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刑罚论(含刑罚种类、量刑、刑罚执行制度与刑罚消灭制度)
试题归类详解
(一)刑罚种类
1.甲(76周岁)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盛怒之下用水果刀将妻子一刀捅死。对于甲的刑事责任,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2016年多选45)
A.对甲可以适用死刑
B.对甲不能适用死刑
C.对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对甲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解析】《刑法》第49条第2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本案中,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审判时已满75周岁,杀人手段并非特别残忍,故不能适用死刑,故A项错误,B项正确。死刑缓期执行也属于死刑,故D项错误。《刑法》第17条第5款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故意犯罪,故C项正确。
2.下列选项中,依法不得适用死刑的有( )。(2015年多选43)
A.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B.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C.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D.犯罪时又聋又哑的人
【解析】《刑法》第49条第1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故A、C项应选。《刑法》第49条第2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据此,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并非绝对禁止适用死刑,若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仍可适用死刑。故B项不应选。《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又聋又哑的人可适用死刑,排除D项。
3.甲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因过失造成另一罪犯重伤。二年期满后,对甲应( )。(2016年单选20)
A.减为无期徒刑
B.减为二十年有期徒刑
C.执行死刑
D.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解析】《刑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据此,本题应选A项。
知识清单
1.关于死刑的禁止适用对象
(1)未成年人能否适用死刑,关键看犯罪的时候是否满18周岁。犯罪时不满18周岁,即使审判的时候满18周岁,也不得适用死刑。
(2)孕妇能否适用死刑,关键看审判的时候是否怀孕。即使犯罪时未怀孕,但审判的时候怀孕的,也不得适用死刑。注意:对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关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也不能适用死刑。
(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4)“不适用死刑”,包括不得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得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对于不适用死刑的人,最重只能判处无期徒刑。
2.关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2)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3)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4.下列关于管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2018年单选7)
A.在劳动中同工同酬
B.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C.可同时适用禁止令
D.刑期从判决宣告之日起计算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根据《刑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故A项正确,不选。根据《刑法》第38条第3款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故B项正确,不选。根据《刑法》第38条第2款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故C项正确,不选。根据《刑法》第41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故D项错误,应选。
5.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 )。(2017年单选7)
A.对未成年人判处的罚金,不得由其监护人垫付
B.是否判处罚金,不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条件
C.应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判处罚金的数额
D.对累犯应当并处罚金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3款规定,对被判处罚金刑的未成年罪犯,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人自愿代为垫付罚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故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1000元。据此,判处罚金时也应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故B项错误。《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据此,C项正确。对累犯,刑法并没有规定一律并处罚金,故D项错误。
6.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8年单选18)
A.对于未成年犯罪不得适用罚金刑
B.罚金的最低数额可由法官酌情确定
C.一人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刑的应合并执行
D.一人犯数罪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500元。据此,A项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1000元。故B项错误。
《刑法》第69条第3款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故C项正确,D项错误。
知识清单
关于罚金刑
1.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即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2.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3.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扶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是( )。(2017年单选9)
A.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分子
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C.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D.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解析】《刑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第57条第1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此,排除B、C、D项。本题应选A项。
知识清单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刑
1.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
(3)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4)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
3.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但以下情形除外:①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②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2)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但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二)量刑制度
8.下列选项中,属于量刑制度的有( )。(2017年多选42)
A.累犯
B.缓刑
C.自首
D.假释
