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熟人社会: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深描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3章 面子竞争及其异化

在不同地域的村庄里,农民们的面子观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差异,“面子”社会控制功能的强度也有差异。不同地域的农村,由于村庄社会结构不同,社会关系的联结模式不同,社会性质有所差异,从而形塑了不同农民的不同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因此,本章通过分析村庄社会结构来认识不同地区的面子的竞争机制和社会控制功能,而面子竞争机制的异化和社会控制功能的松弛则是村庄社会性质变迁的重要表现。

一 面子的层次

应该说,“面子”是群体生活的产物,它栖身在群体生活之中,表现为群体之间的互动,并且这种互动更主要地体现为普通民众之间的互动,而不仅仅是民众与精英之间的互动。在村庄中,这种互动就表现为一般村民之间的互动,而不仅仅是村民与村庄精英或村庄中有威望的村民之间的互动。这种互动不仅仅体现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还凸显群体生活本身的特征,而不同的群体则可能具有不同的特征。就村庄层面而言,在不同的村庄中,面子所带来的互动效果和形式都是不一样的。在村庄生活中,面子主要体现在竞争关系中,并且在不同的村庄中,竞争的具体内容可能不一样,竞争的强度也可能不一样。

在个体层面上,村庄中,一个人在甲类事情上讲面子,在乙类事情上可能不讲面子。这就像讲道德一样,在村民看来,做违背道德的事情是没有面子的,但一个人讲道德或要面子,并不是体现在所有的事情上。阎云翔发现,在下岬村的代际关系中,人们对孝道日趋淡漠,为人父母丧失了过去至高无上的神圣和权威,而年轻一代权利观念的增强只是一种畸形的个人主义,他们一味强调自己的权利,却无视对父辈的义务,因此断言他们已经变成了“无公德的个人”。[1]这种判断也许来得太快而忽视了面子和道德的多层次性和复杂性。

贺雪峰教授给我讲了这样一件事情:他家以前的邻居,一个九十多岁的老婆婆,有四个儿子,众多孙子,儿孙经济条件都很好。老婆婆年轻时守寡将四个儿子拉扯大,七十多岁时儿子们都成家分开单过了,现在她所有的生活都要自食其力。最近老婆婆向贺的母亲抱怨,近两年没有用电,又买不到蜡烛,每天晚上都生活在黑暗中,可惜了五十多元买的电扇无法派上用场。而她之所以用不上电,是因为住在旁边的二儿子认为她用电花费太高,“一年竟用了50多元电费”。其实,这还不及老婆婆任何一个儿子或孙子一天的收入。而在村民看来,这个婆婆的儿孙、儿媳妇和孙媳妇们,都不是不讲面子的人,相反,种种迹象表明,他们都比较在乎别人的评价。如贺的母亲每次回老家去,都被他们争相请去做客。

这里就有一个看似悖论的现象:老婆婆的儿孙们,一方面似乎很在乎别人的评价和自己的面子,另一方面却又不太在乎对老人未尽孝道所带来的评价低和面子受损。这一悖论所反映出的是,在具体的生活场景中,没有抽象的面子,只有具体的面子;面子是有层次可言的,村民对面子也是有所区分的,他们在在乎面子时有所选择,至少是有所侧重的,有些方面的“面子”可以放弃,而有些方面的“面子”必须争取尽量挣得。

在村庄层面上,村庄是由村民构成的,具体村民的视野中面子有层次,他们顾及面子时有所侧重。但在一个村庄中,甚至一个区域的村庄中,村民们对在何类事情上应当在乎面子,在何类事情上可以不在乎面子,常常有着基本相同的认识,这种认识就构成了这一区域村庄的“地方性共识”。如在一些村庄中,让老年人住矮小的房子会被认为是不孝,会受到舆论谴责而很没有面子;但在另外一些村庄中,大家对此可能习以为常,不会认为这就是“不孝”,也不会导致面子的受损。如果村庄地方性共识的强度比较高,其所发挥作用的结果,就是这种共识成为农民身体无意识的一部分,这时,地方性共识就构成了地方性规范,地方性规范相当于习惯法。违反地方性共识会遭到村民的舆论谴责和非议,违反强有力的地方性规范则可能受到来自规范背后的某种力量的实际惩罚。

