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行为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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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早在2000多年前,苏格拉底就指出,“未经反思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他认为哲人应该思考的问题是:“什么样的生活才值得过?”或者“什么才是美好的生活?”“什么样的生活才值得过”这个问题,用今天的提问方式来表达就是:“我们该怎样生活?”这是哲学、伦理学的根本问题。生活哲学与伦理学就是要通过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和研究,推动人们形成正确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从而实现幸福美好的生活。

马克思说:“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1]并进而指出:“现代历史著述方面的一切真正进步,都是当历史学家从政治形式的外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深处时才取得的。”[2]这两段话告诉我们,一切学术研究和著述都应以诠释、指导生活为基础,为旨归。伦理学作为一门以人和人的道德为研究对象的人文学科,更应该面向生活、深入生活;只有如此,才能取得真正的学术进步,从而为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质和人生幸福做出贡献。

正如歌德所说,“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