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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3月27日
平伯兄:
……
对于你的《诗》上边的议论,我略有意见发表在《晨报》上,不知见到否?我近来不满意于托尔斯泰之说,因为容易入于“劝善书”的一路,汪敬熙君在《小说月报》通信也已说及了。你自己以为作诗还不能实行你的宗旨未免是缺点,在我看来并不如此。我觉得你的抒情之作实在要比《打铁》为胜,不知以为然否?我以为文学的感化力不是极大无限的,所以无论善之华、恶之华,都未必有什么大影响于后人的行为,因此除了真是不道德的思想以外(如资本主义、军国主义及名分等),可以放任。譬如私产制及买卖婚都应该算作不道德,但如恋爱上的占有的欲望,在事实上固然不能灭他,在文艺上自然也可以许其存在了,倘若严格的说来,这也是私有制之类,不宜于加入,如此则万不会再有热烈的恋爱诗出现了。我以前很佩服托翁之议论(至今也仍有大部分之佩服的),但现在觉得似乎稍狭一点了。……
弟周作人 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