地方性共识和地方性规范使得村民总在同一个层面上在乎面子,展开面子方面的竞争。这也使得一个外来者进入村庄时,所看到的几乎总是,村民在一个特定的层次上展开竞争,在一个特定的层次上讲面子或不讲面子。从个体上讲,村民可能在一个层面上讲面子,在另一个层面上不讲面子。但从村庄整体上看,村庄生活中的面子以及围绕着面子所展开的竞争可能总是停留在某一个或几个层次上,并且在一段相对较长的时间里保持稳定。

我第一次进入湖北荆门的一个村庄时,着实被那里的状况吓了一跳。在我所调查的官桥村中,两个邻居因灌溉时抢用堰塘的水而发生争吵,进而发生了身体冲突,双方都受了一点皮伤,但并无大碍。这起纠纷的解决方式确实让我感到意外。其中一个农户的儿子在县城里“混”,第二天他从县城里叫了七八个“混混”进入村庄,要求邻居赔偿所谓的“损失”。邻居也不甘示弱,通过一个亲戚从市区也叫来了上十个“混混”。当时村里的场面非常混乱,一场“火并”似乎就要展开。最后,纠纷被村干部发现并报警后,在警察和司法所干部的多次干预下才得到“和平”解决。

起初我对此非常吃惊,并断定这个村庄的人普遍不讲面子。因为在我曾生活的宗族型村庄中,“外人”以这种明目张胆、毫无顾忌的方式介入村庄内部的纠纷是无法想象的。[2]但深入调查让我很快回到现实中来,其实大多数人还是在乎面子的,只是在乎的侧面不一样而已。确实,在江汉平原的村庄中,“混混”们经常非常随意地介入村庄内部的纠纷之中,而将这种力量引入村庄的村民不但不觉得这是一件丢面子、伤面子的事,反而还觉得这是一种本事。因为在他们的地方性共识和地方性规范中,炫耀暴力并不是一件没有面子的事情,将外来力量引入村庄不但不丢脸,相反可以在村民面前显示自己的能耐,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是“有面子”的行为。

将面子的层次与地方性共识、地方性规范等结合起来,可以解释村庄中许多看起来很怪诞或属于悖论的现象。在湖北洪湖的一个村庄调查时,我发现了与荆门类似的现象,外来的“混混”经常被村民引介进入村庄内部的纠纷中,村民在村庄公共资源的争夺中也常常公然以暴力相威胁。按照我们通常的理解,这些现象所反映出的是村庄社会关联程度很低,村庄自主价值生产能力低下。[3]但同时,当这个村庄中有人患重病治疗需要巨款时,村民却又能够通过自愿捐款筹集到上万元的医疗费用。按照通常的理解,这所反映出的是村庄社会关联程度高,村庄自主价值生产能力较高。实际上,这些悖论式的现象已经超越了我们此前常用的村庄社会关联、村庄自主价值生产能力等解释概念和解释框架的范围。当我们仔细分析村民关于面子的地方性共识以后,从这方面入手,就能获得很好的解释。洪湖的村民在日常互助层面上还是比较在乎面子的,但在巨大的经济利益和公共资源面前,面子就顾不得了。有一个村民告诉我:“从外面看这个村庄,含情脉脉;但生活在其中,卷入其中的争夺,就会发现残酷得很!”其实,含情脉脉和残酷都是这个村庄的特征,只不过所讲的层次不同而已。村民对待“面子”的态度也正是这样。

二 面子竞争及其背后的村庄结构

在村庄群体生活中,面子其实不仅仅反映村民与村庄精英之间的支配关系和交换关系,而更主要地反映了普通村民之间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决定了村庄的面貌,构成了村庄治理的社会基础。在任何一个村庄中作调研,最先能引起我们注意的是这个村庄中村民的住房,而围绕着住房展开面子竞争也是许多村庄的共性,住房是各地村民生活竞争的主要内容之一,但具体的竞争形态还是有很大不同。

