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学(第19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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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考订

说《陌上桑》“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

吕华亮

(淮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淮北,235000)

摘要:关于《陌上桑》“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中“冉冉”之意及这两句话的意涵,近代以来学者的意见,或未契文意,或言之未尽,值得进一步探讨。文章通过相关材料的排比、分析,结合儒家礼乐文化特点,认为:“冉冉”意为“疾行貌”,而非“渐渐貌”;“公府步”和“府中趋”乃两种不同的官步;罗敷夸夫之所以言及步法,意在夸赞其夫的儒雅仪容美及良好道德品质。

关键词:陌上桑 冉冉 步法 仪容美

作者简介:吕华亮,男,安徽寿县人,淮北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先秦汉魏六朝文学研究。

《陌上桑》是汉乐府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自六朝以来,历代学者对其进行了注释、评论、研究等工作,绵绵不绝,以迄于今。这些工作无疑为我们全面深刻地理解该诗扫除了障碍,然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比如在罗敷“夸夫”一段中,有这么两句:

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

这是夸赞罗敷之夫的步法之美,应无异议。然对于这两句内涵的说解及“冉冉”一词的训释,近代以来学者们的意见,或言之未尽,或未契文意,仍需进一步讨论。先看几位名家的意见。

黄节:“《广雅》‘瀛,好也。’《方言》郭注:‘瀛,言瀛瀛也。’瀛瀛即盈盈。《古诗》‘盈盈楼上女’。……《离骚》:‘老冉冉其将至兮。’王注:‘冉冉,行貌。’”[1]

闻一多:“《说文》曰:‘,缓貌。’盈通。……王注曰:‘冉冉,行貌。’案:行迟貌也。”[2]

余冠英:“‘盈盈、冉冉’,都是美好而迟缓的样子,形容贵人的步法。‘公府步’和‘府中趋’等于今人所谓的‘官步’。‘公府’是三公之府。‘府中’指太守所居。”[3]

朱东润:“盈盈,同下句的‘冉冉’都是舒缓貌。公府,官府,公府步犹言官步。”[4]

观上述诸家之说,皆谓“冉冉”意同“盈盈”,形容步法美好而舒缓的样子。这里有两点值得思考:一是,“盈盈”和“冉冉”是否同意?更进一步说,“公府步”和“府中趋”描写的是否同一种步法?二是,罗敷夸夫,为什么要言及他的步法?这一点,先贤少有对之深入剖析者。前者涉及训诂问题,后者涉及汉人对仪容美的追求问题。先说前者。

“盈盈”为步态“舒缓貌”,应无异议;而说“冉冉”意同“盈盈”,则值得商榷。这里提出个人疑惑与浅见,以祈正于方家。

如按上引诸大师之说,则“公府步”与“府中趋”属同一种步法,这二句所言意思相同,是“重言以成章”。然玩味诗意,觉得这种观点欠妥。观罗敷夸夫之语,皆一句一意,唯独这两句意思相同,似不符该诗之章法。此不可解一也。“府中趋”之“趋”,乃疾行之意。《释名·释姿容》:“疾行曰趋。”[5]《说文·走部》:“趋,走也。”[6]“走”亦疾行之意。古人用“趋”形容步法时,皆此意,无有例外者。如:

《诗经·猗嗟》:“巧趋跄兮,射者臧兮。”《孔疏》:“趋,今之捷步,则趋,疾行也。”[7]

《论语·子罕》:“子见齐衰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何晏注引包咸语曰:“趋,疾行也。”[8]

《礼记·曲礼》:“遭先生于道,趋而进。”孔颖达疏:“趋,疾也。”[9]

《汉书·叔孙通传》:“设兵,张旗志,传曰‘趋’。”颜师古注:“传声教入者皆令趋,谓疾行为敬也。”[10]

据这些典文之意及相关注释,“趋”为疾行之意,当无异议。“趋”既为疾行,则“冉冉府中趋”之“冉冉”,不当训为“舒缓貌”,否则前后就矛盾了:既然“疾行”,又怎能“舒缓”之态呢?此不可解二也。笔者以为,此两不可解之处皆由“冉冉”的不当训释生发而来。那么,弄清楚“冉冉”的意思,对于正确理解诗文无疑至关重要。

考诸典籍可知,古人常用“冉冉”来形容时光之流逝。就笔者所见,《离骚》“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应是最早的例子。王逸于此句下注曰:“冉冉,行貌。”[11]王注较模糊,未言“疾行”还是“徐行”,至唐人吕向始注曰:“冉冉,渐渐也。”[12]所谓“渐渐”,即缓慢的样子。吕氏之注开启了后人训“冉冉”为“渐渐”之先河,后代注者但凡见诗文中表达时光流逝之“冉冉”,多循此意。其例甚夥,不赘列。然笔者通过古诗文用“冉冉”之例的排比考察,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兹列数例于下:

