属包装制品(厚度0.3毫米以下)的制造及加工(包括制品的内外壁印涂加工)
4.节镍不锈钢制品的制造
(十七)通用设备制造业
1.高档数控机床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五轴联动数控机床、数控坐标镗铣加工中心、数控坐标磨床、五轴联动数控系统及伺服装置、精密数控加工用高速超硬刀具
2.1000吨及以上多工位镦锻成型机制造
3.报废汽车拆解、破碎及后处理分选设备制造
4.FTL柔性生产线制造
5.垂直多关节工业机器人、焊接机器人及其焊接装置设备制造
6.特种加工机械制造:激光切割和拼焊成套设备、激光精密加工设备、数控低速走丝电火花线切割机、亚微米级超细粉碎机
7.400吨及以上轮式、履带式起重机械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8.工作压力≥35MPa高压柱塞泵及马达、工作压力≥35MPa低速大扭矩马达的设计与制造
9.工作压力≥25MPa的整体式液压多路阀,电液比例伺服元件制造
10.阀岛、功率0.35W以下气动电磁阀、200Hz以上高频电控气阀设计与制造
11.静液压驱动装置设计与制造
12.压力10MPa以上非接触式气膜密封、压力10MPa以上干气密封(包括实验装置)的开发与制造
13.汽车用高分子材料(摩擦片、改型酚醛活塞、非金属液压总分泵等)设备开发与制造
14.第三、四代轿车轮毂轴承(轴承内、外圈带法兰盘和传感器的轮毂轴承功能部件),高中档数控机床和加工中心轴承(加工中心具有三轴以上联动功能、定位重复精度为3-4μm),高速线材、板材轧机轴承(单途线材轧机轧速120m/s及以上、薄板轧机加工板厚度2mm及以上的支承和工作辊轴承),高速铁路轴承(行驶速度大于200km/h),振动值Z4以下低噪音轴承(Z4、Z4P、V4、V4P噪音级),各类轴承的P4、P2级轴承,风力发电机组轴承(2兆瓦以上风力发电机组主轴轴承、增速器轴承、发电机轴承等),航空轴承(航空发动机主轴轴承、起落架轴承、传动系统轴承、操纵系统轴承等)制造
15.高密度、高精度、形状复杂的粉末冶金零件及汽车、工程机械等用链条的制造
16.风电、高速列车用齿轮变速器,船用可变桨齿轮传动系统,大型、重载齿轮箱的制造
17.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等级为F、H级)及绝缘成型件制造
18.蓄能器胶囊、液压气动用橡塑密封件开发与制造
19.高精度、高强度(12.9级以上)、异形、组合类紧固件制造
20.微型精密传动联结件(离合器)制造
21.大型轧机连接轴制造
22.机床、工程机械、铁路机车装备等机械设备再制造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十八)专用设备制造业
1.矿山无轨采、装、运设备制造:200吨及以上机械传动矿用自卸车,移动式破碎机,5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斗轮挖掘机,8立方米及以上矿用装载机,2500千瓦以上电牵引采煤机设备等
2.物探、测井设备制造:MEME地震检波器,数字遥测地震仪,数字成像、数控测井系统,水平井、定向井、钻机装置及器具,MWD随钻测井仪
3.石油勘探、钻井、集输设备制造:工作水深大于1500米的浮式钻井系统和浮式生产系统及配套海底采油、集输设备
4.口径2米以上深度30米以上大口径旋挖钻机、直径1.2米以上顶管机、回拖力300吨以上大型非开挖铺设地下管线成套设备、地下连续墙施工钻机制造
5.520马力及以上大型推土机设计与制造
6.1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规格的清淤机、1000吨及以上挖泥船的挖泥装置设计与制造
7.防汛堤坝用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装备设计与制造
8.水下土石方施工机械制造:水深9米以下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等
9.公路桥梁养护、自动检测设备制造
10.公路隧道营运监控、通风、防灾和救助系统设备制造
11.铁路大型施工、铁路线路、桥梁、隧道维修养护机械和检查、监测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的设计与制造
12.(沥青)油毡瓦设备、镀锌钢板等金属屋顶生产设备制造
13.环保节能型现场喷涂聚氨酯防水保温系统设备、聚氨酯密封膏配制技术与设备、改性硅酮密封膏配制技术和生产设备制造
14.高精度带材轧机(厚度精度10微米)设计与制造
15.多元素、细颗粒、难选冶金属矿产的选矿装置制造
16.10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成套设备中的关键设备制造:年处理能力40万吨以上混合造粒机,直径1000毫米及以上螺旋卸料离心机,小流量高扬程离心泵
17.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18.金属制品模具(铜、铝、钛、锆的管、棒、型材挤压模具)设计、制造
19.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汽车仪表板、保险杠等大型注塑模具,汽车及摩托车夹具、检具设计与制造
20.汽车动力电池专用生产设备的设计与制造
21.精密模具(冲压模具精度高于0.02毫米、型腔模具精度高于0.05毫米)设计与制造
22.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与制造
23.6万瓶/小时及以上啤酒灌装设备、5万瓶/小时及以上饮料中温及热灌装设备、3.6万瓶/小时及以上无菌灌装设备制造
24.氨基酸、酶制剂、食品添加剂等生产技术及关键设备制造
25.10吨/小时及以上的饲料加工成套设备及关键部件制造
26.楞高0.75毫米及以下的轻型瓦楞纸板及纸箱设备制造
27.单张纸多色胶印机(幅宽≥750毫米,印刷速度:单面多色≥16000张/小时,双面多色≥13000张/小时)制造
28.单幅单纸路卷筒纸平版印刷机印刷速度大于75000对开张/小时(787×880毫米)、双幅单纸路卷筒纸平版印刷机印刷速度大于170000对开张/小时(787×880毫米)、商业卷筒纸平版印刷机印刷速度大于50000对开张/小时(787×880毫米)制造
29.多色宽幅柔性版印刷机(印刷宽度≥1300毫米,印刷速度≥350米/秒),喷墨数字印刷机(出版用:印刷速度≥150米/分,分辨率≥600dpi;包装用:印刷速度≥30米/分,分辨率≥1000dpi;可变数据用:印刷速度≥100米/分,分辨率≥300dpi)制造
30.计算机墨色预调、墨色遥控、水墨速度跟踪、印品质量自动检测和跟踪系统、无轴传动技术、速度在75000张/小时的高速自动接纸机、给纸机和可以自动遥控调节的高速折页机、自动套印系统、冷却装置、加硅系统、调偏装置等制造
31.电子枪自动镀膜机制造
32.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及设备制造
33.新型造纸机械(含纸浆)等成套设备制造
34.皮革后整饰新技术设备制造
35.农产品加工及储藏新设备开发与制造:粮食、油料、蔬菜、干鲜果品、肉食品、水产品等产品的加工储藏、保鲜、分级、包装、干燥等新设备,农产品品质检测仪器设备,农产品品质无损伤检测仪器设备,流变仪,粉质仪,超微粉碎设备,高效脱水设备,五效以上高效果汁浓缩设备,粉体食品物料杀菌设备,固态及半固态食品无菌包装设备,碟片式分离离心机
36.农业机械制造:农业设施设备(温室自动灌溉设备、营养液自动配置与施肥设备、高效蔬菜育苗设备、土壤养分分析仪器),配套发动机功率120千瓦以上拖拉机及配套农具,低油耗低噪音低排放柴油机,大型拖拉机配套的带有残余雾粒回收装置的喷雾机,高性能水稻插秧机,棉花采摘机及棉花采摘台,适应多种行距的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液压驱动或机械驱动),油菜籽收获机,甘蔗收割机,甜菜收割机
37.林业机具新技术设备制造
38.农作物秸秆收集、打捆及综合利用设备制造
39.农用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的资源化利用设备制造
40.节肥、节(农)药、节水型农业技术设备制造
41.机电井清洗设备及清洗药物生产设备制造
42.电子内窥镜制造
43.眼底摄影机制造
44.医用成像设备(高场强超导型磁共振成像设备、X线计算机断层成像设备、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设备等)关键部件的制造
45.医用超声换能器(3D)制造
46.硼中子俘获治疗设备制造
47.图像引导适型调强放射治疗系统制造
48.血液透析机、血液过滤机制造
49.全自动酶免系统(含加样、酶标、洗板、孵育、数据后处理等部分功能)设备制造
50.药品质量控制新技术、新设备制造
51.天然药物有效物质分析的新技术、提取的新工艺、新设备开发与制造
52.非PVC医用输液袋多层共挤水冷式薄膜吹塑装备制造
53.新型纺织机械、关键零部件及纺织检测、实验仪器开发与制造
54.电脑提花人造毛皮机制造
55.太阳能电池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56.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制造:耐高温及耐腐蚀滤料、低NOx燃烧装置、烟气脱氮催化剂及脱氮成套装置、工业有机废气净化设备、柴油车排气净化装置、含重金属废气处理装置
57.水污染防治设备制造:卧式螺旋离心脱水机、膜及膜材料、50kg/h以上的臭氧发生器、10kg/h以上的二氧化氯发生器、紫外消毒装置、农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含重金属废水处理装置
58.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资源利用设备、日处理量500吨以上垃圾焚烧成套设备、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技术装备、垃圾填埋场防渗土工膜、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危险废物处理装置、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装置、废钢铁处理设备、污染土壤修复设备
59.铝工业赤泥综合利用设备开发与制造
60.尾矿综合利用设备制造
61.废旧塑料、电器、橡胶、电池回收处理再生利用设备制造
62.废旧纺织品回收处理设备制造
63.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设备制造
64.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装置制造
65.水生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制造
66.移动式组合净水设备制造
67.非常规水处理、重复利用设备与水质监测仪器制造
68.工业水管网和设备(器具)的检漏设备和仪器制造
69.日产10万立方米及以上海水淡化及循环冷却技术和成套设备开发与制造
70.特种气象观测及分析设备制造
71.地震台站、台网和流动地震观测技术系统开发及仪器设备制造
72.三鼓及以上子午线轮胎成型机制造
73.滚动阻力试验机、轮胎噪音试验室制造
74.供热计量、温控装置新技术设备制造
75.氢能制备与储运设备及检查系统制造
76.新型重渣油气化雾化喷嘴、漏汽率0.5%及以下高效蒸汽疏水阀、1000℃及以上高温陶瓷换热器制造
77.海上溢油回收装置制造
78.低浓度煤矿瓦斯和乏风利用设备制造
(十九)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汽车发动机制造及发动机研发机构建设:升功率不低于70千瓦的汽油发动机、升功率不低于50千瓦的排量3升以下柴油发动机、升功率不低于40千瓦的排量3升以上柴油发动机、燃料电池和混合燃料等新能源发动机
2.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双离合器变速器(DCT)、电控机械变速器(AMT)、汽油发动机涡轮增压器、粘性连轴器(四轮驱动用)、自动变速器执行器(电磁阀)、液力缓速器、电涡流缓速器、汽车安全气囊用气体发生器、燃油共轨喷射技术(最大喷射压力大于2000帕)、可变截面涡轮增压技术(VGT)、可变喷嘴涡轮增压技术(VNT)、达到中国Ⅴ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智能扭矩管理系统(ITM)及耦合器总成、线控转向系统、柴油机颗粒捕捉器、低地板大型客车专用车桥、吸能式转向系统、大中型客车变频空调系统、汽车用特种橡胶配件,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
3.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发动机和底盘电子控制系统及关键零部件,车载电子技术(汽车信息系统和导航系统),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限于合资),电子控制系统的输入(传感器和采样系统)输出(执行器)部件,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限于合资),嵌入式电子集成系统(限于合资、合作)、电控式空气弹簧,电子控制式悬挂系统,电子气门系统装置,电子组合仪表,ABS/TCS/ESP系统,电路制动系统(BBW),变速器电控单元(TCU),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车载故障诊断仪(OBD),发动机防盗系统,自动避撞系统,汽车、摩托车型试验及维修用检测系统
4.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能量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外资比例不超过50%),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5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电池隔膜(厚度15-40μm,孔隙率40%-60%);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密度≥2.5kW/kg,高效区:65%工作区效率≥80%),车用DC/DC(输入电压100V-400V),大功率电子器件(IGBT,电压等级≥600V,电流≥300A);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
5.大排量(排量>250ml)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摩托车电控燃油喷射技术(限于合资、合作)、达到中国摩托车Ⅲ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
6.轨道交通运输设备(限于合资、合作):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输设备的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牵引传动系统、控制系统、制动系统)的研发、设计与制造;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信息化建设中有关信息系统的设计与研发;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轨道交通运输通信信号系统的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噪声和振动控制技术与研发、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铁路运输安全监测设备制造
7.民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干线、支线飞机(中方控股),通用飞机(限于合资、合作)
8.民用飞机零部件制造与维修
9.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3吨级及以上(中方控股),3吨级以下(限于合资、合作)
10.民用直升机零部件制造
11.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中方控股)
12.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13.航空发动机及零部件、航空辅助动力系统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
14.民用航空机载设备设计与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15.航空地面设备制造:民用机场设施、民用机场运行保障设备、飞行试验地面设备、飞行模拟与训练设备、航空测试与计量设备、航空地面试验设备、机载设备综合测试设备、航空制造专用设备、航空材料试制专用设备、民用航空器地面接收及应用设备、运载火箭地面测试设备、运载火箭力学及环境实验设备
16.航天器光机电产品、航天器温控产品、星上产品检测设备、航天器结构与机构产品制造
17.轻型燃气轮机制造
18.豪华邮轮及深水(3000米以上)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限于合资、合作)
19.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的制造与修理(中方控股)
20.船舶低、中速柴油机及其零部件的设计(限于合资、合作)
21.船舶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的制造(中方控股)
22.船舶舱室机械的设计与制造(中方相对控股)
23.船舶通讯导航设备的设计与制造:船舶通信系统设备、船舶电子导航设备、船用雷达、电罗经自动舵、船舶内部公共广播系统等
24.游艇的设计与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二十)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用关键辅机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安全阀、调节阀
2.燃煤电站、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硝技术装备制造
3.火电设备的密封件设计、制造
4.燃煤电站、水电站设备用大型铸锻件制造
5.水电机组用关键辅机设备制造
6.输变电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非晶态合金变压器、500千伏及以上高压开关用操作机构、灭弧装置、大型盆式绝缘子(1000千伏、50千安以上),500千伏及以上变压器用出线装置、套管(交流500、750、1000千伏,直流所有规格)、调压开关(交流500、750、1000千伏有载、无载调压开关),直流输电用干式平波电抗器,±800千伏直流输电用换流阀(水冷设备、直流场设备),符合欧盟RoHS指令的电器触头材料及无Pb、Cd的焊料
7.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制造:光伏发电、地热发电、潮汐发电、波浪发电、垃圾发电、沼气发电、2.5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设备
8.额定功率350MW及以上大型抽水蓄能机组制造(限于合资、合作):水泵水轮机及调速器、大型变速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发电电动机及励磁、启动装置等附属设备
9.斯特林发电机组制造
10.直线和平面电机及其驱动系统开发与制造
11.高技术绿色电池制造:动力镍氢电池、锌镍蓄电池、锌银蓄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除外)
12.电动机采用直流调速技术的制冷空调用压缩机、采用CO2自然工质制冷空调压缩机、应用可再生能源(空气源、水源、地源)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13.太阳能空调、采暖系统、太阳能干燥装置制造
14.生物质干燥热解系统、生物质气化装置制造
15.交流调频调压牵引装置制造
(二十一)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高清数字摄录机、数字放声设备制造
2.TFT-LCD、PDP、OLED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6代及6代以下TFT-LCD玻璃基板除外)
3.大屏幕彩色投影显示器用光学引擎、光源、投影屏、高清晰度投影管和微显投影设备模块等关键件制造
4.数字音、视频编解码设备,数字广播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有线电视系统设备,数字音频广播发射设备,数字电视上下变换器,数字电视地面广播单频网(SFN)设备,卫星数字电视上行站设备,卫星公共接收电视(SMATV)前端设备制造
5.集成电路设计,线宽0.18微米及以下大规模数字集成电路制造,0.8微米及以下模拟、数模集成电路制造,MEMS和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制造及BGA、PGA、CSP、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
6.大中型电子计算机、百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每秒一万亿次及以上高档服务器、大型模拟仿真系统、大型工业控制机及控制器制造
7.计算机数字信号处理系统及板卡制造
8.图形图像识别和处理系统制造
9.大容量光、磁盘驱动器及其部件开发与制造
10.高速、容量100TB及以上存储系统及智能化存储设备制造
11.计算机辅助设计(三维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及其他计算机应用系统制造
12.软件产品开发、生产
13.电子专用材料开发与制造(光纤预制棒开发与制造除外)
14.电子专用设备、测试仪器、工模具制造
15.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高分子固体电容器、超级电容器、无源集成元件、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
16.触控系统(触控屏幕、触控组件等)制造
17.发光效率100lm/W以上高亮度发光二极管、发光效率1001m/W以上发光二极管外延片(蓝光)、发光效率1001m/W以上且功率200mW以上白色发光管制造
18.高密度数字光盘机用关键件开发与生产
19.只读类光盘复制和可录类光盘生产
20.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21.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中方控股)
22.民用卫星零部件制造
23.卫星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24.卫星导航定位接收设备及关键部件制造
25.光通信测量仪表、速率10Gb/s及以上光收发器制造
26.超宽带(UWB)通信设备制造
27.无线局域网(含支持WAPI)、广域网设备制造
28.40Gbps及以上速率时分复用设备(TDM)、密集波分复用设备(DWDM)、宽带无源网络设备(包括EPON、GPON、WDM-PON等)、下一代DSL芯片及设备、光交叉连接设备(OXC)、自动光交换网络设备(ASON)、40G/sSDH以上光纤通信传输设备制造
29.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系统设备、终端设备、检测设备、软件、芯片开发与制造
30.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基站、核心网设备以及网络检测设备开发与制造
31.高端路由器、千兆比以上网络交换机开发与制造
32.空中交通管制系统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二十二)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1.工业过程自动控制系统与装置制造: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大型可编程控制器(PLC),两相流量计,固体流量计,新型传感器及现场测量仪表
2.大型精密仪器开发与制造:电子显微镜、激光扫描显微镜、扫描隧道显微镜、电子探针、大型金相显微镜,光电直读光谱仪、拉曼光谱仪,质谱仪、色谱-质谱联用仪、核磁共振波谱仪、能谱仪、X射线荧光光谱仪、衍射仪,工业CT、450KV工业X射线探伤机、大型动平衡试验机、在线机械量自动检测系统、三座标测量机、激光比长仪,电法勘探仪、500m以上航空电法及伽玛能谱测量仪器、井中重力及三分量磁力仪、高精度微伽重力及航空重力梯度测量仪器,光栅尺、编码器
3.高精度数字电压表、电流表制造(显示量程七位半以上)
4.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制造
5.安全生产新仪器设备制造
6.VXI总线式自动测试系统(符合IEEE1155国际规范)制造
7.煤矿井下监测及灾害预报系统、煤炭安全检测综合管理系统开发与制造
8.工程测量和地球物理观测设备制造:数字三角测量系统、三维地形模型数控成型系统(面积>1000×1000mm、水平误差<1mm、高程误差<0.5mm)、超宽频带地震计(Φ<5cm、频带0.01-50Hz、等效地动速度噪声<10-9m/s)、地震数据集合处理系统、综合井下地震和前兆观测系统、精密可控震源系统、工程加速度测量系统、高精度GPS接收机(精度1mm+1ppm)、INSAR图像接收及处理系统、INSAR图像接收及处理系统、精度<1微伽的绝对重力仪、卫星重力仪、采用相干或双偏振技术的多普勒天气雷达、能见度测量仪、气象传感器(温、压、湿、风、降水、云、能见度、辐射、冻土、雪深)、防雷击系统、多级飘尘采样计、3-D超声风速仪、高精度智能全站仪、三维激光扫描仪、钻探用高性能金刚石钻头、无合作目标激光测距仪、风廓线仪(附带RASS)、GPS电子探控仪系统、CO2/H2O通量观测系统、边界层多普勒激光雷达、颗粒物颗粒经谱仪器(3nm-20μm)、高性能数据采集器、水下滑翔器
9.环境监测仪器制造:SO2自动采样器及测定仪、NOX及NO2自动采样器及测定仪、O3自动监测仪、CO自动监测仪、烟气及Pm2.5粉尘采样器及采样切割器、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测定仪、空气中有机污染物自动分析仪、COD自动在线监测仪、BOD自动在线监测仪、浊度在线监测仪、DO在线监测仪、TOC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监测仪、辐射剂量检测仪、射线分析测试仪、重金属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生物毒性水质预警监控设备
10.水文数据采集、处理与传输和防洪预警仪器及设备制造
11.海洋勘探监测仪器和设备制造:中深海水下摄像机和水下照相机、多波束探测仪、中浅地层剖面探测仪、走航式温盐深探测仪、磁通门罗盘、液压绞车、水下密封电子连接器、效率>90%的反渗透海水淡化用能量回收装置、海洋生态系统监测浮标、剖面探测浮标、一次性使用的电导率温度和深度测量仪器(XCTD)、现场水质测量仪器、智能型海洋水质监测用化学传感器(连续工作3~6个月)、电磁海流计、声学多普勒海流剖面仪(自容式、直读式和船用式)、电导率温度深度剖面仪、声学应答释放器、远洋深海潮汐测量系统(布设海底)
12.1000万像素以上数字照相机制造
13.办公机械制造:多功能一体化办公设备(复印、打印、传真、扫描),彩色打印设备,精度2400dpi及以上高分辨率彩色打印机头,感光鼓
14.电影机械制造:2K、4K数字电影放映机,数字电影摄像机,数字影像制作、编辑设备
