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技术创新,互联网保险的起步与赶超
一、互联网时代的保险科技化
1997年,中国共有29.9万台上网计算机,62万名上网用户
1997年,中国保险信息网成立,保险行业初次“触网”
(一)互联网技术兴起,第一个保险网站上线
1994年,NCFC工程通过美国Sprint公司连入Internet的64K国际专线开通,首次实现了中国与Internet的全功能连接,我国的互联网时代全面开启。同年,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设立了国内第一个Web服务器,推出中国第一套网页。随着中国四大骨干网的建立与互联,全国范围内针对不同需求的各类互联网络服务开始逐步建立,各个行业也开始了自己的互联网之路。
四大骨干网
骨干网是指由国家批准可以直接和国外连接的互联网,其他有接入功能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想连接到国外都需要通过这些骨干网。建设之初,我国主要有四大骨干网,包括中国科技网(CSTNET)、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和中国金桥信息网(ChinaGBN)。其中,中国科技网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主要为科研、教育提供非营利性Internet服务,而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和中国金桥信息网则对公众提供经营性Internet服务。1996年1月,全国骨干网建成并正式开通,全国范围的公用计算机互联网络开始提供服务,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
在四大骨干网实现互联互通之前,网际接入速度非常慢,例如从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上接入到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使用的是八兆(8M)带宽。实现互联互通后,两网之间互联信道可以从八兆升级到上百兆左右,大大提高了网际接入速度。互联互通后,各骨干网的用户可以扩展连接到该网以外的其他网站,各网间的信息流通也得到进一步增强,各骨干网用户因此能获得成倍增长的资讯内容。
随着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不断上升,网民人数快速增长,数据流量需求增大,对网络宽带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国已建成的骨干网主要包括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CHINA163)、中国电信下一代承载网(ChinaNet Next Carrying Network,简称CN2)、中国联通互联网(CHINA169)、中国移动互联网(CMNET)、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中国科技网(CSTNET)、中国长城互联网(CGWNET)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网(CIETNET)等。
保险业作为最早“触网”的行业之一,早在1997年即推出了我国第一家保险网站——中国保险信息网(china-insurance.com)。1997年11月28日,中国保险信息网(现中国保险网)在北京举行了开网仪式,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主管保险的陈元,时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副总经理吴小平到会并致词祝贺,国内所有保险公司和近40家外国同业驻华机构的代表参加了开网仪式。开网当天,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接收投保邮件并进行承保,北京一位高校医生顺利完成我国第一张在线投保的保单。
互联网的兴起,带来了用户与设备的迅速扩张。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调查报告显示,1997年到2003年间,中国联网计算机总数从29.9万台上升到3089万台,互联网用户也从1997年的62万人迅速增加到7950万人。
同时期通信技术的升级,逐渐改变了所有人的上网方式。在1997年75%用户使用拨号上网方式,网速慢、费用高是当时网民反映的普遍问题。到了2003年,尽管拨号上网仍属主流(50%用户使用),但宽带上网已进入市场,并开始获得越来越多用户的青睐(18%用户使用)。同时,CNNIC 2003年的用户调研显示,用户上网地点在同一时期也逐渐从单位转向家庭,越来越多的家庭接入互联网,用户逐渐开始使用个人时间进行网上活动,这为后期针对C端的个人服务(比如网购)的兴起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条件。
快速上升的用户规模和互联网基础设施水平的提升,促使各个行业纷纷投身互联网建设。1998年,互联网浪潮初期的代表企业新浪、搜狐成立,我们今天熟知的互联网巨头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BATJ)也几乎在同一时期成立。各大保险公司也纷纷开始建立自己的网站,1998年,中国保险信息网(现中国保险网)已承建了太平洋保险、泰康人寿、中宏人寿、新华人寿、天安保险、华泰保险、华安保险等多家国内保险公司的网站。可以说,相比而言,保险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并未输在起跑线上。
