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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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国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发展进程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选择上的导向。在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致力于实现更加充分的社会公平正义。虽然公平正义的具体内涵随着时代逐步演变和发展,但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对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更加充分公平正义的信念是始终如一的。在中国革命、建设发展和改革进程中所形成和逐步丰富的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正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形成的重要理论成果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更是我国在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实现人的自由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所形成的重要理论成果。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使命,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进行了不懈探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公平正义的认识和阐释达到了一个更高的水平。党的十八大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要求,强调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将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平等等与全面依法治国联系起来。党的十九大更是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要提升到社会基本矛盾发展基础要素的高度。所有这些论述都意味着执政党和国家对公平正义在社会全面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这些论述大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为在中国社会转型和社会发展进程中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理论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