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欧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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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Pippin之篡位

Charles卒于七四一年。其未卒之先,已将其王宫执政之职传其二子:即Pippin与Carloman是也。兄弟当国,大权在手;所谓君主,无事可为,正如史家所谓“披发长须,徒拥君主之名而自满;高据御座,俨然国王;接待各国使臣,受大臣之指导以答复各国使臣之询问,不知者方且以为出自国王之本意。实则当日国王除虚名与王宫执政所给之微俸外,一无所有云。”其时国内之反抗者均为王宫执政所压服,而Carloman忽有辞职之举,入寺为僧。Pippin一人遂大权独揽,当日纪年史上并谓“国内升平无事者凡二年”云(七四九年至七五〇年)。

Pippin之权势既大,乃隐怀篡夺王位之志。然当日国王虽无所事事,而事关废立,究非易易,故Pippin有商诸罗马教皇之举。教皇答曰:“余意以为无权之人而假称为王,不若以有实权为王而且称王之为愈。”

据上所述,可知后代史家以为Pippin之为王,系罗马教皇所任命,并不尽然。盖罗马教皇明知Pippin之僭夺王位,势所难免,而且为国人所心许,故不得不顺势以利导之耳。七五二年国内之公伯以盾拥Pippin由St.Boniface行傅油之礼,继以教皇之祷告,Pippin乃即王位,为Carolingian朝之始。

此次罗马教皇之参预加冕,君主原理上遂发生重大之变迁。盖日耳曼种人之君主,自古以来类皆由人民或贵族选举军队中之首领充任之。君主之得位,并非神授,实因其才力出众足以折服人民耳。自Pippin遵古代犹太之旧习,使St.Boniface及罗马教皇来行傅油之礼,“日耳曼种之酋长遂一变而为神命之君王”。罗马教皇并谓凡有反对Pippin之族者,必受天罚。服从君主,遂成为宗教上之责任。在教会方面观之,则凡得教会赞许之君主,即无异上帝之代表。他日王权神授之观念,实端倪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