【解析】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刑事法律,在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的刑罚,并决定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对累犯应从重处罚,缓刑是对有关刑罚的暂缓执行,对自首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故A、B、C项均应选。假释是附条件地提前释放,属于刑罚执行制度,故排除。
知识清单
关于法定量刑情节
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第2款前段)。
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1)犯罪较轻且自首的(《刑法》第67条第1款后段);(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刑法》第351条第3款)。
3.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1)防卫过当(《刑法》第20条第2款);(2)避险过当(《刑法》第21条第2款);(3)胁从犯(《刑法》第28条)。
4.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第2款后段)。
5.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刑法》第67条第3款)。
6.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刑法》第10条)。
7.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1)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第1款后段);(2)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刑法》第164条第3款);(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刑法》第383条第3款);(4)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刑法》第390条第2款);(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刑法》第392条第2款)。
8.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刑法》第67条第3款)
9.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刑法》第27条第2款)。
10.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刑法》第19条);(2)预备犯(《刑法》第22条第2款)。
1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刑法》第17条第3款);(2)已满75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刑法》第17条之一)。
12.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1)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刑法》第17条之一);(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刑法》第18条第3款);(3)未遂犯(《刑法》第23条第2款);(4)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刑法》第29条第2款);(5)自首的(《刑法》第67条中段);(6)有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第1款前段)。
13.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29条第1款);(2)累犯(《刑法》第65条第1款);(3)武装掩护走私的(《刑法》第157条第1款);(4)奸淫幼女的(《刑法》第236条第2款);(5)猥亵儿童的(《刑法》第237条第3款);(6)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刑法》第238条第1款);(7)刑讯逼供或暴力逼取证言致人伤残、死亡的(《刑法》第247条);(8)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刑法》第301条第2款);(9)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刑法》第347条第6款);(10)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刑法》第353条第3款);(11)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实施毒品犯罪的(《刑法》第356条);(12)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刑法》第364条第4款);(13)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刑法》第384条第2款);(14)索取贿赂的(《刑法》第386条)等。
9.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自首中“自动投案”的有( )。(2018年多选42)
A.在接受强制戒毒期间,主动向警方交代了自己抢劫杀人的事实
B.因形迹可疑被父母捆绑到派出所后,如实交代了自己杀人的事实
C.匿名报案后在事故现场接受询问时,向警方交代了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实
D.在涉嫌诈骗被取保候审期间潜逃,途中找警方交代了自己绑架他人的事实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规定,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故A项应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故排除B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规定,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故C项应选。
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故D项应选。本题应选A、C、D项。
10.甲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主动供述自己曾入户盗窃。甲供述盗窃的行为属于( )。(2017年单选10)
A.坦白
B.一般自首
C.立功
D.特别自首
【解析】《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该款规定的是特别自首。甲因涉嫌抢劫被逮捕,主动供述盗窃,构成特别自首。故本题应选D项。
11.甲因涉嫌受贿被逮捕,在受讯问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行,并举报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脱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6年单选8)
A.甲具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甲具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甲具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解析】根据《刑法》第67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掌握的本人罪行的,不构成自首,构成坦白。“甲因涉嫌受贿被逮捕,在受讯问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行”表明甲具有坦白情节。根据该条规定,基于甲的坦白情节,对甲可以从轻处罚。故排除A项,而C项应选。
《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甲举报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脱逃,经查证属实”表明甲也具有立功表现。但B、D项的后半段明显错误,故均应排除。
12.甲因侵占科研经费被捕。在侦查期间,甲主动供述自己曾和同事一起套取另一科研项目经费19万元用于自己房屋装修。甲供述与他人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属于( )。(2015年单选15)
A.坦白
B.立功
C.自首
D.准自首
【解析】自首,是指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行为,或者被动归案以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而坦白则是犯罪人被动归案之后,如实交代自己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本题中,甲被动归案以后,如实供述的罪行在犯罪性质或罪名上与司法机关掌握的相同,故排除C、D项,本题应选A项。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甲揭发的是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不构成立功。故排除B项。
13.犯罪嫌疑人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下列情形中,可认定为立功的有( )。(2014年多选42)