(二) 保险行业信息化程度提升,推动保险从信息网络化向业务网络化转型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同期,保险行业的电子化和网络化也在逐步建立中。在此阶段,保险企业主要以使用IT系统模仿主要业务流程和使用IT系统代替手工操作为目标,进行分阶段、渐进式的系统建设,为后期业务互联网化打下了坚实基础。保险业与互联网的结合也从信息网络化向业务网络化逐渐转型。
2000年7月,经过3个月的筹备,中国保险信息网更名为中国保险网,同时推出三大寿险导购系统。同年,泰康人寿的网站泰康在线上线,旨在利用互联网实现保单设计、投保、核保、缴费、后续服务的全过程网络化,希望为客户在产品、渠道和服务上提供更多选择。泰康在线也是国内首个通过保险类CA(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认证的网站。
同期,平安保险开通的“PA18新概念”则为用户提供了更为多元化的服务,“PA18新概念”提倡一站式的证券、保险、银行、个人理财等综合理财服务,并提供银、证、保相关专业资讯和个人理财规划,是国内第一个综合性的金融互联网平台。
与此同时,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网站(www.aia.com.cn)开通运营,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保险的售前咨询和售后服务,各保险信息网站也相继涌现。2001年,太平洋保险集团也对太保网进行了全面的改版升级,基本支持网上支付功能。同年3月,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开通 “网神”进行网络保险销售,共推出30多个险种,当月保费达99万元。
电子支付
电子支付是指以电子化方式发起、处理、接收的支付行为,它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电子商务中最为核心和复杂的环节。国外电子支付的起源略早于我国,1996年美国第一安全网络银行(SFNB)开始了网上金融服务,其后网上金融服务迅速蔓延到网络覆盖的各个国家。两年之后,招商银行启动了国内首家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网通”,电子支付开始在中国出现。各大商业银行纷纷进行网络银行业务布局,为电子支付发展提供了基础。2002年3月,中国银联的成立使多银行接口继承问题得到解决,能够满足商家多银行卡在线支付接口需要,有效解决了异地跨行网上支付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页面输入银行卡账号与密码实现网上支付。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实施使得电子支付进入快速发展轨道。随着电商的兴起,网上支付被越来越多的商家和消费者所认识和接受,进一步推动了电子支付的发展,同年,电子支付规模达到196亿元,被誉为“电子支付元年”。据CNNIC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上支付用户规模较2016年年底增加了11.9%,达到5.31亿,网上支付使用比例也提升至68.8%。电子支付以其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优点已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支付习惯。
电子支付的应用是保险行业实现在线投保功能的关键技术之一。保险业有“见费出单”的要求,需要用户在缴纳保费后,保险公司方可出具保单进行承保。电子支付技术实现了在线保费支付,初步建立了在线投保功能,为保险业务网络化拉开了序幕。
无论是从泰康人寿和平安保险的极具前瞻性的模式,还是从如雨后春笋般涌起的各类保险网站,都不难看出保险公司对互联网寄予了厚望。尽管如此,仔细回顾当时的数据,会发现尽管互联网用户从1997年的62万人增加到2003年7950万,但鉴于网速、费用等原因,用户平均每周上网时长并未随之上升,反而从1999年的17小时降至2003年的13.4小时。同时,用户上网行为习惯也尚在形成中,在互联网初期,在以门户网站、BBS和网上聊天为主流在线交互形式的时代,用户上网的目的主要集中在获取信息(46.2%)和休闲娱乐(32.2%),网上购物和金融需求(当时为炒股)仅占1.6%。用户的网络购物行为尚未真正养成,日后推动互联网保险爆发的电商板块也才刚刚起步。同时,支持保险业务线上全流程的各类技术(如电子签名技术)的应用也仍在发展完善中,保险业还需等待,才能迎来行业的全面发展。
二、电商时代的保险科技化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颁布
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 8.1 万亿元,我国保险网销保费收入规模达到39.6亿元
