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骸骨事件34
自杀案件?
对,警员点头说:“因为在这座房子里,我们并没有找到被蓄意入侵过的痕迹。”
而且,从死者身上的刀伤和法医官的初步检验结果来看,我们一致觉得这样推论和现场物理环境十分相符。
刀在哪里?那一柄割伤他大腿和手腕的刀具在什么地方?丹尼尔问。
没有找到刀具。警员解释说。
但我们在床下找到了铝制锋利片。
已经做了核对,确认就是楼下摆放在桌上那瓶还未被完全食用的鲱鱼罐头盖子。
接过警员手中的证物袋,丹尼尔仔细对里面的鲱鱼罐头盖子进行观察一番。
盖子的边缘还残留着一部分血液,虽然不多,但血液侵染的深度却延伸到了中央位置。
这种罐头盖子边缘部分非常厉害,它的锋利程度绝不低于一般刀具的切割。
刚才那家伙怎么没有对我说这些呢?
你指欧洛尔法医官吗?
对,是他。
不,这并不是欧洛尔法医官发现的,而是他的助手。警员解释说。
也许,短时间还未来得及告诉欧洛尔法医官,所以就连他也不知道呢。
好了,将它收拾好,之后一并带回警局。
好的,丹尼尔警官。警员回答。
警员下楼以后,丹尼尔呆在二楼逗留了一会儿,紧接着也下了楼,来到了客厅。
眼下,明面上的勘查工作几乎都不需要丹尼尔亲自出马,当他站在客厅停留了一会儿以后,随即他便走出了大门,来到门外拿出了香烟。
点燃一根香烟,燃烧不到三分之一,此时,尤纳斯走到了他面前。
你去过那个女孩的家?丹尼尔问。
是的。
不光如此,同时我也拜访过其他邻居。
邻居?你是指艾尔的邻居?
是的。尤纳斯回答。
但调查结果却让我感到十分意外。
尤纳斯补充说。
为什么会意外?
难道你发现了什么?
他们完全不熟悉。
不,尤纳斯说:“严格来说,除了那个名叫温西的女孩以外,周围的人谁也不认识他,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
之前为此事我特地询问过他,他表示搬来这里的时间大约也快一年了。而在这一年左右时间里,周围的人几乎很少会看见他,别说名字,甚至有些人还提到了艾尔到底是女人还是男人这种奇怪的疑问,你说离不离谱?
也就是说,外围调查什么线索也没找到?
是的。什么线索也没有。
没人见过他,同时也没人知道他的名字,包括那个名叫温西的小女孩和她奶奶,虽然小女孩和她奶奶见过艾尔,但都表示不知道他的名字。
女孩的奶奶?居然他接触过死者,能不能想办法让他回忆起一些什么呢?
不能,绝对不能。尤纳斯果断说:“小女孩的奶奶患有间歇性老年痴呆症,虽然记忆忽好忽坏,但据我近距离沟通试探了解,我认为不会在她身上能获得些什么,她的口供不值得相信。”
房内勘查结果如何?得出死亡的原因了吗?
嗯,已经初步得出结果,确认为自杀身亡。
自杀?
对,自杀,而且我们在房内同时也找到了致使他死亡的最直接凶器。鲱鱼罐头盖子。
鲱鱼罐头盖子?
是的,罐头盖子材质属于铝制材料,不但坚硬,而且边缘还非常锋利。艾尔手腕上的伤口和大腿上的伤口,两个地方都是被罐头盖子割伤的,从而导致大量出血,引至最终死亡。
另外,关于建筑物理环境方面。
同僚们也得出了结果。
怎么说?
房屋的门和窗户都十分完好,除了客厅正门的门锁被我们有意破坏以外,剩下的都完好无损,与此同时不管房门或是窗户,最后勘查结果都表明没有被侵入过的痕迹。
按照你的说法,难不成这里成了密室?
密室算不上,但基本可以肯定,当艾尔死亡的时候,他的身边应该不会出现第二个人。
尤纳斯。
丹尼尔将嘴里的烟蒂吐出,忧心忡忡说:“这个名叫艾尔的年轻人,你觉得他会不会有女朋友?”
有,当然有。尤纳斯立刻回答。
漫山深林发现尸体当天,我与他一并回到过他的这里,而且和他详细谈话中,他当时明确提到了他的女朋友。
叫什么名字?
住在什么地方?丹尼尔立马反问。
不知道。当时他并没有告诉我过我这些,只是提到过他女朋友而已。
另外还有一件事。
他同时还表明,他的女朋友很少会来这里,至于到底是为什么,他始终没有告诉我。
难怪那间房看起来那么不合时宜,原来并不是他的房间,而是他女朋友的。
什么房间?
什么不合时宜?
丹尼尔你到底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在房屋的第二层,也就是发现艾尔尸体房间隔壁的另一个房间,当我打开房门的时候,我发现房间里面的装潢太特别了,四周墙壁都贴满了粉红色壁纸。
粉红色壁纸?
确实挺特别。尤纳斯分析说:“身为男人,即便性格再怎么软弱,也不至于会欣赏那种少女系的粉红色壁纸,除非他神经有问题。”
现在看来,他的神经应该没问题,而有问题的则是他的女朋友,我们需要找到她。
怎么找?
只是从他口中听说过而以,不但不知道名字,甚至连是否真实我们都完全不确定呢。
尤纳斯分析说。
从薇儿蛋糕店开始介入,艾尔是蛋糕店的售卖员,我想应该可以从那里找到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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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莫斯这一方面。
这家酒店你独自经营?我是指法人代表。
是的,只有我一个人。杜恩回答。
总共有多少人,酒店职工。
一共有三人,包括大堂经理和两名酒店服务员。当然,客房保洁和整理事项已经委托了第三方公司介入,严格来说他们并不属于我的员工。
这么大一座商业酒店,员工只有三名,这会不会太拮据呢?莫斯反问。
不,我觉得这样很好。
杜恩解释说:“虽然酒店总楼层有十层,每一层设有很多客房,但其实工作量并不大,毕竟像端茶递水、清洁打扫之类的体力活,我已经委托给了第三方公司介入,因此根本不需要我的职工去做那些事情。而正因为如此,酒店的整个营业也随之被简化了不少,她们每日的工作无非只需要接待一下入住客人,或是为客人解决一些需求问题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