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第一大贵族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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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再见

童绯走到一处露台上透气,却发现这里已经站了一个人。

是安全局那个总是笑眯眯的桃花眼男子。

对方显然也认出童绯:“哟,小妹妹,”他笑着和童绯打过招呼,凑近她仔细看了看,“你不化妆更好看。”

童绯笑着说:“你好。”

“局里就我一个人来了。有的是不够格,有的是怕伤心。”

童绯点点头,玛雅太有魅力了,这很正常。

桃花眼的男子见她一副很懂的样子,笑了一下。

两人没有说话,倚着栏杆吹风。

从栏杆看出去,深蓝色的天幕下,是层层叠叠的建筑,还有半掩着它们的茂密的树木。

“这一片看出去,到目光尽头,都是波斯卡斯家族的。”

童绯闻言,不知道该说什么。

隔了很久,童绯准备离开的时候,忽然听到对方说:“两个臣一个府,你已经看到了吧?”

童绯知道他是在说玛雅,点了点头。

“除非是伯斯华斯家族的嫡脉,其他人大概都不能做她的相了。”

相是主君的正配,外事地、物、级别、规则四权,内掌臣、府、公、客各夫位。地位在臣和府之上。这么看来,夏家的公子和伯斯华斯家的公子应该都是旁系子弟。所以才是臣的位置。而沈述作为府,地位更低,他大概应该是不属于顶级家族之中的。

“听说,波斯卡斯家族本来不同意玛雅娶沈述,不过后来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玛雅还是娶了他。不过只能到府的位置了,毕竟是个没落的小贵族。”

童绯听桃花眼男人这个口气,有点好奇,就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夏臻。夏百书是我弟弟。但我是公客的儿子,他是上相的儿子。”

所以夏百书嫁给了波斯卡斯的少君,而他永远是她下属。

相、臣、府,是主君的伴侣级别。而公客,则不属于伴侣。算是外室。他们通常是被主君标记过,没有缔结婚姻,只能依赖主君存在。公客通常不能和主君住在一起。有的是住在自己家,有的是主君另置房子。

公客的存在虽然是被法律认可的,但是地位很低。而他们生的孩子地位也低。

因此联姻的才是夏百书。而不是他夏臻。

话说到这里,已经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了。

童绯不确定夏臻是不是想说出来。

“还好初见的时候我管住了自己,没有强吻她。”不然被标记了之后,我不就成了下一个公客了吗。

夏臻笑了笑,神色落寞而庆幸。

童绯不知道说什么,只能默默地看他。

夏臻摆摆手,转身走了。

突然又停下步子,问身后的童绯:

“你最近是不是在说服议员赞同军部提议?我恰好和夏百书关系不错。我会帮你说的。就算做是你听我唠叨的酬劳吧!”

童绯看着夏臻的背影。不知道他自己有没有注意到,他的背影其实很潇洒。

童绯吹着风,默默看着远方。

她背后没有家族,很多事就简单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