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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村民把自己的住房出租后,还可以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吗?
案情
刘某是农村人,虽说没什么文化,但却非常有经济头脑,总是能想到各种赚钱的办法。前不久,刘某就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方法,就是将自己的住房出租出去。刘某心想:现在城里的人都过腻了城市生活,他们更愿意在空闲的时间到农村居住,如果把自己的这处房子租给城里来的人肯定能赚到不少钱。刘某说干就干,于是便把自己唯一的房子租了出去。房子出租后,刘某一家没了住处,只好再次与父母挤在一起,但由于人太多,生活起来非常不方便,而且妻子和母亲之间经常出现小矛盾。后来,刘某经过考虑,决定再申请一处宅基地。那么,刘某还能申请新的宅基地吗?
解析
我国宅基地是无偿提供给农民居住的,具有福利性质。当村民将自己的宅基地出卖、出租后,就相当于用宅基地谋取了利益。如果允许其再申请,免费再为其提供宅基地居住,一来对其他村民不公平,二来也不符合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和制度以及我国的土地国情。对此,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作出了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所以本案中的刘某出租了自己的宅基地后,其不可以再通过申请得到新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