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研究(第10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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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重在行

——王阳明“知行合一”论的重点与当代启示

◎吴光[1]

摘要:关于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论,讨论的文章已经很多,但很少做出“知行合一重在行”的论述。本文就此谈谈一得之见,求教于方家。王阳明所谓的“知”即“吾心良知之天理”,其所谓“行”即“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的道德实践。可以说,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论在本质上是集道德、伦理、政治于一体的道德人文哲学。

关键词:王阳明 知行合一 良知

一 历代儒家“知行”观的简略回顾

在“知”与“行”的关系问题上,儒家有较为深入的探讨。有知先行后、知易行难、知先行重、知行并进、知行合一等多种说法。

《古文尚书·说命中》记载了傅说对商王武丁说过“非知之艰,行之惟艰”的话,反映了先秦时期已有“知易行难”说。孔子认为人有生而知之、学而知之、困而学之三种,主张“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实际上是主张以行为本的。子思著《中庸》引孔子论“知行”之言曰:“子曰:‘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这是明确地将知行问题作为修身治国的根本。《荀子·劝学篇》提出了“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的命题,可以说是“知行合一”说之滥觞。但先秦儒家还没有系统的知行观。

汉代王充以“效验”论驳斥先验论,认为所有人都是“学而知之”的,即便是圣人也不能“神而先知”或“生而知之”;知识的真伪必须通过事实的检验才能证实,即所谓“事有证验,以效实然”,但他对知行关系未作深入探讨。南宋朱熹提出了“知行相须”“知先行重”的观点,认为“知行常相须。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陆九渊也有“致知在先,力行在后”的观点。明代王阳明则针对朱陆的“知先行后”说提出了“知行合一”说,认为知行关系是“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知行不可分作两事”。明清之际的黄宗羲继承发展了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强调“圣人教人只是一个行”,“致字即是行字,必以力行为功夫”,从而把王阳明的“致良知”改造为“行良知”,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力行”哲学。与黄宗羲同时代的王夫之则批判了朱熹的“知先行后”说和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提出了“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知行相资以为用”的论断。

以上种种知行关系说,本质上都是在讨论道德、伦理与政治的关系,更重视的是德性之知与伦理、政治之行,而非纯粹意义上的知识之知与科学实践之行,因而是一种伦理政治学说,与西方知识论意义上的知行观是根本不同的。

二 “知行合一”论的内涵与重点

所谓阳明学,实质上是以“良知”为德性本体,以“致良知”为修养方法,以“知行合一”为实践功夫,以经世致用为为学目的的良知心学。

王阳明论其“知行合一”之说曰:

某尝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圣学只一个功夫,知行不可分作两事。

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功夫本不可离。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

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尝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

概括地说,王阳明“知行合一”论的内涵有三个要点。第一,知行只是一个功夫,不能割裂。而所谓“功夫”,就是认知与实践的过程。第二,知行关系是相互依存的:知是行的出发点,是指导行的,而真正的知不但能行,而且是已在行了;行是知的归宿,是实现知的,而真切笃实的行已自有明觉精察的知在起作用了。第三,知行功夫中“行”的根本目的,是要彻底克服那“不善的念”而达于至善,这实质上是个道德修养与实践的过程。显然,王阳明所谓的“知”即“吾心良知之天理”,其所谓“行”即“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的道德实践。可以说,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论在本质上是集道德、伦理、政治于一体的道德人文哲学。但王阳明“知行合一”论的理论重点是什么?有必要做深入探讨。

我认为,王阳明“知行合一”说的重点是在“行”字上。理由有三。

首先,“知行合一”说的提出,是在王阳明贬谪龙场期间,继龙场悟道悟得“圣人之道,吾性自足”之后,针对贵州提学副使席书请问“朱陆异同”时而提出的观念。王阳明从本体意义论知行关系,认为求之吾性,本体自明,朱陆的“知先行后”说,是分知行为二事,割裂了知行关系。这说明王阳明强调的是知行一体,不能割裂为二,或分别先后。

