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君子小人之辨
一、引言
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传统的阶级结构代表着一种道德结构。换言之,按照传统的儒家观念,上层阶级是“君子”,而下层阶级则是“小人”。[1]进而言之,传统儒家无不具有“君子理想”,而儒学其实就是“君子之学”。[2]细究君子、小人之分层,又可划为道德与政治两个层面。就道德修养层面而言,士大夫所崇尚者是君子人格,而君子其实亦是儒者人格的一个侧面;从政治实践层面来说,君子是朋党争论中清流自封的一个松散的群体,而清流的政治对立面则为小人。若从政治实践的事例加以深入分析,君子的政治行为无疑具有部分的道德约束力,即他们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小人则无所约束,亦就是无所不为。正是因为有此差异,历史上的党争事实已经证明,君子党必然在政治之争中败于小人党。历代士大夫中君子党与小人党的党争实践,同样可以说明这一问题。
君子、小人之分,源起于先秦。如孔子对子夏说:“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对这句话最传统而且典范的解释是朱熹的说法,他解释道:“君子儒为己,小人儒为人。”明人袁宗道已明显发现朱熹解释的破绽。像子夏这样的人,毫无疑问属于笃信谨守之人。照理说来,“为人”之人必不谨笃,而谨笃之人必定不“为人”。所以,袁宗道对此作了新的解释。他认为,“君子儒”为人,而“小人儒”为己。他的解释也有一定的事实依据。人若为己,必然狭隘,若是为人,必然广大。孔子曾说:“硁硁然小人哉!”所谓的“硁硁”,就是“守己”之人。孔子又说:“大人之学在亲民。”所谓“亲民”,就是“为人”之人。鉴于此,袁宗道认为,孔子所谓的“小人”,并非是指“狥世谋利之徒”。这种“狥世谋利之徒”,应该归于“恶人”,而不是“小人”。所谓“小人”,仅仅是指那些“斤斤自守之人”,即自己一身之外的人与事,全都视为“胡越”,与己不相干,甚至漠不关心。这样的人,只是自全一身名节,全然不顾其他。有利于人,但又损己之名,这样的事情绝不去做;即使千万分有利于人,但有一二分有损于自己之名,也绝不去做。他们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遁迹而避毁,这就是孟子所谓的“从小体而不从大体”。从这种标准出发,像已被收入《高士传》的接舆、陈仲子,理应属于“小人”之列,并不值得称道。当然,袁宗道将小人又分为两类,前面所述专门从事“为己”之学者,属于“真小人”。至于阳树名节,阴猎显膴之人,则又是“小人之罪人也”,比起小人来更是等而下之。[3]
君子、小人之辨,始终成为传统中国道德论的枢机。传统的道德观念,通常喜将大众简化为君子、小人两大群体。一入君子之列,即使无丝毫建功立业之举,甚至乏善可举,亦会被人称道。反之,一入小人之列,空有一身大才,或者在行为上多有小善,但往往亦会被人诟毁。中国历史上久已流传的“自古小人多有才”之说,显然就是最好的例证。其实,不论是君子,还是小人,都是或有才,或无才。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尤其是宋代以来,凡是论到人,通常崇信“德”而怀疑“才”,重无用而轻有用,崇虚而黜实,进名而退实,已经完全背离了察能授官的本义。[4]明代士大夫的君子、小人之辨,同样难以超越德、才之辨。
至清初,一些明朝士大夫遗民在经历了天崩地坼的一幕之后,对君子与小人的问题,也就有了更多的理性分析。换言之,他们已不再将国家覆亡的责任全都归咎于小人的弄权,而是让君子也负担起国家覆亡的罪责。[5]这倒并非为章惇、蔡京、秦桧、韩侂胄此类小人的专权谋私开脱罪责,而是对司马光、吕大防、岳飞、韩世忠这样的君子有所责难,追究他们实际应承担的责任。这种对历史人物的价值评判,显然与丘濬、李贽以来“是非”颇谬于圣人之风一脉相承,并逐渐渗透到明代士大夫的精神世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