(一)电子签名与第一张电子保单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得到了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交易行为在网上发生。在网络交易中,人们通过计算机网络以数据传递交易信息,并采用“电子签名”技术作为保证网上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规则以及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我国在200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明确电子签名与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让参与网络交易的各方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
就保险具体业务而言,在核保、出单、理赔和保全等过程中都离不开投保人签名。此前,在电子签名技术不成熟、法律不认可的情况下,网络保险只能线上提交投保单,随后进行线下核保、支付及出单,完成整个投保流程。如果在网络保险业务流程中可以启用电子签名,保险公司就可以为投保人提供并发放电子化的保险合同,从而实现业务流程的线上化。
2005年4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的当天,我国第一张电子保单也应运而生。人保财险旗下的人保电子商务网站采用电子签章技术,确保电子保单的不可篡改性和不可否认性,让投保、在线支付、发送电子保单等流程全部可以在网络上得以实现。客户在线选购产品、支付保费之后,系统自动制作合同与签名,向用户发放电子保单。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实施以前,网络保险业务的核保、寄送保单等环节还需要人工完成。该法律的正式实施,解决了保险电子保单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进一步推动了保险业务在线化的发展。
电子签名技术与电子保单
我国普遍使用的电子签名方式是基于PKI(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的公钥密码技术的数字签名,该方式的核心是数字签名、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CA)和可信时间戳。数字签名将摘要信息用发送者的私钥加密,与原文一起传送给接收者。接收者只有用发送者的公钥才能解密被加密的摘要信息,然后用Hash函数产生的摘要信息与解密的摘要信息进行对比,这一过程能够验证信息的完整性。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CA)保证了私钥为签名人专有。可信时间戳为合同签订的时间提供了依据。因此,这一方式保证了电子签名的不可伪造性和业务的真实有效性。
电子签名技术的应用对保险业的电子商务化意义重大,为保险公司开展电子保单业务带来了巨大改变。对公司来说,使用电子签名之后交易效率会大大提升。具体表现为,投保环节时间能大大缩短,实现实时投保;保单回执的电子签收可提升为实时签收;另外,电子签名技术的应用还能降低公司成本,实现低碳无纸化办公。对客户来说,电子签名业务流程的线上化,降低了用户的时间和空间成本。
电子签名技术在应用过程中仍在不断规范,以解决相关的技术及法律问题,2018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最新的《保险电子签名技术应用规范(JR/T0161-2018)》,旨在通过进一步规范电子签名技术的应用,解决保险网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双代”(代抄录风险提示语句和代签名)等一系列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
第一张电子保单推动了财险部分产品的线上化流程。但在对投保人签名要求更高的寿险行业,电子签名技术的应用仍在不断探索中。我国《保险法》第56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因此在寿险核保、新单发放、理赔和保全等流程中,保险公司需要对投保人的签名进行反复鉴别与核对,确保其真实有效。
为了推动寿险业务的互联网化,2012年,太平洋寿险推出了手写电子签名的技术应用:用户可以在平板电脑上阅读并确认《人身保险投保提示》《电子投保单》等资料,并使用专业电容笔,在由国家法律认可的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提供的签名控件上签署姓名后,控件即可把手写的电子签名影像化,再跟保单合同要素捆绑起来,交付给第三方认证机构实时进行数字化的加密和认证,形成一个唯一的、不可篡改的文件,并加盖时间戳、颁发加密证书。此份加密文件将同时保存在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和保险公司的系统内。手写电子签名技术在寿险的应用,使得手工纸质单证工作实现了电子化流转,效率大大提高。投保、保单回执的电子签收均可实现实时操作,也为实现实时电话回访奠定了基础。
此后移动应用技术的发展,使得电子签名在更多保险业务流程的互联网化中发挥了作用。通过将电子签名逐步贯穿承保、签约、保全、查勘、理赔、给付等所有需要客户授权确认并签署的重要环节,保险业务的线上线下全流程变革逐步走向深入。
(二)互联网加速普及催生流量红利,互联网保险销售格局初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为保险网销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而互联网的加速普及则为保险网销的规模化发展插上了翅膀,更为互联网保险市场的扩容带来了新的机遇。