屈原《九章·悲回风》:“岁曶曶其若颓兮,峕亦冉冉而将至。”洪兴祖注:“曶,音忽。颓,徒回切,下坠也。”[13]

宋玉《九辩》:“岁忽忽而遒尽兮,老冉冉而愈。”王逸注:“年命逝往,促急危也。”[14]

东方朔《七谏·谬谏》:“年滔滔而自远兮,寿冉冉而愈衰。”[15]

陆机《日重光行》:“日重光,冉冉其遊如飞征。[16]

司马彪《赠山涛》:“冉冉三光驰,逝者一何速。”[17]

观这些诗文之意,“冉冉”皆不能训为“渐渐”。《悲回风》《九辩》前言“岁曶曶”,后言“峕(时)冉冉”“老冉冉”;《哀命》前言“年滔滔”,后言“寿冉冉”,皆两两对举。显然,这里的“冉冉”意同“曶曶”“滔滔”。“曶曶”即“忽忽”,急速貌。《楚辞·离骚》“欲少留此灵琐兮,日忽忽兮其将暮”之“忽忽”,即此意。“滔滔”,水流急速貌。且《九辩》于“冉冉”后明言“愈”,王注曰:“促危急也。”据此,“冉冉”之意当为“迅疾貌”。《日重光行》《赠山涛》之文中亦明言“飞征”“三光驰”,则其中的“冉冉”之意也当如是。其实,“冉冉”意为迅疾,唐人李周翰早已言及,其于吴质《答魏太子笺》“日月冉冉,岁不我与”注曰:“冉冉,疾行貌。”[18]李氏之说,符合文意,应是恰当的训释,惜后人未加注意。

除上引之例外,它如陆机《董逃行》“万里倏忽几年,人皆冉冉西迁”,何逊《聊作百一诗》“生途稍冉冉,逝水日滔滔”,王延《春日家园诗》“冉冉老将至,功名竟不修”等,其中的“冉冉”皆应此意。另外,古诗文还常用“荏苒”形容时光流逝,其意也当如是解,潘岳《悼亡诗》“荏苒冬春谢,寒暑忽流易”,陶潜《杂诗》之五“荏苒岁月颓,此心稍已去”,是也。

依上述可知,“冉冉”形容时光前行时,当为迅疾之意;《离骚》“老冉冉将至”,非谓“老渐渐将至”,而是说“老快速而至”;正因“老”来的快,才引起诗人“修名不立”之忧虑;“冉冉”本形容时光之飞逝,推而形容人行走步法之迅疾,故《陌上桑》“冉冉府中趋”,非言步法舒缓,而是说步法急促。惟如此理解,“冉冉”和“趋”之意方可相合。

另外,考察相关材料可知,汉人言及步法,常常“步”“趋”对举或连言。《韩诗外传》卷一:“君子有辩善之度……容貌态度,进退趍步,由礼则雅,不由礼则夷固。”[19]趍即趋。“进退趍步”,属反义连言;“进”“退”意相反,则“趍”“步”之意也应相反。又,《新书·保傅》:“步中《采齐》,趋中《肆夏》,所以明有度也”[20]这是说“步”应与《采齐》之乐相合,“趋”应与《肆夏》之乐相合,则“步”“趋”之意显然有别。《释名·释姿容》“徐行曰步,疾行曰趋”,便直接道出了“步”“趋”含义的不同。观“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二句,其句法与上引《新书》之语类同,皆“步”“趋”对言。则此两句所言,不当“重言以成章”,应各自为意,即前者指雍容舒缓之步法,后者则是快速疾行之步法。

由此又引出另一个问题,即历来注者为何置上述例子而不顾,一致训“冉冉”为“舒缓貌”呢?据笔者臆测,这可能从“冉冉”的另一种意思推衍而来。《说文·冄部》:“冄,毛冄冄也。”段注:“冄冄者,柔条下垂之貌。”[21]“冄冄”即“冉冉”,枝条柔软貌。此类例子尚多,如曹植《美女篇》“柔条纷冉冉”,夏侯湛《春可乐》“桑冉冉以奋进”等。推而广之,凡柔软之物皆可以“冉冉”状之,陆机《为周夫人赠车骑诗》“湛露何冉冉”、何承天《君马篇》“冉冉六辔柔”,是也。“冉冉”既为“柔软貌”,由此引申,用于形容时光之“冉冉”,自然被训为“渐渐”;形容步法之“冉冉”,也自然是“舒缓貌”而不是“疾行貌”了。然古代一词多意现象实在很普遍,某词的意思为何,要根据上下文来判断,不能任意推衍。王引之《经传释词·自序》言训诂应遵循的原则时说:“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虽旧说所无,可以心知其意者也。”[22]观上文所引之例,如把“冉冉”训为“渐渐”,文意便扞格难通了。“冉冉”既非“渐渐”之意,那么,由此而引申出的步法“舒缓”之训也就失去依据了。

