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中的中国评价论研究
陈新汉[1]
一 实践检验机制的讨论启动中国评价论研究
粉碎“四人帮”后,中国经过“文化大革命”,处于百废待兴的重要时期。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的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指出:“任何思想、理论,即使已经在一定的实践阶段上证明是真理,在其发展过程中仍然要接受新的实践的检验而得到补充、丰富或者纠正。”这篇文章及其后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对于解放思想意义极大。
我国学术界公认的价值论研究的标志是1980年第10期《学术月刊》上发表的杜汝楫的文章《马克思主义论事实的认识和价值的认识及其联系》。该文从研究实践检验真理的机制着手,指出实践所检验的“这种观念或思想的真理性不仅在于与现在或早就存在的事实相符合”,尤其重要的是在于与“被改造了的事实,即实践结果相符合”,于是就必然要进入“价值判断的领域”。
杜汝楫的这篇文章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顺着杜汝楫文章的思路,在1981年2月12日的《光明日报》上,王若水撰文《认识论不要忘掉了人》。针对由《光明日报》发起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中的实践检验机制问题,该文指出这里说的是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用什么去检验认识的正确或错误。第二个问题,用什么来检验实践的成功或失败。对于第一个问题,大家的认识没有分歧。然而,现在要讨论的是第二个问题,即实践目的达到与否是否能成为检验实践成功或失败的标准。何祚榕在1981年8月8日的《光明日报》上发表文章《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向学界推介杜汝楫的文章,认为杜文为解决当时《光明日报》等报刊正在讨论的“实践的目的是衡量实践成败的标准”问题提供了“一把钥匙”。这把钥匙就是杜文指出了价值判断在认识中的作用及对其检验的问题。
1982年9月18日,刘奔、李连科在《光明日报》上发表《简论真理观和价值观的统一》一文。“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和价值观是统一在哲学的实践观的基础之上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真理和价值乃是实践的基本矛盾——主体和客体的矛盾的两个侧面。”该文指出,“看实践是成功还是失败,归根到底是看是否实现了‘主体和客体的一致’即实践的结果是否满足了主体的需要,亦即是否实现了当时客观条件所存在的人对客体的最优价值关系”;判断实践的成败与价值判断联系在一起,没有判断实践成败的价值判断,实践检验就成为一种空谈。文章还指出,实践作为真理标准和价值尺度的“这两种功能又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客观世界走着自己的道路,人同客观世界是存在矛盾的,“这种矛盾只能通过实践不断得到解决,而价值和真理、价值观和真理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就实现于历史发展着的人类实践过程中”。
这期间,全国在杭州召开的价值论研讨会的主题亦如此。1986年5月20日至24日,《哲学研究》编辑部、杭州大学哲学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和浙江省哲学学会在杭州联合召开了认识与价值问题讨论会,会议围绕着价值与认识、价值与真理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二 社会改革为中国评价论研究提供动力
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引发的思想解放运动使人们对很多社会上的问题进行讨论,开启了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这就对评价论的研究起到了推动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高校所开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与斯大林于1938年撰写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2]联系在一起,因而也就成为经典,是不能越雷池一步的。这些教科书讲到认识问题时,总是把认识与认知等同起来,认为认识活动就是认知活动,认识就是认识外部世界,这个外部世界就是与认识主体相对应的客体世界。这些观点已经铁板钉钉地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的基本观点。在传统思想的框架内,把评价活动纳入认识活动之中,实际上就是对这些铁板钉钉的基本观点提出挑战。正是在由真理标准问题讨论所激发、由思想解放而引发的社会主义改革过程中,人们对传统哲学认识论中的这种观念提出了疑问,在研究实践检验真理的机制中,从陈述判断的领域扩展到实践判断的领域,从而进入价值判断的领域。于是,与认知活动不同的评价活动就顺理成章地进入了人们研究的视域。
如果说,思想解放运动为人们打破了思想禁锢,使评价论研究得以启动,那么由思想解放运动引发的社会主义改革所产生的社会效应,则成为我国评价论研究的源源不断的动力。社会主义改革就是以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为基础所引发的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领域的社会形态转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毋庸讳言,主体意识凸显,多元化利益主体之间竞争加剧,多元价值冲突也随之加剧。这种日益加剧的竞争和价值冲突,在客观上要求各利益主体必须正确地进行评价。这正是我国评价论研究经久不衰的深广的社会背景。在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形态中,传统的意识形态往往强调“义”而不强调“利”,社会转型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由此就把作为价值的“利”凸显了出来,这就成为我国价值论研究的最重要的社会动力,也就成为评价论研究的社会动力。
我国社会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价值问题的研究就逐步在我国开展起来。《哲学研究》《光明日报》《哲学动态》《社会科学战线》《江海学刊》《人文杂志》等报刊相继发表了一些关于价值问题的研究文章。1985年5月,全国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会在安徽召开,会上对价值真理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由此也可以看出学术界对评价论研究的兴趣。