在晋南的董西村,住房竞争非常激烈。全村一半以上农户建有十分宽敞漂亮的住房,其造价一般在5万~10万元,很多房子的装修甚至称得上豪华,其中一些楼房建筑面积实在太大,第二层从来就无人居住,不过起一个“好看”的作用而已。而那些还没有能力建房的村民也一直在为建房而积蓄财力。在董西村人看来,人生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盖一栋好房子。只有盖了房子,在村庄中的地位才会提高,儿子才容易娶上媳妇,才能进入村庄主流社会的竞争。与拼命造新房相反,董西村人的饮食极其简朴,甚至是寒酸和粗糙。村民们认为,有本事的人首先应该建好房子,吃得好是不会过日子。“吃是个人的事情,房子是给别人看的。”“没有建房子,谁知道你有钱?”而董西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现在人均只有一亩多耕地,大多数村民的收入主要依靠到县城务工,一天可得25~30元,一年下来,即使不吃不喝不休息,也只能挣一万元。而实际上,董西村的强壮劳动力务工一年也就能净挣5000元而已。一方面是巨额的建房投资,一方面是微薄的务工收入。为了建新房,村民尽量压低各种消费,因为他们要通过建房来赢得面子竞争,来实现自己的价值。我们在豫东的西姜寨乡、冀中的南赵八村,都看到了类似的住房竞争状况。

在赣南的安远村,住房竞争存在,但不那么激烈。挣到钱了,能把房子盖好,当然在乡亲们面前有面子;自己没有钱,但发奋图强,从亲戚朋友那里借钱,把房子盖好,在乡亲们看来,这是有事业心,也是有面子的事。但为了盖房子,省吃俭用,连电都舍不得用,那就没有面子了。“电都‘点’不起,你房子再好,有什么面子?”因为安远村的村民信奉“别人有的,我都要有,这才是有面子。”吃的、穿的、用的,村庄生活的每一方面,都要和人一般。在安远村中,村民的面子竞争会在生活的每个方面中全面展开,这不像晋南的村庄,房子是面子的前提,没有一所漂亮的房子,就谈不上有面子,漂亮的房子是面子的基本指标,是“一票否决”的。赣南的村庄中,则不存在类似的“一票否决”的面子竞争指标,面子竞争是全面而无孔不入的。一个人如果盖了漂亮的房子,但如果是用偷来、骗来的钱建的,表面上有面子,实际上照样没有面子。在安远村村民看来,用违背道德,甚至只是稍微违背村民通常的地方性共识的方式挣得面子,那并不是真正的有面子。

在湖北荆门高阳镇的村庄中,住房竞争几乎不存在。村民们并不怎么在乎房子的外观,而更在乎房子的舒适。在高阳镇,我们常常看到房子的外观不怎么样,甚至可以算得上简陋,走进房子却发现里面的装修不亚于城市居民,非常舒适。村民们不会为了“面子”去把房子修得美观,实际上,一所宽大漂亮但超出实际用途的住房不可能带来“面子”,相反,可能会被人当作“神经病”。因为,在荆门人的地方性共识和地方性规范中,住房和面子并没有太大的关联。但是,荆门人也并非完全不讲面子,实际上,他们在村庄生活中展开面子竞争,不过竞争的对象不是住房,而是摩托车、手机等消费品。董西村村民有钱就建好房子,建房的攀比十分明显;而荆门农村,农民有钱就买摩托车,不太愿意将钱用在建房上面。在荆门人的观念中,生活就是要比“享受”,因此,能像城里人一样跟紧“时尚”,有摩托车、有手机就是很有面子的事情;而一辈子为住房奔波,多受累,那是前辈们的生活方式,在今天是多么不可思议啊!

上述不同村庄的面子竞争的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反映出的是村庄生活背后的结构性因素的不同。或者说,面子竞争的内容和层次是由村庄生活背后的结构性力量所决定的。这种结构性力量和因素,具体来说,就是村庄社会的组织形式,也就是村庄的构成形式。这种构成形式,既是实体性的,也是心理性的。从外观上看,村庄是由一个个村民组成的,再进一步,村庄是由一个个的核心家庭组成的,这些家庭之间存在血缘关系,那么血缘关系是一个结构性因素。所有的村民都存在血缘联系的单姓村,和那些不同姓村民因历史机遇被联系在一起的多姓村,状况当然会有些不一样。血缘关系是一种事实性的实体存在,但在不同的村庄中,因为各种历史机遇的不同,这种存在在村民心中的作用力强度并不一样。换句话说,即村民对血缘关系的认同强度会不一样,但在同一个村庄中,甚至同一区域的村庄中,这种认同往往具有趋同性,表现为一种地方性共识,甚至上升为一种地方性规范。[4]这样,认同这种心理现象就构成了村庄生活的一个结构性因素。

