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爱情体验与爱情关系
如前所述,日常概念通常并不严谨,混杂了很多不同的含义。对爱情来说,最为显著的一点是混淆了体验与关系。
当人们问“你爱不爱他/她”时,这里的爱情其实指的是爱情体验,即你是不是体验或感受到对他/她的爱情。爱情也可以用来指特定类型的社会关系,尤其是“恋爱关系”和“婚姻关系”。当人们接着前面的问题问“你们有没有确立关系”时,这里的关系指的便是爱情关系。将两个方面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社会行动,即爱情的表白和接受。如果说主动表白者揭露的是爱情体验,那么接受表白者则通过自己的认可确立起爱情关系。
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在于,爱情体验与爱情关系并不一定相互对应。相当常见的情况是,双方虽然建立了爱情关系,但缺乏爱情体验。同样常见的情况是,一方体验到对另一方的爱情或者双方体验到相互的爱情,但并未建立爱情关系。
一 有爱情关系,但无爱情体验
这种类型可能包括很多种不同的情况。比如,我们很容易想到,在自由恋爱还不流行的时代,很多人通过亲友介绍建立恋爱关系或直接走入婚姻,双方的结合可能是因为结婚的压力,而非强烈的情感体验。再如,一些人最初的结合或许具有爱情基础,但相处既久,他们认为爱情“消失了”。但我们下面介绍的泳慧和荣枭[2]两个案例却非这种典型情况。
1.泳慧:恋爱作为留住妈妈的“工具”
泳慧的爸妈自一开始就缺乏爱情,他们属于不同类型的人:妈妈是一个很活泼很多情的才女,爸爸则是一个“很古板的、孤儿出身的、很迂腐的,还有一些自负的人”。爸妈关系一直不和谐。自打记事起,泳慧就“隐隐觉得这个家庭是不安全的”,一直担心妈妈离家出走,所以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监视妈妈的行踪。妈妈走到哪儿,她跟到哪儿,结果被爸爸绑到树上。后来,爸妈还是离婚了,她尝试自杀,没有成功。17岁的时候,她找了一个比她大12岁的男朋友,因为他具有硕士学历,而妈妈喜欢高学历的人。所以,找这个男朋友是为了吸引妈妈的关注,希望妈妈能够回心转意,跟爸爸复婚。但这个男朋友并不符合她自己的标准,她对他也没有心动的感觉。当时,她其实有更心仪的对象,但为了挽留妈妈而放弃了这个选择。
刚开始的时候……过去一看,他可能不是那种有活力的,不是那种的。好委屈。后来,我帮他做了一个形象工程,因为你看他这么一个搞数学研究的,不打扮,穿的又是短一点儿的衣服。不是那种感觉了,不是理想的,不是符合自己的眼睛的标准的那样子……有一个男孩子,我从小跟他一起长大,他比较合我心中的标准。他也跟我表白过,但是我拒绝了他,我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其实心里面,哪怕跟那个人谈着,心里还是有他的影子。
在和男朋友交往差不多两年后,泳慧听说爸爸准备再婚,便从中阻挠。她想的办法是,和爸爸同时办婚礼,以此来羞辱和吓阻他。但由于她刚过19岁,不到法定婚龄,未能如愿。后来,当听说爸爸再婚后,她突然意识到,妈妈再也不可能回到这个家庭了,她选择这个男朋友不是为了自己,继续和他在一起不再有任何意义。所以,她决定与他分手,尽管他们前不久刚刚发生了第一次性行为。
2.荣枭:盛“情”难却
荣枭在大学期间也谈过恋爱,但双方争吵不断,因此大学毕业时就很自然地分手了:“也没有多少伤感,就觉得一场戏演完了,也就该停了,大家该走了。”后来,荣枭在国内的顶尖高校读研,一个之前不常联系的高中同学决定在国庆期间来看他。虽然女方未曾明言,但他能够明显感受到,对方的意图是想与其发展恋爱关系。
她要过来看我,而且她在南方,我肯定能意会到。一个女生,大老远的赶飞机过来了,而且她是听到我要和大学时的女朋友约着出去玩的时候,她也没有提前打招呼就来了。你想她肯定就……我们彼此都意会,但是大家都不说。现在就出去玩,给彼此一个机会。去了之后,就莫名其妙地成了男女朋友了。当时那感觉就是,怎么说呢,挺糊涂的。所以,我就比较郁闷。那天碰到大学同学,我就说,这就是爱情吗?她躺在我怀里的时候,我都没男人的感觉,感觉就把她当作妹妹一样或者当作什么。然后就好了,然后就不停地问自己,这就是爱情吗?我觉得肯定不是。
