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一版,1790年
人们可以把出自先天原则的认识能力称为纯粹理性,而把一般而言对纯粹理性的可能性和界限的研究称为纯粹理性批判;尽管人们只是把这种能力理解为在其理论应用中的理性,如同在第一部著作中也曾以那种称谓出现一样,当时还没有想把理性的能力作为实践理性来按照其特殊的原则而予以研究。在这种情况下,那种批判就仅仅关涉我们先天地认识事物的能力,因而仅仅讨论认识能力,而把愉快和不快的情感与欲求能力排除在外;在诸认识能力中则根据其先天原则来讨论知性,而把判断力和理性(作为同样属于理论认识的能力)排除在外,因为在这一进程中情况是,除了知性,没有别的认识能力能够提供先天的建构性认识原则。因此,其他认识能力中的每一种都会伪称出自自己的根源而对知识的现金资产拥有份额,按照这种份额对它们全都进行审理的批判,所留下的东西无非就是知性先天地当做法则,为作为显象之总和的自然所指定的东西(显象的形式同样是被先天地给予的);但是,批判指点其他所有纯粹概念都居于理念之下,理念对于我们的理论认识能力来说是越界的,但在这方面却绝不是无用的或者可以缺少的,而是用做范导性的原则:一方面抑制知性的令人忧虑的僭妄,就好像它(由于它能够先天地指出它所能认识的所有事物的可能性的条件)由此也就一般而言把一切事物的可能性包括在这些界限之内似的;另一方面为的是在考察自然时按照一条知性尽管永远达不到的完备性原则来引导知性,并由此来促进一切知识的最终意图。
因此,真正说来是知性,就它包含着先天的建构性原则而言,拥有其自己的领域,确切地说是在认识能力中拥有,它应当通过一般地如此称谓的纯粹理性批判而针对其余一切追求者来确保他自己独占的财产。同样,惟有就欲求能力而言才包含着先天的建构性原则的理性,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分得了自己的财产。
如今,在我们的认识能力的秩序中、在知性和理性之间构成一个中介环节的判断力,是否也独自拥有先天的原则;这些先天原则是建构性的还是纯然范导性的(因而不表明任何特有的领域),而且它是否会先天地把规则赋予作为认识能力和欲求能力之间的中介环节的愉快和不快的情感(正如知性为认识能力,而理性为欲求能力先天地指定法则那样),这就是目前的判断力批判所要讨论的。
对纯粹理性亦即我们根据先天原则作出判断的能力进行的批判,如果不把判断力独自作为认识能力也要求的判断力批判作为它的一个特殊部分来探讨的话,就会是不完备的;尽管判断力的诸原则在一个纯粹哲学体系中并不可以构成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之间的一个特殊部分,而是只能在必要时附带地加入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如果这样一个体系应当有朝一日以普遍的形而上学名义来实现的话(十分完备地做到这一点是可能的,而且对于理性在一切关系中的应用来说也是极为重要的),那么,批判就必须事先对这座大厦的地基作出如此深的探查,直到不依赖于经验的诸原则之能力的最初基础所在的位置,以便大厦不在任何一个部分上沉陷,这沉陷是会不可避免地导致整体的坍塌的。
但是,人们从判断力的本性(判断力的正确应用是如此必然和普遍地不可缺少,因而健全知性这一名称所指的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而恰恰就是这种能力)中轻而易举地就能够得出,要找出判断力的一条特有的原则,这必定伴随着巨大的困难(因为任何一条特有的原则,它都必须先天地包含在自身之中,若不然,它就不会作为一种特殊的认识能力而本身经受最普通的批判了),尽管如此,这原则也必须不是从先天概念推导出来的;因为这些概念属于知性,而判断力仅仅关涉知性的运用。因此,判断力应当自己指出一个概念,通过这概念真正说来没有任何事物被认识,而是这概念仅仅充当判断力的规则,但不是充当判断力能够使自己的判断与之适合的一个客观规则,因为这就会又需要另一种判断力,以便能够裁决该判断是否合规则的胃口。
由于一条原则(不管它是一条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原则)而导致的这种困境,主要出现在人们称为审美的、与自然或者艺术的美者和崇高者相关的评判中。而尽管如此,对判断力在这些评判中的一条原则的批判性研究,却是对这种能力的一个批判的最重要的部分。因为尽管这些评判单凭自身对于认识事物没有丝毫贡献,但它们毕竟是只属于认识能力的,并且表明这种能力根据某一条先天原则而与愉快或者不快的情感有一种直接的关系,并不与能够是欲求能力的规定根据的东西相混淆,因为欲求能力是在理性的概念中有其先天原则的。——但是,就对自然的逻辑评判而言,在经验提出事物的一种合法则性、而关于感性东西的普遍知性概念不再足以理解或者解释这种合法则性,而且判断力从自身中能够得出自然事物与不可认识的超感性东西之关系的一种原则,也必须仅仅着眼于自身而使用这原则来认识自然的地方,这样一条先天原则虽然能够并且必须被运用于认识世间存在者,同时开启对实践理性有利的前景;但是,它与愉快和不快的情感并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这种关系恰恰是判断力的原则中的难解之点,它使得有必要在批判中为这种能力划出一个特殊的部分,因为按照概念(从概念中永远不能直接推论到愉快和不快情感)作出的逻辑评判至多能够附属在哲学的理论部分连同对它的一种批判性限制上。
既然对作为审美判断力的鉴赏能力的研究在这里不是为了陶冶和培养鉴赏(因为这种陶冶和培养即使没有迄今和以后的所有这样的研究也将进行下去),而纯然是在先验的意图中进行的,所以,我自以为这一研究就缺乏那种目的而言也将受到宽容的评判。但就先验的意图来说,它必须做好准备经受最严厉的检验。然而我希望,即便在这里,解决一个如此纠缠着自然的问题的巨大困难也可以用来为在解决这个问题时的某些不能完全避免的模糊性作出辩解,只要足够清楚地说明,原则已被正确地指出;假如由此推导出判断力这种现象的方式不具有人们在别的地方,亦即对于根据概念的认识所能够正当地要求的所有那些明晰性,则我相信在这部著作的第二部分中也达到了这种明晰性。
因此,我以此结束我的全部批判工作。我将毫不迟疑地着手学说的工作,以便尽可能地为我日增的年龄再争取到对此还算有利的时间。不言而喻的是,对于判断力来说,这里没有一个特殊的部分,因为就判断力而言,效力的是批判而不是理论;相反,根据哲学被划分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以及纯粹哲学被划分为同样两个部分,将是自然的形而上学和道德的形而上学来构成学说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