认同会影响甚至决定行动,面子竞争也受认同与行动单位这种结构化的村庄社会组织形式的影响甚至决定。由于村庄背后的结构和认同单位不一样,村庄中的面子竞争的内容和形式也表现出不同的样态。这样,我们实际上就可以从面子竞争的内容和形式来推测村庄内部的心理认同结构,也可以从村庄的内部结构来推测面子竞争的相关状况。

晋南的董西村是小亲族认同类型的村庄,[5]小亲族是村庄中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形成的对内合作、对外抗御的认同与行动单位,一般以五服内的兄弟、堂兄弟为基础构成,规模大约为十余户至数十户。[6]在红白事、生产互助、金钱帮助及信息与门路等方面,小亲族成员之间的互助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其日常互助在道义上被认为是理所当然。在红白喜事等方面,村庄以小亲族为单位展开面子竞争,在住房等方面,村庄则以核心家庭为单位展开面子竞争。小亲族的规模不算大,不足以覆盖整个村庄,因此无法在整个村庄范围内确立压倒性的规则,也无法发育出强有力的地方性共识和地方性规范来平衡激烈的面子竞争。因此,小亲族型村庄的面子竞争往往显得异常激烈,甚至有些残酷。村民把房子建得高大宽敞,常常只是为了在气势上“压住”邻居,在面子上赢得竞争。

在赣南的安远村,情况则有所不同,村民普遍存在较为强有力的宗族认同,宗族又与自然村、村民小组的界限基本重叠。宗族的血缘认同发展出了一种覆盖性的地方性共识和地方性规范,这种共识和规范使得面子竞争不那么残酷,而是显得更加有序、更加温和。能把房子盖好当然是件很有面子的事情,但人们不会、也不应该拼命盖房子以“压住”自己的邻居兄弟的方式获取面子,实际上,这样也是无法获取面子的。相反,这样会因为破坏了地方性规范而丧失面子。村民必须在村庄生活的所有方面都不叛离地方性共识和地方性规范,这样才有可能获得面子。在面子的竞争中,没有一个像董西村的住房这样具体的获取资格的选项,也没有“一票否决”的优先事项。面子的竞争,温和、有序而全面。

在荆门的高阳镇,村庄生活中,在核心家庭以上不再有主导的基本认同和行动单位,村民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原子化趋势。人们对宗亲关系已经没有多少心理上的认同,兄弟分家后界限分明、各行其是,村庄舆论也习惯于这种状况。这种状况已经成了村民的地方性共识。在这种村庄中,村民面向村外生活,村中有能力的村庄精英,不屑于村庄内部的面子竞争,而将自己的生活世界转移到城镇或村庄外的朋友之中,外出工作人员也不会在退休之后回村。对于所有人而言,村庄只是一个暂时的居所,村庄内以建房为特征的长期投资受到忽视,相反,短期的消费性支出凸显。这种村庄是栖身型村庄,而不是栖居型村庄。[7]人们愿意将辛苦钱用于短期消费,在乎在现实的“享受”中获取面子和尊重,而不愿意参与村内长期投资性的面子竞争。这种村庄中人们对村庄生活已经没有了长远的预期。

三 面子竞争的异化

一般来说,在一个村庄中,绝大部分人都会根据当地的地方性共识和地方性规范遵守面子竞争的相关规则,但也总有人不遵守规则,或者干脆退出村庄面子竞争的系统。这种不遵守规则或退出村庄面子竞争系统的行为,被我们称为面子竞争的异化。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在我们看来,面子以及围绕着面子的竞争是维护村庄社会团结和集体感情的一种常规和有效的方式。因为存在面子上的竞争,村庄的主流价值才得以维系,村庄作为一个伦理共同体的存在才有所可能,进而有可能成为生活互助、公共合作方面的功能性共同体。[8]而一旦发生不遵守面子竞争规则或退出面子竞争系统的行为,如果村庄对之缺乏必要而有效的约束,该行为一定会伤及村庄本身,使得其伦理性无法维系,进而使得其功能性遭到破坏。这与面子竞争的“目的”是背道而驰的。

