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与危机公关:突发事件处置、媒体舆情应对和信任危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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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负面影响和社会恐慌的危机

一、界定与分类

社会负面影响和社会恐慌的危机是指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对形象有较大伤害,或引发大规模利益相关群体恐慌的危机。突发公共事件、矛盾纠纷等均可能导致;虽然在当时可能无伤亡或损失,但其引发的社会影响却是深远和难以清除的。具体的分类见表1—10。

表1—10 社会负面影响类事件分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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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相关资料整理,为不完全概括。

突发事件本身或应对过程中产生的负面影响可能导致社会恐慌,主要是心理问题,常见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具有一定的负面示范效应,产生连锁反应,使问题在范围和深度上都有所扩大,导致更大的社会影响的危机。

社会恐慌的危机,往往涉及面广,影响严重。一种是直接涉灾人数众多的危机,例如群死群伤;另一种是间接涉及人数众多的危机,例如“下一个受害者可能是我”的危机。以下是国内外引发社会恐慌的案例摘选(见表1—11)。

表1—11国内外引发社会恐慌的案例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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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见http://www.fjsen.com/i/2012-05/20/content_8424642.htm,2012-05-20。

2.见http://news.xinmin.cn/shehui/2012/05/15/14758290.html,2012-05-15。

3.见http://newpaper.dahe.cn/dhb/html/2011-09/24/content_589217.htm,2011-09-24。

4.见http://news.sohu.com/20101203/n278064676.shtml,2010-12-03。

5.见http://www.people.com.cn/h/2011/0718/c25408-3084630022.html,2011-07-18。

6.见http://health.sohu.com/20070921/n252278693.shtml,2007-09-21。

常见矛盾纠纷引起的社会负面影响危机较为普遍,纠纷类别多种多样,环境污染纠纷、土地房屋纠纷、医患纠纷是典型的类别,尽管可能没有造成重大的死伤和经济损失,但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低估。案例详见表1—12。

表1—12常见矛盾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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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见http://leaders.people.com.cn/GB/178291/215588/16049895.html,2011-10-28。

2.见http://news.sohu.com/20120229/n336217704.shtml,2012-02-29。

3.见http://china.cnr.cn/yaowen/201202/t20120224_509201177_2.shtml,2012-02-24。

4.见http://finance.southcn.com/f/2012-02/08/content_37494899.htm,2012-02-08。

5.见http://www.gov.cn/jrzg/2011-01/22/content_1790780.htm,2011-01-22。

6.见http://news.hsw.cn/system/2011/01/28/050777851.shtml,2011-01-28。

7.见http://news.qq.com/a/20110725/000045.htm,2011-07-25。

8.见http://yn.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2-04/11/c_131518563.htm,2012-04-11。

9.见http://discover.news.163.com/10/1118/10/6LP27OM3000125LI.html,2010-11-18。

10.见http://news.21cn.com/social/shixiang/2011/06/17/8403830.shtml,2011-06-17。

11.见http://leaders.people.com.cn/GB/16050496.html,2011-10-28。

12.见http://district.ce.cn/newarea/roll/201204/09/t20120409_23223592.shtml,2012-04-09。

13.见http://gov.rednet.cn/c/2011/10/27/2412453.htm,2011-10-27。

14.见http://fujian.people.com.cn/n/2012/0409/c234846-16920565.html,2012-04-09。

15.见http://cq.cqnews.net/shxw/2012-04/01/content_14391291.htm,2012-04-01。

16.见http://news.cqnews.net/html/2011-12/17/content_11196415.htm?anchor=1,2011-12-17。

17.见http://news.sohu.com/20120426/n341722441.shtml,2012-04-26。

18.见http://leaders.people.com.cn/GB/17420277.html,2012-03-19。

19.见http://news.sohu.com/20120203/n333582729.shtml,2012-02-03。

20.见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03-07/01/content_947257.htm,2003-07-02。

21.见http://old.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112/21/472203.shtml,2012-12-21。

22.见http://www.chinanews.com/fz/2011/08-31/3297662.shtml,2011-08-31。

23.见http://www.jx.xinhuanet.com/news/2011-04/18/content_22548498.htm,2011-04-18。

24.见http://news.hebei.com.cn/sybjzx/syxwpd/xwsjz/shrx/201012/t20101204_2602042.shtml,2010-12-04。

25.见http://www.legaldaily.com.cn/dfjzz/content/2008-08/29/content_935259.htm?node=5224,2008-08-29。

26.见http://biz.hebei.com.cn/jspd/jszx20100112/wypy20100112/201010/t20101027_2400873.shtml,2010-10-27。