(二十三)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1.洁净煤技术产品的开发利用及设备制造(煤炭气化、液化、水煤浆、工业型煤)
2.煤炭洗选及粉煤灰(包括脱硫石膏)、煤矸石等综合利用
3.全生物降解材料的生产
4.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汽车、机电设备、橡胶、金属、电池回收处理
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采用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10万千瓦及以上增压循环流化床(PFBC)洁净燃烧技术电站的建设、经营
2.背压型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3.发电为主水电站的建设、经营
4.核电站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5.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波浪能、生物质能等)建设、经营
6.海水利用(海水直接利用、海水淡化)
7.供水厂建设、经营
8.再生水厂建设、运营
9.机动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建设、经营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2.支线铁路、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和站场设施的建设、经营(限于合资、合作)
3.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基础设施综合维修(中方控股)
4.公路、独立桥梁和隧道的建设、经营
5.公路货物运输公司
6.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
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中方相对控股)
8.航空运输公司(中方控股)
9.农、林、渔业通用航空公司(限于合资、合作)
10.定期、不定期国际海上运输业务(中方控股)
11.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
12.输油(气)管道、油(气)库的建设、经营
13.煤炭管道运输设施的建设、经营
14.自动化高架立体仓储设施、运输业务相关的仓储设施建设、经营
六、批发和零售业
1.一般商品的共同配送、鲜活农产品低温配送等现代物流及相关技术服务
2.农村连锁配送
3.托盘及集装单元共用系统建设、经营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会计、审计(限于合作、合伙)
2.国际经济、科技、环保、物流信息咨询服务
3.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后台服务、财务结算、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开发、离岸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4.创业投资企业
5.知识产权服务
6.家庭服务业
八、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生物工程与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生物质能源开发技术
2.同位素、辐射及激光技术
3.海洋开发及海洋能开发技术、海洋化学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品开发和精深加工技术、海洋医药与生化制品开发技术
4.海洋监测技术(海洋浪潮、气象、环境监测)、海底探测与大洋资源勘查评价技术
5.综合利用海水淡化后的浓海水制盐、提取钾、溴、镁、锂及其深加工等海水化学资源高附加值利用技术
6.海上石油污染清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及相关产品开发,海水富营养化防治技术,海洋生物爆发性生长灾害防治技术,海岸带生态环境修复技术
7.节能技术开发与服务
8.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企业生产排放物的再利用技术开发及其应用
9.环境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
10.化纤生产及印染加工的节能降耗、三废治理新技术
11.防沙漠化及沙漠治理技术
12.草畜平衡综合管理技术
13.民用卫星应用技术
14.研究开发中心
15.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企业孵化中心
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综合水利枢纽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2.城市封闭型道路建设、经营
3.城市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4.污水、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厂(焚烧厂、填埋场)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
十、教育
1.高等教育机构(限于合资、合作)
2.职业技能培训
十一、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服务机构
十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演出场所经营(中方控股)
2.体育场馆经营、健身、竞赛表演及体育培训和中介服务
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
1.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中方控股)
2.珍贵树种原木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3.棉花(籽棉)加工
二、采矿业
1.特殊和稀缺煤类勘查、开采(中方控股)
2.重晶石勘查、开采(限于合资、合作)
3.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
4.金刚石、高铝耐火粘土、硅灰石、石墨等重要非金属矿的勘查、开采
5.磷矿、锂矿和硫铁矿的开采、选矿,盐湖卤水资源的提炼
6.硼镁石及硼镁铁矿石开采
7.天青石开采
8.大洋锰结核、海砂的开采(中方控股)
三、制造业
(一)农副食品加工业
1.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茶籽油、葵花籽油、棕榈油等食用油脂加工(中方控股),大米、面粉加工,玉米深加工
2.生物液体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中方控股)
(二)饮料制造业
1.黄酒、名优白酒生产(中方控股)
(三)烟草制品业
1.打叶复烤烟叶加工生产
(四)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1.出版物印刷(中方控股)
(五)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1.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炼油、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
(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纯碱、烧碱以及规模以下或采用落后工艺的硫酸、硝酸、钾碱生产
2.感光材料生产
3.联苯胺生产
4.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麻黄素、3,4-亚基二氧苯基-2-丙酮、苯乙酸、1-苯基-2-丙酮、胡椒醛、黄樟脑、异黄樟脑、醋酸酐)
5.氟化氢等低端氟氯烃或氟氯化合物生产
6.丁二烯橡胶(高顺式丁二烯橡胶除外)、乳液聚合丁苯橡胶、热塑性丁苯橡胶生产
7.乙炔法聚氯乙烯以及规模以下乙烯和后加工产品生产
8.采用落后工艺、含有有害物质、规模以下颜料和涂料生产
9.硼镁铁矿石加工
10.资源占用大、环境污染严重、采用落后工艺的无机盐生产
(七)医药制造业
1.氯霉素、青霉素G、洁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盐酸四环素、土霉素、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生产
2.安乃近、扑热息痛、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维生素E、多种维生素制剂和口服钙剂生产
3.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品种生产
4.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中方控股)
5.血液制品的生产
(八)化学纤维制造业
1.常规切片纺的化纤抽丝生产
2.粘胶纤维生产
(九)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
2.电解铝、铜、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
3.稀土冶炼、分离(限于合资、合作)
(十)通用设备制造业
1.各类普通级(P0)轴承及零件(钢球、保持架)、毛坯制造
2.400吨以下轮式、履带式起重机械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十一)专用设备制造业
1.一般涤纶长丝、短纤维设备制造
2.320马力及以下推土机、30吨级及以下液压挖掘机、6吨级及以下轮式装载机、220马力及以下平地机、压路机、叉车、135吨级及以下电力传动非公路自卸翻斗车、60吨级及以下液力机械传动非公路自卸翻斗车、沥青混凝土搅拌与摊铺设备和高空作业机械、园林机械和机具、商品混凝土机械(托泵、搅拌车、搅拌站、泵车)制造
(十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船舶(含分段)的修理、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十三)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
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小电网范围内,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机组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2.电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3.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铁路货物运输公司
2.铁路旅客运输公司(中方控股)
3.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4.出入境汽车运输公司
5.水上运输公司(中方控股)
6.摄影、探矿、工业等通用航空公司(中方控股)
7.电信公司:增值电信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49%)
六、批发和零售业
1.直销、邮购、网上销售
2.粮食收购,粮食、棉花、植物油、食糖、烟草、原油、农药、农膜、化肥的批发、零售、配送(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商品的连锁店由中方控股)
3.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经营
4.音像制品(除电影外)的分销(限于合作)
5.船舶代理(中方控股)、外轮理货(限于合资、合作)
6.成品油批发及加油站(同一外国投资者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成品油的连锁加油站,由中方控股)建设、经营
七、金融业
1.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2.保险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
3.证券公司(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
4.保险经纪公司
5.期货公司(中方控股)
八、房地产业
1.土地成片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2.高档宾馆、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
3.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
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法律咨询
2.市场调查(限于合资、合作)
3.资信调查与评级服务公司
十、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测绘公司(中方控股)
2.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公司
3.摄影服务(含空中摄影等特技摄影服务,但不包括测绘航空摄影,限于合资)
十一、教育
1.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限于合作)
十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业务(限于合作)
2.电影院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3.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
4.演出经纪机构(中方控股)
5.娱乐场所经营(限于合资、合作)
十三、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限制的其他产业
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
1.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
2.转基因生物研发和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
3.我国管辖海域及内陆水域水产品捕捞
二、采矿业
1.钨、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
2.稀土勘查、开采、选矿
3.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
三、制造业
(一)饮料制造业
1.我国传统工艺的绿茶及特种茶加工(名茶、黑茶等)
(二)医药制造业
1.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和《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
2.中药饮片的蒸、炒、灸、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
(三)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放射性矿产的冶炼、加工
(四)专用设备制造业
1.武器弹药制造
(五)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开口式(即酸雾直接外排式)铅酸电池、含汞扣式氧化银电池、含汞扣式碱性锌锰电池、糊式锌锰电池、镉镍电池制造
(六)工业品及其他制造业
1.象牙雕刻
2.虎骨加工
3.脱胎漆器生产
4.珐琅制品生产
5.宣纸、墨锭生产
6.致癌、致畸、致突变产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品生产
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空中交通管制公司
2.邮政公司、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社会调查
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
2.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和普通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
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自然保护区和国际重要湿地的建设、经营
2.国家保护的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
九、教育
1.义务教育机构,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
十、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新闻机构
2.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业务
3.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
4.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道(率)、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
6.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
7.新闻网站、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
8.高尔夫球场、别墅的建设、经营
9.博彩业(含赌博类跑马场)
10.色情业
十一、其他行业
1.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
十二、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其他产业
注:1.《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区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国务院专项规定或产业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
(2013年5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1号公布 自2013年6月10日起施行)
山西省
1.牧草饲料作物种植及深加工
2.小杂粮、马铃薯种植及产品开发、生产
3.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4.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5.采煤矿区采空、塌陷区域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
6.非金属矿(高岭土、石灰石、硅石、石英砂)综合利用(勘探、开采除外)
7.煤层气和煤炭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8.焦炭副产品综合利用
9.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10.天然药、原料药、中成药的深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11.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12.高档玻璃制品、高技术陶瓷(含工业陶瓷)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
13.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4.不锈钢制品生产
15.高速列车用钢、非晶带材等钢铁新材料
16.铝合金材料及制品生产
17.钢丝绳芯橡胶输运带生产
18.液压技术系统及模具生产
19.旱地、山地中小农业机械及配套机具制造
20.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伺服电机及驱动装置、功能部件、刀具、量具、量仪及高档磨具磨料生产
21.大型煤矿综采设备和防爆机电产品生产
22.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零部件生产
23.洗中煤、焦炉煤气余热发电、供热等综合利用
24.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应用
25.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26.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27.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28.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29.艺术表演培训和中介服务及文化用品、设备等产业化开发
30.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
1.绿色农畜产品(乳、肉、绒、皮毛、马铃薯、蔬菜)生产及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2.松香深加工
3.盐湖生物养殖加工与综合利用
4.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5.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中低产田改造等技术开发与应用
6.日处理甜菜3000吨及以上甜菜糖精深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
7.优质酿酒葡萄基地建设
8.铜、铅、锌、镁等金属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9.非金属矿(高岭土、红柱石、膨润土、白云石、晶质石墨、珍珠岩、沸石)综合利用及精细加工(勘探、开采除外)
10.毛纺织、针织品高新技术产品开发
11.煤层气和煤炭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12.稀土高端应用产品加工
13.天然气下游化工产品开发和利用(列入《天然气利用政策》限制类和禁止类的除外)
14.利用乙烯与氯气通过氧氯化法生产30万吨/年以上PVC,废盐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利用
15.高性能硅油、硅橡胶、树脂,高品质氟树脂,高性能氟橡胶,含氟精细化学品和高品质含氟无机盐等
16.硅材料及其应用
17.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18.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工艺美术品、包装容器材料及日用玻璃制品生产
19.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20.碳纤维产品生产及其应用
21.天然气压缩机(含煤层气压缩机)制造
22.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
23.大型储能技术研发与生产应用(蓄能电池、抽水蓄能技术、空气储能技术、风电与后夜供热等)
24.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零部件制造
25.洗中煤、焦炉煤气余热发电、供热等综合利用
26.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27.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28.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29.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30.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业务(限于合作)
31.冰雪、森林、草原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和经营
32.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辽宁省
1.肉鸡、生猪、肉牛和肉羊饲养及产品深加工
2.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3.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4.镁、锆石加工及综合利用(中方相对控股)
5.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6.天然药、原料药、中成药的深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7.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吋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8.金属包装、自动化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制造
9.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0.飞行员培训、航空俱乐部(限于合资、合作)
11.医疗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发及生产
12.高精度铜、铝及合金板带材深加工
13.大型储能技术研发与生产应用(蓄能电池、抽水蓄能技术、空气储能技术、风电与后夜供热等)
14.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5.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16.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17.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18.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精深加工和接续产业等项目
吉林省
1.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2.肉鸡、肉鹅、生猪、肉牛、肉羊和梅花鹿饲养及产品深加工
3.人参、鹿茸、山葡萄、果仁、山野菜、菌类、林蛙、柞蚕、蜂蜜等长白山特色生态食品、饮品的开发和加工
