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顺山坡走到一半时,我向右一瞥,看到了他的脚。女孩晃了晃手电,让我看到了他的全身。刚才下坡的时候,我本来是可以找到他的,只是我光顾着弯腰用笔式手电检查地上的车胎印了,更何况当时手电能照亮的面积,不过25美分硬币那么大。
“把手电给我。”说着,我把手向背后伸过去。
她一声不吭,就把手电递到我手上。我单膝跪地,裤子外的地面又凉又湿。
他仰面朝天躺在一株灌木下,像包脏衣服那样瘫死在地。他的脸我已经认不出来了,头发被血染成黑色,金发上的优美起伏和血以及黏稠的灰色液体糊在一起,像原始丛林里的稀泥。
我身后的女孩喘着粗气,不过一言未发。我拿手电照照他的脸,他已经被打烂了。一只手僵硬地伸直,手指弯曲;风衣在身下压成半团,就跟人倒下时滚了几圈似的;双腿交叉在一起;嘴角淌出一丝污油般黢黑的鲜血。
“照着他别动,”说着,我把手电递给她,“如果你没犯恶心的话。”
她一声不吭地拿着手电,手稳得像老练的杀人犯。我又掏出自己的笔式手电,开始检查他的衣服口袋,尽量不去移动他。
“你不该碰他的,”她紧张地说,“应该先等警察过来。”
“没错,”我说,“巡警在刑警来之前不能碰他,而刑警在法医没检查完、摄影师没拍过照、采指纹的人没采完指纹之前也不能碰他。你知道这一般要用多久吗?好几个小时呢。”
“好,”她说,“你永远都对。我猜你就是那种人。把脑袋敲得那么碎,对方一定恨极了他。”
“我不认为这是私人恩怨,”我不快地说,“有人就是喜欢把别人的脑袋敲碎。”
“就像我什么都不懂似的,猜猜都不行。”她酸溜溜地说。
我翻了翻马略特的衣服。一边裤兜装着散钱、硬币和纸钞,另一边装着皮质钥匙包和一把小刀。左侧裤子后兜装着一个钱包,里面有更多的钞票、保险证、驾驶证以及几张收据。外衣口袋内有一盒用了不少的火柴、一把别在口袋上的金色钢笔、两块薄薄的细棉布手帕——质地和颜色都跟粉雪似的。我又找到一个珐琅烟盒,就是之前他从中拿出棕色金嘴香烟的那个。香烟的产地是南美,蒙得维的亚。另一边的外衣内口袋装着一个我之前没见过的烟盒,质地为锦缎,正反两面各绣着一条龙,边框是极细的仿玳瑁。我轻轻一摁钩锁,看到三支用橡皮筋绑在一起的超大号俄国香烟。我拿起一支来捏了捏,香烟又老又干又松,过滤嘴是中空的。
“他抽的是另外一盒烟,”我朝肩后说,“这盒烟肯定是为女性朋友准备的,他应该是那种女性朋友很多的家伙。”
女孩的身子探了过来,呼出来的气息吹在我的脖子上:“你不认识他吗?”
“今晚才第一次见面,他雇我当保镖。”
“雇你也就是壮壮胆。”
我未对此做出回应。
“抱歉,”她几近耳语道,“其实我也不了解当时的情况。你觉得这是大麻烟吗?可以给我看看吗?”
我把锦缎烟盒向后递给她。
“我原来认识一个抽大麻的,”她说,“三杯酒加三支烟后,就得用扳手把他从飘荡的枝形吊灯上打下来了。”
“稳住手电。”
身后传来一阵无言的沙沙声,接着她又开口了。
“对不起。”她把烟盒递回来,让我扔到口袋里。看来他身上就这些东西了,但那只能证明刚才不是抢劫。
我站起来,把钱包掏出来。五张20元钞票还在。
“高级罪犯,”我说,“只认大钱。”
这时,手电筒掉到了地上。我把钱包收起来,别好小手电,然后突然伸出手,去抢她手上那把和手电握在一起的小手枪。她把手电掉到了地上,我抢到了枪。她快速后撤一步,我弯腰把手电捡起来。之后,我用手电往她脸上照了一会儿,又一下子关上开关。
“你没必要动真格,”说着,她把双手插进粗呢宽肩长风衣的口袋里,“我又没把你当成凶手。”
我喜欢她声音里透出来的冷静,我欣赏她的胆量。我们面对面在黑暗中沉默了一阵子,我能看到灌木丛和天空中的亮光。
我打开手电筒照着她的脸,她眨了眨眼睛。这是一张小巧、清秀、充满活力的脸庞,大大的眼睛,五官立体,线条优美仿佛克雷莫纳小提琴。这是一张很好看的脸。
“你的头发是红色的,”我说,“像爱尔兰人。”
“我还姓赖尔登呢,那又怎样?快把手电灭了。另外,我的头发不是红色,是棕红色。”
我关上手电,“那你叫什么名字?”
