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及其关系
这里所讲的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是指马克思建立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时,关于逻辑结构和各种经济范畴的顺序安排问题。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的第三节讲“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这里所讲的方法,重在说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范畴和体系结构怎样安排。资本主义社会中有商业资本、生息资本、工业资本、农业资本,有资本、土地、劳动力等多种生产要素,另外还有人口、民族、国家等问题。政治经济学该从其中哪一项开始研究呢?马克思回顾了前人的研究方法,“17世纪的经济学家总是从生动的整体,从人口、民族、国家、若干国家等等开始”[1],以此建立“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的各种经济学体系”。马克思认为,把人口“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从人口开始研究是错误的,因为抛开构成人口的阶级,人口就是一个抽象。马克思还提出,研究政治经济学“从地租开始,从土地所有制开始,似乎是再自然不过的了,因为它是同土地,即同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结合着的,并且它又是同一切多少固定的社会的最初的生产形式即同农业结合着的。但是,这是最错误不过的了”[2],因为地租和土地所有制问题,是封建社会的主要问题。那么,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体系究竟该从哪里开始呢?马克思不是直接做出具体回答,而是先提出一个属于方法论的新的范畴,即“普照的光”的作用问题。他指出:“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3]“普照的光”的决定作用涉及政治经济学范畴和体系的安排。资本主义社会的“普照的光”是什么?是产业资本,首先是工业资本。商业资本、生息资本等远在奴隶社会就已存在,但决定资本主义制度产生和发展的正是工业资本。有了工业资本的产生和发展,才有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因此,《资本论》第一卷研究资本的生产过程就是研究工业资本的生产过程。在工业资本主导经济的情况下,其他资本包括商业资本、生息资本都成为从属于工业资本的经济形式。土地所有制也与农业资本相结合,并受工业资本影响。尽管土地所有制与地租、商业资本与生息资本远早于工业资本存在和发展,但马克思对它们的研究放在《资本论》第三卷第四篇到第六篇中。由此看出,《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研究从篇章结构的总体安排上看,是采用了逻辑的方法,而非历史的方法。但是,从《资本论》具体内容的结构来看,也存在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区别与统一。
在我国早期的政治经济学教材中,关于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说明,曾有过来自苏联教材的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原意的论述:说什么恩格斯讲过,历史从哪里开始,理论逻辑也从哪里开始。似乎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是逻辑方法紧跟着历史方法走的过程。不错,恩格斯确实讲过“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但如果只择取这句话当作其整体观点就是断章取义。这句话是恩格斯在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一书撰写的书评中提出的。书评是受马克思托付撰写的,并经马克思校阅过。原话是这样的:“对经济学的批判,……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按照历史或者按照逻辑。……经济范畴出现的顺序同它们在逻辑发展中的顺序也是一样的。这种形式表面上看来有好处,就是比较明确。”[4]读者应注意,这里所讲的经济范畴发展的顺序,不是指客观的发展过程,而是指经济学家处理经济学范畴发展的顺序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并不简单同意这种对经济范畴发展的顺序的安排,所以紧接着说,“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的,如果必须处处跟随着它,那就势必不仅会注意许多无关紧要的材料,而且也会常常打断思想进程”。“因此,逻辑的方式是唯一适用的方式。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无非是历史的方式,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而已。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5]。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的“政治经济学的方法”中,也讲到了经济范畴发展的顺序的安排问题。他指出,“把经济范畴按它们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先后次序来排列是不行的,错误的。它们的次序倒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同表现出来的它们的自然次序或者符合历史发展的次序恰好相反”[6],问题“在于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