4.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中方控股)
5.硅藻土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勘探、开采除外)
6.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7.褐煤蜡萃取
8.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9.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0.碳纤维原丝、碳纤维生产及其生产所需辅助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生产
11.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吋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12.医疗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发及生产
13.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4.生物质能发电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15.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6.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7.汽车金融服务
18.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19.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20.动漫创作、制作(广播影视动漫制作业务限于合作)及衍生品开发
21.冰雪旅游资源开发及滑雪场建设、经营
22.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23.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精深加工和接续产业等项目
黑龙江省
1.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2.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3.利用境外资源的木材加工
4.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中方控股)
5.日处理甜菜3000吨及以上甜菜制糖及副产品综合利用
6.马铃薯深加工
7.肉鹅、肉鸡、生猪、肉牛和肉羊饲养及产品加工
8.天然药、原料药、中成药的深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9.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0.硅基及光伏新材料
11.钛矿冶炼及钛制品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12.切削刀具、量具、刃具制造
13.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吋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14.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5.医疗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发及生产
16.电网智能管理控制系统设备制造
17.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8.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9.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20.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21.动漫创作、制作(广播影视动漫制作业务限于合作)及衍生品开发
22.森林、冰雪旅游资源开发及滑雪场建设、经营
23.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24.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精深加工和接续产业等项目
安徽省
1.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2.高岭土、煤层气(瓦斯)、矿井水及天然焦等煤炭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勘探、开采除外)
3.非金属矿(方解石、膨润土、高岭土、凹凸棒粘土、石灰石、石英砂)综合利用(勘查、开采除外)
4.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5.天然药、原料药、中成药的深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6.铜、锌、铝等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限于合资、合作)
7.高档无缝钢管、石油油井管制造
8.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9.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0.利用木薯、麻风树、橡胶籽等非粮植物为原料的生物液体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中方控股)
11.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吋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12.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3.新型干法水泥成套设备制造
14.电动叉车、30吨以上液压挖掘机及零部件开发与制造
15.50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薄煤层综合采掘设备,1000万吨级/年及以上大型露天矿关键装备;大型冶金成套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用分散型控制系统(DCS)
16.医疗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发及生产
17.家用电器、家电用板材及零部件制造
18.半导体照明材料上下游产品及相关设备的研发与制造
19.大型、高压、高纯度工业气体的生产和供应
20.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2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22.水上运输公司(中方控股)
23.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24.动漫创作、制作(广播影视动漫制作业务限于合作)及衍生品开发
25.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26.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江西省
1.脐橙、苎麻、竹、山药、莲、葛等特色、优势植物种植及深加工
2.铜矿选矿、伴生元素提取及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及循环利用
3.高岭土、粉石英、硅灰石、海泡石、化工用白云石等非金属矿选冶、应用及深加工
4.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5.利用境外钨、镍、钴、钽、铌等稀有金属资源深加工、应用产品生产及循环利用
6.利用乙烯与氯气通过氧氯化法生产30万吨/年以上PVC,废盐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利用
7.稀土高端应用产品加工
8.天然药、原料药、中成药的深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9.艺术陶瓷、日用陶瓷、工业陶瓷、特种陶瓷等高技术陶瓷的研发与生产
10.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吋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11.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12.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3.医疗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发及生产
14.空调、高效节能压缩机及零部件生产
15.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零部件制造
16.半导体照明材料上下游产品及相关设备的研发与制造
17.锂电池等锂产品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与制造
18.光学部件及镀膜技术的研发、应用及制造
19.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20.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21.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22.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中方控股)
23.动漫创作、制作(广播影视动漫制作业务限于合作)及衍生品开发
24.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河南省
1.生猪、肉牛、肉羊、小家禽饲养
2.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3.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4.镁、锌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5.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6.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技术产品开发与生产
7.超硬材料产品生产
8.铝合金材料及制品生产
9.天然药、原料药、中成药的深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10.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11.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2.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吋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13.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4.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伺服电机及驱动装置、功能部件、刀具、量具、量仪及高档磨具磨料生产
15.300马力以上配备无级变速器轮式拖拉机,300马力以上拖拉机关键零部件:无级变速拖拉机发动机、变速箱、液力联合控制系统、双输入双输出无级调速装置
16.50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薄煤层综合采掘设备,1000万吨级/年及以上大型露天矿关键装备;12000米及以上深井钻机、极地钻机、高位移性深井沙漠钻机、沼泽难进入区域用钻机、海洋钻机、车装钻机、特种钻井工艺用钻机等钻机成套设备
17.电能综合管理自动化设备制造
18.LCoS、DLP、液晶等新型投影显示技术产品开发及生产
19.空调、电冰箱、高效节能压缩机及零部件制造
20.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2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22.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23.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24.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湖北省
1.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2.高档纺织品及服装工艺技术开发
3.无纺布及医用纺织品生产
4.动植物药材资源的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5.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6.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7.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8.空调、高效节能压缩机及零部件制造
9.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0.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吋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11.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伺服电机及驱动装置、功能部件、刀具、量具、量仪及高档磨具磨料生产
12.特种钢丝绳、钢缆(平均抗拉强度>2200MPa)制造
13.激光医疗设备开发与制造
14.光电子技术和产品(含光纤预制棒、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开发
15.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6.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7.汽车加气站建设和经营
18.医疗和养老服务业
19.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20.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湖南省
1.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的生产及深加工
2.锌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3.铋化合物生产(中方控股)
4.艺术陶瓷、日用陶瓷、工业陶瓷、特种陶瓷等高技术陶瓷的研发与生产
5.激素类药物深度开发(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6.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7.大口径钢管材加工
8.硬质合金精深加工
9.30吨以上液压挖掘机、6米及以上全断面掘进机、320马力及以上履带推土机、6吨及以上装载机、600吨及以上架桥设备(含架桥机、运梁车、提梁机)、400吨及以上履带起重机、100吨及以上全地面起重机、钻孔100毫米以上凿岩台车、400千瓦及以上砼冷热再生设备、1米宽及以上铣刨机;关键零部件:动力换挡变速箱、湿式驱动桥、回转支承、液力变矩器、为电动叉车配套的电机、电控、压力25兆帕以上液压马达、泵、控制阀
10.60C及以上混凝土输送泵、50米及以上混凝土泵车、混凝土布料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喷射机械手;起升机械:塔式起重机、5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车、50吨级以上轮胎吊;路面机械:12米及以上沥青路面摊铺机、4吨以上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26吨以上全液压压路机、垃圾收运和处理设备及系统等产品
11.大型工程机械关键零部件:动力换挡变速箱、湿式驱动桥、回转支承、液力变矩器、为电动叉车配套的电机、电控、压力25兆帕以上液压马达、泵、控制阀
12.新型橡胶机械成套设备制造
13.消费类电子产品整机、光电子、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的开发和制造
14.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5.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6.广播电视节目、电影制作业务(限于合作)
17.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18.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19.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广西自治区
1.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2.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生产(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3.日处理甘蔗5000吨及以上的蔗糖精深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
4.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上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上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5万立方米/年以上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
5.松香深加工
6.锌、锡、锑、钨、锰等金属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7.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民族特色工艺品及包装容器材料生产
8.艺术陶瓷、日用陶瓷、工业陶瓷、特种陶瓷等高技术陶瓷的研发与生产
9.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0.利用木薯、麻风树、橡胶籽等非粮植物为原料的生物液体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中方控股)
11.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吋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12.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
13.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4.大型工程机械关键零部件:动力换挡变速箱、湿式驱动桥、回转支承、液力变矩器、为电动叉车配套的电机、电控、压力25兆帕以上液压马达、泵、控制阀
15.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6.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7.水上运输公司(中方控股)
18.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19.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20.文化演出场所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21.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重庆市
1.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开发及产品深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和禁止类的除外)
2.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3.节水灌溉技术开发及应用
4.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5.天然气下游化工产品生产和开发(列入《天然气利用政策》限制类和禁止类的除外)
6.高性能、高附加值聚氨酯和工程塑料产品开发和生产
7.铝、镁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8.排气量250ml及以上高性能摩托车整车(外资比例不高于50%)
9.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
10.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吋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以及列入《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的子午线轮胎关键原材料生产
11.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2.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零部件制造
13.线宽0.25微米以下大规模数字集成电路制造
14.500千伏及以上高压直流换流变压器研发及制造
15.三级能效以上节能环保型家电整机,压缩机、电机、变频器、液晶面板等关键零部件生产,无线输电、裸眼3D、体感输入等新技术开发
16.半导体照明材料上下游产品及相关设备的研发与制造
17.二氧化碳回收、一氧化碳等特殊工业气体制备及应用
18.FINEX技术及高速、无头连轧
19.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20.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21.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22.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23.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四川省
1.红薯及非粮作物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
2.生猪、肉牛、肉羊、小家禽畜(含高原畜产品)饲养和深加工
3.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4.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5.葡萄酒及特色水果酿酒
6.利用木薯、麻风树、橡胶籽等非粮植物为原料的生物液体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中方控股)
7.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8.以境外木、藤为原材料的高端家具生产
9.稀土高端应用产品加工
10.钒钛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11.天然气下游化工产品生产和开发(列入《天然气利用政策》限制类和禁止类的除外)
12.含氟精细化学品和高品质含氟无机盐生产
13.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保护及可持续利用(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14.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15.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6.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
17.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吋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18.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9.30吨以上液压挖掘机、6米及以上全断面掘进机、320马力及以上履带推土机、6吨及以上装载机、600吨及以上架桥设备(含架桥机、运梁车、提梁机)、400吨及以上履带起重机、100吨及以上全地面起重机、钻孔100毫米以上凿岩台车、400千瓦及以上砼冷热再生设备、1米宽及以上铣刨机;关键零部件:动力换挡变速箱、湿式驱动桥、回转支承、液力变矩器、为电动叉车配套的电机、电控、压力25兆帕以上液压马达、泵、控制阀
20.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零部件制造
21.大型储能技术研发与生产应用(蓄能电池、抽水蓄能技术、空气储能技术、风电与后夜供热等)
22.3000KW以上大型、重型燃气轮机高温部件及控制系统研发制造
23.半导体照明材料上下游产品及相关设备的研发与制造
24.精密电子注塑产品开发及生产
25.液晶电视、数字电视、节能环保电冰箱、智能洗衣机等高档家用电器制造
26.医疗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发及生产
27.天然气压缩机(含煤层气压缩机)制造
28.物流业务相关的仓储设施建设和商贸服务
29.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30.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31.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32.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33.动漫创作、制作(广播影视动漫制作业务限于合作)及衍生品开发
34.艺术表演培训和中介服务及文化用品、设备等产业化开发
35.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贵州省
