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伦理与现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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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以“兼爱”为核心的伦理思想

墨子的思想和儒家的思想既有相同的方面,也有对立的方面。从相同的一面来说,他们都强调“爱人”,都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对立的一面来说,儒家强调“亲亲”,即更爱自己亲近的人,强调对人的爱应有差等,爱应由近及远,孝顺父母、亲爱兄弟,齐家然后才能平治天下。孔子主张“仁”,并强调“仁者爱人”。尽管实质上,孔子的爱是有先后轻重的“差等”之爱,但从一般意义上来看,他所爱的“人”,是包括所有的人在内的,这是他思想进步的方面。可是孔子为了要维护西周以来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制度,在“爱人”的问题上,特别强调“亲亲”,强调“爱有差等”。孔子认为,对不同的人,虽然都要爱也都应该爱,但爱的程度应有不同,对自己的父母、亲属以及有血缘关系的人的爱,应该超过对别人的爱。孔子说:“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论语·泰伯》)又说“君子不施其亲”(《论语·微子》)等,就是强调,对亲人故旧的爱,要胜似和超过对一般人的爱。墨子从反对传统出发,认为西周以来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亲亲关系应该打破。因此,他反对爱有差等,主张爱一切人,不分厚薄,不分彼此,不分亲疏远近。这种不分彼此、不分差等、不分亲疏的爱,是一种我爱人人、人人爱我的爱,它是墨子伦理思想体系的核心。

人和人之间,为什么应该相互施以彼此平等的、无差别的爱呢?墨子提出了理论的说明。孔子只说到爱人,并把爱人视作当然的道德准则。仁者为什么应当爱人?除了因为我们都是人外,孔子没有看到社会的原因。墨子明确地提出,他所提出的这种无差别的对一切人都要施以同等的爱的思想,是社会发展所必需的,是维护人类生存所不可缺少的。他所说的兼爱,是克服社会动乱、加强安定团结、推动社会进步的一种重要力量。

墨子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战争四起、烽火连绵的年代,是一个“国之与国之相攻,家之与家之相篡,人之与人之相贼,君臣不惠忠,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调”(《墨子·兼爱中》)的年代。在墨子看来,天下最大的祸害,就是各个国家、各个阶层以及各个家庭之间的相互兼并和争夺,造成了下层劳动人民的极大的痛苦。这都是由于人们“不相爱”产生的。墨子认为,人们并非完全不知“爱”,谁都懂得“爱”的重要,但是,人们只知道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的家庭、爱自己的国家,而不知爱别人及别人的家庭和国家,也就是不知道“兼相爱”,才造成了彼此的兼并和争夺。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天下大乱正是儒家的“亲亲”思想所造成的。墨子认为,只要人和人之间能够“兼相爱”,人间的一切争夺也就都解决了。他说:

今诸侯独知爱其国,不爱人之国,是以不惮举其国以攻人之国;今家主独知爱其家,而不爱人之家,是以不惮举其家以篡人之家;今人独知爱其身,不爱人之身,是以不惮举其身以贼人之身。是故诸侯不相爱,则必野战;家主不相爱,则必相篡;人与人不相爱,则必相贼。君臣不相爱,则不惠忠;父子不相爱,则不慈孝;兄弟不相爱,则不和调。天下之人皆不相爱,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傲贱,诈必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是以仁者非之。(《墨子·兼爱中》)

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是以仁者誉之。(同上)

“兼相爱”就是要把人家的国看成和自己的国一样,把人家的家看成和自己的家一样,把人家的身体看成和自己的身体一样。这样,国之间的攻战,家之间的篡夺,人之间的相害,也就最终消灭了。

墨子所说的“兼爱”,比起孔子的“爱人”来说,前进了一大步,确实可以说是一种普遍的人类之爱,即不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不论强者和弱者,贵者和贱者、富者和贫者,彼此都要相互亲爱。作为小生产者思想代表的墨子,尽管深深地感受到当时的强者、富者、贵者对人民的剥削和压迫,是造成人民痛苦的根源,但是,他又不可能认识到这是一种阶级之间的压迫,不能意识到除了用暴力来改变这种状况之外,任何爱的说教都是不可能的。他企图去实现这种普遍的、没有差等的爱,以达到天下太平。

