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经济研究(2019年·第10卷·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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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是世界各国达成的一致目标。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制定到《京都议定书》的执行,最后到《巴黎协定》的生效,无不体现了世界治理气候变化的决心。然而,这一系列协定的执行增加了各国财政负担,同时也限制了部分产业的发展。因此,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通过在国外建厂生产或进口能源密集型产品等途径将碳减排责任转嫁给发展中国家,使得后者出口贸易中隐含了大量碳排放。随着通信和运输技术的发展,全球价值链的分工模式为国际碳减排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发达国家通过研发设计等高端环节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而将加工组装等制造环节分配给发展中国家,导致其成为“污染避难所”。但同时,发展中国家能够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进而降低碳排放。那么,融入全球价值链是否有利于降低一国进出口隐含碳排放呢?

国内外学者对贸易隐含碳排放的研究主要围绕其测度及碳排放责任分担的问题。早期学者多从单区域或双区域投入产出模型的角度研究贸易隐含碳问题(Minx et al.,2008;Du et al.,2011),但是随着贸易碳排放问题研究的逐渐深入,单区域和双区域投入产出模型的技术同质性假设会造成测算结果的较大误差(Lin and Sun,2010)。目前大多数学者运用多区域投入产出模型对国际贸易中的隐含碳排放进行测度(Weitzel and Ma,2014;彭水军等,2015)。王文治和陆建明(2016)基于多区域投入产出表,将贸易利益作为分配因子,对各国的贸易隐含碳排放余额进行了分配。基于Grossman和Kruger(1991)提出的贸易环境分解框架,通过结构分解研究贸易隐含碳排放的影响因素是当前运用最广泛的方法。Dong等(2010)、Du等(2011)、Xu和Dietzenbacher(2014)分别发现规模效应、结构效应显著促进了贸易隐含碳排放的增加。江洪(2016)通过结构分解得到技术效应对隐含碳排放有抑制作用。此外,部分学者将该结构分解方法进行拓展,研究发现FDI行业结构、能源结构也是我国隐含碳排放的主导因素(李珊珊和罗良文,2012;谭娟和陈鸣,2015)。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关于一国国际分工地位的衡量方法也比较成熟。Hummels等(2011)开创性地提出了垂直专业化指数用以测度全球价值链的参与水平,但该方法假设进口中间产品在出口国国内和国外最终消费中所占比例相同,且忽略了国际贸易中本国增加值返回的情况。而Wang等(2013)提出的贸易增加值分解方法克服了上述两个假设的限制。目前,尹伟华(2016)、赖伟娟和钟姿华(2017)等多数学者基于该增加值分解方法,结合Koopman等(2010)构建的价值链分工地位和参与度指数,衡量一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参与深度和广度。近年来国际贸易分工模式的巨大转变,使得部分学者开始关注国际分工形式对环境污染的影响。Dean等(2008)将加工贸易与进出口总额之比作为国际分工程度的指标,研究结果表明,垂直专业化使得中国出口产品污染强度下降。而Zhao等(2014)、郑国姣和杨来科(2015)的研究则发现,随着垂直专业化的深入,发展中国家出口隐含碳排放量显著增加。王玉燕等(2015)、杨飞等(2017)则研究了全球价值链嵌入对节能减排的非线性效应。潘安(2017)分析了全球价值链分工对中国贸易隐含碳排放的直接影响。

目前,仅潘安(2017)将全球价值链嵌入程度和贸易隐含碳排放放在同一个框架内进行了测度并简单分析了二者的关系,但并未深入研究二者间的作用机制,未能有效回答融入全球价值链是否有利于实现贸易隐含碳减排这一问题,且现有文献没有全面考虑全球价值链嵌入的深度和广度对节能减排的差异性影响,此外,忽略了环境规制这一传导路径对贸易隐含碳排放的作用。基于此,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运用世界投入产出表测算了1995~2011年39个国家融入全球价值链的分工地位和参与度指数,以及进出口隐含碳排放;研究了融入全球价值链对进出口隐含碳排放的直接影响,以及通过结构、规模、技术和环境规制四条传导路径对出口隐含碳排放的间接影响。有效地回答了融入全球价值链是否有利于实现贸易隐含碳减排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