在高中的时候,荣枭“就觉得与她有进一步交往的可能,因为她长得漂亮,家庭也不错,而且也有很多男生追她”。这或许是他在意会到对方的意图时没有明确拒绝的原因。在当面交往的过程中,女方表现得非常主动。荣枭自己分析说,这或许是他稀里糊涂地答应发展恋爱关系的原因。但是,让他感到困窘和尴尬的是,他没有任何心动的感觉,也没有性的冲动。双方发生了一些边缘性行为,这既让他感到自责,又让他感到宽慰。自责是因为他不爱对方,但性行为却让他背负对对方的责任。宽慰是因为,发生的只是边缘性行为,而非性交,所以责任不至于那么严重。[3]
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的是,他的父母与女方的父母属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事。双方建立恋爱关系后虽然尚未见家长,但双方家长均已知晓,因此事实上已经把双方家庭牵扯进来了。没有爱情体验,但又很难提出分手,让荣枭感到非常煎熬。
二 有爱情体验,但无爱情关系
双方有爱情体验,却没有建立正式的爱情关系,往往是因为存在现实的阻碍,比如空间距离或者一方已经有恋爱对象或婚姻伴侣。
1.薇禾:空间距离与暧昧关系
在一次外出旅游的过程中,薇禾和一个外地男孩互相产生了好感。旅游结束之后,天各一方。她虽然向男孩直接表白了,但无奈相距太远,他们很难按照正式的恋人关系来相处,因此决定让时间来解决问题。
我有一个很喜欢的男生,他在南方,离我很远。我跟他认识是在西藏,那个时候是彼此都有好感。回来之后,就是我回到北方,他回到南方之后,我跟他表白,我很喜欢他。但是这个距离太远了,而且我千里迢迢,跑到那边去工作也好,但是在一年之前,不是很现实。我还在上学,我总要毕业吧。因此,就处于一个很暧昧的关系中。大家都希望时间能解决问题,这样也很好。但是,实际不是这个样子的。其实,也许距离把我们分开了,但还有短信的联系啊,网上的联系啊,都有。分开也许一年两年之内还起不了很大的作用,我还是很想念他,还是想和他在一起。
薇禾认为,尽管她和那个男孩直接表白过,但是他们的关系并不属于爱情关系,而是一种没有正式名分的“暧昧关系”。因为两地分隔,她还在上学,双方的生活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希望让时间来解决问题。但是,事实表明,双方都无法彻底割舍对方。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虽然他们只见过两面,但一直通过短信和互联网保持联系。就情感体验而言,薇禾认为自己感受到的就是爱情。
在一年的时间里,我去过两次深圳,都是自己跑过去的。第一次去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发生,他就带我去玩啊,这个很正常。第二次的时候,因为时间特别紧,我在他的城市只能待24个小时。我就跟他说,我在这儿只待24小时,我希望24小时你都陪着我。他说好,然后就去了。去了之后,晚上就住在一起,订的房间。因为我跟他接触,始终把所有的时间都算在一起,不到三个礼拜,就是面对面的见面,应该是三个礼拜,认识的时间很短,交流的时间很长,一年多。在第一次去的时候我跟他没有拉过手,就是很正人君子的,就是我一直很喜欢他,他也喜欢我。第二次的时候,从都没有拉过手,直接躺到床上去。这个过程是一个很自然的过程,就是我很喜欢你,很喜欢,我需要这种方式来表达我的喜欢,我的感情,我的爱。这个过程也许看来是一个很快的,很不可理喻的速度,但是在我们俩心里面是顺理成章的。
在第二次见面时,薇禾与男孩发生了性关系[4]。但是,她认为,这一事实并不会促使他们的关系发生实质性的进展:“在我跟他发生关系之前,我跟他是一种很暧昧的关系,谈不上是情侣,但又互相喜欢,就是很模糊的状态。在发生关系之后,还是这个样子。我们心里面彼此都是很了解的,很熟悉对方的。但这不能改变大的方面,不会有实质性的进展。这个现在是做不到的。”