1.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2.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开发与应用
3.马铃薯、魔芋等产品深加工
4.畜禽、辣椒、苦荞、山药、核桃深加工
5.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6.钛冶炼(限于合资、合作)
7.用先进技术对固定层合成氨装置进行优化节能技改
8.利用甲醇开发M100新型动力燃料及合成氨生产尾气发展新能源
9.利用工业生产二氧化碳废气发展工业级、食品级二氧化碳
10.己二酸生产
11.采用先进技术建设30万吨/年及以上煤制合成氨及配套尿素项目
12.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13.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4.铝等有色金属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15.高性能铝合金系列产品开发
16.新型短流程钢铁冶炼技术开发及应用
17.非高炉冶炼技术(直接还原)
18.磨料磨具产品生产
19.新型凿岩钎具的开发及用钢材料生产
20.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
21.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22.有特色优势的特种工程机械、架桥铺路机械、破碎机械、液压基础件、数控机床、节能环保装备、4MW燃汽轮机及以下产品等开发及制造
23.复式永磁电机抽油机系列化开发和产业化
24.复杂地质条件的矿用开采、掘进、提升、井下运输等特种设备及产品的开发与制造
25.适用于西部山区的轻便、耐用、低耗中小型耕种收和植保、节水灌溉、小型抗旱设备及粮油作物、茶叶、特色农产品等农业机械开发与制造
26.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零部件制造
27.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28.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29.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30.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31.茅台生态带综合保护及赤水河流域遥感技术应用示范
32.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云南省
1.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2.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开发与应用
3.铜、锌有色金属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4.特色食用资源开发及应用
5.符合生态与环保要求的亚麻加工、开发及副产品综合利用
6.利用木薯、麻风树、橡胶籽等非粮植物为原料的生物液体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中方控股)
7.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8.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9.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10.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1.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
12.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3.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4.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15.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16.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业务(限于合作)
17.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西藏自治区
1.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2.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开发与应用
3.盐湖资源的开发利用(中方控股)
4.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中方控股)
5.牛羊绒、皮革产品深加工及藏毯生产
6.花卉与苗圃基地的建设经营
7.林下资源的培植技术研发和林下产品深加工
8.青稞、牧草等农作物新技术的开发利用
9.高原特色食品资源开发利用
10.天然药、原料药、中成药的深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11.藏药新品种、新剂型产品生产(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除外)
12.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工艺美术品、包装容器材料、日用玻璃制品及极具藏民族特色的旅游商品纪念品生产
13.物流业务相关的仓储设施建设和商贸服务
14.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5.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6.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17.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18.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陕西省
1.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水源地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2.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3.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4.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5.天然气下游化工产品的生产与开发(列入《天然气利用政策》限制类和禁止类的除外)
6.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7.钛金属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8.高炉煤气能量回收透平装置设计制造
9.大型、高压、高纯度工业气体的生产和供应
10.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
11.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12.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3.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4.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15.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16.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甘肃省
1.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2.瓜果、蔬菜、花卉种子的开发生产(中方控股)
3.优质酿酒葡萄基地建设
4.优质啤酒原料种植、加工
5.天然气下游化工产品生产和开发(列入《天然气利用政策》限制类和禁止类的除外)
6.稀土高端应用产品加工
7.铝、铜、镍等有色金属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8.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
9.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伺服电机及驱动装置、功能部件、刀具、量具、量仪及高档磨具磨料
10.太阳能发电及设备制造业
11.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2.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3.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14.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15.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宁夏自治区
1.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2.枸杞、葡萄等种植及深加工
3.沙生中药材、沙区生态经济林、沙区瓜果、沙区设施农业、沙料建材、沙区新能源和沙漠旅游休闲等沙产业
4.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及清真食品开发加工
5.碳基材料开发及生产
6.石膏和陶瓷粘土的深加工
7.钽、铌等金属精深加工(中方控股)
8.氢氧化镍生产及深加工
9.铝合金、镁合金等材料的研发及生产
10.熔体直纺及切片纺彩色涤纶的研发及生产
11.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吋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12.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
13.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伺服电机及驱动装置、功能部件、刀具、量具、量仪及高档磨具磨料
14.50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薄煤层综合采掘设备,1000万吨级/年及以上大型露天矿关键装备
15.太阳能发电设备研发及制造生产
16.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7.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8.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19.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20.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青海省
1.高原动植物资源保护、种养与加工利用(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2.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水源地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3.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4.有机天然农畜产品基地建设和产品精深加工
5.铜、铝、镁等有色金属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6.中、藏药新品种、新剂型产品生产(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7.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8.聚甲醛、聚苯硫醚等工程塑料生产
9.工业尾矿及工业生产废弃物及低品位、复杂、难处理矿的资源化利用
10.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
11.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2.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3.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14.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15.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及运营,大众体育健身休闲服务
16.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新疆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2.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设施农业、有机农业的开发与应用
3.优质番茄、甜菜、香梨、葡萄、西甜瓜、红枣、核桃、杏子、石榴和枸杞等优质特色农产品的种植及深加工
4.优质酿酒葡萄基地建设及葡萄酒生产
5.亚麻、沙棘、薰衣草的种植及其制品生产
6.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7.蛭石、云母、石棉、菱镁矿、石墨、石灰石、红柱石、石材等非金属矿产的综合利用(勘探、开发除外)
8.煤炭加工应用技术开发(中方控股)
9.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
10.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
11.民族特色药用植物种植、加工和制药新工艺开发(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12.民族特需用品、工艺美术品、包装容器材料及日用玻璃制品生产
13.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4.直径200mm以上硅单晶及抛光片、多晶硅生产
15.铜、锌、铝等有色金属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16.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
17.石油及采矿等特种设备制造
18.智能电网设备、电气成套控制系统设备制造
19.小型清雪设备制造
20.小电网范围内,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21.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22.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23.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24.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设施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25.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海南省
1.畜、禽规模化养殖
2.海防林恢复、天然林保护、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等技术、开发与应用
3.日处理甘蔗5000吨及以上蔗糖精深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
4.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中方控股)
5.海南省中药、民族药的研发、生产(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6.天然气下游化工产品开发和利用(列入《天然气利用政策》限制类和禁止类的除外)
7.锆、钛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8.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吋以上),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9.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10.邮轮制造(中方控股)
11.深水海洋工程设备制造
12.高尔夫用具制造
13.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4.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5.船舶代理(中方控股)、外轮理货(限于合资、合作)
16.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17.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
18.电影院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19.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制作(限于合作)
20.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的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21.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22.海洋、热带雨林生态旅游资源(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自然保护区等除外)开发、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中方控股)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2011年6月23日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公告2011年第10号)
修订说明
2007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 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 年第6 号公告,以下简称《指南(2007 年度)》),对指导各部门、各地方开展高技术产业化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社会资源投向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进一步发挥“指南”的指导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在充分分析国内外高技术发展现状及趋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以下简称《指南(2011 年度)》)。
《指南(2011 年度)》确定了当前优先发展的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能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海洋、高技术服务十大产业中的137 项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其中,信息15 项,生物17 项,航空航天6 项,新材料24 项,先进能源13 项,现代农业18 项,先进制造21 项,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9 项,海洋6项,高技术服务8 项。重点内容体现了发展高技术产业、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新需求。与《指南(2007 年度)》相比,《指南(2011年度)》新增了高技术服务产业和15 项重点领域,删除了8 项已基本实现产业化的重点领域,并对各领域下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调整。
一、信息
1.网络设备
适用于下一代高速宽带信息网和三网融合应用的网络产品,物联网关键设备,基于IPv4/IPv6 的高性能路由器/交换机,能够提供端到端服务质量(QoS)、支持多功能多业务、安全的网络技术及设备,Tbit 以上大容量汇聚交换设备,软交换设备、网关,IP 多媒体子系统(IMS)设备,流媒体系统设备,相应的网络测试设备,与物联网有关的分布式感知、拓扑控制、信息资源调度、协同计算等关键设备和产品。
2.光传输设备
40Gbit/s、100Gbit/s 超大容量密集波分复用(DWDM)设备,可重构光分差复用设备(ROADM)及波分复用系统用光交叉互连(OXC)设备,智能光网络传输设备(ASON),多业务传输设备,高速光器件(有源和无源)。
3.接入网系统设备
宽带、有线、无线和卫星等多种接入技术、专用芯片及系统设备,包括10G无源光纤网(xPON)接入、宽带光纤接入(FTTH)、同轴电缆接入、宽带无线城域网、近距离超高频无线通信等多种宽带接入技术及设备;适用于三网融合的统一身份认证与访问控制网关,以及接入网统一网管系统、专用芯片及设备;物联网感知技术及无线射频(RFID)产品。
4.数字移动通信产品
3G 增强/长期演进型技术产品,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含移动互联网)的网络设备、智能终端、专用芯片、操作系统、业务平台及应用软件,与新一代移动通信有关的设备关键配套件及测试仪器,宽带集群通信系统及设备。
5.数字音视频产品
面向三网融合的数字音视频编解码(AVS、DRA 等)技术与数字电视音视频信号处理相关的关键设备、专用芯片、关键部件(数字高清成像器件和智能监控产品),机卡分离的数字有线电视前端、条件接收、中间件、一体化机产品,地面数字电视、数字和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发射、接收产品及设备,卫星直播电视专用芯片及终端产品,3D 显示技术与设备,数字电影产品及设备,高密度数字激光视盘机及关键部件,数字摄录一体机及数码相机,与数字电视内容有关的数字版权管理、内容分发、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和设备,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关联应用技术与产品,高档数字音响系统等家庭信息终端,4C(计算机、通信、消费电子、内容)融合产品等新型消费类电子产品。
6.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高端服务器及配套软件,云计算模式下的新型终端、新型云计算结点、网络存储及海量存储设备,大容量高速率的移动存储器,固态硬盘(SSD)以及PB级海量存储管理集群文件系统,面向超大规模复杂数据的分级和虚拟化存储管理系统,光、磁盘驱动器,无线网卡和模式识别输入设备,生物特征识别及智能卡系统,激光打印机,新型专用打印机,自助服务终端产品,各类计算机外部设备关键部件。
7.软件及应用系统
服务器操作系统、桌面操作系统和网络(云计算)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和支撑软件,多媒体数据库以及检索系统;嵌入式操作系统、嵌入式软件开发平台等核心支撑软件;基础中间件,云计算资源自动调度管理中间件,面向应用的中间件;基于Web 服务的核心软件,面向Web 服务计算环境的网络系统软件,基于各种相关软件技术研究和软件开发平台研制的网构化软件生产平台。
高性能计算机应用软件和跨平台共性应用软件(CAD,图像处理等),虚拟现实与平台;网络搜索引擎,中文的全文检索,中文信息处理(含少数民族语言信息处理、中文和外文间的机器翻译),文字识别、语音合成与识别。分布式无线射频编码解析服务系统软件、编码解析安全管理系统软件,RFID 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物联网应用平台,信息组织、控制、处理技术和软件系统,RFID 与无线通信、传感技术、生物识别等技术融合系统。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包括政务办公和决策支持系统,政府综合监管系统、预警预报与应急响应系统、执法系统,公共服务系统,舆情监测分析系统,经济运行分析系统与监测预警系统,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及交换体系,绩效评估分析体系,政府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安全认证及保障平台;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包括交易与服务、供应链管理、加密与电子认证、在线支付、信用管理、多式联运技术与系统及相关应用产品,物流信息服务技术与平台;社会信息化系统,包括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系统、社区服务管理系统、教育培训系统、城市应急联动信息系统等;企业信息化系统,包括企业信息基础设施、协同设计与仿真、产品数据管理系统、企业资源管理系统等;工业软件,重要行业的管理和应用软件。
8.信息安全产品与系统
适用于特殊领域的安全服务器,安全路由器,安全网络存储设备,计算机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操作系统与数据库安全管理系统防病毒和防攻击系统,入侵检测、防信息泄漏、后门发现和漏洞分析,加解密设备和芯片,安全协议,公钥基础结构(PKI)系统,组合公钥(CPK)系统,安全支付系统,电子防伪系统以及网络安全监控系统,虚拟专用网和无线网络领域的安全监管系统,等级保护管理,可信计算技术与产品,网络安全预警系统,内容安全和网络容灾类产品,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系统、软件测评技术与系统,保障云计算、物联网、新一代信息网络以及面向三网融合的安全产品,多媒体内容监管系统。
9.集成电路
高性能传感器及关键芯片、高速集成电路技术及芯片、线宽65 纳米以下的纳米级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封装和测试,纳米级芯片设计平台(EDA 工具)及配套IP 库,设计、开发智能存储卡控制器芯片以及整机所需的各种专用集成电路芯片和系统级芯片,低功耗、高性能数字信号处理器(DSP),低功耗、高性能嵌入式中央处理器(CPU)及其系统级芯片,高性能多核32 位/64 位CPU。
