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地位及其命运
基于对18世纪60年代以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历史认识,《共产党宣言》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1]资产阶级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及时变革旧的封建生产方式,代之以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共产党宣言》以“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2]的论断,对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地位做了科学阐述。
资产阶级打破了封建等级秩序,推行一种适应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社会秩序。这一社会秩序的本质特征就在于:“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发作,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总而言之,它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3]
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使资产阶级能够迅速地促进生产资料、财产、人口从分散向集中转变,并随政治的集中,推动民族国家的出现和世界历史的形成。《共产党宣言》指出:“各自独立的、几乎只有同盟关系的、各有不同利益、不同法律、不同政府、不同关税的各个地区,现在已经结合为一个拥有统一的政府、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和统一的关税的统一的民族。”[4]同时,资产阶级通过海外殖民和海外贸易,打开了落后国家的封闭的大门,“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的商品的低廉价格,是它用来摧毁一切万里长城、征服野蛮人最顽强的仇外心理的重炮。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的文明,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5]。
资产阶级开拓世界历史的进程,必然使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这就使得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成为世界性的,推动了整个世界的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创立了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基础的世界市场,形成了以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为主体的世界经济体系。《共产党宣言》把这一过程概括为四个从属关系的急剧进展,即“正像它使农村从属于城市一样,它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6]。
资产阶级不断地调整生产关系,不断地对社会关系做出调整和变革。《共产党宣言》指出:“资产阶级除非对生产工具,从而对生产关系,从而对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进行革命,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反之,原封不动地保持旧的生产方式,却是过去的一切工业阶级生存的首要条件。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状况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这就是资产阶级时代不同于过去一切时代的地方。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7]资产阶级正是通过不断的变化和创新,推进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及其利益。
《共产党宣言》在分析资本主义历史地位的同时,也坚定地指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8]基于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共产党宣言》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和发展趋势。《共产党宣言》认为,资本主义所创造的巨大的生产力最终会消灭其自身,就像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取代封建主义那样,“现在,我们眼前又进行着类似的运动”[9]。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发展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日益无法容纳和支配这种生产力,资本主义经济周期性危机的出现就是最有力的证明:“社会所拥有的生产力已经不能再促进资产阶级文明和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的发展;相反,生产力已经强大到这种关系所不能适应的地步,它已经受到这种关系的阻碍;而它一着手克服这种障碍,就使整个资产阶级社会陷入混乱,就使资产阶级所有制的存在受到威胁。”[10]历史的辩证法所证实的就是:“资产阶级用来推翻封建制度的武器,现在却对准资产阶级自己了。”[11]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矛盾的深刻分析中,《共产党宣言》得出的“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同样是不可避免的”的结论,成为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解放思想、创造新世界的纲领性宣示,指明了人类社会的历史趋势和发展方向。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6.
[2]同①33.
[3]同①33-34.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6.
[5]同①35-36.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6.
[7]同①34-35.
[8]同①43.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7.
[1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7.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