A.带领侦查人员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B.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当场指认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C.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藏匿地点的
D.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打电话将其他犯罪嫌疑人约至指定地点的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规定,犯罪分子具有下列行为之一,使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1)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以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将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约至指定地点的;(2)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当场指认、辨认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3)带领侦查人员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4)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的,等等。故本题应选A、B、C、D项。
知识清单
1.关于自首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一般自首。①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②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2)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3)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关于立功
(1)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
(2)立功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两种。犯罪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①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②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③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④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⑤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3)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重大立功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4.甲17周岁时因运输毒品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又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毒品被逮捕。甲属于( )。(2015年单选7)
A.再犯
B.初犯
C.一般累犯
D.特别累犯
【解析】甲前后两次犯罪,故不构成初犯,排除B项。构成一般累犯,前后两次犯罪时都要已年满18周岁。甲犯前罪时未满18周岁,故排除C项。构成特别累犯,前后两次犯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之一。甲的前次犯罪并非这三类犯罪之一,故排除D项。本题应选A项。
15.简述缓刑的适用条件。(2015年简答51)
【答案】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16.甲在某学校附近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被刘某举报。甲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同时宣告禁止令。关于该禁止令的适用,正确的有( )。(2015年多选45)
A.禁止甲接触刘某
B.禁止甲进入学校
C.禁止甲从事食用油生产经营行业
D.禁止令的执行期限从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计算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接触以下一类或者几类人员:……(3)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控告人、批评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故A项应选。
该《规定》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以下一类或者几类区域、场所:……(3)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故B项应选。
该《规定》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者几项活动:……(3)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故C项应选。
该《规定》第6条第3款规定,禁止令的执行期限,从管制、缓刑执行之日起计算。故D项错。
知识清单
1.关于累犯
(1)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①已满18周岁的人犯罪;②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③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④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上述5年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人,应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特殊累犯的成立条件。①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②必须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罪。
(3)对累犯的处理。①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④对累犯不得假释。
2.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
(1)适用缓刑的对象: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①犯罪情节较轻;②有悔罪表现;③没有再犯罪的危险;④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注意:即使符合上述条件,法院可宣告缓刑,也可不宣告缓刑。但是,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和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宣告缓刑。
3.关于缓刑考验
(1)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注意: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也可决定上述禁止令。
(2)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3)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注意: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以及假释考验期限内的被假释犯,也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4)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17.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对于数个有期徒刑的并罪,应采用( )。(2017年单选11)
A.吸收原则
B.简单相加原则
C.并科原则
D.限制加重原则
【解析】《刑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据此,对于数个有期徒刑的并罪,应采用限制加重原则。故本题应选D项。
18.请对“同种数罪不并罚”这种说法加以辨析。(2014年辨析55)
【答案】(1)这一说法是不全面的。
(2)司法实践中,对在判决宣告前审理的同一犯罪人所犯的同种数罪通常不并罚。
(3)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发现犯罪人有同种犯罪没有处罚的,应依据“先并后减”的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4)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前,犯罪人又犯与原判决确定之罪相同犯罪的,应按照“先减后并”的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知识清单
关于罪名相同的数罪的并罚问题
(1)宣告前的数罪的罪名相同的,一般不实行数罪并罚。
(2)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即使该新罪或漏罪与已判决的犯罪罪名相同,也应当实行并罚。
知识清单