10.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
以氮化镓、碳化硅、氮化铝为代表的第三代(高温宽带隙)半导体材料与器件,蓝宝石晶片、石墨烯和碳纳米管混合材料,高k 栅介质和金属栅极材料,新型微电子和光电子材料与器件,大尺寸光纤预制棒及配套材料,光子晶体材料与器件,硅基光电子材料与器件,半导体纳米结构材料与器件,光传感用光电子材料与高端核心器件,轧制印刷电路板及锂电池用高性能、低轮廓电子铜箔、IC引线框架铜带、封装基板材料、高频、高耐热性覆铜板、无铅焊料,高性能永磁软磁铁氧体材料与器件、低损耗电容器纸、8-12 吋硅片生产设备的配套材料(超高纯石英材料)。
11.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和工模具
8-12 英吋集成电路生产设备、封装测试设备,无线射频(RFID)封装设备,化合物半导体生产设备,碳化硅单晶材料生长设备,片式元件生产设备,半导体照明设备、光伏太阳能设备、新型显示专用设备、敏感元器件/传感器件生产设备,高频率器件生产设备,电力电子器件生产设备,超净设备,环境试验设备,高精度电子专用模具,终测仪、路测仪等电子专用测试仪器。
12.新型显示器件
大屏幕高端LED 显示、TFT-LCD、PDP、OLED 显示、场致发光显示(FED)、激光显示、3.5-13.5 英吋电容式触摸屏、电子纸、3D 显示等新型显示技术及器件,新型显示面板生产、整机模组一体化设计、玻璃基板制造等关键技术,以及相关的驱动电路、光学引擎、彩色滤光片、偏光片、光学薄膜等配套材料,LED背光源、大屏幕液晶显示器(TFT-LCD)光掩膜用大尺寸掩膜板、TFT-LCD用靶材,等离子显示器(PDP)和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用材料,高亮度LED外延片及芯片及封装技术。
13.新型元器件
高档片式元器件,新型机电元件,微机电系统(MEMS),光集成和光电集成器件,半导体激光器件,光纤激光器件,高性能全固态激光器件,高性能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高端混合集成电路和高频器件,高密度多层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小型精密无刷电动机,微型通讯电声器件,新型晶体器件,高精密电阻器件,超导滤波器,中大功率高压绝缘栅双极晶体管(IGBT)、快恢复二极管(FRD)芯片和模块,中小功率智能模块;高电压的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管(MOSFET);大功率集成门极换流晶闸管(IGCT);6 吋大功率晶闸管。
14.汽车电子
汽油机和柴油机动力总成控制系统,电机控制系统,动力电池管理系统,自动变速控制系统,电控动力转向系统,主/被动安全控制系统,电子控制制动系统,关键元器件和车用集成电路芯片,关键车用传感器,车用总线网络系统、车辆维修诊断系统,车载雷达及相关图像处理软件、零事故智能交通系统,基于车载自动诊断系统(ODBIII)的远程车辆信息采集监控系统,车载综合信息系统,数字化仪表。
15.民用雷达
半高层大气探测雷达(MST 甚高频雷达和激光雷达),新一代天气雷达(双极化、双多基地和相控阵雷达),机载测风雷达,毫米波(3 毫米)云雷达,海洋状态监测雷达,探地雷达,船用导航雷达,空管全固态一次雷达和S 模式二次雷达、合成孔径雷达,通用航空机场雷达,机动多功能航管雷达,机场场面监视雷达,雷达综合应用平台,组网雷达数据分析与共享平台。
二、生物
16.生物反应及分离技术
高效生物反应器,高密度培养技术,佐剂、悬浮培养、发酵培养等生物制品产业化关键技术及动植物生物反应器技术,大规模高效分离技术、介质和设备,大型分离系统及在线检测控制装置,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和蛋白质工程产品专用分离设备,生物过程参数传感器和自控系统。
17.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
新型高效工业、食品、医药和环保等专用酶制剂,酶制剂质量评价技术及标准,以动植物为原料深加工药物中间体,功能性淀粉糖(醇),小品种高附加值的氨基酸和有机酸、生物防腐剂、生物絮凝剂等新型微生物制造的食品和大宗发酵制品,生物反应废液生物酶分解技术,抗生素和维生素的绿色生产技术。
18.新型疫苗
预防流行性呼吸系统疾病、艾滋病、肝炎、结核病、布氏菌病、出血热、疟疾、钩虫病、血吸虫病、手足口病、肠道疾病、自然疫源性疾病等传染病和治疗肿瘤等慢病的联合疫苗、治疗性疫苗、口服疫苗、新型佐剂等,疫苗生产用清洁动物、细胞基质。
19.重大疾病创新药物及关键技术
新型抗恶性肿瘤疾病、抗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内分泌疾病,抗肝炎、艾滋、结核等抗感染类疾病,抗老年性痴呆、帕金森氏症等神经退行性疾病及神经精神类疾病、非成瘾性镇痛、戒毒类等的创新药物、通用名大品种药物、特色药物。药物生产的绿色合成、手性拆分、晶型制备技术,药物生产在线质量控制技术,药物信息技术。
20.生物技术药物及关键技术
基因工程药物、抗体药物、多肽药物、核酸药物等的规模化制备技术,蛋白质工程技术,聚乙二醇化学修饰技术,干细胞治疗相关技术,多肽药物大规模合成技术,治疗性抗体生产技术,科研用试剂关键技术及产品,医学实验动物。
21.单克隆抗体系列产品与检测试剂
传染病早期检测诊断试剂及试剂盒,病毒细菌感染鉴别诊断试剂及试剂盒,新型系列肿瘤标记物检测试剂及试剂盒,出生缺陷早期筛查试剂及试剂盒,食品安全检测试剂及试剂盒,动植物疫病检测试剂及试剂盒。
22.新型给药技术及药物新剂型
新型释药系统,包括缓释、控释、靶向给药技术,蛋白或多肽类药物的口服给药技术及制剂,药物控释纳米材料和药物新晶型制备技术,新型给药技术、装备和辅料,中药新剂型及其新型辅料。
23.计划生育药具
生育调节药具,具有避孕和预防生殖道感染双重功能的避孕节育新技术,米非司酮新剂型,第三代甾体激素避孕药的缓释、控释新材料、新剂型,中药口服避孕药,妊娠和生殖检测技术,新型终止妊娠技术,新剂型避孕疫苗,新型医用高分子材料避孕套具和避孕制剂。
24.中药材及饮片
道地和紧缺中药材优质种源繁育及规范化种植、养殖,重要、濒危野生中药材人工栽培,中药种质及活性成分资源库,中药饮片炮制技术和新型中药饮片生产技术和装备。
25.中药制品
防治呼吸系统疾病、肿瘤、肝病、心脑血管疾病、免疫功能性疾病、胃肠道疾病、病毒性疾病、糖尿病、老年性疾病和妇科疾病等中药新药及预防保健产品。
26.中药制药工艺及设备
中药有效成分提取制备技术及组装式生产自动化生产线,中药制药工艺参数在线检测和自动化控制系统,中药制药过程质量监控技术,中药材加工、制药技术和工艺装备。
27.生物医学材料
骨、牙及关节系统用生物活性修复替换材料,牙用人工材料和体内植入物,组织工程血管、人工心瓣膜等心血管系统替换材料和制品,心血管支架,软骨、骨、肌腱、周围神经、皮肤、眼角膜等组织工程支架及干细胞或其他体细胞结构和功能性再生组织,用于微创手术的材料和结构,介入导管和器件,介入性治疗材料,血浆代用品,血液净化材料和体外循环装置,医学材料表面处理设备。
28.新型医用精密诊断及治疗设备
肿瘤等重大疾病的新型诊疗设备,新型便携式诊疗设备,新型多功能激光治疗设备,微创手术及介入治疗设备,CT、彩超、磁共振、X 射线等大型设备及成像材料和关键零部件,新型血液净化处理设备,新型急救、诊断、康复设备。
29.医学信息技术及远程医疗
适用于个人、家庭、社区、农村基层诊所及医院的信息服务系统及带有相应信息化功能的便携式分析、监护、诊断及预防治疗仪器,病人信息数据库、专家系统,医学信息数据库、数字医学影像存储与传输系统,远程医疗诊断、监护和教育系统,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系统,数字医学信息处理专用软件。
30.生物芯片
重大疾病、传染病、遗传病、地方病等诊断用芯片,食品安全、生物安全检测用芯片,研究用芯片,生物芯片数据获取、处理和分析设备及软件。
31.生物材料及产品
利用生物质生产聚乳酸、聚羟基烷酸、聚氨基酸和聚有机酸等可降解材料,生物可降解聚酯,可降解高分子材料与淀粉共混的环境友好材料,新型炭质吸附材料,新型绿色生态可降解聚乳酸纤维、多元醇纤维,生物乙烯、1,3-丙二醇、丁醇系列产品,乳酸、丁二酸、琥珀酸以及各种具有特定性能的有机酸产品和医药中间体。
32.功能性食品
辅助降血脂、降血压、降血糖功能食品,抗氧化与抗缺氧功能食品,减肥功能食品,特殊人群功能食品等,功能因子的绿色高效制备技术及生物活性稳态化加工技术;功能性食品有效成分检测和安全评价技术。
三、航空航天
33.民用飞机
先进大型客机;新型先进支线客机,现有支线客机的改进改型;民用直升机和通用飞机(含无人驾驶飞行器),公务机、多用途通用飞机和专业用小型、超小型飞机(含无人驾驶飞机);民用特种飞行器(含系留气球、飞艇);综合航空电子、环境控制、安全及救生三大机载系统,民用航空发动机及重要部件;民用飞机及发动机标准件、工艺装备;训练用、工程用飞行模拟机系统,机场及地面保障设备。
34.空中交通管理系统
民用航空卫星通信、导航、监视及航空交通管理系统(CNS/ATM)管制工作站系统、CNS/ATM 网关系统、飞行流量管理系统和自动化管制系统等在内的成套空中交通管理设备,空域设计与评估系统,航空电信网(ATN)处理系统,自动终端信息服务(D-ATIS)系统,空中交通进离港排序辅助决策系统,空管监视数据融合处理系统,飞行计划集成系统,卫星导航地面增强系统,场面监视系统,自动相关监视系统和多点相关定位系统,空域预警光电搜索跟踪系统,远程大范围视频智能监控系统。
35.新一代民用航空运输系统
行业综合性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安全管理系统,航空气象立体探测系统与客观预报系统,航空气象四维资料共享平台与决策支持系统,适航审定系统,机场安全检查系统,机场运行保障系统,大流量行李分拣及传送系统。
36.卫星通信应用系统
通信卫星地面用户终端、便携式多媒体终端、卫星地面上行系统、卫星地面差放站以及采用卫星通信新技术(新协议)的高性价比地面通信系统,低轨数据采集卫星应用终端、应急减灾卫星通信系统,宽带/高频/激光卫星通信系统;C、Ku、Ka 及L 波段的转发器,与卫星固定通信业务、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电视卫星直播业务(卫星数字音频广播)和互联网宽带接入等四大业务相关的地面终端设备及其关键配套件;移动中卫星通信设备;基于卫星直播技术的数字内容投递服务、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服务。
37.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
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含连续观测网络、实时通信网络、数据处理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基于北斗兼容型多模卫星导航芯片、个人移动信息终端SOC 芯片、RNSS 授时接收机,基于位置信息的综合服务系统及其应用服务终端(与无线通信网络结合的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技术和室内定位技术),具有导航、通信、视听等多种功能车辆、船舶信息系统、个人导航信息终端,兼容型卫星导航接收机,卫星导航用芯片和嵌入式软件,基于BD-2 的气象测风终端、高现势性导航电子地图,卫星导航时间频率原子钟;卫星导航高精度测地应用平台,导航、位置(三维地理信息)与授时综合信息服务;卫星导航应用产业化标准体系。
38.卫星遥感应用系统
卫星遥感系统综合应用平台,形成基于自主数据源的高速全交换式地面接收系统、基于网格架构的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像素工厂、面向服务的分发系统、模式类应用系统等共享平台,在国土测绘与监测、气象观测与服务、资源考察、城市规划管理与监测、交通运输、农林监测、地质勘探、环境监测及防灾减灾等领域的应用;城市空间信息服务;有效载荷国产化。
四、新材料
39.纳米材料
纳米钨粉及纳米硬质合金材料、纳米膜材料、纳米催化材料和纳米晶金属材料,材料表面纳米化技术,纳米能源材料与技术,纳米生物医用材料与技术,包括重大疾病早期诊断与治疗用纳米材料与器件,纳米环境材料与技术,纳米多孔气凝胶材料,纳米电子、光子、传感材料及器件,纳米材料与器件的制备、加工、计量、评价技术与装备。
40.高性能、低成本钢铁材料
超细组织钢铁材料的轧制工艺、先进微合金化、高均质连铸坯及高洁净的冶炼工艺,高强度耐热合金钢及铸锻工艺和焊接技术,高强度轿车用钢、超超临界机组用钢、高性能工模具钢、960MPa 以上高韧性工程机械用钢、耐腐蚀及耐高温、高压高强钢,经济型奥氏体及铁素体不锈钢,高质量大型轴承钢,高速铁路用钢,特殊品质高级无缝管。
41.高性能镁、铝、钛合金材料
高性能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钨合金及其复合材料,钛合金及铝合金大型宽厚板,镁及镁合金的液态铸轧技术,镁、铝、钛、钨合金的线、棒、板、带、薄板、铸件、锻件、异型材等系列化产品的加工与焊接技术,大型复杂构件成形技术,着色、防腐技术及相关配套设备。
42.特种功能材料
特种功能焊接材料、特种功能喷涂材料、特种功能密封材料、超导材料,智能材料,功能陶瓷、功能薄膜,气敏、湿敏、磁性液体、光敏材料、巨磁阻抗等传感材料,氢的制备及分离、储氢合金和储氢容器、太阳能电池、高性能二次锂电池和新型电容器等能量转换和储能材料,烯烃等聚合物及清洁生产所需催化材料,稀贵金属高纯材料,非晶材料,特种阳极材料,稀有金属粉末及制品,多孔材料及元器件,特种功能金属纤维及其制品,新型超硬材料及设备,贵金属催化剂。
43.稀土材料
高纯度稀土氧化物和稀土单质的分离、提取技术,高性能稀土(永)磁性材料及其制品,稀土催化材料,稀土贮氢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稀土转换膜,超磁致伸缩材料,稀土光导纤维,稀土激光晶体和玻璃,稀土精密陶瓷材料,高性能稀土抛光材料,稀土磁光存储材料,稀土磁致冷材料,稀土生物功能材料,高性能稀土合金材料。
44.高温结构材料
陶瓷-金属复合材料,高温过滤及净化用多孔陶瓷材料,连续陶瓷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高性能、细晶氧化铝产品,低温烧结复相陶瓷、碳化硅陶瓷产品,单晶高温合金低成本制备技术,TiAl 基和高熔点金属间化合物材料,粉末高温合金成型产品、复杂高温合金铸件。
45.新型建筑节能材料
高性能外墙自保温墙体材料、功能墙体材料、热反射涂料、相变储能材料、外墙隔火防热材料,高效屋面保温材料,楼地面隔热保温材料,高性能节能玻璃和门窗,低辐射玻璃。
46.重交通道路沥青
利用环烷基原油资源生产重交通道路沥青,用重油和含硫原油生产高质量的AH-70、AH-90 等牌号的重交通道路沥青,抗紫外线、防冻道路改性沥青,路面再生及有机大分子废弃物在改性沥青中的应用。
47.高分子材料及新型催化剂
新型工程塑料与塑料合金,新型特种工程塑料,阻燃改性塑料,通用塑料改性技术,汽车轻量化热塑性复合材料,农林等纤维素原料提取高分子材料-酶解木质素技术,氟塑料成形加工技术,聚烯烃催化剂、高效硝基苯加氢催化剂及原位聚合聚烯烃纳米复合材料催化剂,交联聚乙烯材料和电器用合成树脂材料,高性能聚芳醚酮类树脂材料,硅树脂、异戊橡胶、乙丙橡胶、硅橡胶材料及改性技术,邻甲酚环氧树脂,万吨级聚碳酸酯塑料、千吨级尼龙11 塑料、万吨级通信和电力电缆用及油气输送用聚烯烃管材生产技术及设备,超低密度材料。
48.复合材料
双金属材料及多金属复合材料,高性能铜合金复合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碳-碳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先进树脂基复合材料及其低成本制备技术,新型特殊结构复合材料制备技术。绿色玻璃钢-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输气管道、轴承、渔船、汽车覆盖件用玻璃钢。高强高导铜基纳米陶瓷弥散增强复合材料。
49.特种纤维材料
高性能碳纤维、无碱玻璃纤维、氨纶纤维、芳纶纤维、芳砜纶纤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聚苯硫醚纤维、聚四氟乙烯纤维、聚酞亚胺纤维,陶瓷纤维,高性能、高感性、高功能和环保型纤维,晶须材料,低成本、高性能、特种用途玻璃纤维及其制品。
50.环境友好材料
生态环境材料,环境友好及特殊用途光学玻璃材料,环保型可降解塑料,建筑与海洋防护用工程环保涂料,无机高分子絮凝剂,电子电器产品限用物质替代材料,可降解汽车内饰材料技术,材料的可循环回收技术,高分子材料环境友好技术,低碳型和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建筑材料环境友好技术,环境友好材料的分析检测技术和方法及标准物质。
51.膜材料及组件
功能高分子膜材料及成套装置,均相系列荷电膜及装备,聚烯烃类微滤膜及应用,纳米结构敏感膜、液体脱气膜、汽液相分离膜材料,模内转印(IMD)用膜材料,氯碱用膜材料,高性能复合纳米滤膜材料,无机分离催化膜材料,生物功能和仿生分离膜材料,海水、苦咸水及中水处理用反渗透膜材料及组件,陶瓷分离膜材料与技术,渗透气化和蒸汽渗透分离膜材料与技术。
52.金属粉体材料及粉末冶金技术
超高温、高压惰性气体雾化制粉技术,超声振动雾化制粉技术,注射成形、温压成形、喷射成形等先进粉末冶金技术,系列化高性能粉末冶金产品,纳米粉末冶金材料,低成本触点材料,复合粉体材料,高性能镍基高温合金粉体材料。
53.表面涂、镀层材料
环保型防腐涂料,环保型高性能工业涂料,高温陶瓷涂敷材料,高档汽车用金属颜料,水性重防腐涂料,耐高温抗强碱涂料,防火阻燃涂料,磁性热敏涂层材料,先进高能束表面改性技术,复合表面技术,锡系无铅可焊性电沉积环保工艺材料,超低表面能含氟表面保护材料与技术。
54.盐湖及海水提锂、提镁技术
万吨级碳酸锂和高纯氯化锂技术,千吨级高纯度碳酸锂和单水氢氧化锂、万吨级氧化镁和高纯金属锂,电解镁、高纯镁砂、高纯度无水氯化镁和氢氧化镁技术,锂电池电解质、空调用溴化锂等相关产品,锂、钾盐精细加工工业过程二次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锂、镁盐产品的绿色过程优化集成系统和技术。
55.新型纺织材料及印染后整理技术
新型合成纤维与纯棉、丝绸、麻、竹等天然纤维复合面料,天然纤维素的绿色制浆技术和溶剂法纤维素纤维技术,新型纺丝技术,少水、少污染的清洁生产技术,微悬浮体染色技术,可降解上浆剂,数字喷射印花技术和自动制网技术,四分色印花技术,激光处理技术,等离子体处理技术,高附着力、高牢度的高档染料,高效短流程染色技术及配套的活性染料和助剂,生物酶加工技术,多功能染后整理技术,天然纤维织物的防皱整理技术以及环保型、功能性助染剂。
56.高性能密封材料
轿车及中高档轻型车覆盖件、结构件及动力传动、减振、制动系统用密封材料,大型成套设备高压、液压、气动系统用密封件,电力设备高温、高压机械用密封件,石油化学工业用高速透平压缩机的非接触气膜密封件,金属磁流体密封件,高性能无石棉密封材料,高性能碳石墨密封材料,高性能无压烧结碳化硅材料,航空航天用聚硫密封剂材料。
57.子午线轮胎生产技术和关键原材料
低碳、节能、安全、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制造技术,异戊橡胶、杜仲橡胶生产技术及装备,新型环保、节能、高性能纤维(金属)骨架材料,5 万吨/年节能、低耗、环保、高性能软质新工艺炭黑,高性能、低能耗特种炭黑,低耗、低排、绿色、高性能橡胶助剂。
58.金属、无机非金属多孔复合催化材料
能源工业净化燃煤烟气用金属催化过滤材料,多孔过滤催化材料,金属多孔材料表面预处理技术,载体复合、催化剂活性组分附着等表面技术,金属复合催化材料的制备技术,催化过滤材料的制备技术,催化反应膜技术。
59.油田用助剂
万吨级耐高温、耐盐聚合物驱油剂,驱油表面活性剂,万吨级钻井液用化学品,万吨级高效清防蜡剂和降凝降粘剂,千吨级高温原油破乳剂,千吨级石油压裂液增稠剂、采油和炼油缓蚀剂,千吨级采油用稠油降粘剂,千吨级高效杀菌剂,石油开采中的环境友好型高分子驱油材料,原油脱硫化氢剂。
60.造纸用助剂
2 万吨/年造纸专用增强剂,万吨级涂布纸用专用化学品,万吨级造纸用树脂障碍控制剂,2 万吨/年高留着型淀粉表面施胶剂,5 千吨级印刷适应性改进剂,万吨级造纸增强填料石膏晶须产品,新型功能表面活性剂。
61.新型选矿设备及药剂
铜矿、铁矿等大型金属矿山和铝土矿、钨矿、锡矿、钛矿及低品位的氧化锌矿、锶矿等难处理矿成套选矿设备,大型选矿、冶炼自动控制技术与装备,千米深井采矿技术与装备,大深度精细勘查技术与装备,数字矿山关键技术,高效低毒的捕收剂、调整剂、起泡剂等选矿药剂。
62.核工程用特种材料
高纯海绵锆及核级锆与锆合金、锆合金的表面改性,核级不锈钢,耐晶间腐蚀和应力腐蚀的镍基合金,抗液体钠腐蚀材料,抗氢脆材料,抗高温热腐蚀低合金钢,高纯、抗辐照各向同性石墨,中子屏蔽用石墨,耐腐蚀、抗辐照脆化、具有良好焊接性能的高强度压力壳体钢,核二、核三级设备超厚超宽钢板和锻件,安全运行监测控制用低熔点材料。
五、先进能源
63.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隔膜材料、电解质材料制备技术,大容量锂动力电池成组技术与设备、电池管理系统设计与生产,大容量钠硫电池模块制备、储能系统、电网接入系统与控制技术,全钒液流储能电池制备、电池系统设计、集成与运行控制技术,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及关键材料制备技术,直接醇类燃料电池,中低温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及微型燃料电池。
64.氢开发与利用
高效天然气制氢、化工、冶金副产煤气制氢,低能耗电解水制氢,生物质制氢、微生物制氢技术,高压容器贮氢、金属贮氢、化合物贮氢技术,氢加注设备和加氢站技术,超高纯度氢的制备技术,氢燃料发动机与发电系统技术。
65.风能
兆瓦级以上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技术,风电逆变系统的数字化实时控制技术,保护检测技术,风能监测与应用技术及装备,风电储能及电网稳定技术与设备,海上风电机组基础及安装技术和风电场运维管理运行技术,海上风电机组及核心零部件设计、制造技术。
66.太阳能
高效率、低成本、新型太阳能光伏电池材料,太阳能晶硅冶炼用长寿命石墨材料,太阳能电池制造技术及装备,太阳能电池非玻璃封装技术,中、高温太阳能发电技术与设备,太阳能储热材料,光伏逆变并网系统技术,兆瓦级以上光伏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兆瓦级以上大规模太阳能高温热发电系统,风/光及其他能源互补发电系统,太阳能采暖与制冷系统与设备,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薄膜太阳电池关键技术及装备,聚光、柔性等新型太阳电池技术及装备。
67.生物质能
非粮作物生物燃料乙醇及副产品联产技术,农林生物质能源原料新品种及其配套生产技术,农业废弃物生产高值生物燃气技术,绿色生物柴油精制技术,生物质热解、气化燃料技术,生物航煤生产技术,生物质直燃、混燃和气化供热/发电技术,生物质气化制氢技术,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应用及系统集成技术,垃圾、垃圾填埋气和沼气发电技术,油料植物的高附加值利用技术,秸杆、芦苇、麻类高效降解与转化技术和设备,二氧化碳(CO2)藻类转化技术。
68.地热能与海洋能
水源、地源、空气源热泵与采暖、空调、热水联供系统技术,高温地热勘探、开发与利用技术及装备,深层干热岩发电技术,潮汐发电、波浪发电、海流发电并网技术及装备。
69.石油勘探开发技术及设备
山地、沙漠、滩海、浅海和深海等复杂地区地球物理勘探技术,单点数字检波器技术,高密度、多波、时移地震技术,高精度电磁波勘探技术,地球物理采集、处理、解释软件系统,基于GPU/CPU 协同并行地震处理系统,大型地震仪,可控震源,高性能数控、成像测井技术及装备,井间电磁波和声波测井技术,油藏平价随钻具或过钻具测井技术,特殊水平井、全过程欠平衡等钻井综合配套技术,地质导向钻井技术及装备,旋转地质导向钻井技术及设备,复杂结构井开发油气藏技术,复杂深井钻井技术及装备,气体钻井技术及装备,膨胀管技术及装备,大型压裂装备,凝析油气田、稠油、超稠油开发技术、三次采油复合驱工业化应用配套技术及装备,CO2 强化驱油技术及设备,高含硫气田开发技术。
70.油品加工技术及设备
加氢裂化催化剂和相关技术,劣质原油和渣油加氢技术,催化裂化原料预加氢技术,煤液化油加氢提质技术,费-托合成油加氢改质技术,特种油品的加氢技术,电脱盐、常减压蒸馏等一次加工技术,催化裂化、焦化、重整、异构化、烷基化、S-Zorb 等二次加工技术,油品精制技术,润滑油加氢技术,生产超清洁汽柴油的油品加氢技术,油浆、石油焦的加工利用技术。
71.长距离高压油气输送设备
输送压力10MPa 以上的输气设备,钢材、管材及施工机具的制造,管道监测与监测机器人,网络监测系统、控制系统和安全维护装备,天然气脱硫、脱CO2.脱水技术及设备,富气密相管道输送技术,液化天然气(LNG)及再气化技术与装备,稠油长距离管道输送技术,多种油品或原油顺序输送工艺及配套技术,油气管道破损检测及堵漏技术。
72.煤炭高效安全生产、开发与转化利用
煤矿地质与资源条件适用型成套生产装备,大型矿井支护、采掘设备及自动化控制,短壁采煤技术,高效分选、配煤装备,水煤浆专用设备及高性能添加剂,大型微泡浮选柱、煤泥水高效澄清及控制技术,型煤加工及利用设备,煤矿瓦斯高效抽采技术及设备,煤矿用高性能抢险救灾装备,煤矿全矿井安全监控与预警系统,高精度煤田地质地球物理探测设备和煤矿地质灾害勘探技术装备,高效益、低成本的煤层气勘探技术,煤层气规模开发与采煤一体化技术,煤层气井上、井下联合抽采技术与装备,大型煤炭气化及煤基多联产系统装备技术,煤整体汽化联合循环技术(IGCC),高参数超超临界发电技术,煤炭(直接、间接)液化技术,煤制天然气技术,合成气制甲醇、制乙二醇技术,甲醇制低碳烯烃技术。
73.高效低污染燃煤发电及水电技术系统
300MW、600MW 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及辅助设备,低氮氧化物燃烧技术,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100MW~200MW 级燃用中低热值煤气和高氢燃料燃气轮机及相关关键技术,复杂条件水电站开发关键技术。
74.核电及核燃料循环
百万千瓦级先进压水堆核电站关键技术与成套设备,铀纯化转化、铀矿勘查和采冶、铀浓缩技术及关键设备,高性能燃料元件,铀钚混合氧化物燃料,先进乏燃料后处理技术,核辐射安全与监测技术,核设施退役与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技术,快中子堆和高温气冷堆核电站技术及设备,模块化小型核能装置,核应急技术。
75.电网输送及安全保障技术
复杂环境地区电网电气安全运行新技术,大型变压器,直流换流变压器,开关设备和电抗器,无功补偿设备,柔性输电系统及设备,变电站及电气设备的智能化,电子式互感器及核心元器件,状态评估及诊断装置,500 千伏以上直流输电技术及设备,1000 千伏交流长距离输电技术及设备,环保绝缘材料输变电设备,超大规模电网安全保障和防御体系及智能调度技术,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及高密度多接入点分布式电源并网及控制技术,智能配电、用电技术,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电网协调运行技术,电网与用户互动技术,安全高效施工技术及设备,电网环保与节能技术及设备,大规模储能系统。
六、现代农业
76.农作物新品种
应用基因工程、分子育种、细胞工程、染色体工程、航天辐射工程和杂种优势利用工程等技术选育的高产、优质、高效、抗除草剂、抗病虫、抗逆的新品种,特色、名优、专用和功能性新品种,大宗粮棉油糖烟作物优良品种繁育和检测技术,水肥资源高效利用型新品种,草地、牧草新品种及其繁育技术。
77.蔬菜、水果等园艺作物新品种
优质、耐贮运蔬菜专用品种,耐低温弱光、抗多种病害瓜菜、水果专用品种,优质、高产高山冷凉蔬菜新品种,适合旱区栽培的水肥资源高效利用型蔬菜优良品种,含有特殊功能成分的高营养性蔬菜、瓜果品种,果树矮化砧木及良种苗木繁育技术,名优水果绿色安全生产与经营技术(IFP、GAP 以及有机果园)。
78.林木、花卉新品种