其次,当门人徐爱以“孝悌”为例质疑“知行合一”之说,认为“如今人尽有知得父当孝兄当弟者,却不能孝不能弟,便是知与行分明是两件”时,王阳明答复说:“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如称某人知孝,某人知弟,必是其人已曾行孝行弟,方可称他知孝知弟。”这说明王阳明认定真正的“知”,是必定要落实在“行”并且已在“行”的。

最后,王阳明在平定南赣匪患时期,在致弟子的书函中提出了“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的命题,强调“翦除鼠窃何足为异?若诸贤扫荡心腹之寇以收廓清平定之功,此诚大丈夫不世之伟绩”,所谓“心中贼”,指的是朝中官员普遍存在的道德堕落与作风腐败,这个命题针对的正是朝中官员说一套做一套、知行脱节的腐败风气,而发出了希望当政者扫荡“心腹之寇”以收“治国平天下”之实功的呼吁。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王阳明“知行合一”论的重点是放在“行”上。对此,作为阳明后学的黄宗羲心领神会。黄氏在其《明儒学案·姚江学案序》中指出,阳明先生“以圣人教人只是一个行。如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皆是行也,笃行之者,行此数者不已是也。先生致之于事物,致字即是行字,以救空空穷理只在知上讨个分晓之非”。这是深得阳明良知心学精髓的精辟之论,也是对王阳明“知行合一重在行”思想的最好注脚。

三 “知行合一”论的当代启示

王阳明“知行合一”论的当代启示,我们可从以下三点去理解。

第一,王阳明“知行合一”、力行实践的精神为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改革开放的既定国策,不断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提供了一种科学务实的思维方法和精神动力。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论,虽然从本质上说是一种道德修养论与道德实践论,但从儒家“修己以安百姓”和“内圣外王”的思维逻辑与思想传统而言,其道德修养必定要落实到政治实践和社会治理上,所以“知行合一”论又是一种政治学说。王阳明所讲的“知行”关系,从现代扩展的意义而言就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所谓“知行合一”,就是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我们的理论必须是能付诸实践、指导实践的理论,否则就是空谈。我们的实践必须是在正确理论指导下的实践,否则就是蛮干。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论对于我们端正思想路线、实现民族复兴大业是有启迪作用的。

第二,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论对于当前反腐倡廉、诚信施政具有警示作用。现在一些官员知行分裂,说一套,做一套,一面高喊廉政建设,一面在搞贪污腐化,败坏了党风政风,也失信于民,为人民所厌恶唾弃。在这种情况下,尤其有必要提倡“致良知”“知行合一”,以提升干部队伍的道德人文素质。这对启迪官员的道德良知,遏制贪腐之风,推行廉洁政治是有正面作用的。也只有遏制了贪腐之风,真正做到执政为民,才能取信于民,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第三,提倡“知行合一”,有助于在新常态下实施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促进“人文化成”。关于“文化”,不少人有糊涂观念。例如区分优秀文化与恶劣文化、先进文化与落后文化等。其实所谓“文化”,按中国人的定义是“人文化成”,如《周易》所说“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即以人文精神教育人民,养成良好社会风尚。或如刘向《说苑》所言以“文化”与“武力”相对,“文化”即文德教化,“武力”即武装征诛。所以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文化”历来是正面的、优秀的东西,不存在恶劣的、落后的“文化”。诚然,在中国历史长河中,确实也存在不少野蛮、残酷的事情,但那不叫“文化”,而是糟粕。王阳明的“致良知”“知行合一”学说,重点放在“行”上。它奉行的是文德教化理念,强调的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反对知行脱节、言行不一。这对于我们现在开展的全民道德教育无疑能起到移风易俗的积极作用。这就是文化的力量。我虽然不敢苟同某学者所谓“21世纪是王阳明世纪”的狂妄断言,但可以肯定的是,王阳明的“致良知”“知行合一”学说,一定能够在21世纪发挥其“经世致用,人文化成”的积极作用!


[1] 吴光,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兼任浙江省儒学学会执行会长、中国孔子基金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