到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人们对价值论研究的重点从认识论转向本体论。这突出地表现在关于“普遍价值定义”的讨论,随之对价值的本质、价值的属性等问题也进行了广泛的研究。1986年5月和1987年11月分别在杭州和西安召开了关于价值论研究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会议在重点研究价值论的本体论问题的同时,也研究了价值论的认识论问题。这说明评价论研究促进了价值论的本体论研究,而价值论的研究又反过来促进了关于价值论的认识论即评价论的研究。
20世纪90年代评价论的研究显然要比20世纪80年代深刻得多。1991年在西安召开全国第三届价值论讨论会,1993年在西安召开首届中日价值哲学研讨会,会上有不少学者对评价论作了较为深刻的研究。《哲学研究》在这前后连续刊登了几篇较有影响的关于评价论研究的文章。进入21世纪后,价值评价论的研究一直蓬勃发展。回顾这些年的评价论研究,以下几个问题得到了重视,而评价论的进一步发展也需要在这些问题上下功夫。
三 评价论研究的几个问题
其一,评价在认识中的地位问题。“认识活动包括认知和评价。”[3]可以把体现主体与客体之间辩证过程的认识活动称为认知活动;可以把体现主体与主客体之间辩证过程的认识活动称为评价活动。持评价活动在认识活动中更为重要的观点的学者论述了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评价活动参与形成认识活动中的注意。心理学中的注意指的是意识在特定对象上的指向和集中。“有了注意,就有所选择”,“即使是与本能相联系着的‘好好色、恶恶臭’,也不仅对颜色、臭味有认知,而且包含了权衡、选择”,“这里就作了评价”。[4]只有经过与评价联系在一起的注意“这个门”,世界才能进入意识。第二,评价活动比认知活动更为优先。从认识发生学角度看,是先有评价活动后有认知活动。皮亚杰谈道,儿童最初的智慧“主要在求得实际效果”[5]。布留尔谈道,原始人“所追求的往往是某种实际效果”[6]。现实的认识活动发生过程以简约的形式浓缩着人类认识活动的历史过程。
其二,作为社会自我意识的社会评价机制问题。社会评价就是以社会为主体的评价活动,这种观点目前在学术界占主流。根据主客体之间的相关律,客体是主体对象性活动所指向的那些客观事物,即以社会运动、社会事件和社会问题等形式呈现的社会现象。社会作为主体并不能像个体主体那样具有有形的形体,社会评价活动需要通过两种类型现实地体现出来。以国家机构为现实主体的评价活动是国家权威评价活动。国家机构必然要对社会的状况及其所作所为进行评价。不通过权威机构现实地体现群体主体作用的评价活动可称为民众评价活动。广大民众生活在社会基层的各个领域,切身感受到社会运动、事件和问题对自己利益所发生的影响,必然要议论纷纷以体现社会主体的意志。国家权威评价活动与意识形态相联系,社会民众评价活动与社会心理相联系。社会评价活动中这两种现实形式的相互作用,就构成了社会意识内部的运动。
其三,作为社会自我评价特殊形态的社会自我批判问题。马克思提出了“人体解剖”命题。“人体解剖”是处于非崩溃时期的社会自我批判,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够进行”,从而使社会自我批判具有特别的深刻性。由于处于非崩溃时期并加上特殊条件,社会能在“一种普遍意义的反思”中形成特殊的忧患意识和较为宽松的社会氛围,于是社会自我批判就能把以“自上而下”态势呈现的国家权威批判活动和以“自下而上”态势呈现的社会民众批判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于是就能“解剖”式地深刻揭示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的否定方面并予以反思。作为“中国的第二次革命”[7]的社会主义改革就是社会自我批判。在社会自我批判中理解了跨越“卡夫丁峡谷”后的社会主义与从资本主义中“脱胎”出来的社会主义之间的区别,全党的认识逐渐统一在我国处于从“不发达”向“发达”过渡的社会转型历史定位上。社会主义改革进入了“新阶段”,深层次的问题不断涌现,集中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8]等问题。这些问题正说明了社会自我批判必须在已有的基础上深化。
其四,社会价值观中的认同、共识和信仰研究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上的价值观急剧变化,各种价值观念的不断涌现,促进了评价论对社会价值观的研究。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流价值观发生了重大改变,如何正确处理社会主导价值观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关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2006年10月,党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命题。尽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体现了党关于社会转型时期意识形态反思的自觉,但需要“概括出简明扼要、便于传播践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9]。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必须在认同、共识和信仰方面下功夫。一个完整的个体认同活动是一个过程,包括内化和外化两个方面。共识是在社会价值观念的多元竞争和理性对话中,共享与互利的协调和体现,且必须把差异包含在内。信仰指向的是以客体为载体的一种基本社会价值观念,认同和共识是信仰的微观和宏观环节。随着认同与共识的相互转化,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仰就在其中逐渐予以确立。
【责任编辑:尹岩】
[1] 陈新汉,上海大学哲学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价值论中的评价论。
[2] 《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第424—454页。
[3] 冯契:《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第8、55页。
[4] 冯契:《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第137页。
[5] 〔瑞士〕J.皮亚杰、B.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吴福元译,商务印书馆,1980,第5页。
[6] 〔法〕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丁由译,商务印书馆,1981,第103页。
[7]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113页。
[8]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第9、30、66页。
[9] 杨明:《国家与公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括的基本路径》,《红旗文稿》201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