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渣了死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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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宛平城一霸

矫情!

摸一下耳朵就红。

年锦书双眸莹莹有光,柔情万千又深情意浓,“那你会杀我吗?”

“会!”雁回斩钉截铁,“所以,你最好别嫁。”

“倘若有一天,你杀了我,能死在你怀里,我也……”

“年锦书!”雁回声音冷下来,他深呼吸,似是无法忍耐,“闭嘴!”

年锦书一笑,“走吧,我带你溜街去。”

宛平城的春天百花盛放,空气都带着一股甜香,仙门年家公主年锦书是宛平城的风云人物,自幼和三教九流打成一片。

她是小霸王,从小是街上一霸,唯一一位在宛平城能吃霸王餐的人,自然,也不是真正霸王餐,她吃完就能走,商家自会记账,想起来就往年家送账单,想不起来就当请她吃饭。

虽说在仙门中天赋平平,在宛平城却是绝对的宠儿。

雁回跟在她身后,就见她宛若逛自家商铺似的,拿了就走,从不想起付账一事,她在宛平城就没带过钱出门。

她一边拿,他一边跟着付钱。

“不用给钱,他们会问大哥要的。”

“你不怕他们讹你哥?”

“谁敢?”年锦书得意说,“整个宛平城能讹我哥的,只有我。”

年锦书虽是如此说,雁回仍是我行我素地付钱。

逛了一上午,年锦书也算尽心,带他在宛平城内兜了一圈。

宛平城属于江南水乡,温柔多情,鲜花遍地,城内有一条中心河,把宛平城分成东西两边,风貌极好。

河上有十六座拱桥。

河边有无数酒馆,戏院等等,属于宛平城最热闹的地段。

年锦书带雁回进了一间成衣铺,他们一进成衣铺,蓬荜生辉,年锦书和雁回都盛装打扮过,一人穿黑金长袍,一人粉白,一路走来不知吸引多少人的目光。

这容色倾城,谁都爱看。

成衣铺的小姑娘看雁回都看直了眼睛。

三月的宛平城,昼夜温差比较大,成衣铺里有各种各样最新款的衣裙。

老板和年锦书相熟,一见她就喊着大小姐,把今年最好看,最流行的样式拿出来。

“大小姐,你这一身太光彩夺目,我们给你留的就上不了台面。”

年锦书指着雁回,“我不买,给他买一件披风。”

雁回一怔,给他买?

“为何?”

“你一路上一直咳嗽,给你买披风。”年锦书暗忖,深情人设要立得住,一路上找话题和雁回聊,她已经聊不下去,那就买买买和吃吃吃吧。

雁回有心告诉她,他这身体虚弱,并非着凉,是真的受了严重内伤未痊愈,可又不便说出口,只好作罢。

老板也听闻了近日传闻,“这位想必是不夜都少主吧。”

“正是。”

“长得真好,除了大公子,老朽第一次见长得这么好的少年郎。”老板一边说着一边把店里最好的男款披风拿出来。

“这白色的不错啊。”年锦书一眼看中了白色的大氅,做工精细,领口是一圈狐狸毛,柔软又保暖,刺绣也简洁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