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行为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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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观社会背景

对日常生活伦理进行研究的想法,不是笔者突发奇想、主观臆造出来的,而是中国社会生活的客观演变所使然,也受到国内外社会文化史学者的相关研究的启发。

从客观上看,主要是中国当代社会生活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政治生活与日常生活的分离。

时下,中国社会已经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核心的社会,我们的社会更加开放。民众的政治生活、制度生活与日常生活日益分离,日常生活成为民众生活的主要形态,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区隔成为现代公民社会的重要特征,人们有自己的家居生活(房子是自己买的,不再是单位分的房子)、日常私人交往,甚至其职业生活也不再是过去高度政治化的“单位”文化了,人们的精神生活不再是高度关注政治,而是关注自己的日常生活。

现代民众生活的日常性日益凸显。民众不仅仅是政治生活的附庸,更是自己生活的主人,有自己的经济生活、职业生活、个人家居、休闲娱乐生活、社交生活等,这种民众生活具有个体性、私人性、民间性、公共性。因此,社会的伦理道德必须尊重这种民众生活的特性和权利,需要创建适应这种民众生活、体现现代意识并与民众生活实践联系紧密的道德体系。道德不仅体现在一些政治原则的大道理中,而且体现在民众的人伦日用的实际生活中。道德作为一种实践理性,其作用与功能就在于对民众的日常生活有所指导,换句话说,它的真理性与合理性正是从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并在日常生活中得到强化。道德真理并不总是一些抽象的政治原则,而是充满着朴素性的生活真理和为人之道、人际之方。因此,我们在道德建设中,必须树立道德要面向民众日常生活的观念,要从民众的现实生活实践中建设符合现代社会需要的新的日常生活伦理,道德只有源于日常生活并能指导日常生活才能使自身焕发生机和活力。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日常生活道德和意识形态道德是成为一体的,道德附着在政治上,借助行政命令而发挥其功能;在市场体制下,政治中心化地位逐渐减弱,以往的道德体系也逐渐边缘化,这就使得道德部分地回到了日常生活领域,不再是单一的国家政府问题,而变成了全社会的问题,不仅具有政治意义,而且更具有生活意义。只有把握了意识形态道德和日常生活道德的辩证关系,才能更好地掌握它们对社会行为的调节、批判和整合功能,以及它们的变化发展过程。”[1]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我们的道德如果还仅停留在一般性的倡导集体主义、为人民服务、热爱祖国等高度政治性和原则性政治道德的层面上,那必然就会离民众的日常生活越来越远。在此,我们并不是说这些道德原则是不好的,这些道德原则体现着我们社会的性质、价值导向,是应该长期坚持的,但如果不能把它们具体化,把它们落实到民众的日常生活中,那么其作用的发挥就很难真正落到实处。

在近三十多年来,人们从经验的观察与体验中,似乎觉得道德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式微了,这种感受恐怕是客观的现实。这是为什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结果?在笔者看来,是因为社会转型了,但我们的道德理论和道德建设的方式都未能及时实现相应的转型,所以我们的道德与当代的社会生活存在着很大的隔膜感,难以发挥其规范、指导民众生活和实践的作用与功能。


注释

[1]宁健,娄章胜.试论社会转型时期的日常生活道德建设.桂海论丛,200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