1.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但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2.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3.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三)刑罚执行制度
19.下列情形中,不得适用假释的是( )。(2015年单选13)
A.因诈骗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B.因叛逃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C.因放火罪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
D.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解析】《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A、B项不在该款所述罪名中,故排除。D项的刑期未达到10年,故排除。本题应选C项。
20.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2017年简答51)
【答案】(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也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4)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21.简述减刑的限度条件。(2018年简答52)
【答案】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3)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不得少于15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4)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的,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知识清单
1.关于减刑
(1)减刑,可以从广义上理解,也可以从狭义上理解。狭义的减刑是《刑法》第78条规定的减刑;广义的减刑还包括死缓减为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罚金刑的减免。在刑法上,一般从第78条意义上理解减刑。
(2)减刑条件。①对象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②实质条件:“可以减刑”(酌定减刑):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应当减刑”(法定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③限度条件: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人民法院限制减刑的死缓犯,死缓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2.关于假释的适用条件
(1)对象条件:假释只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能直接适用假释,只有将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具备适用假释条件的,才可以假释。
(2)执行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3)实质条件:假释只适用于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犯罪人。
(4)消极条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四)刑罚消灭制度
22.甲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在2010年8月9日被抓捕时逃跑。2014年6月5日,甲抢夺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5年单选4)
A.甲所犯抢夺罪的追诉期限为5年
B.甲所犯聚众斗殴罪因其逃跑而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C.甲所犯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期限从2010年8月9日起计算
D.甲所犯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期限从2014年6月5日起计算
【解析】《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即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故A项错。《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甲被抓捕时逃跑构成“逃避侦查”,故B项对,C、D项错。
23.2014年6月20日,甲持枪抢劫后逃至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2016年单选6)
A.经过20年一般不再追诉
B.从2014年6月20日起计算追诉期限
C.因为甲逃避侦查,其追诉期限不受限制
D.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解析】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20年。持枪抢劫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故A项应选。在前罪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故甲的抢劫罪追诉期限应从2014年11月8日重新计算,B项错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但本题题干中并未提到司法机关对甲的案件已经立案,不能仅仅因为其持枪抢劫后逃往外地,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故C项错误。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其追诉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D项“公安部”字眼错误。
知识清单
关于追诉时效
(1)追诉期限。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特别注意:法定最高刑为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的,为15年;法定最高刑为1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仍为15年,而非20年。
(2)追诉期限的起算点。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应理解为犯罪成立之日。
(3)追诉时效的延长。所谓追诉时效的延长,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制度。时效延长包括以下三种情形:①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注意:如果没有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②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③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以后,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4)追诉时效的中断。所谓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的制度。《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仿真题自测
1.2000年5月,陈某(17岁)强奸妇女并致使受害人死亡。2001年10月,法院对此案件进行了审理,对陈某最高可以判处( )。
A.死刑立即执行
B.死刑缓期2年执行
C.无期徒刑
D.有期徒刑15年
2.吴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2年考验期内,吴某经常违反监规,拒绝教育改造,没有悔改表现,但没有犯新罪。2年过后,对吴某应当如何处理?( )
A.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B.减为15年有期徒刑
C.减为无期徒刑
D.延长考验期限
3.丁某因犯走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汪某等5人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提出丁某向他们借过钱,要求丁某偿还。在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时必须符合下述哪些条件?( )
A.必须是在没收财产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B.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
C.必须经过人民法院核准
D.只能在没收财产的数额内偿还
4.刘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刘某自1997年7月20日起被羁押,判决自1998年1月20日起生效。若刘某未获得减刑,其剥夺政治权利应当在( )内被剥夺。
A.2003年1月20日至2004年1月19日
B.2000年1月20日至2004年7月19日
C.2002年7月30日至2004年7月19日