再看第二个问题。罗敷夸夫,为何要言及他的两种步法呢?萧涤非先生说:“度其间方寸疾徐之节,必各有不同及难能之处,故彼传(《后汉书·马援传》)特表而出之,而此诗亦以为言也。”[23]萧先生认为,此诗之所以言及步法,是因步法之疾徐,“各有不同及难能之处”。此说有理,然仍有进一步探讨的余地。

从更深层面看,笔者以为,这涉及汉人对仪容美的追求问题。所谓“仪容美”,是指一个人通过合礼的举止、服饰、言语、表情等,所展现出的儒雅的外部风貌。对仪容美的追求,肇始于周代,这在《诗经》中有着鲜明表现,如《曹风·鸤鸠》“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小雅·湛露》“岂弟君子,莫不令仪”,《小雅·菁菁者莪》“既见君子,乐且有仪”等。所谓“有仪”“令仪”,即符合礼制规范的良好仪容。孔子最重周礼,在言行方面也一依礼制,中规中矩,《论语·乡党》所载内容几乎全是对孔子仪容的赞美,如“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立不中门,行不履阈”,等等。另外,《周礼·地官·保氏》《礼记》中的《曲礼》《玉藻》《少仪》以及上博简《君子为礼》等材料,也有大量仪容规范方面的记载。不一一赘列。

周人之所以重视仪容美,因为它是礼乐文化的重要表征,是礼和德的外化,《大雅·抑》所谓“抑抑威仪,惟德之隅”也。《礼记·祭义》云:“外貌斯须不庄不敬,而慢易之心入矣。”[24]可见,人的“外貌”与内在德行之关系至密。正因此,仪容便成了评判一个人是否有礼有德的重要标准:仪容美好者,人们就会赞美他;反之,则会遭到批判。《鄘风·相鼠》“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大雅·瞻卬》“不吊不祥,威仪不类”,都是对“不类”仪容的批判,究其实,是对无礼缺德的批判。《国语·周语下》记载晋厉公“视远步高”,单襄公评曰:“步言视听,必皆无谪,则可以知德矣。视远,曰绝其义;足高,曰弃其德。”[25]这个例子最能说明仪容美的内涵及它在时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礼乐文化兴盛于周代,后被儒家继承,成为儒学的核心。众所周知,汉代自建国伊始便提倡儒学,至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儒学便成为官方的主流意识形态,并对彼时思想、政治、生活等方面产生了深刻影响。那么,作为礼、德重要表现形式的“仪容”,自然也受到汉人的重视。汉文帝时的贾谊在《新书》中特辟《礼容》《容经》二节,对不同场合下的言行举止做了详细的规范。又据《史记·儒林列传》载:“鲁徐生善为容。孝文帝时,徐生以容为礼官大夫。传子至孙徐延、徐襄。襄,其天姿善为容,……襄以容为汉礼官大夫,至广陵内史。”[26]《汉书·循吏列传》载龚遂因昌邑王刘贺亲近群小,行为不正,建议曰:“臣请选郎通经术有行义者与王起居,坐则诵《诗》《书》,立则习礼容,宜有益。”[27]由此可见汉统治者重视仪容之一斑。

如上所言,仪容所包含的条目非常广泛,如服饰、表情、举止、视听等,步法便是其中的重要一种,换句话说,步法是展现仪容美的重要途径。从典籍记载看,符合仪容美要求的步法主要有两种:“行容”和“趋容”。“行容”的特点是“纵然(从容也)而任”(《新书·容经》),即步态宽舒从容;“趋容”的特点是“足如射箭”(《新书·容经》),即步态碎小急促。按照礼的要求,“行容”“趋容”又具有场合行、等级性特点,即场合不同、等级不同,人的步法也有别。就官步来说,则位高者行迟,位卑者行速。《史记·萧相国世家》:“赐带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萧何因功高,得到优厚待遇,可“入朝不趋”,则可知他人上朝见皇帝时应“趋”。《后汉书·儒林列传》载孙堪,“尝为县令,谒府,趋步迟缓,门亭长谴堪御吏,堪便解印绶去,不之官”。[28]孙堪位卑,以县令谒府而趋步过缓,不敬,故遭谴斥。此汉代官员位卑者谒见尊者时步法之可考见者。那么由此推测,位尊者的步法应是舒缓的。