27.见http://house.xmnn.cn/housenews/xwzx/bdxw/200908/t20090808_15406.htm,2009-08-08。

28.见http://www.fjsen.com/h/2011-11/09/content_6712535.htm,2011-11-09。

29.见http://yn.yunnan.cn/html/2009-01/05/content_183204_2.htm,2009-0-05。

30.见http://ah.anhuinews.com/system/2008/07/10/002061382.shtml,2008-07-10。

31.见http://news.cnr.cn/gnxw/201110/t20111027_508689924.shtml,2011-10-27。

32.见http://old.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505/25/162819.shtml,2005-05-25。

33.见http://money163.com/11/0923/01/7EJODG5H00253B0H.html,2011-09-23。

34.见http://jx.people.com.cn/n/2012/0301/c190277-16799241.html,2012-03-01。

35.见http://house.focus.cn/news/2012-04-19/1927683.html,2012-04-19。

36.见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204/08/t20120408_23221562.shtml,2012-04-08。

37.见http://www.ce.cn/cysc/fdc/fc/201204/19/t20120419_21151062.shtml,2012-04-19。

38.见http://news.tj.soufun.com/2012-04-24/7530042.htm,2012-04-24。

39.见http://www.sd.xinhuanet.com/news/2012-04/08/content_25026509.htm,2012-04-08。

40.见http://jx.people.com.cn/n/2012/0301/c190281-16799489.html,2012-03-01。

41.见http://stock.591hx.com/article/2012-04-24/0000477861s.shtml,2012-04-24。

42.见http://old.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201/18/473863.shtml,2012-01-18。

43.见http://district.ce.cn/newarea/roll/201203/23/t20120323_23184322.shtml,2012-03-23。

44.见http://news.sina.com.cn/c/2012-03-12/081324099755.shtml,2012-03-12。

45.见http://www.edu1488.com/article/2012-4/41992052.shtml,2012-04-19。

46.见http://www.hb.xinhuanet.com/2012-04/28/c_111859922.htm,2012-04-28。

47.见http://v.cqnews.net/first/2012-02/25/content_13215713.htm,2012-02-25。

二、专题:日本“3·11”地震的社会面应急

日本“3·11”地震海啸和核泄漏的救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社会面应急,科学处置自然灾害带来的社会影响和恐慌,需要充分重视。

1.科学救灾的理念,仍无法全面满足群众的个性需求

科学救灾的理念要求救人者必先自保,救灾要符合科学规律,因此在灾害救援过程中必然有所选择,极端的情况下也会出现见死难救的无奈之举,这难免遭到群众的质疑。

据报道,身处核危机中心的日本福岛地区,物资严重匮乏,考虑到核辐射威胁,救援队以及供应物资的车队行进谨慎、缓慢,民众纷纷质疑政府的救援行为缺乏人性。

此外,救灾应急“抓大放小”的策略,难以满足群众个性化的需求。政府在救灾时由于资源的限制,通常采取“抓大放小”的风险管理策略,以整个社会为对象进行大和小的判断,从而集中优势力量针对当前的重大和特大问题进行快速处置,在此过程中必然会搁置,甚至延缓对于社会而言不紧急的事项。但是,涉灾群众却是以个人为中心进行需求的诉求,其具体的要求却很可能是政府在当时无法满足到位的,这也容易招致群众的不满,甚至批评和抗议。

2.救援物资分配趋于制度化,但物资匮乏仍会遭群众批评

灾难发生后,通过科学合理的救援物资分配制度,如限购、限电等政策,可以在有限资源下起到保障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维持灾民长期生存需要的作用。但是,这与群众的一般需求全部得到满足仍有一定差距,会遭到群众的质疑和批评。

“3·11”地震发生后,日本在救援物资的分配方面,要求救援机构在能够维持生命和保障生活的前提下,合理有序分配物资,使国民顺利度过灾难时期,但许多地区都面临着物资匮乏的局面,加上日本东北部地震灾区3月16日开始遭遇大雪和严寒侵袭,这使得燃料、食品等救灾物资供应不足的情况愈加严重,截至3月20日,许多灾民仍面临缺衣少食的问题,甚至出现了老人被冻死的现象。【1】这引发了公众对政府救援能力的批评。