面子竞争异化的表现之一是面子与载体物的名实分离。在村庄中,面子竞争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不同村庄的内容和形式可能会有所不同,表现为对不同类型物的争夺或攀比,但竞争的背后其实有更本质性的东西,它关涉到村民的品格、尊严和村庄的主流价值。如果面子竞争将对载体物的争夺、攀比当成了竞争本身的目的,置面子的本质和竞争的“目的”于不顾,放弃竞争的部分基本规则,这就形成了面子竞争的异化。在村庄中,面子本来是与村民的良好评价相联系的,但这个良好评价常常要与相关的载体物联系在一起。在面子竞争的过程中,良好的评价被忽视了,相反,供人评价的载体物却成了村民面子竞争所追求的目标本身,这就造成了一种名实分离的结果。

比如,在董西村,住房是面子竞争的主要载体物,好房子是证明在村庄中有面子、有地位的最主要载体,因此,建房成了村民人生第一要务。为了建房子,一些村民可以什么都不顾,其他方面的“面子”一点都不考虑。只要房子建得好,不管钱的来源是否有问题,偷来的、抢来的都不会遭人非议,不会让人觉得丢面子。只要房子建得好,其他方面不讲面子也无所谓,似乎只要有好房子,就会有村民的好评价,就自然有面子了。这样,为了建房在别的方面节约到吝啬的地步,如数年不“点”电。为了节约建房,甚至为了一丁点好处而不顾面子,而很多只要花费很少人力财力,就可以挣的“面子”却无人问津。如1999年因有人不交水费,村中自来水被停掉了;2002年恢复供水以来,又不断有村民以“细水长流”的方式偷水,从而使承包人改变供水方式,每两天定点供应两个小时。

面子竞争异化表现之二是退出村庄面子竞争体系。前已叙及,面子可以促进村庄社会团结,通过面子竞争,村民被联结起来。但有时,一些村民完全脱离村庄群体的主流评价,主动放弃竞争的一切规则,退出竞争体系;或者他们在一些事情上总是不讲面子,危害村庄和他人,久而久之,就会被村庄主流抛弃。因为村庄面子竞争激烈,一个人不可能在做坏事危害村庄和他人的同时,还得到村民的认可。退出村庄面子竞争体系,类似于一种社会排泄。迪尔凯姆认为,违法犯罪是对集体形成的一种惯常的行为习惯、道德和集体良知的违反,这种违反,在每个社会每天都在发生,并且往往会受到制裁,它是社会生活的正常成分。[9]在我看来,村民退出村庄面子竞争体系,也是一种类似的社会生活中的正常成分,这种村民触犯了村民生活的准则,违反了村庄地方性共识和地方性规范,从而遭到村庄主流的抛弃和社会排斥。显然,这种排斥是必需的,是村庄为了维护其生活准则和地方性规范所做的正常的社会排泄。

比如,在荆门原子化村庄,并非所有人都要面子,绝大多数村民在乎面子、努力挣面子,但另外还有少数村民不在乎面子,退出了村庄面子竞争系统。对他们而言,面子不能带来实际的利益,“根本不值钱”,因此他们就不遵循面子的相关规则,村庄中的赖皮就属于这种情形。比如在天气干旱时,村民需要联合起来抗旱,利用泵站进行灌溉,大部分村民愿意进行合作,但总有一些村民拒绝,他们企图在别人灌溉时搭便车。当大家把水从泵站抽过来时,因水渠渗漏他可以通过搭便车完成灌溉,或者水渠损坏了,其他村民灌溉必须从他田里过水。其田地明明在灌区之内,已经干旱很严重了。但在大家凑钱时,他却声称不需要水,完全不在乎面子。还有一些村民,灌溉前拖欠着不交水费,等灌溉好了后管水员找他收费,他像什么都没有见到,什么也没有听到一样,根本不予理会,径直走开。这些村民完全不顾忌村庄的主流评价,实际上已经退出了整个村庄的面子竞争系统。

不同村庄的面子竞争层次有所不同,所导致的面子竞争异化的形态也有所不同。有的村庄几乎不发生面子竞争异化的情形,有的村庄较多发生第一种异化情形,有的村庄则第二种异化情形较为常见。不同的村庄结构使得笼罩在参与村庄面子竞争的村民身上的压力有所不同,对村民生活的影响,包括生活意义和实际生活中的利益,也不一样。因此,面子竞争是否发生异化,异化的程度、范围等都会很不一样。