根据马克思、恩格斯有关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论述,我们从《资本论》的逻辑结构中可以找到实际例证。《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并不是一开始就进入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研究,而是研究商品和货币。这是用了什么研究方式?如果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顺序来看,无疑是先有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且是发展到较高阶段时,才有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生。《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章一开始就讲:“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7]从发展的历史顺序看,先研究商品生产和货币问题是历史方法。但理论研究不能限于此。《资本论》开头的一段话,又是从逻辑方法上说明为什么要从商品开始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8]商品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细胞。资本主义的一切经济关系都是通过商品货币关系实现的。而且,研究商品关系确立了劳动价值论,这是剩余价值理论的理论基石。从这个方面来看,显然是逻辑方法。如果将两个方面合起来看,可以说是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从《资本论》的整个经济范畴和理论顺序的安排来看,即使有的论述看似是纯历史的方法,其实也是服从于逻辑方法的。比如,先研究简单再生产后研究扩大再生产,从先后顺序的安排来看,显然符合历史方法。先有剩余价值的产生,才有剩余价值的资本化,才有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但资本主义再生产的特点是资本不断积累和积聚的扩大再生产,论述简单再生产只是为研究扩大再生产做理论铺垫,是服从于研究扩大再生产需要的。这也是逻辑的方法。
再如,马克思为了研究货币,用了相当多的篇幅研究价值形式的发展。从简单的、个别的价值形式到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再到一般价值形式,最后发展到货币形式,以此说明了货币的产生及其社会属性。如果直观地来看,这种研究过程是一种纯历史方法,是在说明货币产生的历史过程。但这样认识问题是不全面的,我们需要全面和深入地领会马克思论述价值形式发展的理论意蕴。研究价值形式的理论意义,重点是要说明在商品经济中货币为什么具有那么大的权力,它的社会属性,即作为一般等价物,成为价值的化身,成为可与一切特殊商品交换的一般商品。以往的经济学家停留在就货币研究货币上,这不可能深入认识货币的社会属性及其根源,反而形成了商品拜物和货币拜物教。其实,马克思在论述简单价值形式时提出等价形式的三个特点,就是为说明货币的特点而做原始形式的理论铺垫的。遗憾的是,不少政治经济学论著和《资本论》的讲解没有准确理解等价形式的三个特点的本意。马克思的本意是要说明,在简单商品交换中,作为等价形式的使用价值成为价值的化身,具体劳动成为抽象劳动的代表,私人劳动表现为直接的社会劳动,从而说明货币在商品交换中成为价值的化身、成为抽象劳动和社会劳动的代表就是由此演化而来的。但一般将其解读为:等价形式的使用价值用以表现相对价值形式的价值,等价形式的具体劳动用以表现相对价值形式的抽象劳动,等等。我曾为此发表过澄清理论是非的专文。
因此,《资本论》中对价值形式的分析,首先采用的是历史方法,但从说明货币的社会属性及其在商品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来看,它又与逻辑的方法相关,也可以说是两种方法的统一。其中也有纯逻辑方法的分析,比如:“资本的原始积累”章节,放在了资本积累的后面;早于产业资本出现的商业资本与生息资本和地租等,都放在了产业资本的后面。
将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相统一而重在逻辑方法的研究,与别的一些经济学家的研究方法是不同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讲:“以货币形式为完成形态的价值形式,是极无内容和极其简单的。然而,两千多年来人类智慧对这种形式进行探讨的努力,并未得到什么结果。”[9]为什么会是这样?因为他们只是就货币论货币,是从事物发展的完成形态分析问题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就特别提出这个问题,表明《资本论》从价值形式的发展历史研究货币的产生所应用的方法的重要意义。在《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序言和跋中,马克思特别表明,“我所使用的分析方法至今还没有人在经济问题上运用过”[10]。上面引证马克思的两段话,可以用来辨明学界对《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四节中讲科学分析方法的误解:“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这些形式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1]学界不少人认为,这段话是马克思正面讲自己经济形式的科学分析应采用的方法。其实,这是把马克思所否定的方法当作马克思所主张和应用的方法了。马克思接着讲:“正是商品世界的这个完成的形式——货币形式,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以及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把它们揭示出来。”[12]由此可见,讲马克思关于政治经济学或《资本论》的方法,需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其所论述的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关系,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的方法论问题。
[1]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4.
[2]同①31.
[3]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1.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03.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03.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2.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71.
[8]同②47.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7-8.
[1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4.
[11]同①93.
[1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