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济发展、收入不平等与主观幸福感:两个悖论
一 悖论之一:收入-幸福感悖论
自经济学家庇古以来,经济学就清楚地区分了社会福祉及经济福祉,认为大众的幸福感评判和客观的经济增长指标是衡量社会发展的两个维度。然而,即便如此,经济学家们一直持有一种预设,即社会福祉和经济福祉应该是朝同一方向变化的(Easterlin,1974)。1974年,伊斯特林首次以经验分析验证了这个经典假设,并提出了著名的“收入-幸福感悖论”(Income-Happiness Paradox)。他就幸福感和财富的关系进行了三组比较,基于跨国数据经验性分析得出以下结论:一是国家内短期比较,在一个社会内部,那些收入更高的人群的幸福感显著高于收入更低的人群的幸福感;二是国家间短期比较,在不同国家之间,拥有更高人均生产总值的国家,其居民的平均幸福感也更高,但这种正向相关并不像个人层面收入与幸福感的正向相关一样明确无误;三是国家内长期比较,他使用以国家为单位的长期追踪数据,发现至少对美国而言,1963~1970年,国家的收入均值变化与幸福感的变化并不吻合:尽管收入均值明显上升,但居民的平均幸福感并没有呈现同样的增加趋势。伊斯特林在随后的研究中,将“幸福感悖论”的意义表述为“短时期内,无论在国家间抑或是国家内,幸福感与收入有直接相关;但长期内,当一个国家的收入增长时,幸福感并不会增长”(Easterlin et al.,2010)。该悖论点燃了社会科学界对于幸福感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热情。近年来,随着数据可及性的提升以及分析方法的改进,仍然不断有新的实证研究涌现,但对于“幸福感悖论是否成立”这一问题,依然充满争论(Clark,1995;Easterlin,2015;Veenhoven and Vergunst,2014),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于经济增长与幸福感变化在长期内是否有显著正向相关。
二 悖论之二:不平等-幸福感悖论
与传统所认为的“不平等一定有损”的观点不同,赫希曼在70年代观察到拉美国家民众对于快速增加的收入不平等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容忍”,并提出了著名的“隧道效应”(tunnel effect)作为解释:在经济快速增长或未来不确定的时期,个人透过移情其他与自己相似的群体产生一种“红利”,可以使社会在维持一定程度的不平等的同时,因着人们对未来的希望(hope factor)而不至于引起不满和抗争(Hirschman and Rothschild,1973)。怀默霆在研究中国民众的公平感时提出了“社会火山”(social volcano)迷思,也可以看作另一种形式的民众对于收入不平等的容忍,那些处于社会分层体系较低位置的群体,反而并非不满程度最高的群体(怀默霆,2009)。这种客观相对位置与主观评判的不一致构成一个悖论,而要提出有效的解释,不仅仅需要观察个人过去与未来的收入变动,更要对于其形成幸福感评判时采取的参照群体做一番详细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