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详解与实务:事业单位会计实务与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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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了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夯实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简称《政府会计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该制度。其后,财政部又发布了一系列的补充规定和新旧制度衔接规定,对各类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进行了规范和指导。

颁布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是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革史上的一件大事。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我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地质勘查单位、测绘事业单位、国有林场与苗圆等原先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都是新制度的法定执行者。会计制度的统一,大大提高了事业单位各部门、各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为单位、部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和逐级汇总编制部门决算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重新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

所谓“适度分离”,是指适度分离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功能,以及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功能,以便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双功能”,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功能,通过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5个要素进行财务会计核算,通过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3个要素进行预算会计核算。

二是“双基础”,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是“双报告”,通过财务会计核算形成财务报告,通过预算会计核算形成决算报告。

所谓“相互衔接”,是指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和财务会计要素相互协调,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相互补充,共同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

我们精心编写这本书的主要目的在于帮助各类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学好、用好政府会计制度。总体来说,本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第一,把握精髓,不忘初衷。会计的使命在于通过财务报告的形式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相关的财务信息。这也是政府会计的核心要求。在学制度、用制度的过程中,要时刻注意不能偏离这一基本要求。我们在编写本书的过程中,无论是法规解释,还是案例分析,均以此为出发点,以确保读者能领悟制度的精髓、准确理解制度的关键。

第二,全面把握,切忌片面。政府会计制度是一个严密的体系,包括政府会计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应用指南等。对于政府会计制度的理解,读者一定要把握整体性,切忌只言片语、割裂理解。我们在编写本书的过程中,对于特定问题的论述,以及《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与规范,均给予了全景式的列示,以确保我们对特定问题的理解与认识不出现偏差和失误。

第三,联系实际,与时俱进。政府会计体系是一个活的体系,因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旧准则会被修订,而一些新的准则与制度则会被颁布并实施。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了解新事物,学习新规定。在编写本书的过程中,我们非常注重案例的引入,以案说法,确保以案例为载体,把准则、制度讲深、讲透。

在编写本书的过程中,我们参考了相关的教材和资料以及相关专家的观点,并加以借鉴,在此谨向这些教材和资料的作者以及相关专家致以诚挚的谢意!

由于作者水平有限加之时间仓促,书中难免存在疏漏乃至错误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