步法既为仪容之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展现仪容美的重要途径,故汉人常常以之来赞美他人。《后汉书·虞延传》载邓衍“以外戚小侯每豫朝会,而容姿趋步,有出于众。显宗目之,顾谓左右曰:‘朕之仪貌,岂若此人’”。[29]所谓“容姿趋步,有出于众”,或即指邓衍朝会之步法,谨遵礼仪规范,从而显示出儒雅之风貌,故而受到汉明帝的夸赞。《后汉书·儒林列传》:“建武五年,乃修起太学,稽式古典,笾豆干戚之容,备之于列,服方领习矩步者,委它乎其中。”李注:“方领,直领也。委它,行貌也。”[30]李注“委它”为“行貌”,不大精确。从文意看,这里的“委它”应是符合礼制规范的雍容步法。这也是借步法以夸美人物的仪容美。

其实,“委它”的这种意涵,源于《诗经·召南·羔羊》,其诗曰:“羔羊之皮,素丝五;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委蛇”即“委它”。《毛传》:“委蛇,行可从迹也。”[31]马瑞辰申之曰:“毛公以为行有常度,故云:‘行可从迹。’”[32]所谓“行有常度”,即步法合符礼制规范。姚际恒则说的更为明白:“此篇美大夫之诗。诗人适见其羔裘而退食,即其服饰、步履之间以叹美之,而大夫之贤不益一字,自可于言外想见。”[33]姚氏不仅说出了“委蛇”的字面意义,更指出了它的内涵,即“委蛇”之步法,展现的不仅是大夫雍容典雅的仪容美,更包含着大夫良好的道德品质。在儒学盛行的汉代,《羔羊》所描写的这种具有深刻文化内涵的君子步法,为统治者提供了可资效仿的标准,并成为夸美他人常用之典。此类例子见于东汉墓碑文中颇多,如“在朝逶隨”(《成阳令唐扶颂》),“祎隋在公”(《卫尉卿衡方碑》),“君有逶迤之节,自公之操”(《费凤别碑》),“委虵其德”(《防东卫司马季德碑》),“委虵公门”(《冀州从事张表碑》)等。逶随、祎隋、逶迤、委虵皆为“委蛇”之别体。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源于《羔羊》的“委蛇”步法已成了仪容美及良好品德的代名词,《后汉书·窦宪传》载窦宪赞太尉邓彪“仁厚委随”,含义也是在此。

综上可知,在礼乐文化盛行的周汉两代,仪容美成了彼时贵族追求的目标,之所以如此,因为它是礼的表现、德的外化。良好的仪容不仅是内在道德品质的展现,还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具有巨大的教化功能,正如徐干《中论·法象》所说:“夫容貌者,人之符表也。符表正,故性情治;性情治,故仁义存;仁义存,故盛德著;盛德著,故可为法象。斯之谓君子矣。……《诗》云:‘敬慎威仪,惟民之则。’”[34]而作为仪容重要内容的步法,也自然成了人们(尤其是贵族、君子)展现自我风貌和道德品质的重要途径。明乎此,我们才能从更深层次了解《陌上桑》“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的意涵,即这两句表面上写的是步法之美,实则借此以夸美罗敷之夫“可为法象”的儒雅仪容及良好的道德品质。


[1]黄节:《汉魏乐府风笺》,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第12页。

[2]闻一多:《闻一多全集》第五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第751页。

[3]余冠英:《乐府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第15页。

[4]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第367页。

[5](汉)刘熙:《释名》,中华书局,1985,第35页。

[6](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段注》,成都古籍书店,1981,第68页。

[7](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355页。

[8](清)刘宝楠撰,高流水点校《论语正义》,中华书局,1990,第335页。

[9](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35页。

[10]《汉书》,中华书局,1962,第2128页。

[11](宋)洪兴祖撰,白化文点校《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第12页。

[12](南朝梁)萧统编,(唐)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中华书局,2012,第606页。

[13](宋)洪兴祖撰,白化文点校《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第158页。

[14](宋)洪兴祖撰,白化文点校《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第192页。

[15](宋)洪兴祖撰,白化文点校《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第252~253页。

[16]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华书局,1983,第667页。

[17]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华书局,1983,第728页。

[18](南朝梁)萧统编,(唐)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中华书局,2012,第750页。

[19]许维遹:《韩诗外传集解》,中华书局,1980,第7~8页。

[20](汉)贾谊撰,阎振益、钟夏校注《新书校注》,中华书局,2000,第185页。

[21](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段注》,成都古籍书店,1981,第481页。

[22](清)王引之:《经传释词》,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第2页。

[23]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第86页。

[24](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1332页。

[25]徐元诰撰,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第84页。

[26]《史记》,中华书局,1959,第3126页。

[27]《汉书》,中华书局,1962,第3638页。

[28]《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第2578~2579页。

[29]《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第1153页。

[30]《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第2545页。

[31](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84页。

[32](清)马瑞辰撰,陈金生点校《毛诗传笺通释》,中华书局,1989,第88页。

[33](清)姚际恒:《诗经通论》,中华书局,1958,第40页。

[34](汉)徐干:《中论》,《四部丛刊初编》第337册,商务印书馆,1922,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