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生态文化视角下的结论及建议
(一)生态文化有效推进环境保护的结论
当前经济的发展状态下,生态环境破坏以及环境污染已经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对洱海周边农村社区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提升当地生态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是一项重要的内容。
1.村落的变迁和洱海的保护息息相关
洱海生态经历了从开发→破坏→保护的过程,村落法制变迁也从第一产业过渡到第二和第三产业,村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洱海环境的变迁无不与这些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息息相关。
2.现代村落发展与洱海生态保护的博弈问题
现代生态保护主要是通过政府主导,以及民众的积极参与,通过立法和政策的约束来实现对洱海生态保护。但随着现代化及旅游热潮的加速,民族传统文化受到冷落甚至不能得到很好的传承,尤其白族居民传统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不断被工具理性的价值观吞噬,所表现出来的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缺乏诚信等都是和传统民风民俗相违背的,这对于民族文化的维系、洱海生态环境的保护是极为不利的,如何协调好这些相关问题是值得深思的。
3.传统生态文化传承实现了对洱海生态的保护
传统村落通过民风民俗、村规民约实现了对传统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态文化的理念从古以来深入人心,村落通过传统村规民约节日仪式如放生节、开海节、本主节,以及祭祀海神活动等实现了对传统生态的保护。洱海村落生态保护的特色和路径,基本上突出了生态文化对于农民生态价值观及意识形态形塑的重要作用,可以从道德和意识角度配合政府主导的生态政策和法律进行推进。
(二)洱海周边生态保护的建议
要保护和发展好当地农村生态,也需要从农村生态文化的地方性知识中找到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应大力加强本地村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试想,为什么这个古渔村能延续几千年而保持完好的民族文化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呢?究其原因,在于传统地方性知识的引导下的乡规民约、民风民俗、意识形态造就的生态认同。因此,在此也需要进一步传承和深化,不能因为现代化的因素割裂了传统的保护,这也是进一步对环境法律权威的维护。
1.生态文化在全民范围内的积极宣传
任何良好的生态维护主张都需要具体的人在日常生活的一举一动中去具体完成。为此,必须大力加强生态文化建设,要通过发展湿地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绿色消费文化等生态文化等,大力弘扬人与洱海生态自然和谐相处的核心价值观,在洱海周边农村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形成尊重、热爱、善待自然的良好氛围;增强村民生态忧患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每个村民都自觉地投身于生态文化的建设中,形成全民参与生态文化建设的新局面。要通过编写乡土志、举办传节庆活动等形式教育、引导当地居民珍视本民族传统民俗文化,实现民族文化生态的平衡。
2.对优秀生态传统文化的传承
这需要避免文化中心主义的影响,保持本民族文化的持续传承与发展。复兴传统文化,唤起人们族群文化记忆,提升文化自信,削减文化中心主义影响,以强化族群认同。当地政府与文化精英应该在强化本民族传统文化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而不是一味地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加强宣传,使族群成员充分认识到本民族文化对该地繁衍生息历史价值与现实意义。[18]并通过培育村民对传统文化的热情,唤起大家对文化保护的重视,从而自愿自觉参与自身的文化建设。
因此,鼓励当前的年轻人多参与本民族的生态民俗活动、参与文化的传承具有重要的意义。
3.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应充分发挥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功能,利用发展民族文化生态村的正面效应唤起白族民众对本民族群体及其传统生态文化的重新认识,激发本民族自豪感,从而自觉地发扬和繁荣本民族生态文化。因为,文化的至高境界是精神价值和生存方式和谐共有,原真性、完整性是民族文化保护的重要原则。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不仅要保护民族文化本身,还要保护生成民族文化的周边环境,因为失去了所依傍的原始生态文化环境,民族文化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根。
4.号召多方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加强农户环境意识的培养,提高农户的环境意识水平。结合本文的研究结论,要提高当地农户环境意识,一方面必须加强当地居民的文化教育,提高农户的个人素质;另一方面要加强环境治理的宣传,增强居民对环境问题的科学性认识。
第二,加强地区各个主体之间的相互协作,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提高环境治理的效果。在洱海保护的过程中,不只是本地村落及相关政府部门,包括游客、外地定居者、商家、投资者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来保护村落及洱海的生态发展,要积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保护中,从个人意识中培育环保参与精神,从我做起、自觉保护,甚至牺牲小我的利益,顾全大局的环境,才能从意识形态中真正发挥个主体参与的力量。
总之,洱海的生态隐患中,沿海农村生产、生活行为方式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而这种影响是不能单纯从技术层面解决的,需要从生态文化的视角来审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探讨人的生活方式、生存态度、意识观念等对环境的深刻影响。因此,有必要从生态文化视域来研究洱海周边农村环境的变迁与保护。这一方面可以从文化层面消除洱海生态隐患,保护洱海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响应党中央号召,深入实施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战略的一种实践,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本论文系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项目“生态文化视域下的洱海周边农村环境变迁及保护研究”(项目编号:QN2015002)阶段性研究成果。
[2]余谋昌:《生态伦理学》,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第32~33页。
[3]余谋昌:《生态文化论》,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第326~328页。
[4]郇庆治:《绿色变革视角下的生态文化理论及其研究》,《鄱阳湖学刊》2014年第1期。
[5]卢风:《论生态文化与生态价值观》,《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6]陈寿朋:《论生态文化及其价值观基础》,《道德与文明》2005年第2期。
[7]余谋昌:《生态伦理学》,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第32~33页。
[8]陈璐:《试析生态文化的内涵及构建》,《广西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
[9]卢风:《论生态文化与生态价值观》,《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10]杨立新:《论生态文化建设》,《湖北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
[11]林庆:《云南少数民族生态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8年第9期。
[12]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大理古生http://www.dali.gov.cn/dlzwz/51191897994832 11776/20150219/293211.html。
[13]中国白族村落影像文化志《大建旁村》,光明日报出版社,2014,第135~136页。
[14]何显耀:《洱海边的千年古村——古生》,大理市中共湾桥镇委员会、湾桥镇人民政府编委会编写,2010年,内部资料。
[15]王丽清:《从传统到现代:大理白族民间文学中的生态民俗呈现及其发展研究》,载《西南学林》2015年第1期。
[16]刘燕萍:《大理双廊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云南大学,2014。
[17]《治后双廊走出环境与发展“相杀怪圈”》,云南网,http://dali.yunnan.cn/html/2016-02/05/content_4158376_2.htm。
[18]陈修岭:《民族旅游中的文化中心主义与族群认同研究——基于大理双廊白族村的田野调查与研究》,《广西民族研究》2014年第5期,总第1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