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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明契”
沉默造成的误解,比语言造成的误解更多。
证婚的牧师照例要问新郎:“你愿意娶她做妻子吗?”又问新娘:“你接受他做你的丈夫吗?”答案自然都是“愿意”。有人认为这样的问答实在多余,因为“答案可想而知”。凡是“答案可想而知”的问题,都不必问。
答案“可想而知”,就省略了一问一答,双方心照不宣,凭共同的默契办事,是一种很美的经验。这经验,在道德标准一致、思想单纯的古代社会里,往往可以得到。现代社会去“古”已远,观念复杂,甲心目中的“理所当然”,在乙的心目中可能是“岂有此理”。举例言之:弟弟把五千块钱交给哥哥应急,在哥哥认为这笔钱不必归还,在弟弟却认为自然会还,两个人都没有把心里的话明白说出来,都认为双方早有默契,事实却大谬不然!经年累月以后,弟弟如果讨债,势必伤了哥哥的心,如果弃权不问,势必伤了自己的心,两种结果都会损害双方的关系。
所以现代人彼此相处,一旦涉及权利义务,都喜欢处处说个明白,即使是人所共知的天经地义,人所共守的金科玉律,双方也要明知故问,欲休还说。默契可能有,但是要变成“明契”才算数。如此赤裸,殊少余味,但总比事后互相指责要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