这一时期通信技术的升级实现了宽带应用的快速普及,网速不断加快,从2007年的不到1MB/S到12年的接近3MB/S。同时,网络资费不断降低,越来越多的用户选择宽带上网。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固网宽带用户已达到1.56亿,居世界第一。上网人数也从2003年的7950万迅速增加至2012年的5.6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42.1%,人均每周上网时长也从13.4小时上升至20.5小时。网民规模的迅速扩大和上网时长的大幅增长形成了我们后来熟知的“流量红利”。在更高速的宽带支持下,用户可以更方便地浏览图片和网页,更高速地下载音频、视频,以及获得更多元化的服务。网络购物、网上支付和网络旅行预订等服务逐渐被越来越多的用户接受,到2012年,网络购物用户已经超过2.4亿,单淘宝一家电商交易规模就超过了8000亿元。网络旅行预订也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快速发展,用户达1.1亿。
除了宽带网络的普及,移动互联网技术也在这一时期悄然兴起,为下一阶段移动互联网市场的爆发做足了准备。2008年政府开始对三大运营商进行重组并分配3G牌照,我国正式向3G时代过渡。相比2G时代GSM系统只能通过语音信道打电话与传送短信,且GPRS系统上网速度慢的缺点,3G时代无线通信与互联网更高效地结合了起来,可以处理图像、音乐、视频流等各类媒体形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等多种信息服务。2006年,我国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仅为1700万人。到了2012年,移动电话普及率已达82.6部/百人。尽管3G用户也已增至2.3亿,但使用移动互联网进行购物的仅有5550万,手机网购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值得注意的是,在2.3亿的3G用户中,其中约1亿为当年新增用户,3G进入高速发展期,手机逐渐成为人们接入互联网最重要的终端设备。
1.保险公司的电商自营之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通信技术的升级、用户的快速增加,为电商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3年,易趣、淘宝、当当等电商平台先后成立,同年淘宝实现全年交易额2271万元,一年后淘宝平台交易额便迅速增至10亿元。这一年,保险公司也纷纷开始尝试在官网上开展保险销售业务。
与此同时,保险业的信息化建设也在快速发展中,无论是对比当年行业近3000亿元的收入,还是保险业务流程的电子化程度,信息化建设都是重中之重。随着行业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险网销在技术层面逐渐成熟,截至2009年,全国共有32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网络销售业务,为用户在线提供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缴费、保单信息查询以及基本保全变更等服务,保险网销渠道收入77.7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1.7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26亿元。保险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使网销成为保险销售重要的营销渠道和新的业务增长点。为了更好地发展保险电子商务,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泰康人寿等公司逐渐将电子商务部门从IT部门独立出来,专设电子商务部或创新事业部,进行独立考核。至此,网销部门成为保险公司内部与个险、电销等业务部门并列的独立部门。
图1-1 中国人寿保险网销
资料来源:中国人寿
财产保险公司官网销售主打保险商城的概念,将车险、意外险、旅行险、家财险、责任险等方便在网上购买的产品搬到互联网上进行销售,而产品形态更为复杂的寿险或健康险相对较少在互联网上进行销售。相对于当时的渠道而言,保险公司会为自营的网销渠道提供专门的保险产品,以吸引用户。2010年,保险公司官网直销保费收入占行业网销保费的90%以上。到2013年,50家开展官网直销业务的保险公司实现的互联网销售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34.5亿元。
在开展官网直销外,保险公司也尝试与大流量的电商平台合作进行保险销售。早在2009年,就有保险公司进驻淘宝开设官方旗舰店,中国平安、阳光保险、华泰保险、泰康保险和安邦保险是较早进行此类尝试的保险公司。随着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发展,更多的保险公司也逐步选择利用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保险销售,为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开辟了新的渠道。
2.专业保险中介起步涉足互联网销售
在保险公司纷纷布局网销渠道的同时,专业保险中介也开始了自己的互联网之路。保险公司官网专卖店只能销售自己公司的产品、用户难以进行产品的横向比较,但专业保险中介可以为用户提供多家保险公司不同的保险产品,模式更为灵活。