在原子化村庄中,由于村庄生活是“向外”的,村庄缺乏价值生产能力,人们急切地想切断自己同村庄之间的联系,不太顾忌村庄对自己的评价。这种村庄中的面子竞争并不激烈,人们就长期投资性载体物展开竞争的热情并不高,面子与载体物的名实分离也不常见,因此很少发生第一种意义上的面子竞争异化的情形。也正因为这种村庄中的面子竞争不激烈,很多村民根本不在意村庄内部的面子竞争,村庄中的面子观念对村民约束力很小,因此第二种意义上的面子竞争异化的情形比较常见。

在小亲族型村庄中,村庄生活是“向内”的,村庄价值生产能力强,人们顾忌村庄对自己的评价,都想在村庄面子竞争中取胜。这种村庄中的面子竞争较为激烈,人们能感受到很多方面的竞争在家庭和小亲族中展开,住房等长期性投资竞争尤为激烈。由于面子竞争过于激烈,甚至有时达到残忍的地步,因此很容易异化成对载体物本身的追求,从而导致面子与载体物的名实分离,因此此类村庄常常发生第一种意义上的面子竞争异化的情形。也正因为面子竞争过于激烈,那些在面子竞争中失败的村民,往往容易走向极端,不再顾及面子,完全退出村庄竞争体系,成为村庄的社会排泄,因此第二种意义上的面子竞争异化的情形也偶尔发生。

宗族型村庄中,村庄生活是“向内”的,村庄价值生产能力强,人们非常顾忌村庄对自己的评价,也想在村庄面子竞争中取胜,但这种村庄中的面子竞争温和而全面。人们能感受到村庄内各方面的竞争,但没有哪种具体载体物的竞争是压倒性的和决定性的。人们的宗族认同使得村庄发育出了一种对残酷的面子竞争进行平衡的地方性规范和机制,因此面子竞争不容易异化成对载体物本身的追求,从而也不会导致面子与载体物的名实分离,因此村庄中几乎不会发生第一种意义上的面子竞争异化的情形;面子竞争的失败也很少会导致村民完全不顾及面子,退出村庄竞争体系,因而第二种意义上的面子竞争异化的情形也发生得非常少。

四 面子与村庄社会控制

我们经常谈到面子是一种社会控制的手段,能够对村庄生活起到特定的社会控制作用,诸多人类学方面的著作都提及了这一点。[10]我在之前的一项研究中,也论述了面子的相关社会控制作用。[11]确实,在几乎所有的村庄中,面子或多或少都会起到社会控制的作用。但在不同的村庄中,这种控制力的大小是不一样的,控制的范围、层次以及具体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在一个村庄中,面子大体上可以控制村民特定层次上的行为,但不同的村庄可能有具体层次上的差别。在有的村庄,面子几乎可以控制所有村民的行为,而在另外一些村庄,面子对一小部分人毫无作用。村庄社会控制的具体情形与村庄背后的结构性力量是密切相关的。这些,前面的论述都已经有所涉及。大体上说,在宗族型村庄,面子的社会控制功能发挥得最充分,几乎控制了村庄中所有村民的所有行为;在小亲族型村庄,面子发挥社会控制功能的空间次之,能够在村民生活的比较广泛的特定范围内起作用,能够对村庄中除极个别人外的绝大部分村民起作用;在原子化村庄,面子发挥作用的空间最小,所能起作用的村庄生活范围较小,对更多一些的村民无法起到实际的控制作用。

尽管在所有的村庄中,都有村民经常或偶尔不顾面子,脱离面子的控制范围,但面子在不同村庄中的社会控制力仍然有所不同。在宗族型村庄中,虽然面子竞争在具体方面表现得不激烈,但面子却是全面笼罩性的,村民只要生活在村庄中,出于对村庄和宗族的认同,往往不会特意在某方面的行为上展开面子竞争,但在各方面的行为上又不可能不顾及面子。因此,面子的控制力实际上是大而全面笼罩性的。在小亲族型村庄中,村庄生活预期长,价值生产能力强,面子竞争在特定方面,尤其是在长期性生活投资方面表现得非常突出,从而面子的社会控制力在特定的方面很强,但由于过于关注这一方面,在其他方面却表现出不足来。因此这种村庄中,面子的控制力是大而不全面的。在原子化村庄中,由于村庄缺乏长远的生活预期,价值生产能力不强,村庄只是村民的栖身之处,他们一有机会就会努力离开村庄,因此很多村民根本不在乎面子,虽然也努力挣面子,但面子竞争只在生活消费这样的浅层次展开,面子的实际控制力也不强。在这种村庄中,村民更在乎的是实际的利益和享受,而不是面子这种为未来生活,甚至子孙的生活而积累的长远投资。因此这种村庄中,面子的控制力是小而无力的。