用材林、能源林、经济林树种及新品种,特有或珍稀种质资源、速生丰产优质用材林、生态保护与城市绿化种/苗,名贵花卉新品种及组织快繁技术,球根花卉种球繁育技术。
79.畜禽水产新品种
高效、优质、抗逆、资源高效利用的畜禽、水产、特种经济动物新品种及生物工程快速育种与繁殖技术;转基因动物与生物反应器生产技术,地方品种、珍稀畜禽、重要经济鱼类、特种动物、资源昆虫等珍稀资源的挖掘、保存、创新与综合利用。
80.新型设施农业技术
节能日光温室及连栋温室标准化建造技术,设施配套装备和环境测控技术,设施专用农林作物新品种及其高效节能配套栽培技术(包括高效设施无土栽培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节水灌溉技术与设备等),高效节能植物工厂及其配套装备。
81.安全高效、规模化畜禽清洁养殖技术
新型节耗成套畜禽标准化清洁生产养殖工艺和设备,畜禽舍与环境净化成套设备,新型节耗、减排添加剂及综合配套技术,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装备,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产业模式,精准饲养与全程管理数字化技术,草食家畜高效舍饲及补饲育肥技术,特色畜禽高效养殖技术及品牌化经营,新型饲草产品生产技术及其设备,草原(地)生态保护、虫鼠害防治技术。
82.安全高效淡水产品清洁养殖技术
经济适用的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及设备,池塘生态工程化、标准化养殖技术及设备,封闭型水生态维持系统及设施工程,鱼塘、陆基、滩涂集约式高效低排放养殖设施及生物治理综合技术。
83.农林节水技术与设备
低成本、智能型高效节水灌溉关键技术及设备,低水头、智能型田间量配水技术与设备,移动机组式滴灌技术与装备,山区林果地表控制微灌技术及设备,田间自控式地下滴灌系统,自压软管灌溉及配套技术,移动式小型抗旱灌溉系统,小型低水头大流量水泵,高效环保节水生化制剂,新型环保覆盖材料,雨养农区雨水与径流集汇技术与装备。
84.新型高效生物肥料
区域型工农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及生产高效多功能生物肥料技术,快速腐熟秸秆生物技术,高效溶磷生物肥料技术,耐铵固氮生物肥料技术,高效解钾生物肥料技术,长残留除草剂降解生物肥料技术,土壤保水抗旱生物肥料技术,连作障碍防治生物肥料技术,高效载体灭菌技术与装备,生物肥料保活材料技术,草炭载体的替代技术,火山灰改良土壤技术,肥料缓释技术,果园专用肥料及其使用技术。
85.新型安全饲料
饲用氨基酸添加剂、酶制剂、微生态制剂、植物提取添加剂、生物活性肽及抗菌肽、高活性生物发酵饲料、幼龄动物专用饲料、风味饲料添加剂生产技术及设备,高效渔用饲料配制技术及动物性饲料源替代技术,补充性饲料及低营养水平饲料配制及投喂技术。
86.农业动物重大疫病预防控制
预防控制禽流感、口蹄疫、狂犬病、猪蓝耳病、新城疫、布氏杆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及人兽共患病的新型疫苗、诊断试剂、快速检测试剂盒、免疫增强剂以及消毒药物等,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相关微生物的检测与风险分析技术,经济动物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环境融合型畜禽疫病综合防治技术,高效、低毒、使用安全的新型兽医专用药物、中兽药(制剂)生产技术、兽用标准物质制备技术,兽药多残留快速检测技术、耐药性监控技术,佐剂、悬浮培养、发酵培养等兽用生物制品产业化关键技术。
87.水产疫病预防控制
水产养殖生物主要疫病快速诊断与检疫试剂盒、免疫增强剂、抗病微生物制剂、病原感染阻断剂、非特异性免疫制剂,口服、浸泡型和注射型渔用疫苗,高效、低残留渔用药物新剂型、新制剂,禁用渔药替代药物。
88.农林植物有害生物检疫、预防、控制
高效、低毒、低残留、环保型农药新产品(制剂)生产技术,智能施药、施肥技术及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及设备,农林作物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生物检疫、监测、检测、快速鉴定、预警、预防和长效控制技术与产品,物种资源出入境快速查验及快速鉴定技术及装备,检疫检验隔离新技术与设施,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疫检验、预防和控制技术与装备。
89.数字化农林技术与装备
农林生产的专家智能决策系统、农林科技服务“110”系统、农林业信息服务云计算系统、农林科技服务业多媒体与3G 技术,农业水土生物资源时空分布数字化技术,数字农林资源与环境监测无线传感与成像光谱技术,农林灾害监测预报、森林生物量与碳汇计量、作物估产、粮食安全预警及宏观决策等领域配套应用的信息技术及装备,农林产品质量标准及安全生产全程质量监控与追溯信息系统,农林机械总线控制系统、智能化农机,基于“多网融合”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和低成本多功能信息服务终端,农业物联网技术与产品。
90.农林产品加工技术与装备
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技术及设备,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在农林产品加工中的应用及设备,食品非热保鲜加工、高效分离提取、质构重组和高效节能干燥技术与装备,食品包装新材料与新设备,基于减少营养损失和提高品质的果蔬加工新技术,果蔬加工中的节能减排技术,天然橡胶标准胶节能清洁生产技术,环氧化高性能轮胎专用天然橡胶技工技术,食品加工数字化监控与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与设备,农林产品产地加工、产品保鲜、贮运包装技术与成套设备,农林副产品及加工副产物资源化高效利用与清洁生产技术及设备,农林产品新型功能性食品生产技术及设备,新型方便食品的生产技术及设备,非木质林产品精深加工生产技术,木材高效加工技术,木本粮油精深加工技术,农林特产资源精深加工技术与装备。
91.农林业生物质材料精深加工与利用
新型木基复合工程材料的生产技术,实体木材的功能改进和深加工,新型结构用建材的生产技术,结构用木材单板层积材生产工艺、设备技术改造和在线检测控制技术;竹纤维提取与加工,重组装饰材及薄木生产技术,竹材精深加工和设备技术改造及其在线检测控制技术;结构用木质材料标准体系建设;特种功能木质活性炭清洁生产技术;生物质基功能高分子新材料生产技术;木材和人造板节能减排生产技术,木竹制品有害物质检测控制技术;渣纤维提取与加工,重组装饰材料及高性能甘蔗渣基木塑复合材料生产技术,甘蔗渣精深加工和设备技术改造及其在线检测控制技术。
92.农林业机械
100 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50-80 马力节能环保型水田拖拉机,高地隙拖拉机,多功能高效谷物、玉米、甘蔗收获机,高效植保机械,高效节能机泵设备,精确施肥滴灌技术装备,保护性耕作和播种复式作业机具,丘陵山地小型耕、种、收机械,水稻高效精密低损伤栽插成套技术设备及半喂入水稻收割机,油菜、棉花、茶叶、烟草、蔬菜全程机械化生产关键技术与装备,花生、马铃薯、大蒜等根茎类种植与收获机械,养殖环境控制与疫病防治机械,名优绿茶智能机械化加工关键技术与装备,农作物秸秆收集与贮运装备,移动式生物质成型燃料制造成套设备,造林抚育机械,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专用器械,高效节能降耗磨浆系统,农林产品冷链物流装备。
93.粮食储藏与流通
现代粮食输送流通成套技术装备,粮食收购一体化快速检测技术,粮食节能干燥技术,粮食储藏品质监测技术,粮食储藏品质控制与处理技术,数字化粮食储藏技术,粮食绿色防护剂技术。
七、先进制造
94.工业自动化
大型火电、石化、冶金、核电工程所需综合自动化系统,应用现场总线技术的检测与控制仪表,高性能智能化控制器,大型传动装置用高效、节能调速系统,数字化、智能化变送器和传感器,现场总线与无线网络集成的各种软件及硬件产品,智能化工业控制部件、控制器和执行机构,自动化测量仪表,工业无线控制、功能安全控制系统和设备。
95.网络化制造
企业资源信息网及相应的企业核心信息、产品、图形语义和技术资源等分布式数据库,支持网络化制造的Web 运行平台,具有行业和专业特点的网络化制造示范系统。
96.现代科学仪器设备
近红外光谱仪、等离子体光谱仪、金属原位分析仪、辉光光谱仪、激光光谱仪等光谱分析仪器,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色谱分析仪器,等离子体质谱仪、质谱联用仪等质谱分析仪器,新型pH 计、电导仪、离子计、电位滴定仪等电化学分析仪器,微机控制材料试验机、材料图像分析仪、智能化电磁超声探伤仪等材料性能检测仪器,高性能工业X 射线CT 装置,环境保护、社会安全应急检测仪器和系统,全自动气象测量系统,二维色谱、阵列毛细管电泳、表面等离子体共振成像、激光诱导荧光等医学研究仪器,基于光纤传感技术的结构健康监测系统。
97.新型传感器
高性能、多功能的位移、力敏、磁敏、光敏、热敏、气敏、湿敏、离子敏和生物敏型传感器以及红外传感器、光纤传感器,紫外传感器,声表面波传感器,微纳传感器,生物、医学研究急需的新型传感器,新型环保、气象、地震、海洋、大气环境监测传感器,工业过程控制传感器,汽车传感器,多传感器的集成与融合技术,结构健康监测传感器、腐蚀监测传感器。
98.精密高效和成形设备
精密微细加工技术,特殊用途光学薄膜加工技术及设备,近净成形技术与装备,纳米精度高效光学加工技术及设备,大型数控锻压机床及生产线,高精度大型复合材料缠绕、铺带、铺丝设备及相关工艺过程分析、模拟和优化软件,高精度塑料加工成形设备。
99.激光加工技术及设备
性能稳定的大功率激光器及其晶体,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大型轧辊激光表面强化设备,激光精密加工技术和设备,激光切割技术和设备,激光焊接技术和设备,激光热处理和熔覆技术及设备,激光强化技术和装备,激光复合加工技术和装备,激光加工基础装置和系统,激光测量仪器和校准标准仪器。
100.高精度数控机床及功能部件
高精密车、铣数控机床及加工中心,车铣(铣车)复合机床,高精度数控磨床,数控齿轮加工机床,重型、超重型数控机床,数控特种加工机床,数控专用机床及生产线,中高档数控系统和数字伺服控制器,大功率、高刚度电主轴及其伺服单元,直线电机、力矩电机及伺服控制器,高速滚珠丝杠副和导轨副,高速、精密、重载直线导轨,万能铣头,高速防护装置,刀库及自动换刀装置,全功能数控刀架、数控回转工作台,高精度数字化测量仪器,高速切削刀具。
101.机器人
新型工业机器人及其在自动化生产线的应用,面向危险作业环境的应急救援、灭火、深海作业等机器人,面向人类健康的医疗机器人,面向社会公众的家用机器人、保安机器人、教育和娱乐机器人,面向残障人员、无障碍行动的辅助机器人。
102.大型石油化工成套设备
重质、含酸、含硫原油加工成套技术与设备、百万吨级乙烯成套系统设计制造技术,精对苯二甲酸(PTA)成套系统设计制造技术,乙烯裂解炉,“三机”、冷箱、氢气压缩机、空气压缩机组、氧化反应器、回转干燥机、真空过滤机等关键设备的设计制造技术,煤化工成套设备设计制造技术。
103.关键机械基础件
轿车三代轮毂轴承单元,冶金矿山设备重载荷专用轴承,数控机床用精密轴承,航空航天特殊轴承,大功率风力发电机增速器、发电机主轴轴承,长寿命工程机械轴承;工程机械用大流量高压柱塞泵/马达、高压液压阀,航空、船舶用比例、伺服元件和系统,高频电液伺服阀和比例阀,液力变矩器,核电站用核级泵和阀门,轨道交通用高可靠性气动元件及系统;清洁高效发电设备用关键密封,盾构机主轴密封;兆瓦级风电齿轮箱,大模数齿轮齿条传动装置,轨道交通专用齿轮箱,高强度紧固件;高应力弹簧;汽车覆盖件模具,多功能级进模,大型精密塑料模具,压铸模具。
104.电力电子器件及变流装置
电机节能高压变频装置,大功率高端电机调速系统;新能源风电、光伏、储能等并网逆变器和高压直流输变电交流器,新型动态无功补偿及谐波治理装置,高精度、高性能的开关电源及不间断电源;轨道交通电气化、船舶推进、电动汽车用变流器及驱动装置。
105.汽车关键零部件
无级变速器、自动变速器、电动转向装置、主动(半主动)悬架系统,防抱死制动系统/牵引控制系统/电子稳定装置,环保薄膜安全气囊,铝车身及零部件,智能前灯和中央照明系统,载重车用盘式制动器,商用车与越野车用空气悬架;启动/发电机/飞轮一体电机,驱动电机;42V 电源系统,电子控制系统,混合动力汽车动力总成,环保冷酶汽车空调压缩机,汽车尾气处理系统及控制模块;商用车无内胎车轮,汽车再制造技术。
106.高效节能内燃机
满足国家标准排放和节能的汽车用柴油机、汽油机,船舶、铁路机车、农业机械、工程机械、核电等配套用新一代柴油机,汽车配套用各种代用燃料发动机、混合动力车用发动机,电控直列式喷油泵、电控高压共轨喷射系统、电控高压单体泵以及各种新型喷油器、喷油嘴。
107.数字化专用设备
平张纸多色高速胶印机、喷墨数字印刷机,卫星式柔板印刷机,高速卷筒纸胶印机、多色凹版印刷机,智能化多色双面印刷设备,基于光刻技术的压印设备,计算机CTP 直接制版技术与设备,基于纳米材料的绿色制版技术及设备,数字化电子轴传动技术;数字式扫描制版打印一体化速印机,日产200 吨及以上涤纶短纤维成套设备,高速粘胶长丝连续纺织机,剑杆织机和喷气织机,节能、环保染整设备、数字化喷印设备。
108.快速制造技术及设备
激光快速原型成形机、紫外光固化成型机、三维打印机等激光快速成形技术和设备;多点数字化成形技术与装备,板材逐渐成形技术与装备,基于快速成型(RP)的铸造法直接制造金属零件的技术与装备,直接制作功能零件的技术与装备。
109.大型构件制造技术及装备
重大装备中大型构件的冶炼、铸造、锻压、焊接、轧制、热处理及表面处理技术与装备,大型发电机组及民用航空喷气推进发动机等高效节能涡轮发动机组制造技术,大型构件热加工工艺模拟技术。
110.大型部件自动化柔性装配技术及装备
面向数字化装配的结构设计、数字标工与数字量协调技术,数字化装配生产线,装配变形误差分析与容差分配技术,数字化装配仿真平台,数字化自动定位设备,数字化自动化制孔设备,柔性工装。
111.核技术应用
辐照交联电线电缆、热缩材料、辐照材料、发泡材料、交联聚烯烃管材及附件、橡胶硫化、高分子PIC 器件、绿色环保涂料,用辐射技术处理三废,电子束固化等辐射加工,医疗保健用品辐射灭菌消毒,同位素辐照设备、大功率辐照加速器、电子加速器及成套设备等辐射装置及成套设备,以同位素γ源和加速器为射线源的大型工业在线检测、危险物品的安全检测装备,同位素药物及辐射治疗。
112.高技术船舶
30 万吨以上超大型矿砂船和原油船、超大型集装箱船、液化石油气船、液化天然气船、化学品船、滚装船、大型疏浚船舶、冰区级船舶、豪华游艇及游船,全铝合金海峡运输船、海洋资源考察船、大型物探船、测量船、超大型半潜式运输船,大型船用柴油机、大型船舶动力系统、电力推进装置、大型甲板机械和舱室机械、导航和自动化装置。
113.海洋工程装备
大型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平台、TPL 平台、SPAR 平台,钻井船,大型起重兼铺管船、超大型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海洋平台中高压电站、平台升级及锁紧装置,海洋平台钻井模块及多功能深井钻机,海上稠油及边际油田开发装置,深水水下动力定位及采收系统,无人遥控潜器、载人潜器,海洋工程作业船及辅助船。
114.轨道交通设备
350km/h 及以上高速列车成套关键技术与设备,200km/h 及以上动力分散式交流传动动车组,200km/h 及以上交流传动客运电力机车,160km/h 大功率交流传动货运电力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大功率交流传动内燃机,交流电传动及其控制系统,机车、地铁网络控制及信号系统,高速铁路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列车控制、客运服务、防灾系统,高速轨道交通安全监测系统,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维修养护成套设备,路基/轨道/车辆姿态监控,重载铁路建设关键设备,中低速磁悬浮交通车辆、牵引供电系统、运行控制系统。
八、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
115.先进节能技术
燃煤工业炉窑改造技术,节约和替代石油技术,流程工业能量系统优化技术与装备,工业余热余压利用技术,能量转换系统效能提高及改造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仿真节能控制技术,半导体照明与照明节能控制技术,建筑节能及节能改造技术,电机系统节能控制及改造技术,热电冷等联产联供技术。
116.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
灵敏、快速的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技术,水质在线检测和预警技术,饮用水强化处理技术,高效安全消毒技术,微污染净化技术,高效控藻、除藻和藻毒素去除技术,管网水质在线检测技术,多功能自动化捞藻船及二次污染控制技术,多物种智能生物预警仪,管网水质稳定技术和直饮水净化技术,农村饮用水除氟、除砷技术与装置。
117.工业和城市节水、废水处理
洗涤等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及装备,供水管网防漏技术,高浓度有毒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和设备,石油废水处理与分质回用技术,高效水处理药剂的研制与开发,工业、污泥安全处置与资源化技术,高含盐废水处理工艺与技术,城市污水、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及资源化再生利用技术。
118.雨水、海水、苦咸水利用
雨水收集利用与回渗技术与装置,海水、苦咸水淡化技术与装备,海水膜法低成本淡化技术及关键材料,规模化海水淡化热能设备和海水淡化设备,海水、卤水直接利用及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耦合海水淡化技术,浓盐水浓缩结晶零排放技术与装备。
119.大气污染与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用高性能蜂窝载体、满足国IV、国V 标准汽车净化器,高性能除尘滤料和高性能电、袋组合式除尘技术与设备,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脱汞或一体化的高效技术和装备,工业排放有毒废气控制技术与设备,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催化剂及再生技术,室内空气污染物控制与削减技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控制技术,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技术与设备,碳减排及碳转化利用技术,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低温室潜能替代技术及产品。
120.固体废弃物的资源综合利用
垃圾分选、破碎、生化脱水等预处理和综合处理技术与装备,城市及农林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能源利用技术,厨余垃圾处理技术与配套设备,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复合材料、工程结构制品等技术及设备,电厂粉煤灰及煤矿矸石、冶金废渣、低品位矿及尾矿废渣、建筑废弃物等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技术,废旧家电与电子产品、汽车等拆解、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成套设备,矿山尾矿资源生态型管理与综合利用技术,贵金属资源二次高效回收利用技术。
121.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及设备
危险废物高效、安全、可靠的收集、存储、运输与焚烧技术及设备,焚烧渣、飞灰熔融无害化等处置技术和设备,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技术及设备,危险废物固化技术、设备和固化药剂,医疗废物收运、高温消毒处理技术与设备,有害化学品处理技术,放射性废物处理与整备技术与装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设备,电池回收和再利用技术及设备,废旧荧光灯管汞回收处理技术(MRT)及装备,利用水泥窑处置危险废弃物技术及装备。
122.环境自动监测系统
水质及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备,水中微量有机污染物富集装置,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采样、分析系统,环境遥感监测系统和量值溯源标准设备,空气质量及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温室气体(GHG)排放监测技术与设备,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便携式现场快速测定仪及预警、警报仪器,大气中污染物在线检测系统,矿山安全监测、预警与防治技术,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监控预警设备及系统。
123.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环保基础材料制备及其应用技术,水土流失及荒漠化防治技术,湿地恢复与利用技术,污染土壤修复、污染水体修复、衬泥治理及富营养化防治技术,面源污染控制技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替代技术及替代产品,重金属污染物农田治理改造技术与产品,垃圾填埋防渗材料、渗滤液处理、填埋气回收技术和设备,高效、节能、环保和可循环的新型制造工艺及装备,机电产品表面修复和再制造技术。
九、海洋
124.海洋监测技术与装备
特异、灵敏度高、抗污染、抗海洋生物附着和耐腐蚀的各类传感器,适合海洋动力和生态环境现场连续快速测量的浮标、潜标、海床基、岸基及智能化走航的平台技术,适应海上固定平台及船舶观测相关技术,经济型投弃式测量装备,海洋环境探测雷达技术及装备,海洋环境声学探测技术及装备,海洋突发性污损灾害事故应急监测等便携式现场快速测定仪和预警、警报专用技术及系统平台,海洋地震观测技术设备,海洋遥感技术,水下通讯和能源补充技术,海洋信息处理和应用技术。
125.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及生物制品
源于海洋生物的抗菌、抗病毒、抗肿瘤、抗氧化、抗骨关节病、降血糖、减肥及心脑血管、神经系统等高效海洋新药物规模提取、纯化和合成,应用现代生物技术从海洋生物中获取海洋功能食品、酶制剂以及特异性诊断试剂等生物制品,大型藻类生物酿造、生物能源技术开发。
126.海水养殖良种繁育和育苗技术
海洋生物优良种质挖掘与创制、及规模化繁育,海水养殖动物细胞工程和性控制技术育种、育苗和大规模海水养殖技术,海水养殖植物细胞工程育苗、育种技术,滩涂耐盐蔬菜、优良生物材质的规模培育与栽培技术,海水养殖病害控制技术,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与环境修复技术,基于生态工程的海洋牧场构建与海珍品养殖技术。
127.设施渔业和渔业工程装备
远洋捕捞作业装备和选择性助渔仪器及设备;深水养殖用抗风浪网箱设施、配套设备及养殖技术,陆基集约式节能减排和工厂化循环水设施和养殖技术,池塘、滩涂等高效养殖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和技术。
128.海底资源环境监测、勘探技术与装备
海底资源勘探、采样和评价技术与装备,水下组网技术,水下移动观测平台技术,海底极端环境监测、探查技术与装备,深海观察及运载技术与装备,海洋勘探、开采的防污与封闭装备。
129.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技术及装备
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与处理技术及装备,海洋环境污染处理材料与制剂,海洋生态系统功能修复与恢复技术。
十、高技术服务
130.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集成实施服务等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托管服务;数据挖掘与管理服务,SaaS(软件即服务)、PaaS(平台及服务)和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等云计算服务,面向应用的高性能计算机软件研发和服务业务。数据恢复和灾备服务,信息安全防护、网络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云计算安全服务,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咨询服务,信息装备和软件安全评测服务,密码技术产品测试服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方案设计服务。软件评测服务。基于固定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业务,IPv6商业化应用;三网融合应用服务,网络电视、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服务;基于宽带网络的信息增值服务;基于物联网技术等的智能城市管理、智能环保、智能交通等信息服务解决方案及服务平台。
131.电子商务服务
面向行业、区域、企业及消费者的网络交易服务,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加密和认证技术的电子认证服务,在线支付服务,物流配送信息服务;网络信用信息及评估服务;网络身份管理与验证服务;网络信息管理与检测服务;网络交易安全保障服务;网络维权服务;电子商务系统技术支持服务。
132.数字内容服务
基于三网融合的数字内容播控平台与集成分发服务体系,移动数字内容服务,数字影像、数字动漫、数字文学、数字学习及数字版权保护关键技术及应用服务体系;中华民族文化资源保护数字化技术服务,三维数字动漫/影视协同创作与网络交易服务;人口、地理、社保、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及高技术产业相关领域数字内容资源开发和多媒体互动应用服务。
133.研发设计服务
面向科研开发的试验、测试、分析、评估等专业化服务,工程整体解决方案和产品系统化集成高端研发设计服务,面向装备制造、消费产品等工业设计专业服务,面向区域和专业领域的研发设计网络化协同公共服务平台开发与应用服务,人机工程设计、仿真测试系统、设计软件平台等研发设计工具开发和应用服务。
134.生物技术服务
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生物制造、生物环保等领域的生物技术服务。创新药物和以生物芯片为代表的生物医学工程产品上市前全过程的技术开发与评价、产业工程技术、检测与标准技术服务等专业化服务;生物技术外包服务,健康管理技术支撑服务。依托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分子育种等现代生物技术的生物农业技术服务。生物能源、生物基新材料研发服务和生物环保技术服务。
135.检验检测服务
支持分析、测试、计量、检疫、认证、溯源等技术服务。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检测服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预警技术服务,生物安全检疫技术服务,基于产品检测分析的综合解决方案服务,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试剂盒、试剂耗材的开发和研究。标准一致性(符合性)测试检验服务。标准信息分析及标准中创新技术的分析、应用和保护等标准咨询服务。