2006年,全国首家以网络保险经纪人为定位的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平台慧择网成立,慧择网主打“互联网保险超市”概念,通过推出全国首家保险产品对比系统,帮助用户更好地挑选产品。2007年慧择网与阳光财险进行系统对接,首次创立在保险第三方平台上与保险公司后台系统对接模式,确保数据能实时传输至保险公司。2011年,慧择网与30多家保险公司达成合作,平台可以提供500多款保险产品,购买用户超过70万。
这一时期开展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中介还包括向日葵保险网、中民保险网、泛华保网、意时网、新一站保险网等后期成为互联网保险重要组成部分的主体。保险中介的互联网化发展不仅标志着保险行业信息化程度的提升,也预示着一个有着巨大潜力的市场正在形成中。
表1-1 保险中介网销介绍
(续)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众安金融科技研究院
3.第三方网络平台悄然兴起
电商的快速发展为平台积累了大量用户,由于互联网消费群体整体比较年轻,和保险公司的传统客群差异较大,促使保险公司在利用官网开展网销业务的同时,也开始与电商平台合作进行保险销售。从2009年开始,中国平安、阳光保险、华泰保险、泰康保险和安邦保险陆续在淘宝网开设了自己的官方旗舰店,进一步拓宽网销自营渠道。2010年,淘宝保险平台成立,在渠道合作外,与保险公司展开了更为多元化的合作,开展了互联网保险的新探索。
第三方支付与互联网保险业
第三方支付是具有一定资质的独立机构与各大银行签约,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的交易支持平台的网络支付模式。其运作实质是在买卖双方之间设立中间账户,提供资金托管。在这种模式下,独立机构可以将各类银行卡整合到一个支付平台上,解除了网上银行支付下由于银行卡不一致带来的转账不便的问题。另外,客户只需要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绑定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账户,交易时输入交易密码就可以完成支付服务,解除了网上支付终端设备如U盾的限制,大大简化了支付流程,实现了快捷支付。因此,第三方支付相对网银支付更加灵活便捷,凭借着更优质的用户体验成为了人们最主要的支付方式。
第三方支付在保险领域的应用,不仅节约了保险公司的对接成本,也帮助保险公司优化了在线保险服务体验:
· 效率提升:由于第三方支付在整合支付方式上具有明显优势,借助第三方平台,可以支持多家银行卡及信用卡的支付功能,极大地节约了保险公司的对接成本。
· 流程优化:在优化在线流程体验方面,第三方支付通过简化支付业务流程,提供安全便捷的支付方式,让用户能更快更安全地支付保费,有效地促进在线投保的客户转化率。同时,在理赔环节,第三方支付的高效也确保了在线理赔的体验优化。早在2008年,平安保险公司与支付宝合作,运用第三方支付帮助灾区人民参保并获理赔。理赔金直接打到用户的支付宝账户,确保了理赔金的安全。随后,退运险也用支付宝确保赔款的快速到账,是第三方支付应用于自动理赔的典型案例之一。
随着第三方支付与保险行业的结合不断深入,保险公司和第三方支付公司纷纷涉足对方的领域:
· 第三方支付公司布局保险服务:2010年,易宝支付推出车险理赔产品“车险快速理赔平台——理赔通”,委托战略合作伙伴全程负责理赔资料的收集、审核,并由易宝提前将理赔款垫付给4S店。通过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是第三方支付行业以支付为中心,向保险服务延伸的重要尝试。
· 保险公司布局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公司拥有多维度的支付数据,可以为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设计与销售提供有效支撑,同时,支付也是建立跨场景账户体系的重要基础之一,保险公司逐步根据布局需求,也逐渐涉足第三方支付领域。2013年,中国平安推出了自己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平安付,平安付依托养老险企业客户资源,开发了健康险支付卡,员工可以在药店内购买药品,刷卡直接从保险账户中扣除,实质就是将理赔过程前置,省去了客户先行支付再去理赔的繁琐过程。2015年,人保寿险也设立了第三方支付公司“宝付通”。
4.原保监会颁布中介网销牌照
随着从事保险互联网销售的第三方网站越来越多,为促进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防范网络保险欺诈风险,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9月,原保监会制定印发了《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为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从事互联网业务设立了准入条件,明确了其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采取事后报告的方式,确立了互联网业务集中运营、投保流程合理、严格履行保险合同说明义务、保证服务质量等基本经营规则,并要求其进行信息披露以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2012年年初,北京慧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深圳中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扬子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等5家保险中介公司的19家网站成为首批被原保监会批准进行网销的中介机构。自此,互联网保险销售进入规范发展期。以保险公司互联网自营渠道、专业保险中介网站和第三方网络平台为主的互联网保险销售格局也开始初步形成。
