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本轮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研究
虽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但从投入和收益的角度来看,大部分学者均认为改革是国企发展的必经之路。结合我国国情,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从产权改革、公司治理、市场机制、员工持股、并购重组等重点方面入手,逐步推进。
(一)产权改革
首先,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本质上是针对企业资本结构的一种改革,重点在于吸收非公有资本的进入,同时大力推进垄断行业的国企改革(程承坪、陈伟平,2015)。[44]在竞争性领域,应不设国有资本持股底线,特殊行业的国企改革,视行业和国企情况确定是绝对控股还是相对控股(厉以宁,2016)。[45]甚至有的研究显示,在传统的国企控制的领域,引入新的非国有企业比将原来的国有企业转化成混合所有制企业更能提升资源配置的效率,并且这种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减少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张伟、于良春,2017)。[46]
其次,要建立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激励相容的机制。民营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大担忧是作为控股股东的国有资本对民营资本的侵占与掏空,这就需要国有资本做出可置信的承诺,为非公有制资本营造“能混”、“易混”、“愿混”的制度环境,故而合理的“制度安排”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郑志刚,2015;刘方,2016)。[47][48]在这方面,有的学者建议通过明确对控股股东的义务规则,在《公司法》中增加针对控股股东行使控股权利的义务和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同时为中小股东提供专门的法律保障(王生斌,2018)。[49]对于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如何做到“有利可图,”胡锋、黄速建(2016)在分析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上海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认为可以通过推广优先股制度,保障非公有资本话语权,吸引其参与混改。[50]
再次,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应分类、分阶段推进,避免一刀切和全面“私有化”,同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由管企业向管资本的转变(廖红伟、丁方,2016)。[51]
(二)完善公司治理
针对如何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公司治理,一部分学者提出通过进一步完善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国企中的作用和地位,提升董事会的治理水平,发挥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减少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直接干预(谭麟,2015;叶玲、王亚星,2018)。[52][53]刘汉民、齐宇、解晓晴(2018)对于央属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股权和控制的实证研究中还发现,在央属公司中,董事会结构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要大于股权结构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因此建议通过非对称的股权和控制权配置让渡部分控制权给非国有董事,在避免陷入过度争论的同时,吸引非国有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54]
另一部分学者提出通过规范外部政治联系,提升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水平。具体而言,一是培育治理文化,强调契约精神,形成既制衡又合作的治理机制,使国企由行政治理向经济治理转变(乔惠波,2017;刘戒骄,2018)。[55][56]二是强调依法治企,规范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公司治理,保障投资者的平等,规范董事会职责,提升企业家能力,提高国企信息披露水平,合理激励负责人(高明华,2015)。[57]三是在引进非公有资本时,宜“精”不宜“多”,打造实力较强的第二大股东,发挥第二大股东纠偏、制衡作用,促进公司治理的优化(郝云宏、汪茜,2015)。[58]此外,加强和优化以竞争为基础,与公司治理紧密相关的外部制度和环境也十分重要,具体包括公平竞争的环境、健全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完善的资本进入和退出机制等(杨红英、童露,2015)。[59]
(三)市场机制
首先,开展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需要有高度的顶层合计,还需要做好底层的市场配套机制。谭秋霞(2016)总结了日本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认为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应以法律为保障,国有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实现混合所有,同时减少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行政干预。[60]具体而言,资本市场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的途径,一是IPO业务,二是资本市场平台(桂浩明,2016)。[61]
其次,健全市场机制,需要建立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加快对僵尸企业的整治力度,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各种类型的所有制企业平等地使用各种生产要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课题组,2018)。[62]
最后,完善市场机制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在于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这也是很大一部分学者最为担心的环节。如果不能从法律规范入手出台具体的方案防止国有企业资产流失,本轮改革将难以推进(胡洁,2014)。[63]在此背景下,2016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国有企业进行增资扩股、资产转让应该在产权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增强对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此外,还有部分学者建议,在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估值的时候,不仅要注重有形资产的科学估值,还要重视商誉、特殊资源、政策保障等无形资产的估值(李玉菊,2018)。[64]
(四)员工持股
本轮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员工持股模式是新亮点。但在何种情况下,员工持股模式能够适用,取决于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员工等多个层面,故而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建立对员工持股的激励和监督机制(王在全,2016;张孝梅,2016)。[65][66]张衔、胡茂(2015)建议应在竞争性水平较高的行业率先开展员工持股模式的试点,坚持平等持股,将员工持股与员工参与结合起来,保障员工利益。[67]蒋建湘(2016)分析了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员工持股的法律构建问题,法律要明确员工持股的主体类型,确保员工股权的行使效果,构建灵活的进入退出机制,同时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保障对员工持股激励。[68]邓晰尹(2017)分析了基于信托制度优势为员工持股平台案例,认为信托可以为员工持股提供平台,信托公司可以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制度优势。[69]余丰慧(2016)认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员工持股模式的关键,因此试点企业应是上市企业,没有上市的企业先上市再实行员工持股,这样有利于防止暗箱操作。[70]
(五)并购重组
兼并重组是我国本轮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有利于企业间要素互补,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之间的功能互补。通过分析中国建材集团的案例,童露、杨红英(2015)认为,联合重组是国企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效途径,他们建议联合重组中应尽量减少政府干预,综合采用现金、债券、引入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方式支付资金,明晰公司治理结构,畅通沟通机制,使公有资本、非公有资本、员工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71]王艳(2016)在分析地方国企“瀚蓝环境”的三次并购活动的基础上,梳理了国企混合所有制并购促进创新驱动的内在机理,认为以“混合所有制+创新驱动”的双目标并购,能够实现国企创新发展。[72]蒲林昌(2015)认为将并购作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重要途径,需要健全产权法律体系,完善资本市场,推进国企分类改革,同时要明确中小企业的定位,提供多层次的投资、优惠的政策和有效的法律保障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73]采取并购重组方式进行国企改革需要针对具体情形设计路径:对于市场竞争程度较高,产能过剩的行业,减少企业的数量有利于形成统一的市场;对于自然垄断的行业,可以区分自然垄断的环节和竞争性环节进行并购重组;对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采用行政重组和依托资本市场兼并收购并行的方式;央企重组不仅是针对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汇金公司下属企业,各中央部门下属的国企也应成为重组改革的主体(黄群慧,201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