136.知识产权服务
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专利技术分析、知识产权布局研究、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管理咨询、法律事务等服务;知识产权数据加工、翻译、专题数据库建设等信息加工服务;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登记等代理服务;知识产权的交易、推广、评估、投融资、证券化、托管、公证、培训等服务。
137.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科技评估、科技招投标、科技情报咨询等科技信息服务;公共实验室、测试中心、中试基地、研发环境等技术支持服务;创业辅导、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服务;技术产权交易、技术经纪等中介服务,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
关于改进和完善报请国务院审批或核准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
(2005年1月14日发改投资〔2005〕76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对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试行)》(发改投资〔2004〕1927号文附件,以下简称《目录》)内符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的行业和专项发展建设规划以及产业政策要求,有关方面意见一致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报国务院备案。报国务院备案时应附上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行业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投资主管部门、银行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咨询机构的评估论证意见,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该项目符合发展建设规划和产业政策等情况的说明。
二、对于《目录》内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批或核准的初步意见,报请国务院审批或核准:
(一)发展建设规划以外的项目;
(二)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项目;
(三)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条件,但性质特殊、影响重大的项目;
(四)有关方面意见不尽一致,但从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考虑仍有必要建设的项目;
(五)国务院明确要求报送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项目。
三、关于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或核准,分两类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财力较强、有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的城市,其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规划及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报国务院备案;二是对其他城市,其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具体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报国务院备案。
四、对于《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之前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建议书的项目,原则上按上述规定办理,即对于《目录》内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符合发展建设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求、有关方面意见一致的项目,以及《目录》外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后报国务院备案;对于《目录》内不符合上述条件或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原方案的投资规模、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资金来源等有较大调整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
五、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协同配合的企业投资监管体系。与项目审批、核准、实施有关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向国务院提出审批(核准)的审查意见承担责任,着重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和产业政策,是否维护了经济安全和公众利益,资源开发利用和重大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有效防止出现垄断等负责。
(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项目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能否有效治理环境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等负责。
(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供地政策,项目拟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控制要求,补充耕地方案是否可行等负责,对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是否合理负责。
(四)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选址是否合理等负责。
(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建设规划以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
(六)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负责。
(七)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贷款的项目独立审贷,对贷款风险负责。
(八)咨询机构:对咨询评估结论负责。
(九)项目(法人)单位:对项目的申报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是否按照经审批或核准的建设内容进行建设负责,并承担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技术方案、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方面的风险。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2004年9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我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制订和颁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明确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划分各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适时调整。
前款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目录》中规定具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其中,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地方政府发展改革委(计委)和地方政府规定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贸委(经委)。
第三条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送项目核准机关。项目核准机关应依法进行核准,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四条 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办法另行制定,其他各类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项目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
第五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第六条 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二)拟建项目情况。
(三)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四)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六)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第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并颁发主要行业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指导企业的项目申报工作。
第八条 项目申报单位在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申请报告时,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九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核准程序
第十条 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须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隶属单位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可直接向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上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意见。
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可直接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上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意见;其它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应经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并提出意见,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省级政府规定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贸委、经委应与发展改革委联合报送)。
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应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向国务院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第十一条 项目核准机关如认为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应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上报材料齐全后,项目核准机关应正式受理,并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十二条 项目核准机关在受理核准申请后,如有必要,应在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项目核准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承担责任。咨询机构在进行评估时,可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第十三条 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审查时,如涉及其它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应在收到征求意见函(附项目申请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核准机关提出书面审核意见;逾期没有反馈书面审核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十四条 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审查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第十五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对项目申请报告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书面通知项目申报单位,说明延期理由。
项目核准机关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六条 对同意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机关;对不同意核准的项目,应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并抄送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机关。经国务院核准同意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出具项目核准文件。
第十七条 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四章 核准内容及效力
第十八条 项目核准机关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查: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四)地区布局合理;
(五)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
(六)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
(七)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八)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九)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九条 项目申报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
第二十条 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二十一条 已经核准的项目,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报告。原项目核准机关应根据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要求其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第二十二条 对应报项目核准机关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或者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的项目,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质量监督、证券监管、外汇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水资源管理、海关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项目核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变相增减核准事项,不得拖延核准时限。
第二十四条 项目核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项目核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咨询评估机构及其人员,在评估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应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 项目申请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核准机关应依法撤销对该项目的核准。
第二十七条 项目核准机关要会同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银行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管。对于应报政府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以及未按项目核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应立即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具有核准权限的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本办法的精神和要求,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单位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按照本办法进行核准。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2004年10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发布 自2004年10月9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规范对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购并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
第二章 核准机关及权限
第三条 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分类,总投资(包括增资额,下同)1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其中总投资5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1亿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申请报告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第四条 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其中限制类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此类项目的核准权不得下放。
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法规对上款所列项目的核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项目申请报告
第五条 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
(三)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
(四)环境影响评价;
(五)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六)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第六条 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一)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二)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四)省级或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五)省级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六)省级或国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七)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第四章 核准程序
第七条 按核准权限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项目申请人向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报告,经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时,需要征求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应向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征求意见函并附相关材料。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应在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意见。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进行评估论证的重点问题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评估报告。
第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或向国务院报送审核意见。如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核准决定或报送审核意见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申请人。
前款规定的核准期限,不包括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的时间。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核准的项目向项目申请人出具书面核准文件;对不予核准的项目,应以书面决定通知项目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项目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五章 核准条件及效力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条件是: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
(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要求;
(三)符合公共利益和国家反垄断的有关规定;
(四)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工艺标准的要求;
(六)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项目申请人凭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城市规划、质量监管、安全生产、资源利用、企业设立(变更)、资本项目管理、设备进口及适用税收政策等方面手续。
第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核准文件应规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核准文件是项目申请人办理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相关手续的依据;有效期满后,项目申请人办理上述相关手续时,应同时出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准予延续文件。
第十五条 未经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土地、城市规划、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项目申请人以拆分项目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撤销对该项目的核准文件。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对项目申请人执行项目情况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外商投资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查实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第六章 变更及其核准
