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3月31日(发表稿)
启明先生:
来信今日读悉。《自己的园地》第五节论《诗的效用》,亦于前数日在《晨报》上得读。先生在那文上面所说的话,我大体同意,原不想做什么辨解;只是我想,我在《诗底进化的还原论》所说的话底真意,似与先生所言无甚大出入。譬如先生说:“然而在他说的时候,只是主观的叫出他自己所要说的话,并不是客观的去体察了大众的心情,意识的替他们做通事。”又说:“文学家虽希望民众能了解自己的艺术,却不必强将自己的艺术去迁就民众。”在这点上论,我底意思,正和先生一样。所以我说:“诗是人生表现出来的一部分,并非另有一物,却拿来表现人生的;故我宁说:‘诗是人生底表现。’……还是自然而然的表现。”(见《诗》第一号)我又在另一短文上说:“文学是原于一种热烈的冲动,是无所为而然的;一有所为,无论为的是什么,都不算是文学。”(见《时事新报》二十七期《文学旬刊》)我论诗虽侧重在效用一方面,但这效用,正是先生所谓自然的效用。我所主张的文学,是人生底(of life),不是为人生的(for life)。这正和先生底态度相仿佛了。
但我——即到现在——依然怀疑纯艺术观,美的艺术观底立论点。文艺原可以在社会的价值外,另有自身的价值——个人的、主观的;只我却不知道怎样能衡量这个?举个例罢:我做了首新体诗,自己以为是第一流的文艺了;但给先生看,先生却并不感动,甚而至于一切的读者们,也都不能感动;而在同时,我依然深切地自信,这是第一流的诗。在这种光景底下,应该怎样判断?固然,我也知道,纯依理论上说,极端的自由和分离也未为不可;但在实际上,我们总迫切地要求文学与非文学底判断底标准,客观的标准。因为单凭依作者自己底批评,公说有理,婆说有理,各是其是,各非其非,岂不如乱丝的纷烦吗?若同时须采读者底评论来下判断,这依然回到感染性的问题上。
我相信文艺是在社会中间的个人底;既不是单独的个人底,也不是纯社会底。文学底批评,固然不能纯用功利主义,但也不能专依赖主观上的标准。先生既说:“功利的批评也有一面的理由……”;想也对于这些话表部分的同意。我对于批评文学的意见,诗自然包含着,还和前文里底态度一样,主张社会的效用与个性底发展同时并重。因为现在文艺界,太偏于后者;故我宁稍偏重于文学底社会性。无论批评那一项文艺,我总主张下列的三项标准参互地去应用:(一)感染底程度——深刻与浮浅。(二)感染底范围——多数人与少数人。(三)感染底倾向或性质——人性与非人性,善与不善。以我底批评,纯艺术观论者,太偏重于第一项底应用。托尔斯泰这一派人生艺术论者,又太偏重于第二、三项底应用。《艺术论》底所以可贵,正因为他能补救上一派的缺陷,使文艺家时时不忘人生,使文艺之花,渐渐的烂熳于民众底心田。而且,在中国俳优文学观底馀波下,尤使人不能不有这种“杞人之忧”。不知先生以为如何?
