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理论:史蒂文森情感主义伦理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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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史蒂文森(Charles Lesie Stevenson,1908-1979,也作斯蒂文森)是美国最著名的元伦理学家、“情感主义伦理学之集大成者”。在元伦理学发展史上,他是与元伦理学的开创者摩尔(G.E.Moore,1873-1958)相提并论的重要人物;在情感主义发展史上,他是与极端情感主义者艾耶尔(A.J.Ayer,1910-1989)遥相呼应的代表人物。他秉承摩尔开创的元伦理学传统,对传统的规范伦理学进行了入木三分的批判,对早期极端情感主义理论进行了引人注目的修正,呕心沥血地创立了一种温和的情感主义态度理论,从而使情感主义伦理学系统化、理论化,获得了他那个时代最为充分的发展。他的主要作品除了一系列论文之外,包括《伦理学与语言》(1944)和论文自选集《事实与价值》(1963)。其中,《伦理学与语言》以鲜明的元伦理学立场和风格,对道德语言进行了极具专业色彩的分析,对伦理学方法展开了既全面又深入的研讨,被誉为情感主义伦理学的“圣经”,是元伦理学领域自摩尔的《伦理学原理》以来最重要的著作。

在元伦理学尚未普及的中国伦理学界,系统研究史蒂文森的情感主义态度理论,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方面,可以令我们切身感受语言分析哲学,特别是元伦理学(分析伦理学)的研究旨趣、风格。元伦理学在西方的兴起和发展,是伦理学史上一次关系重大、影响深远的革命。它引人注目地兴起和蓬勃发展,彻底改变了伦理学的研究方式,改变了伦理学的结构和面貌,改变了伦理学的问题域和研究范围,改变了伦理学的目的、功能和精神实质。自摩尔开创元伦理学运动始,语言分析哲学、元伦理学曾经在英美风靡一时,独占大学的哲学、伦理学讲坛。史蒂文森是一位公认的“纯正”的元伦理学家,自摩尔以来最重要的元伦理学家,他的工作称得上是元伦理学或分析伦理学的“典范”。系统地梳理、解剖、分析史蒂文森的情感主义态度理论,可以深化我们对语言分析哲学,特别是元伦理学的理解,同时,也会令我们得到一次语言分析伦理学的强化训练。

另一方面,有助于我们全面、系统地理解情感主义伦理学,掌握其精髓。史蒂文森是情感主义之集大成者,是情感主义理论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他对极端情感主义的一些简单、草率、过激的观点刻意进行了修正,使情感主义的发展摆脱了早期的那种粗陋、简单、草率、极端、片面的印象,从而逐渐为人们所理解和重视;他创立了一种温和的情感主义态度理论,使情感主义伦理学更加系统精致,更加接近生活实际,更加易于为人接受和认同。也正是由于史蒂文森耐心细致的创造性工作,一度备受误解、批评与责难的情感主义伦理学,获得了更多哲学家、伦理学家的认同,在哲学、伦理学领域获得了稳固的学术地位。全面、系统地梳理、分析史蒂文森的情感主义“态度理论”,有助于我们全面、系统地理解情感主义伦理学的精髓,通过与理性相对应的“情感”维度把握伦理学。

咀嚼中国伦理学的理论发展和实践探索,我们不难发现,传统的伦理学历史悠久、观点纷呈、“入世”极深、影响深远,却一直存在一个明显的弊端,即缺乏“元层次”的怀疑、反思、追问、分析和论证。例如,中国的伦理学研究和道德实践常常忽视对伦理学学科性质的前提性探讨,常常不在乎使用一些模糊有歧义的概念,常常不注重关于道德语言的逻辑与语言分析,常常“忘记”对伦理准则、伦理标准追问“为什么”,常常懒于对道德规范给予充分的论证(因而历史与现实中总存在不少非人的道德规范),常常对多样化的伦理学研究方法不予理睬……这导致中国传统的伦理学研究广受诟病,导致理论研究和道德宣传不加区分,导致广泛存在的道德说教被普遍质疑。这一切,在一定程度上透支了伦理学界的信誉,阻碍了学科的健康发展,也耽误了不少“优秀的头脑”。有人甚至声称,它应该为当今社会的道德混乱、无序负责。

可见,元伦理学研究对中国伦理学研究来说,是既基本而又重要的。这正如史蒂文森所说的:伦理学“比其他任何学科都更需要这样的训练程序,比其他任何学科都更需要这样的精确分析”。[1]如果今天的伦理学研究,特别是没有经过元伦理学洗礼、语言表达含混(如“集体主义”之“集体”、“幸福主义”之“幸福”)、对道德规范缺乏反思追问精神的中国伦理学研究,仍然无视元伦理学及其提出的问题、贡献的方法、取得的成果、表露出来的精神特质,将是值得怀疑的、不严肃的、“不够格”的,甚至极不负责任的,也将是令人遗憾、无法接受的,甚至无法忍受的。这就如同摩尔一针见血指出的,他们还没有弄清楚希望回答的问题是什么就试图作答,从而导致了无法想象的理论混乱和实践困难;或者如同规定主义的代表人物赫尔(R.M.Hare,1919-2002)所斥责的,缺乏逻辑与语言分析的道德话语,不过是毫无意义的“胡说”、“废话”和“空气污染”;或者如同史蒂文森所担忧的,是将道德的万丈高楼建筑在危险的“流沙”之上,这无异于做“无用功”……因此,在变革、开放、共享成为时代潮流的当今社会,既然我们常常声称要以“扬弃”的态度对待古今中外一切文明成果,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那么,对元伦理学开展系统研究,包括对史蒂文森情感主义态度理论进行梳理、介绍、剖析和批判,想必也是这项伟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理应得到社会各界(包括每一位真诚而有责任感的学者)的由衷欢迎。


[1]C.L.Stevenson,Ethics and Language(Yale University Press,1944),p.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