D.1998年1月20日至2004年7月19日
5.对下列哪些犯罪分子应当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
A.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B.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D.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6.以下哪个被告人构成累犯?( )
A.某甲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刑罚执行6年后又犯故意杀人罪
B.某乙犯间谍罪被判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完毕后第2年又犯抢劫罪
C.某丙犯医疗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3年又犯强奸罪
D.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6年后获得假释,假释后的第7年又犯绑架罪
7.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第4年,再次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2年零9个月有期徒刑。人民法院不能对王某适用下列哪些制度?( )
A.减刑
B.缓刑
C.假释
D.累犯
8.对于自首、犯罪较轻的犯罪分子,( )。
A.可以免除处罚
B.应当免除处罚
C.不认为是犯罪
D.应当减轻处罚
9.刑法规定,适用“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法定情节有( )。
A.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
B.有重大立功表现
C.被胁迫参加犯罪
D.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10.甲先后犯有盗窃、强奸、抢劫三个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0年、15年,对甲数罪并罚,可处( )。
A.有期徒刑10年
B.有期徒刑30年
C.无期徒刑
D.有期徒刑20年
11.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服刑期间,由于有立功表现而被假释。假释考验期满之日,几个朋友邀请陈某到一饭店摆宴庆贺他获得新生,陈某喝酒较多。饭后,陈某驾车回家,途中撞倒一人。陈某下车一看人已死亡,酒顿时吓醒,驾车逃离现场,后被查获。对陈某的行为应( )处理。
A.按照交通肇事罪
B.按照累犯
C.按照数罪并罚中先减后并的原则
D.按照数罪并罚中先并后减的原则
12.下列情形中,应当数罪并罚的有( )。
A.判决宣告前,查明甲一年内分别实施三次盗窃,数额分别为2000元、3000元、5000元
B.乙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又查明其另外一起抢夺2万元的罪行
C.丙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服刑期间脱逃后又犯故意杀人罪
D.丁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假释考验期满后,又发现其在该次受贿以前还有一起受贿犯罪行为
13.下列哪些情形实行数罪并罚的吸收原则?( )
A.因甲罪被处死刑立即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乙罪被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
B.因甲罪被处有期徒刑1年,因乙罪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1年
C.因甲罪被单处罚金3万元,因乙罪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
D.因甲罪被并处罚金4万元,因乙罪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14.服刑的犯罪分子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依法应当减刑?( )
A.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B.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C.检举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D.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的
15.按照刑法的规定,不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包括( )。
A.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某甲
B.因盗窃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某乙
C.因走私毒品罪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某丙
D.因构成累犯而被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某丁
16.在下列情况中不能适用假释的有( )。
A.被处有期徒刑6个月的犯罪分子
B.被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C.被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17.下列哪些情形不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
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出走并杳无音信
B.丛某因出国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对钟某侮辱案提出控告
C.薛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被抢劫,因薛某说话颠三倒四,接案人员对其报案有怀疑而未立案
D.秦某得知与其共同诈骗的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逃离居住地藏匿
18.1999年,甲犯诈骗罪,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2005年,甲又犯盗窃罪,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么,甲犯诈骗罪的追诉期限哪一年届满?( )
A.2009年
B.2014年
C.2015年
D.2020年
19.根据刑法,对下列哪些人员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
A.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B.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C.假释的犯罪分子
D.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人
20.根据刑法,人民法院对下列哪种犯罪分子,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其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
A.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B.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C.假释的犯罪分子
D.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21.根据刑法,下列哪些说法错误?( )
A.犯罪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B.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C.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不得减刑
D.对因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应当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22.吴某因实施走私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因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据此,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
A.人民法院对其可以决定限制减刑
B.对其减刑,实际执行的刑期达到10年即可
C.对其不得假释
D.若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参加恐怖组织的,构成累犯
仿真题自测答案与解析
1.C。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时间点是“犯罪的时候”而非“审判的时候”。所以,选项C应选。
2.C。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对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即减为无期徒刑,至于其是否有悔改表现,不在考虑之列。