三、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保险科技化
2013年,原中国保监会发放第一张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牌照
2017年,131家保险公司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市场规模达1835亿元
(一)从第一张互联网保险公司牌照说起
2013年9月,蚂蚁金服、中国平安、腾讯等知名企业联合发起成立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众安保险”)获得了原保监会的开业批复,成为国内首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这是国内第一张也是全球第一张互联网保险牌照。众安保险基于保障和促进整个互联网生态发展的初衷创立,注册资本10亿元。根据原保监会要求,其业务范围为互联网相关的财产保险业务等,不设分支机构。公司业务流程全程在线,完全通过互联网进行承保和理赔服务,创新了传统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
图1-2 众安保险开业,“三马”齐聚
资料来源:搜狐网
同年12月,中国人寿集团设立子公司——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次年2月,中国人寿天猫旗舰店上线。为推动天猫旗舰店尽快上线,中国人寿成立了专项项目组,电商、财险、寿险及集团公司共同参与项目组,对业务相关的工作机制、业务模式、财务管理进行创新整合。
有了创新型公司和传统公司在互联网保险领域齐头并进,可以说,2013年是互联网保险真正的元年。自此,互联网保险行业扬帆起航,进入了高速发展期。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原保监会于2015年分别批筹了另外三张互联网保险牌照:易安财产保险公司、安心财产保险公司和泰康在线财产保险公司。这些公司与众安保险一样,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业务,不设具有经营性质的分支机构。截至2017年年底,66家传统财险公司、61家寿险公司及4家互联网保险公司均开展了互联网保险业务。
(二) 移动互联网催生场景化,互联网保险保费高速增长期,市场异常活跃
4G时代的开启为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奠定了基石,随着手机、平板电脑各类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以及WiFi的广泛铺设,移动互联网呈现井喷式发展,移动网民规模快速增长。据工信部统计,截至2018年上半年,我国移动网民规模达7.88亿,较2013年的5亿增长了57.6%,手机成为接入互联网第一大终端,移动互联网发展真正进入全民时代。
移动互联网技术
移动互联网是指互联网的技术、平台、商业模式和应用与移动通信技术结合并实践的活动的总称。
互联网技术主要包含终端、软件和应用三个层面:
· 终端层包括各类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子阅读终端、MID等;
· 软件层包括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和安全软件等;
· 应用层包括媒体、娱乐、常用工具、商务财经等不同类型的应用与服务。
移动互联网最大的特点是应用和业务种类的多样,对应的通信模式和服务质量要求也各有差别:在接入层有多种无线接入模式,但在网络层以IP协议为主;终端种类繁多,一个终端上可运行多种应用。
当前,移动互联网产业正在从技术驱动发展到需求驱动阶段,应用和模式创新不断,移动互联网已经形成一个超过万亿美元规模的巨大产业,并在此基础上保持快速增长。据工信部统计,截至2018年上半年,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88亿,仍保持增长态势。其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急速放大,电商购物、视频娱乐、新闻阅读、交通出行等热门应用都出现在移动终端上,乃至成为“互联网+”的基础设施。
移动互联网的市场有很多尚待挖掘,拥有无限想象空间。伴随着物联网的融合、通信技术的发展及以及云计算的普及,将会有更多有创意和实用性的应用出现。
这一时期,互联网保险也进入了快速发展期。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从2011年的32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1835亿元,增幅约56倍。经历了爆发式增长后,近两年受商车费改、中短期理财产品特别是万能险的监管收紧等政策影响,增速开始有所放缓,2017年互联网保费收入出现负增长。从业务结构来看,互联网人身险发展迅猛,其占互联网保险整体保费收入的比例逐年上升,2015年占比首次超过互联网财产险。近两年,互联网保险财、寿保费收入结构趋于稳定,2017年互联网人身险保费收入占比约74%。虽然互联网人身险规模远超财产险,但受产品特性所限,产品创新活跃度却不及财险。而在互联网财险市场上,车险保费占比超六成。由于目前车险标准化程度较高,财险的产品创新则更多集中于非车险端。
