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庄子传》中涉及的庄子著作
《庄子》约成书于先秦时期,按《汉书·艺文志》载,共著录五十二篇,但有十九篇目前已不可见,现存本为三十三篇,包括内篇七、外篇十五、杂篇十一。《史记·庄子传》中提及的著作有五篇,其中《渔父》、《盗跖》和《胠箧》在司马迁看来,是诋儒尊道的著作,另外两篇《畏累虚》和《亢桑子》是寓言故事,下面对这五篇文章分别予以分析。
1.以“真”为核心的《渔父》篇
该篇可以说是结构很完整的一篇小说,将渔父定位为一个得道的隐士,并通过他的口来阐明庄子“真”的哲学。其通过设计渔父与孔子的对话,认为孔子的行为是“危其真”的,而作为活生生的人,应该努力做到“守其真”才对,这实际上是阐述了道家法天贵真、崇尚自然的主张。
客观地说,“真”作为庄子哲学的一个重要核心,在《庄子》之前的古籍中,“真”字使用得很少。但在庄子这里,却频繁出现和使用,并使之成为一个具有哲学意义的概念,所以有学者就指出,“真作为哲学概念的提出,是庄子对中国哲学史的一大贡献”。[3]庄子在《大宗师》篇中多次提到“真人”,如开篇即言:“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何谓真人?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若然者,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是知之能登假于道者也若此”。[4]可见其所谓的“真人”就是遵循“真”的人,只有遵循了“真”,才能获得“真知”。
该篇以渔父与子贡、子路的对话展开,然后孔子与渔父对谈“真”。渔父认知中的“真”就是“精诚之至也”,也就是精诚达到极致境界,因为“不精不诚,不能动人”,要想动人,首先要“真”。有了“真”,才能使自己的任何情感得到充分的展示,在生活中也才能得到完美的结果,用庄子的话说就是“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孔子重礼仪,讲人伦,渔父以人伦来谈“真”的价值,指出只要是以“真”来践人伦,那么“事亲则慈孝,事君则忠贞,饮酒则欢乐,处丧则悲哀”。如果没有“真”在其间,不是发自内心的行为,只是为了表面的礼仪和人伦,那就是一种世俗的虚伪,没有任何价值。如果通过“真”成了“真人”,获得了“真知”,那他的行为就是自然的流露,就能够接近大道了。
最后渔父批评孔子“子之蚤湛于人伪,而晚闻大道也”,可见这是庄子的一种观点,是对儒家只拘泥于世俗化行为的一种否定。众所周知,孔子重礼,针对父母、君王等希望制定出系列的礼制,但庄子认为,如果没有“真”,不是用“真”来践行这些礼,而只是一些程式化的东西,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可见“真”是庄子人性论的基础所在。陈鼓应先生认为渔父“在心境上可能更为接近庄子本人”,[5]是一种真情实性的描写。所以从这一角度来说,庄子的论说当是有一定意义的,这也是司马迁把本篇列出的缘由吧。
2.以“顺”为核心的《盗跖》篇
该篇由三个寓言故事组成,强调顺应人的自然本性就是顺应天理、顺应大道,而儒家的礼教规范是对人性的束缚,所以应该摒弃。文中用语很是犀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庄子对儒家学说的态度。如盗跖在听说孔子到来后,其“闻之大怒,目如明星,发上指冠”,可见气愤到了极点,还未交谈即如此生气,开口说话更是毫不留情,称孔子为“此夫鲁国之巧伪人孔丘非耶?为我告之,尔作言造语,妄称文、武,冠枝木之冠,带死牛之胁,多辞缪说,不耕而食,不织而衣,摇唇鼓舌,擅生是非,以迷天下之主,使天下学士不反其本,妄作孝弟,而侥幸于封侯富贵者也。子之罪大极重,疾走归!”将孔子喻为一个社会混乱的制造者,用所谓的“名”和“利”来引诱他人,使人丧失了本性,丧失了“真”,从而违背了大道。
众所周知,追求自然之性是庄子哲学的出发点,老子虽然也强调“道法自然”,但庄子将这种自然性做了进一步的发挥,尤其是人性的自然性。庄子主张不要对之有任何外在的约束,要“率性而为”,要实现心灵的绝对开放。由此可见,庄子要求的是一种自由精神,而这种自由精神的实施就在于人心的畅通,正如其在《在宥》篇中所言:“人心排下而进上,上下囚杀,绰约柔乎刚强,廉刿雕琢。其热焦火,其寒凝冰,其疾俯仰之间而再抚四海之外。其居也渊而静,其动也县而天,偾骄而不可系者,其唯人心乎!”也就是说,心受到压抑就消沉,推举它就高进。既然人心是可动的,那么引起这种“动”的根源是什么?自然是儒家所提倡的名和利。所以要保持心的平静,就不要受那些名利的蛊惑,实现精神上的真正自由。
