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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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如何考虑竖向地震作用?

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4.3.2条规定,高层建筑中的大跨度、长悬臂结构,7度(0.15g)、8度抗震设计时应计入竖向地震作用。9度抗震设计时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跨度大于12m的转换结构和连体结构、悬挑长度大于5m的悬挑结构,结构竖向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宜采用时程分析法或振型分解反应谱方法进行计算。时程分析计算时输入的地震加速度最大值可按规定的水平输入最大值的65%采用,反应谱分析时结构竖向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可按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的65%采用,但设计地震分组可按第一组采用。

竖向地震作用可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4.3.13条进行简化计算。高层建筑中大跨度结构、悬挑结构、转换结构、连体结构的连接体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不宜小于结构或构件承受的重力荷载代表值与表2-38所规定的竖向地震作用系数的乘积。

表2-38 竖向地震作用系数

注:g为重力加速度。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计算竖向地震作用,均应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5.6.3条的规定进行地震作用效应的组合,即把竖向地震作用效应作为一个组合工况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