此外,伴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张,经营互联网业务的保险主体也快速增加,从2011年的28家增至2017年的131家,除了4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外,大部分传统保险公司也通过自建网站、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等模式实现保险业务的触网。随着以BATJ为首的互联网巨头及各路资本的纷纷涉足,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前景更加可期。
(三)移动互联网技术催生销售模式“指尖上的变革”
互联网技术让人们能随时彼此连接,而移动互联网则进一步拓展了连接的范畴,做到了随时随地的连接,同时,移动互联网相关的软件及应用具有更好的传播和互动属性,一方面让用户行为和“虚拟场景”实现了更好的结合,另一方面移动数据也开始大量产生并彰显其价值。
在这些新技术、新应用的推动下,保险业的展业前端也出现了新的变化,精准营销、O2O模式,社交传播、流量也逐渐成为保险业熟知的行业新词语。各类保险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的大量出现,成为行业创新的新亮点,为保险营销开辟出一片新天地,保险业掀起了一场“指尖上的革命”。
· App:App的出现,让保险业增添了一条直达用户的途径。保险机构、中介机构、创业公司纷纷在探索中推行保险类App的开发,包括营销App、移动展业工具、比价平台、服务平台等。其中,由保险公司推出的直营App,功能主要涵盖公司介绍、产品介绍、利益演示、案例分析、在线投保、在线理赔、在线咨询等多方面内容。因为App以自助服务为主,在App上进行推广的保险产品也大多是易于理解、形态简单的产品,以便用户能快速完成自助购买流程;同时,保险App也为用户提供各种增值服务,提高用户黏性。尽管App功能强大,但由于其初期投入很难在短期内收回、后期运营需要不断迭代,许多小型保险公司难以承受持续投入的成本,且用户自主使用App频次较低,获客难度大,为此各公司仍不断寻找触达用户、为用户提供服务的新方式。
· 移动展业App: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许多针对销售人员的移动行销工具也陆续出现,保险业开始尝试利用新技术帮助其实现移动展业,旨在解决销售保险过程中效率不高、流程繁琐等问题。这类移动展业工具借助网络、移动支付、数字影像、电子签章等一系列技术,为销售人员提供资讯聚合、客户测评、计划书制作和服务记录等展业功能与服务。2016年,我国保险代理人超过700万人,无论是大型保险公司还是诸多互联网保险创业项目,都开始紧盯这一细分领域,推出了类似“国寿天财”“神行车保”“掌中宝”“i云保”“保险师”等不同的展业平台。可以说,从移动展业到垂直的经纪代理人的展业平台的出现,互联网保险开始打破线上的范畴,走向线上线下融合。
· 微信端:作为社交软件中最大的流量入口,微信推出的公众号服务功能迅速吸引了大量保险机构。借助微信平台提供的标准化服务接口和开发管理工具,保险机构享受了更低廉的触达用户成本、更便捷的服务提供方式。大量保险公司通过在微信上开设公众号提供从销售到理赔的多种服务,同时还有大量保险信息类服务应运而生。此后,微信推出了小程序,实现了线上线下场景的融合,例如众安保险推出的航空延误险的小程序,通过搜索附近的小程序,将线上的保险场景和线下的机场场景进行了融合,更好地触达了用户。
(四)专业化创新是根本
在营销端百花齐放的同时,互联网技术的应用给保险产品的创新也带来了诸多变革。从小额简单标准化到灵活定制长期化的产品特性转变、从理财需求为主到风险保障为主的产品导向转变、从奇葩险种的噱头式创新到场景融合服务民生的专业化创新转变,互联网保险正逐步走向科技化、专业化、理性化。
1.创意式创新,从热点事件到合作场景
2013年,淘宝保险连同安联财险推出了一款“中秋赏月险”,产品除了中秋当日的10万元的意外伤害事故主险责任,还另有在指定赏月城市的天气情况导致不便赏月,则支付“赏月不便津贴”的附加保险责任。将用户节日特定的活动与产品设计相结合,在营销端也颇有新意。产品一经推出便引起了大量的市场关注。此后几年中,市场上各类创意型的保险产品层出不穷,这些产品有的紧抓热点事件、有的紧贴合作平台新兴需求,有的则是对保险标的进行创新。
· 热点事件:在赏月险的启发下,保险公司在产品创新上希望通过抓住热点事件,赢得更多网络用户的关注。这些产品中有的针对节假日,例如春节的鞭炮险、情人节的爱情险;也有的针对热点事件,如世界杯看球喝高险、好人险;还有的针对用户长期关注的话题,例如春晚收视率险、摇号险等。尽管这一类产品快速得到了市场的关注,但部分产品由于“缺乏实质内容意义、有网络赌博风险、炒作概念”等原因被原保监会叫停。
· 合作场景:除了热点事件、移动互联网时期的创业潮也造就了大量新兴的互联网公司,在获得用户积累后,为了更好地运营用户、实现流量变现,许多平台开始主动和保险公司合作,针对自身业务和用户特性推出了一些新型保险产品,如针对众筹活动的众筹险等。但此类产品良莠不齐,有的远离用户真实需求,有的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也未能走上规模化之路。