第十八条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变更: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化;
(二)投资方或股权发生变化;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产品发生变化;
(四)总投资超过原核准投资额20%及以上;
(五)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 变更核准的程序比照本办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为及时掌握核准项目信息,地方核准的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核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核准文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二十一条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依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和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祖国大陆举办的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4年10月9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关于做好外商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
(2010年5月4日发改外资〔2010〕914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精神,现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下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核准权限。原由我委核准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需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之外,由省级发展改革委核准。
二、严格项目管理。核准权限下放后,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内容、条件、程序等仍按照《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规定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项目核准权限暂不下放;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项目核准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提高利用外资质量。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促进外商投资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过剩产能扩张及盲目重复类项目建设。
四、简化项目核准程序。各级发展改革委在规范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制,落实各项项目核准条件的同时,要主动简化核准程序,缩短核准时间,增强核准透明度,已核准项目原则上应通过不同方式向社会公开。
五、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各级发展改革委要以此次核准权限下放为契机,引导规范开发区健康发展,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要求,促进外商投资项目向开发区集聚,提高投资便利化,加大外商投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不断改善投资环境。
六、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各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外资形势和趋势分析,关注热点和重点问题,及时帮助外商协调解决困难,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委反映。
各级发展改革委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创造更加开放、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全面提高利用外资工作水平。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2004年10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规范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法人(以下称“投资主体”),及其通过在境外控股的企业或机构,在境外进行的投资(含新建、购并、参股、增资、再投资)项目的核准。
投资主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进行的投资项目的核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项目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
第二章 核准机关及权限
第四条 国家对境外投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资源开发类项目指在境外投资勘探开发原油、矿山等资源的项目。此类项目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2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大额用汇类项目指在前款所列领域之外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此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用汇额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第五条 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和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其他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项目核准权不得下放。为及时掌握核准项目信息,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核准文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法规对上款所列项目的核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中央管理企业投资的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和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其他境外投资项目,由其自主决策并在决策后将相关文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收到上述备案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证明。
第七条 前往台湾地区投资的项目和前往未建交国家投资的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第三章 核准程序
第八条 按核准权限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投资主体向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报告,经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的项目,以及核准前往未建交国家、敏感地区投资的项目前,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有关部门在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进行评估论证的重点问题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或向国务院提出审核意见。如20个工作日不能作出核准决定或提出审核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申请人。
前款规定的核准期限,不包括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的时间。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核准的项目向项目申请人出具书面核准文件;对不予核准的项目,应以书面决定通知项目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项目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三条 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应在投标或对外正式开展商务活动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书面信息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收到书面信息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有关确认函件。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二)项目投资背景情况;
(三)投资地点、方向、预计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
(四)工作时间计划表。
第十四条 投资主体如需投入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涉及用汇数额的(含履约保证金、保函等),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核准。经核准的该项前期费用计入项目投资总额。
第十五条 已经核准的项目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变更:
(一)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产品发生变化;
(二)建设地点发生变化;
(三)投资方或股权发生变化;
(四)中方投资超过原核准的中方投资额20%及以上。
变更核准的程序比照本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项目申请报告
第十六条 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投资方基本情况;
(二)项目背景情况及投资环境情况;
(三)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产品、目标市场,以及项目效益、风险情况;
(四)项目总投资、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融资方案及用汇金额;
(五)购并或参股项目,应说明拟购并或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
第十七条 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二)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四)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五)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六)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应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送信息报告,并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有关确认函件。
第五章 核准条件及效力
第十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的条件为: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不违反国际法准则;
(二)符合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有利于开发国民经济发展所需战略性资源;符合国家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促进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技术、产品、设备出口和劳务输出,吸收国外先进技术;
(三)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和外债管理规定;
(四)投资主体具备相应的投资实力。
第十九条 投资主体凭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外汇、海关、出入境管理和税收等相关手续。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中央管理企业凭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备案证明,办理上述有关手续。
第二十条 投资主体就境外投资项目签署任何具有最终法律约束力的相关文件前,须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
第二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核准文件应规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核准文件是投资主体办理本办法第十九条所列相关手续的依据;有效期满后,投资主体办理上述相关手续时,应同时出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准予延续文件。
第二十二条 对未经有权机构核准或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外汇管理、海关、税务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投资主体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撤销对该项目的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
第二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对投资主体执行项目情况和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境外投资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查实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相应的核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境外进行的投资项目的核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4年10月9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境外投资项目审批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2010年9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公布 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二章 节能评估
第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六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依据;
(二)项目概况;
(三)能源供应情况评估,包括项目所在地能源资源条件以及项目对所在地能源消费的影响评估;
(四)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和用能设备等方面的节能评估;
(五)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评估,包括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分析评估;
(六)节能措施评估,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评估;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八)结论。
节能评估文件和节能登记表应按照本办法附件要求的内容深度和格式编制。
第七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八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费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列入项目概预算。
第三章 节能审查
第九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以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或核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第十条 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同报送节能评估文件提请审查或报送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
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实行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第十一条 节能审查机关收到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后,要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接受委托的评审机构应在节能审查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机构在进行评审时,可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评审费用应由节能审查机关的同级财政安排,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节能审查机关主要依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
(一)节能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准确适用;
(二)节能评估文件的内容深度符合要求;
(三)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准确,评估方法科学,评估结论正确;
(四)节能评估文件提出的措施建议合理可行。
第十四条 节能审查机关应在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后15个工作日内、收到节能评估报告表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节能审查意见,应在收到节能登记表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
节能评估文件委托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节能审查(包括委托评审)的时间不得超过项目审批或核准时限。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与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一同印发。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如申请重新审批、核准或申请核准文件延期,应一同重新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
第四章 监管和处罚
第十七条 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过程中,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对节能评估文件及其节能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的,由节能审查机关撤销对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登记备案意见,由项目审批、核准机关撤销对项目的审批或核准。
第十九条 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弄虚作假,导致节能评估文件内容失实的,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负责节能评审、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评审结论严重失实或违规通过节能审查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负责项目审批或核准的工作人员,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审批或核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内容深度要求
一、评估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行业准入条件、产业政策,相关标准及规范,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等目录,以及相关工程资料和技术合同等。
二、项目概况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性质、地址、邮编、法人代表、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运营总体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工艺方案、总平面布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进度计划等(改、扩建项目需对项目原基本情况进行说明)。
(三)项目用能概况。主要供、用能系统与设备的初步选择,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况(改、扩建项目需对项目原用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
三、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
(一)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
(二)项目能源消费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
四、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
(一)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对能源消费的影响。
(二)项目工艺流程、技术方案对能源消费的影响。
(三)主要用能工艺和工序,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四)主要耗能设备,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五)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五、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
(一)项目能源消费种类、来源及消费量分析评估。
(二)能源加工、转换、利用情况(可采用能量平衡表)分析评估。
(三)能效水平分析评估。包括单位产品(产值)综合能耗、可比能耗,主要工序(艺)单耗,单位建筑面积分品种实物能耗和综合能耗,单位投资能耗等。
六、节能措施评估
(一)节能措施
1.节能技术措施。生产工艺、动力、建筑、给排水、暖通与空调、照明、控制、电气等方面的节能技术措施,包括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余热、余压、可燃气体回收利用,建筑围护结构及保温隔热措施,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
2.节能管理措施。节能管理制度和措施,能源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能源统计、监测及计量仪器仪表配置等。
(二)单项节能工程
未纳入建设项目主导工艺流程和拟分期建设的节能工程,详细论述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单项工程节能量计算、单位节能量投资、投资估算及投资回收期等。
(三)节能措施效果评估
节能措施节能量测算,单位产品(建筑面积)能耗、主要工序(艺)能耗、单位投资能耗等指标国际国内对比分析,设计指标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
(四)节能措施经济性评估
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的成本及经济效益测算和评估。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八、结论
九、附图、附表
厂(场)区总平面图、车间工艺平面布置图;主要耗能设备一览表;主要能源和耗能工质品种及年需求量表;能量平衡表等。
附件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略)
附件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