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科技研究背景及分析视角
(一)研究背景
经济学界认为科技进步可以解除劳动及资本的边际收益率递减的约束,从而成为经济增长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国际国内对此形成了广泛共识。
中国经济正面临国际国内双重挑战,一方面应对西方发达国家“去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另一方面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改革成为新课题,因此急需培育新增长极与动力。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在2017年4月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中提出,广东要为全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
粤港澳合作在过去一直是撬动广东改革开放的杠杆,也是加快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但是目前三地各自面临发展瓶颈,而科技创新则成为新一轮合作的驱动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无疑为新一轮合作提供了更高层次的平台,它将成为国家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示范区。它于2017年3月首次出现在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并在十九大报告中被再次提及。
粤港澳大湾区在发展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中具有多种优势,有望与世界三大湾区看齐,成为全国乃至全球区域经济的增长极。优势体现为:(1)制度多样性、开放性与国际性的优势。(2)产业集聚程度高,分工差异化明显。(3)科技创新基础良好。粤港澳地区科技创新实力非常突出,有通信、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无人机、机器人等高端产业集群。 2016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居全国第一,全省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排名连续7年位居全国第二,有效发明专利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保持全国第一。
虽然大湾区内创新产业颇具规模,但是要使湾区内创新科技持续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区内经济增长引擎、国内自主创新战略的示范区、有影响力的国际创新中心,仍需对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创新科技产业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包括影响各市创新科技产业的几个关键因素,以及创新科技制造业现状、分布与发展潜力。这使本文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分析视角
1.创新的定义
约瑟夫·熊彼特虽是创新理论鼻祖,但最早实施对科技与创新活动测度、数据收集与研究的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欧洲共同体联合开发的《奥斯陆手册》,先后于1997年、2005年修订了两次。
根据《奥斯陆手册》(2005年第三版)定义[3]:创新是对产品(商品和服务)实施新的或重大改进、新的工艺、新销售方法,或在商业实践、工作场所或外部联系中实施新的组织方式。
2.聚焦高新技术制造业
《奥斯陆手册》第三版提出了四种创新,在原来“技术创新和工艺创新”的基础上,增加了“营销创新和组织创新”,从而扩大了创新的范畴。实质上可以把四种创新分成两类——技术创新与非技术创新,前者包括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而后者指商业(营销)模式创新和组织模式创新。
鉴于数据与资料的可获得性,本研究集聚于高新技术制造业。具体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颁布的《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3》划分。
3.创新科技的分析框架
本文综合上述研究并在《奥斯陆手册》《全球创新指数》以及迈克·波特钻石理论基础上提出了分析框架(见图1)。主要包括:(1)高级生产要素,主要包括高水平的大学、研究机构,高素质的人力资本以及企业家。(2)良好的营商环境,包括融资、税收与贸易成本低,贸易便利化,鉴于数据的可比较与可获得性以第三产业比重衡量。(3)基础设施,包括信息通信技术以及普通基础设施,例如港口、铁路、机场等。(4)需求市场,包括需求市场规模与需求市场的独特性。这可用人口规模、人均GDP衡量。(5)产业网络。包括:纵向——政府、高校与研发机构、企业、风投等;纵向——企业上下游产业链上企业间网络;横向——企业与同行间网络。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重点考察纵向的企业上下游产业链上企业间网络,并从产业视角探讨。(6)制度,包括政治稳定,法治。例如私有财产及知识产权保护。(7)机遇。机遇是那些超出企业控制范围的突发事件,如技术的重大创新、石油危机、世界金融市场和汇率的重大变化、外国政府的政治决策、战争等。机遇可以打破现存的竞争环境、竞争秩序,创造出“竞争断层”。(8)政府。政府是影响创新科技产业发展及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政府既可以通过加大对教育与研究投入,影响基础与应用研究,从而培育高级生产要素,同时又可以通过在资本市场、补贴、税收、生产标准、竞争条例等方面的政策直接影响生产要素、国内市场需求、企业网络等因素。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的可获得性以及可比性,本文从以下几方面分析创新科技发展现状:(1)高级生产要素;(2)营商环境;(3)基础设施;(4)需求市场; (5)产业网络(从产业链视角探讨,企业上下游产业链上企业间的网络);(6)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