墨子还进一步从逻辑上驳斥儒家的爱有差等的思想,以便更牢固地确立自己的“兼相爱”的理论。《墨子·耕柱》中载:

巫马子谓子墨子曰:“我与子异,我不能兼爱。我爱邹人于越人,爱鲁人于邹人,爱我乡人于鲁人,爱我家人于乡人,爱我亲于我家人,爱我身于吾亲,以为近我也。击我则疾,击彼则不疾于我。我何故疾者之不拂,而不疾者之拂?故有杀彼以利我,无杀我以利彼。”子墨子曰:“子之义将匿邪?意将以告人乎?”巫马子曰:“我何故匿我义?吾将以告人。”子墨子曰:“然则一人说子,一人欲杀子以利己;十人说子,十人欲杀子以利己;天下说子,天下欲杀子以利己。一人不说子,一人欲杀子,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十人不说子,十人欲杀子,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天下不说子,天下欲杀子,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说子亦欲杀子,不说子亦欲杀子,是所谓经者口也,杀常之身者也。”

上述巫马子的思想,就是从儒家的爱有差等的思想推导出来的。儒家强调爱有差等,强调由爱亲推及爱一切人。墨子通过巫马子之口,依照其内在的逻辑,把儒家的“爱有差等”推向“爱我身于吾亲”、“有杀彼以利我,无杀我以利彼”,即从“爱有差等”推导出了身重于亲和杀人自利的结论。墨子还进一步指出,坚持这种主张的人要把这一主张宣传给别人听,如果人们喜欢这一主张,必定会杀人自利,坚持这种主张的人也就难免有杀身之祸;如果人们不喜欢这一主张,就会认为坚持这一主张的人传播谬论害人,因此也就同样难免有被杀的危险。墨子揭示了儒家爱有差等思想的自私本质以及它可能对社会产生的消极影响,从反面论证了“兼爱”主张在理论上的正确性。然而,墨子不懂得人是划分为阶级的,不同阶级的人在根本上是相互对立的,在他们之间从来就不能有什么对等的爱,因而,“兼相爱”理论在实际生活中也只能是一种良好的愿望罢了。

“兼相爱”是最高的道德原则,怎样去实现它呢?墨子又进而提出了“交相利”。墨子认为,人和人之间都应当兼相爱,我爱别人,别人也应当爱我。但是这种相互的爱不应该仅仅是口头上的爱、感情上的爱,爱应当是实实在在的相互帮助,也就是说,爱必须体现在“利”上。具体地说,“交相利”是什么呢?墨子说:“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墨子·尚贤下》)从而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同上),使“老而无妻子者,有所侍养以终其寿;幼弱孤童之无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长其身”(《墨子·兼爱下》)。这种思想,反映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利益,是有一定进步意义的。

由于墨子的“兼爱”是针对孔子的“亲亲”和“爱有差等”的维护血缘等级宗法关系的理论的,因此,后来受到孟子的强烈批判。从《孟子》一书中,我们可以知道,墨子和另一个思想家杨朱的理论,在当时曾发生过很大的作用。所谓“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因此,孟子才出来“闲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孟子·滕文公下》),捍卫先圣之道,抵制杨墨学说,摒弃惑乱人心的言辞,使邪说不能兴起,从而使孔子的思想,又占了上风。孟子在批判杨朱和墨子时说:“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同上)他认为墨子最大的罪过就是不孝敬自己的父母。但是,在墨子看来,一个孝子,如果希望别人能爱利自己的父母,必须先爱利别人的父母,然后别人才会“报我以爱利吾亲”。如果不知道爱利别人的双亲,别人也就不会爱利自己的父母,那又怎么能算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