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孤起,仗境方生”。世间上的事事物物(一切有为法),既非凭空而有,也不能单独存在,必须依靠种种因缘条件和合[1]才能成立,一旦组成的因缘散失,事物本身也就归于乌有,这种说明“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