“安。不准叫我安妮。”
“你到这里来干吗?”
“我晚上偶尔会出来兜兜风,在家里待不住。我一个人住,父母都不在了,对这一带很熟。刚才开车经过的时候,我看到浅坑那边闪着灯光。天气太冷了,不大可能是谈情说爱的。另外,亲热的时候也不需要有光,对吧?”
“反正我从来不需要。你胆子可真够大的,赖尔登小姐。”
“这话我好像对你也说过。我有枪,也不害怕,而且又没法律规定不许我来这里。”
“嗯哼。只有自保法则是这么规定的。枪给你,今晚不适合我较真,我猜你是有持枪许可证的。”我把枪递给她,枪柄朝外。
她接过枪,塞到口袋里:“有的人就是好奇,这很奇怪吗?我平时写点东西,专栏文章。”
“挣钱吗?”
“少得可怜。你在他口袋里找什么?”
“没什么特别的。我是个爱管闲事的人,我们带着8000块来替一位女士赎回一件失窃的珠宝。我们被抢劫了,我不清楚他们为什么要杀他。他不像很能打的人,而且我也没听到打斗声。他出事的时候,我刚好在下面。他躲在车里,车在上边,离我很远。照理说,我们应该开车下来,但地方太窄了,车子会被刮到,所以我就走过来了。等我走到下面的时候,他们肯定偷袭了他,之后他们中的一个钻进汽车等着我,而我以为他还在车里。”
“这么说你也没想象中那么笨。”她说。
“这份差事从一开始就有问题,我能感觉到,但我需要钱。现在我得去警察那里受罪了。你能把我捎到蒙特马·维斯塔区吗?我把车停那儿了,他住那儿。”
“当然可以。但不应该留个人在这里吗?你可以把我的车开走,或者等我去报警。”
我看看手表的刻度盘,微微发亮的指针显示现在已经接近午夜了。
“不用。”
“为什么?”
“不知道,只是感觉。这事我自己处理。”
她什么也没说。我们走下山丘,坐上她的小车。她发动车子,熄着灯绕过弯道,回到山丘上,缓缓驶过栅栏。车子开出一个街区的距离后,她打开了车灯。
我的头很疼。我们一直等到汽车行驶出山区,开上水泥路段,见到第一栋房子的时候,才开始交谈。她说:
“你需要喝一杯。不如上我家里去?你可以用我的电话报警。反正他们得从西洛杉矶过来,这附近什么都没有,除了一座消防站。”
“你就只管开到海边吧,我要单干。”
“为什么?我不怕警察,而且我的证词或许可以帮到你。”
“我不需要帮忙。我得想想,我要一个人待会儿。”
“我——那好吧。”她说。
她在喉间发出朦朦胧胧的声音,并把车转到林荫道上。我们经过海岸高速路上的加油站,向北一转,来到蒙特马·维斯塔区的路边咖啡厅旁。咖啡厅里像豪华客轮一样灯火通明。女孩把车子靠边,我走下车,从外面拉着门。
我从钱包里翻出一张名片递给她。“如果你将来需要靠得住的帮手,”我说,“找我。不过,纯脑力活儿就算了。”
她用指头敲打着握在方向盘上的卡片,慢声说道:“你可以在湾城的电话簿里找到我,地址是二十五街819号。哪天过来坐坐,顺便奖励一下我没多管闲事。我估计你的头现在还犯晕。”
她轻快地把车掉了个头,开上了高速公路。我看着车子的两个尾灯消失在黑夜中。
我步行穿过咖啡厅的拱门,来到停车场,上了我的车。我身上的寒意又泛了起来,而且面前正好出现一家酒吧。但此刻更明智的做法,是像我20分钟后浑身冰凉如青蛙、脸绿得像新钞票背面那样,走进西洛杉矶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