2.专业化创新,从在线场景到用户需求
在部分噱头产品博得用户眼球时,市场的另一端,一些专业化创新也在孕育,这些创新产品有的诞生于成熟的互联网在线场景,也有的来自于传统行业互联网化的要求,还有的贴合消费升级下用户的新需求。在产品设计方面,积极利用新渠道、新技术改善保险产品形态,更好地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产品的市场表现也更稳健、持续。
· 互联网平台的场景保险:场景保险最早起源于电商场景,由于其流量大、技术能力强、数据完备,为设计创新互联网保险产品提供了必要条件,主要代表产品有退货运费险以及针对电商平台商家的网络保证金保险(众乐宝、参聚险)。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用户使用手机获取服务,其中在线旅行平台(OTA)与各类出行应用迅速积累用户,也展开了与保险公司的诸多合作,推出了与其场景相应的航班延误险、航空意外险、代驾责任险、与出行平台司机相关的碎片化重疾险等产品。这些创新产品不仅在产品设计上满足全程在线的自动化流程,更贴合场景内用户的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通过小额、高频的方式,让保险产品更符合在线上场景中的需求,催生了新的增量市场。
· 传统行业互联网化的新需求:移动互联网时代催生了大量的互联网创业项目,传统行业也出现了新的发展模式。在此背景下,保险公司顺应发展趋势,推出了针对传统行业新特性的互联网保险产品。例如针对网络医疗平台的医师责任险,突破了原有线下同类产品绑定医院的模式,针对医生在互联网平台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风险,推出了相应的低保额、低保费的产品,通过平台在线直达更多的医生,加大了保险的渗透度,也顺应了医疗行业发展的新需求,为保险业开辟了新的市场和模式。
· 健康保险的消费升级需求:在这一时期,互联网保险针对消费升级下用户的健康需求推出了诸多创新尝试。初期阶段,保险公司推出了与可穿戴设备结合的健康保险产品,例如众安保险的步步保以及阳光保险的阳光星运动,鼓励用户通过运动的方式减免保费,建立健康与保险的正向循环。随着中产用户逐渐成熟,针对中端医疗市场的需求,众安保险推出“尊享e生”百万医疗健康保险产品,通过对免赔额设限,形成低保费高保额的产品形态,不仅让健康保险走进了更多用户的生活,也引领行业打造新的增量市场。据不完全统计,2015至2017年以百万医疗险为代表的中端医疗险市场规模分别在5亿元、12亿元和80亿元,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在保险产品全面创新的同时,部分互联网平台也推出了针对其场景或用户细分行为的保障产品,即大家熟知的“类保险”产品。这类产品中既有针对与平台主营业务相关的风险(如堵车、外卖晚到)导致用户损失的赔偿,也不乏部分博眼球的噱头产品(跌停险、贴条险)。此外,同时期还出现了大量互助平台,通过众筹的方式对成员的意外风险或重大疾病风险进行网络互助,但由于部分互助平台不具备通过保险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的能力,也无法科学提取责任准备金,在赔偿给付能力和财务稳定性方面没有充分保证,难以实现持续运营,原保监会多次进行风险提示,指出一般网络互助平台不具备保险经营与保险中介经营资质,在缺乏政府监管的情况下,容易演变成非法集资。
在技术与市场的推动下,互联网保险一路走来,既推动了行业竞争发展演化,也不断丰富了自身内涵。尽管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伪场景和伪需求导致的噱头产品,但在监管的规范和市场、用户的双向选择作用下,伪场景纷纷淡出市场,这些产品也逐渐被淘汰,行业正发展出一条专业化创新之路。在专业化创新下,金融的规律得到尊重,技术的力量得以显现,创新赋予了保险产品个性化、定制化的特点,基于大数据的精准分析、动态定价,不仅带来了产品的创新、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更对用户差异化的需求提供了更多选择。
(五)互联网保险融资情况活跃
在营销和产品全面创新的同期,互联网保险行业融资也越来越活跃,根据《2017年中国保险科技行业投融资报告》显示,以科技驱动的保险创新项目融资次数与融资金额自2012年以来持续上升。从时间跨度上来看,早期的创业融资主要集中在技术驱动的新型保险销售平台,随着技术应用在保险行业的不断深入,专业的互联网保险公司以及利用技术和数据参与产品设计的互联网中介平台成为融资的热点项目。近年来,科技逐渐成长为驱动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核心动力之一,在融资方面也呈现出新的局面,车联网技术、中介展业工具平台等创业项目因为其更丰富的科技应用获得投资市场的关注。
图1-3 2017年保险科技融资总额(百万元人民币)
资料来源:《2017年中国保险科技行业投融资报告》
2017年,众安保险在中国香港公开发行上市,据相关媒体报道,是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第一家金融科技公司。作为最早获得互联网保险牌照,进而布局保险科技的公司,众安的上市意味着科技驱动保险业的发展模式获得了投资人的广泛认可,为保险科技未来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行业发展也将在更多新技术的推进下打开新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