3.群众逐步积累防灾抗灾经验,但知识和技能仍未与时俱进

经过一次次灾难的洗礼,群众逐步掌握了基本的防灾抗灾的知识和能力。但是面对新的危险、新的问题,仍然会束手无策,难以科学开展防灾抗灾工作。

日本“3·11”地震在一分钟前发出预警后,国民迅速做好逃离准备,但由于对地震和海啸同时出现缺乏科学的应对知识和技能,伤亡惨重。据调查,九成遇难民众丧生于意料不及的大海啸。【2】核辐射危机爆发后,虽然政府进行了多次解释,要求民众不要慌乱,但东京地区仍出现了因恐慌而逃亡的现象。

4.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市场秩序的压力大,灾民心态调整和心理疏导难度剧增

在应对灾难过程中,政府一方面要做好救援工作,同时还要维护危机状态下社会和市场的秩序,以保持社会稳定。

伴随灾民心态变化,抗灾工作也呈现出阶段性特征。“3·11”地震发生后,在72小时黄金救援时间内,日本国内意志坚定,积极救援,但随后逐渐出现多元化声音,灾民对救援速度、力度和核辐射问题提出质疑,甚至出现大规模反核游行。【3】

群众的心理疏导工作难度大。一方面来源于灾难本身的严重性,另一方面也由于日本民众掌握的灾难知识比较充分,因此心理辅导工作需要更为专业的操作才有成效。

5.新闻媒体的引导至关重要,但暴露的问题也会使责任方遭批评谴责

在应急救援中,新闻媒体起着公布信息、指引救灾、克服恐慌情绪、统一思想,甚至鼓舞士气、引导舆论舆情等作用。

传统媒体的权威性强,可信度高,易受群众依赖,但是在灾难面前易遭损坏。而新型媒体,虽不易遭损害,但是可信度较低,在传播过程中容易出现传播虚假信息或谣言而造成社会恐慌的可能。在“3·11”地震中,传统的通信设备在余震和海啸的侵袭下失去了作用,而QQ、微博、电子邮件、Skype网络电话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日本大地震期间对外互动沟通、寻人自助和联系的手段。【4】但是同样也出现了黑客利用日本地震和海啸发送恶意垃圾邮件、诱骗上当、传播病毒等现象。【5】

在媒体发布信息的过程中,也会披露政府、企业等责任方的诸多问题。而灾难中的群众,往往由于对政府救灾的疏漏、对官员的不当言论、甚至对于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积怨,而爆发批评和愤怒。日本内阁府副大臣东祥三因在2011年3月12日听取灾情汇报时打瞌睡而被媒体痛击。【6】2011年3月15日,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在新闻发布会上因为“天谴论”向公众道歉。【7】很多亚洲记者还在一直质疑为何日本领导人在首都办公,而不是带着专家组前往泄漏的核电站或者是距离危险区域最近的地带现场办公。东京电力公司因处理核事故不力而被公众质疑,据报道,公司高层官员灾后喝花酒,日本网友强烈抗议,认为跑去喝花酒的东京电力公司的副社长应该切腹自杀谢罪。【8】

综上,应急救灾的新形势提出了新的挑战,这要求应急救援与时俱进,在开展好救援工作的同时,对社会面的影响和群众的恐慌进行处置,不断完善和改进方法,维持稳定团结。


注释:

【1】参见《大不解日本救灾下稳上乱》,见http://news.163.com/11/0320/06/6VIOOMJ600014AED.html,2011-03-20。

【2】参见《日本浩劫九成死者海啸中溺毙》,见http://www.zaobao.com/gj/gj110321_006.shtml, 2011-03-21。

【3】参见《日本东京涩谷街头爆发千人反核游行》,见http://www.cnr.cn/2010tfzt/ribendizhen/gundong/201103/t20110321_507809412.html,2011-03-20。

【4】参见《日本遭遇特大地震QQ、微博等互联网应用鼎力相助》,见http://news.xinhuanet.com/tech/201103/16/c_121193593.htm, 2011-03-16。

【5】参见《黑客利用日本地震和海啸发送恶意垃圾邮件》,见http://news.xinhuanet.com/it/201103/21/c_121210840.htm,2011-03-21。

【6】参见《日内阁府副大臣听汇报时打瞌睡》,见http://trans.wenweipo.com/gb/news.wenweipo.com/2011/03/13/IN1103130044.htm, 2011-03-13。

【7】参见《东京市长石原慎太郎为“地震海啸天谴论”道歉》,见http://news.ifeng.com/world/special/ribendizhen/content2/detail_2011_03/15/5164923_0.shtml,2011-03-15。

【8】参见《日本东京电力高层灾后仍喝花酒被网友要求切腹自杀》,见http://news.cn.yahoo.com/ypen/20110321/269305.html,2011-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