2.丛歌:三角恋情中的“第三者”
丛歌在高二的时候卷入了一场三角恋情。男方在另一个城市,比她大八岁,已经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也有女朋友,并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丛歌偶尔到他所在的城市,通过一个朋友认识了他。双方见面后都互有强烈的感觉,在差不多十天半月的时候,他们发生了性关系。丛歌说,她一直觉得虽然“婚外情”[5]并不是一个特别恶劣的东西,但是,如果第三方知道了,他痛苦,丛歌自己也痛苦,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当时我知道他有女朋友,我跟他在一块儿没有很大的罪恶感。但是,后来我就躲着他,因为我要回到我自己的城市啊,我也就是偶尔去,不可能跟他长久在一起。电话不接啊,短信不回啊,网上隐身什么的。后来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了,但是他找我挺疯狂的。他当时是已经工作,跟家人啊、朋友啊都在那个城市,就是所有的关系都在那个城市,但突然有一天他就来找我了。走之前,留了纸条给家人,就说“我要出去到别的地方去办一些事啊,处理一些东西,你们不要找我,我保证我会很安全”。大概就是这样。然后,他就跑来找我了。他把原来的手机卡什么的……他就不再和原来的人联系了,就一直在那边待了2个月吧。我们每天就在一块儿,也没……后来,我就说,你必须要想一个办法,你不可能永远就这样。你要么就……你如果真的很想跟我在一起,你就回去跟她分手说清楚;你要是不那什么的话,咱就不能这么拖着。他就说,要在我所在的那个城市找工作。然后,找工作期间,在网上发简历啊什么的,就让他家人找到他了,然后就打电话打到我这儿来。他们就聊,聊了特别久。然后,他就决定回去了。其实,他决定回去,我也挺能理解的,因为那个地方才是生他养他的地方,他几乎所有的关系都在那儿。如果他留在我所在的那个城市,肯定是他为我牺牲了。
丛歌认为,在她所经历的这段三角恋情中,男方对两个女性的情感都是爱情,而两个女性也都爱这个男性。换言之,男方和两个女性都是“相爱”的。其中,男方和大学时便相识的女朋友是特别适合走一生的那种情感,年龄相近,人际圈子也有很多重叠。和丛歌,则是基于强烈的相互吸引,谁都放不下,所以纠缠了将近三年,直到男方结婚为止。
虽然我知道这个很没劲,我现在回头想起来,我觉得特别没意思,但是当时我跟他谁也放不下谁。我知道,从始至终他都特别爱他的女朋友,因为他女朋友跟他在一起特别久,是很贤良淑德的那种女孩。他们生活圈子重叠也比较多,年龄也比较相近,就是他们才是可以走一生的这种。但是,我和他又互相吸引,又没有办法逃开他,……反正就是一直逃不开吧。所以我们就一直这样纠纠缠缠,纠纠缠缠……然后就一直纠纠缠缠特别久,一直到去年他结婚了。这个时候我们大概已经在一起两年多快三年,就不算是在一起吧,就是一直有联系。
由于双方不是正式的恋爱关系,有点“地下恋情”的色彩,同时由于丛歌当时还在上学,双方很少能像“正常的情侣”那样共同参与“日常生活”,很少能够有机会体会“过日子”的感觉。所以,丛歌说,她一直想跟男方一起做但没有做成的一件事情就是“一起逛超市”。这种在普通人看来琐碎甚至无聊的事情在丛歌那里却获得了非同寻常的意义。如果不了解他们关系的背景,就无法理解这一点。
三 爱情与性的关系:错位与张力
当人们说,“先有爱情再有性,或者只要有爱情便可以有性”时,爱情究竟指的是什么呢?显然,爱情这个简单的词语可以用来指称很多不同的东西。如果不进行区分,我们便无法清晰地讨论爱情与性的关系。这正是我们对爱情体验和爱情关系进行区分的原因,也是进行后续一系列区分的原因。
在对爱情的内涵进行澄清的基础上,我们便会注意到,爱情所指涉的内容不仅存在差异,而且可能存在矛盾与冲突,尤其是在涉及与性有关的问题时。这些内容将在后面逐步予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