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什么是“熊猫债券”?
词条解析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
按发行主体分类,债券可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三种。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债、财政债券等。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目前,我国金融债券主要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国家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公司,但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的企业。一般归类时,公司债券和企业发行的债券合在一起,称为公司(企业)债券。
经典案例
2006年,国际金融公司(IFC)和亚洲开发银行(ADB)分别获准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这一新闻也引起了广泛的市场反响。按照央行的说法,这是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也是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和有益尝试。“熊猫债券”是一种外国债券。
那么,为什么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在国内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债券被称之为“熊猫债券”呢?简单地说,熊猫债券就是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在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也就是一种外国债券。外国债券,是指外国筹资者在一个国家国内市场以发行所在国货币为面值的一种债务工具。根据国际惯例,国外金融机构在一国发行债券时,一般以该国最具特征的吉祥物命名,例如,IBM公司在日本发行的债券被称之为“武士债券”,英国天然气公司在美国发行的债券被称之为“扬基债券”,还有英国的“猛犬债券”和西班牙的“斗牛士债券”等。所以,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将国际多边金融机构首次在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命名为“熊猫债券”。
国际发行机构在国内市场上发行人民币债券具有什么样的意义?首先,将有利于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其次,有助于改善我国目前对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比重过低的现状,并将有利于降低国内贷款企业的汇率风险;最后,尽管本次熊猫债券的发行规模还比较小,但有业内分析专家认为,允许境外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标志着我国在放开资本项目管制进程中迈出了一个尝试性的试探步伐。
债券定义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