3.ABD。《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可见,对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犯罪分子个人所负的债务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该债务是在没收财产前所负的正当债务(该债务的时间与性质);二是必须经债权人主动提出偿还的请求;三是只能在没收财产的数额内偿还。故选项A、B、D应选。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即“应当偿还”,人民法院没有核准权。
4.D。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之日起计算,所以刘某的主刑执行期间应从1998年1月20日起,至2003年1月19日止。判决生效之前被羁押,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以到2002年7月19日刘某的主刑就执行完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在有期徒刑执行期间当然不享有政治权利。附加的剥夺政治权利刑期应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即2002年7月19日到2004年7月19日。所以从1998年1月20日到2004年7月19日刘某都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5.ABC。选项D的情形,属于“可以附加适用”的情形,而非“应当附加适用”。
6.D。选项A,故意杀人罪发生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因此不构成累犯;累犯要求后罪必须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选项B,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后罪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因此不成立特别累犯;一般累犯的刑度要求有期徒刑以上,但选项B的前罪没有达到有期徒刑以上,因此也不成立一般累犯。累犯要求前后罪都是故意犯罪,但选项C的前罪是过失犯罪,因此也不构成累犯。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执行6年后获得假释,意味着假释期为4年,假释后的第7年又犯绑架罪,意味着某丁是在假释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绑架罪。因而,某丁构成累犯。注意: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累犯的后罪应从假释期满之日起算。
7.BC。王某的前罪是盗窃罪,属故意犯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第4年又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符合累犯的规定。依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刑法》第81条规定,对累犯不得假释。对于减刑,依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都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对于累犯当然也可以减刑。
8.A。《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据此,选项A应选。
9.B。选项A属于“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选项C、D属于“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0.D。判决宣告的甲的数个有期徒刑进行并罚,应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本题中,对于甲应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确定刑期,所以选D。
11.AC。陈某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罪应该说没有问题,需注意的是在假释考验期的最后一天,故应撤销假释。由于在假释期间犯新罪,因此适用《刑法》第71条的“先减后并”规则。由于后罪发生在假释期间,且后罪是过失犯罪,因此不构成累犯。
12.BC。宣告前数罪罪名相同的,不实行数罪并罚;宣告前数罪罪名不同的,才实行数罪并罚。对于选项A,犯罪数额累计按一罪处理,不实行数罪并罚。选项D,因为前罪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当然也没有并罚的问题。选项B,应当撤销缓刑,就诈骗罪和抢夺罪并罚。选项C,就脱逃罪、故意杀人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剩余刑期并罚。因此,正确答案为选项B、C。
13.AD。选项A,死刑吸收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吸收剥夺政治权利2年;选项B、C实行并科原则;选项D,没收全部财产吸收罚金。
14.ABCD。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分为“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两种,二者所适用的条件是有所不同的。“应当减刑”的法定条件就是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而非悔改以及一般立功等表现。《刑法》第78条专门规定了六种应当减刑的重大立功表现。本题所列四项均为本条的直接反映。
15.AD。选项A故意杀人罪,且被判处的有期徒刑刑期在10年以上,因此不得假释;选项B、C根据《刑法》第50条,可以假释;选项D成立累犯,因此不得假释。
16.BCD。假释仅适用于被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此选项B、C、D应选。被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依法可以假释。
17.ACD。选项A,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后,被告人汤某离家而逃避审判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选项B,因为当事人自己的原因而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控告,对被告人的行为的追诉应当受法定时效的限制。选项C属于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公检法机关应当立案而未予立案,因而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同样选项D依法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18.D。甲犯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是10年有期徒刑,因此追诉期限是15年,而非10年。《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因此,甲犯诈骗罪的追诉期限从2005年起算。选项D应选。
19.ABC。《刑法》第38条第3款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刑法》第85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综上,A、B、C正确。《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据此,排除D项。
20.AB。《刑法》第38条第2款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刑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据此,A、B应选。根据刑法规定,C、D项不适用禁止令,予以排除。
21.ABCD。《刑法》第49条第2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注意时间点是“审判的时候”,而非“犯罪的时候”。故A项错误。
《刑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据此,若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是减为25年有期徒刑,而非“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B项错误。
《刑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该款规定的是“限制减刑”,而非“不得减刑”。故C项错误。该款规定的是“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而非“应当”。故D项错误。
22.D。《刑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吴某不属于上述死缓犯。据此,人民法院决定限制减刑的对象只能是特定的死缓犯,故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78条第2款第2项,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故B项错误。
根据《刑法》第81条第2款,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吴某不属于上述不得假释的人员。故C项错误。
《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吴某先因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刑,若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参加恐怖组织的,构成该条规定的特殊累犯。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