先生又说:“善的概念也是游移惝恍,没有标准……”,这我也极能承认。但我总觉得要比“美”稍清切一点;即如克鲁泡特金所说的也未始不可用。我们虽不能从人生哲学上去知道什么是善,至少也可以用生物学底意义来解释。至于美不美,只有用内省法来推知,实在无从用客观的观察来下定义。将来或者有意义明确的一日,但现在却还没有到这个地位,我们不宜专去采用他来做评判底标准。这总也是件事实,不能否认的。讲到道德底标准,应该怎样去应用到文艺上;这在有许多地方很难说的。(如来信所说“恋爱上的占有的欲望”;又如前文所谓“走逆路去求自己底得救……”;他吃印度大麻去造“人工的乐园……”等等。)但有许多地方,却是很显明的,似乎不妨断然地去排斥。(如来信所谓:“真是不道德的思想——资本主义、军国主义及名分等。”又如现在一班迷恋骸骨的妄人,鼓吹活人学做死人底文艺。)
先生说:“善字的意义,容易误会,以为文学必须劝人为善,像《明圣经》、《阴骘文》一般才行……。”又在来信上说:“我近来不满意于托尔斯泰之说,因为容易入于‘劝善书’的一路,……”这原是不错,是应有的审慎。但这不独“善”是如此。譬如以文学底效用为审美,于是就无形中替诗坛反流者做了辩护;所以他们可以说“用音律泽其思想”这类鬼话来搪塞一切。他们可以说,旧诗有音律,有排偶,所以较美于新诗。况且美是主观的,你觉得这个美,我便觉得那个美,如何便能定是非呢?即他们视骸骨为“绝代丽人”,我们也只有说声“可怜”而已,以外便开口不得。若依人生文学底标准来判断,岂不较痛快么?即使音律真能“泽”了他们底思想,也非我们所顾问的。诗不论是美或是非美,只要引着人们向老衰底路途,我们尽可以一例的去排斥。总之,名实底淆乱,在有数千年历史的语文,是绝不可免的。善固可以比附到“劝善书”;那么,人的文学,何尝不可比附到“大人”、“圣人”这类荒谬的观念呢?现在的我们,只有于用词的时候,时时严切地去下解释、定义,这是我们所应做的,也是我们仅仅所能做的。
在那文第三段里,先生以为民众底赏鉴民谣,以音调为重而意义为轻。这虽没有充足的实证,不过是一种揣想;(原文也说:“不能断定。”)但我却颇相信,以为有很大的可能性。不但这个,就是克鲁泡特金所谓“……须有相当的一番训练”,在一种解释底下,我也可以承认。(就是指着广义的思想底训练,不是专门艺术底训练。)我正和托尔斯泰一样,不很赞成专门艺术底训练。因为这是一种有所为的训练,容易引人入歧途,容易制造一种有形式无精神,貌合神离的艺术作品。我深切相信一切艺术都不可与生活底努力须臾离开,不是一种可以超越自存的东西。
自然,承认了这两点,我决不会武断“平民文学”可以立刻开花;我即在《诗底进化的还原论》中没有预料有这项事实。我始终没有断言,文艺全部公开于民众之前,在现代,或最近的将来。我只说:“现在底光景不但是历程底一段落……并且还应该、必须去改变。”又说“若将来各方面一齐进步,我敢断言好的诗应都是平民的……”;“凡诗……当然大部分应为平民所了解。平民的诗和通俗的诗,根本上是二而一的。”(均见《诗》一号)我只说应该如何如何,并不是说已是如何如何;我并不是就事实上去否认“平民文学”和“通俗文学”底区别,只是以为这个区别须得逐渐打破,不能认为正当、固定而不可变的。
但我虽承认目前文艺尚因许多特殊的困难,未能平民化;对于将来的期待,却相信有很大的可能性。我在那文中,把这些阻力归纳于四项状况之下,虽未免偏而不全,但却都是些事实,可以而且应该改变的事实。如我提出的第二项:“教育底效力没有普及,有许多较复杂的思想、情感,不容易了解。”这正是需要克氏所谓“相当的训练”。说是受了相当的训练之后,依然没有接近文艺的可能性,这有什么理由呢?
我抗争用“定一尊”的主张,去压迫个性,我抗争“迁就什么”、“为着什么”的文学,正和先生一样的迫切。我也只是希望民众能了解艺术;不过想达到这个希望,不是仅仅地去空想着。怎样才能达到这个希望呢?只有下列的三条道路:(一)社会底改造。(二)教育底普及。(三)文学者向民间去,创造平民的文学。我不想去求大多数底了解,我想他们自然而然的能了解。
来信还有一句话:“文学底感化力并不是极大无限的。”我对于这个极为信服。这虽足以使从事文艺的朋友们有些短气,但事实上确是如此,我们应得去承认这个。不过须注重“极大”与“无限”这两词,方可免误解底流弊。因为太轻视了文学底感化力,就不免引动一种因袭的俳优思想,这也决不是先生底本意。
先生说,佩服托翁之议论,现在觉得稍狭一点了。我想,我佩服他的地方,也未必较先生更为广大;所以说话就止于此,不再赘说了。
学生平伯
一九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