客观地说,人既有自然性,也有社会性。从个体来说,自然性决定了人的动物性本能,但社会性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社会差异的存在。如果失去了社会性,那社会的运行可能就会出现问题,因为个体的人组成了社会,产生了社会活动。在社会中活动需要有约束,这种约束或是自我约束,或是社会约束,其中自我约束当是起主要作用,尤其是道德自我约束,因为“道德的每一个判断都与社会的安宁利害相关”。[6]强调自然性固然重要,但如果这种自然性超过了一定的界限,肯定也会走向它的反面,这也是老子辩证思想的重要观点。如果一味地按照自己的本意,听任自然,可能会实现庄子所说精神上的“和道同游”,但现实生活很难如意。因此我们可以说,庄子的这一哲学观实际上是一种单纯的精神追求,也是对战国时期社会状态的不满和愤恨的反思,但若回到现实社会中,可操作空间还是有限的。
3.以“弃”为中心的《胠箧》篇
该篇以“绝圣弃智”为中心,抨击了当时社会存在的“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的黑暗现实。老子有言:“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在此基础上,庄子进一步提出了“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的观点,是对当时社会的极大讽刺,也可谓一种极端的惊世之论。
庄子生活的时期正值战国纷乱,儒家希冀以礼、法实现社会控制,保证国家的相对安宁,但现实的状况给了儒家重重一击,所以千年后的大儒王夫之在评价此段时亦言:“察于理之为圣,通于事之谓知。理无定在,事有迁流,故圣知之所知,含之于心,而不可暴之为法者也,以是为法而蕲以止盗,则即操我之戈,以入我之室。嗣守吾法者,不能如我之圣知,而法固可窃,强有力者胜矣。”[7]也就是说,圣人之理、圣人之智,只能含于心,不能变成法。如果把圣人之智变成了法,那可能就会给社会带来灾难。这倒不是说圣智不好,而是因为在权势的舞台上,圣智被“大盗”所窃,进而也就成了盗民的利器,圣智反而成为一种美化自我的外表。
实际上,这应该是庄子的一种消极处事观,其不是从积极的角度去思考和处理问题,而是过多地悲观面对,这一点比老子过犹不及。如果真是按庄子这样的理论去操作,那么整个社会可能会更加混乱。正如王蒙先生所言:“如果掌权者、老板们、名人们、有影响者们全然撒手撤劲,嘛事不干,其结果呢,好人出不来了,坏人照出不误,也并非不可能。一个花园,如果取消一切园丁的劳动与管理,当年的赫胥黎在《天演论》中就讲过这种情况,其结果不但是花园的荒芜,更可能是恶草的蔓延与名贵好花的灭绝。”[8]所以从这一角度来说,庄子的观点还是有些片面的。
以上三篇基本上是庄子为反驳儒家理论而通过寓言表述自己观点的文章。司马迁之所以选择这三篇作为庄子的传记代表作,当是为了体现庄子思想的独特风格以及庄子的人格特征。庄子之所以是庄子,不是老子、列子,就在于庄子毫不掩饰地对儒家思想中的一些观点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具有明显的批判精神。庄子的学说虽然怪诞,但同时又让人们感到很奇妙,所以有学者说:“庄子在观察事物和分析问题时所取的视角与常人不同,人们都是站在地上,而他却是站在天上。说他站在天上也还不够准确,应该说他是站在天外,站在天地之外,站在方外。”[9]
《畏累虚》和《亢桑子》在今传本《庄子》中并无所见,有学者认为《亢桑子》即是“杂篇”中的“庚桑楚”篇,该篇由十二段文字杂纂而成,且每段文字表现的主题、文字风格也略有差异,王夫之曾言:“此篇之旨,笼罩极大。”文中以庚桑楚为老聃之徒,所谓“老聃之役有庚桑楚者,偏得老聃之道,以北居畏垒之山。其臣之画然知者去之,其妾之挈然仁者远之。拥肿者与居,鞅掌之为使”。也就是说,只有这个庚桑楚得到了老子的“道论”真谛,所以凡是耍小聪明和标举仁义的都让他们远离,与他居住在一起的都是朴拙的人,留下使用的是不修饰外表的人。通过这段描述可以看出,其还是针对儒家的“仁义”而为。所以从这里是否可以说,如果该文真是庄子所著的话,那就进一步表明了庄子对儒家“仁义”思想的反感和不齿。
为什么反对“仁义”?该篇的目的与其他篇有所不同,因为在该篇中,其始终贯穿着“卫生之经”的意义,也就是要保存自己的身体和本性,通常地说即含有“养生”之意。陈鼓应先生曾言:“卫生之经就是讲养生的道理,养生要在护养形体怡养心性。在养生的主题思想下,本篇提出了全其形生、全形抱生、将形生心等命题。”[10]而如果讲仁义,将会对养生、心智的自由形成制约,肯定不利于养生的进行,所谓“人与己相持于仁义,两相构而思虑日营,虽闻道固不能以化其心”。[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