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常生活
生活这一概念虽包含着上述丰富的含义和本质,但在狭义上往往是指与“政治生活”相区别的“日常生活”。“不同的社会对于何为‘日常生活’有着不同的观点。然而,它们都大致将‘日常’定义为日复一日所发生的事情,它们是那些源于寻常‘却没有明显标志的事情’。”[1]“我们可以将日常生活状况有效地称之为‘生活世界’(life world),这个术语是在即将进入20世纪时由现象学派哲学家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erl)创造的。”[2]
日常生活是指那些日复一日地发生的、平常的生活。日常生活,是维系人的生命存在和延续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庸常的、反复的生命活动,即日常实践或日用常行。按赫勒的理解,所谓日常生活,是“指同时使社会再生产成为可能的个体再生产要素的集合”[3]。这一看法注意到了日常生活与个体之生存、延续的联系。我们每个人要维持自己的生存,都离不开衣、食、住、行。如果寒冷时没有衣服穿,我们就会冻病甚至冻死;饥饿时没有食物吃,我们就会饿死;没有房子住,我们就会流落街头、无家可归。如果失去了腿脚而不能行走,我们的生活就会留下很多遗憾;如果没有现代交通工具,我们就会行之不远。其实,我们的生活不仅离不开衣、食、住、行,而且离不开语言或者言语,即说话。有意识、有表达、有交往的生活才是人的生活,人区别于动物之处就在于人“会说”。人要生存和发展,无论对工作的意义如何看,一般都要先有个工作,否则我们就可能无所事事。我们不仅需要工作,而且需要休闲、娱乐,而这一切都是以身体健康为前提的,健康是生命存在的正常状态;如果失去健康,我们生命的存在和生存质量就会受到威胁。因此,健康既是我们追求的人生目标,也是一种专门的生命活动,如锻炼身体、养生是为了更健康,医疗则是通过治疗疾病来维护人们的健康。我们在娘胎中被孕育,一朝来到这个世上,由此就开始了我们的人生之旅,它既有起点,又有终点。人的日常生活,我们都会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它的存在,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中国汉族人正月初一要过年,正月十五要闹元宵,五月初五要包粽子,八月十五要吃月饼。清明节、冬至、大年三十还要去给祖先上坟。同时,每个生命个体一般都要经历出生、成年、婚嫁、丧葬等人生历程,生、老、病、死也是每个人不可避免的。正是基于对日常生活的生命存在状态和生命活动的上述理解,我们的“日常生活行为伦理学”研究才包含服饰、饮食、居住、行旅、言语、工作、休闲、娱乐、健康、生死十大领域。
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就要为了吃、穿、住、行等基本物质生活去奔波、奋斗、交往。这种日常生活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按马克思的说法,这种日常生活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也就是说人的日常生活是人的其他历史活动的起点。
制度生活是指人在特定的制度体系中展开的生活。在制度体系中,人的生活方式和人生观念受到制度、社会给定的规范的约束,生活的意义和价值往往通过与社会制度和规范相符的程度来加以判断,这些制度不仅具有规范的意义,而且具有法律的意义。制度生活往往不具有自在性,不是人的自在生活,而是一种社会制约性的生活,制度生活要求人们遵循制度和规范。日常生活是人的一种自在性的、自主性的生活,是在非制度约束情景中的生活。日常生活具有明显的自生性、习惯性和情感性等基本特征,这种生活“缺少创造性思维和创造性实践的空间,人的行为以重复性的实践为特征,他直接被那些世代自发地继承下来的传统、习惯、风俗、常识、经验、规则以及血缘和天然情感等所左右”[4]。尽管日常生活也受到社会制度和规范的影响,但在日常情景中,日常生活总是试图摆脱社会规范给定的约束。制度生活比日常生活更具有思维和理性的色彩,制度生活往往具有模式化、稳定性的特征,而日常生活则更具有情感性和情景性的特征,更具有活力,因而往往是生机盎然的、丰富多彩的。当然,日常生活并不是完全随心所欲的,它同样具有生活的规则,只是不像制度生活那样认可制度或规则的理所当然。
日常生活确实具有某种客观的既成性、自在性。所谓既成性,是指日常生活中的个体,在出生来到这个世界时,就面临着国家、民族、家庭等既成的客观环境,这不仅是他只能认同、接受而无法选择的,而且他还会无形地受到这些既成客观环境的影响,这些既成客观环境塑造着他的生活习惯、日常趣味,制约着他的行为方式。所谓自在性,既指独立于人的目的性,也指与自觉相对的非反思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日常生活完全没有反思性,只是日常生活这种习而不察的特点,较之在一定意识形态或者制度指导约束下的高度自觉性而言,反思性与自觉性要稍微弱一些,这是对日常生活的主体来说的。对于一名日常生活的研究者来说,揭示人们日常生活行为背后习而不察的文化原因,则是一种非常自觉的研究活动。
西方文化比较强调生活世界与理念世界或者终极关怀的疏离,比如宗教,大多是以否定现实世界的日常生活从而超越现实世界,进入极乐世界为旨归的。可是,中国哲学却非常强调日用即道的观念,即强调人生、人伦之理就存在于日常生活世界之中。人生之道、人伦之理并不远人,“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中庸》),本来就没有什么道,人走得多了,就成为道路了。道,是人所共由之。因此,生活极高明的道理就存在于人的日常生活与人伦交往中。因此,“极高明而道中庸”,极高明的道,必须贯彻、完成于人伦日用中。
日常生活虽然离不开人与人的交往,但却体现了对个体生命存在的维护、对个体生命价值的肯定与确证,或者说,日常生活主要以个体为承担者。人不能不食人间烟火,一个人一天不吃饭还可以,如果几天不吃饭,生命就可能出现衰弱现象。这种维护生命存在的日常生活,相较于人的政治生活、科学生活、艺术生活,具有先在性。虽然各民族和地区的日常生活大体上差不多,但正如格奥尔格·齐美尔所指出的,“即使是最为普通、不起眼的生活形态,也是对更为普遍的社会和文化秩序的表达”[5]。“换言之,每一个群体的生活世界是由这个群体的文化所塑造的。个人的生活世界,是由他们所属的不同群体中所有相互交织的文化力量组成,并且由他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语境所构建。”[6]人类是文化的存在,人类的行为取决于人类不同的观念和态度——文化,也就是人类长期以来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和(或)养育人类成长的特定社会群体所形成的文化。“一个特定的群体如何思考和做某一件事,是由该群体的文化而非本能决定的。”[7]反过来说,日常生活在自身延续的同时,也以习俗、常识、惯例、规范、传统等形式使一定民族与人群的文化成果得到了传承。因此,生活伦理学应该对人们的日常生活进行文化的诠释分析和价值评估。
注释
[1][英]戴维·英格利斯.文化与日常生活.张秋月,周雷亚,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11.
[2][英]戴维·英格利斯.文化与日常生活.张秋月,周雷亚,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14.
[3][匈]阿格妮丝·赫勒.日常生活.衣俊卿,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3.
[4]衣俊卿.现代化与日常生活批判.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总序4.
[5][英]戴维·英格利斯.文化与日常生活.张秋月,周雷亚,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4.
[6][英]戴维·英格利斯.文化与日常生活.张秋月,周雷亚,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15.
[7][英]戴维·英格利斯.文化与日常生活.张秋月,周雷亚,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