尽管诸多学者都论及了面子、舆论等的社会控制作用,但在不同的村庄中,这些机制的实际控制力和具体控制方式很少得到真实有效的说明。其实,就具体控制方式而言,不同的村庄也确实有所不同。村庄中重要的问题并不是不讲面子,违背面子竞争的规则,而是一旦出现越轨者和挑战者,村庄会如何面对?比如,在中国所有村庄的公共性合作,尤其是公共品供给的合作中,总是会有村民不讲面子、企图搭便车,或者实际上已经搭便车了,村庄会如何面对这种情况?不同的应对方式实际上体现了村庄不同的面子控制方式。

在宗族型村庄中,村庄对常常不讲面子,违背相关面子竞争的地方性规范的村民进行一种“污名化”处理。[12]当然,村庄生活中的实际情形有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但有一点确定的是,那些不讲面子的村民,在村庄中逐渐丧失其社会信誉和社会价值后,就在其他村民眼中,逐渐拥有了一种特殊的坏身份,并因此遭受到村庄的排斥性回应。如在安远村调查时,我问村民在公共品合作中,为什么他们不去和那些不讲面子的人“打拼账”,他们说:“谁和他们比?大家都知道,他们是村里最低贱的人!要比也要比好的!”在他们的观念中,不讲面子的村民是“二等村民”。对于这种“二等村民”,村民“念在一祖之孙的分上”,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不会过于排斥他们,但在心里却是看不起的。在小亲族型村庄中,类似情况所导致的后果似乎更加严重,实实在在地造成了“社会排泄”的效果。在董西村,对于那些总是不讲面子的家庭,大部分村民在日常生活中也避免同其交往,见面连话都不说,村民常常说:“某某不像我们村的人,我们村的人怎么会有这样的呢?”

而在原子化村庄中,村庄面子竞争并不激烈,面子的社会控制力并不强,无法对村民产生有效的惩罚和控制效果,在这种村庄中,不讲面子常常产生扩散效应,成为一种风气。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个别人不讲面子,企图在公共性合作中搭便车,在村庄中常常导致公共性的合作无法达成。如在去年夏天的抗旱中,高阳镇的一个村庄,一些人不讲面子,拒绝交纳水费合作起来抽水,使得田里作物受旱,平均减产30%以上,而这些田就在泵站边上,类似的事情在这种村庄中屡屡发生。

不同村庄的面子竞争状况和面子社会控制力的不同,造成了不同的社会控制效果。我们已经知道,在各地的村庄中,不讲面子的人、村庄地方性共识的挑战者、地方性规范的越轨者都广泛存在,但实际上所造成的村庄社会生态却大不相同。在宗族型村庄中,由于存在笼罩性的力量和面子竞争,村民即使偶尔有不顾面子的,也不敢将事情做得太绝,因此村庄中鲜有北方村庄的那种赖皮、光棍,也没有原子化村庄中呈弥散式扩展的混混,一些做混混的村民甚至都不敢在村子周围混,只有去外地或进入城市。即使偶尔在资源争夺非常严重的地区,混混也不会危害村庄,甚至还会保护村庄。

在北方的小亲族型村庄中,面子竞争的异化和村庄的“污名化”机制常常导致了零星的混混、赖皮、小偷和光棍[13]的产生。这些村民实际上退出了村庄正常的面子竞争序列,已经毫不在乎村民的评价。正因如此,他们在村庄中偷鸡摸狗、侵占集体和村民财产,甚至强占村民妻女,为所欲为,没有任何顾忌,可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们的危害面虽然不广,仅仅在村庄内部,但对村民生活和心理的影响却很坏,而村庄根本没有有力的社会控制手段对他们进行约束。他们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基层政府也常常奈何不了他们。

原子化村庄中,村民之间的关系比较离散,村庄价值生产能力低下,面子竞争不强,无法对村庄施加有力的舆论影响和控制。在这种村庄中,村民会尽一切能力和机会离开村庄,只有那些实在没有能力在外面生活的人才被迫选择留在村庄,村民缺少对村庄生活和村庄本身的长远预期,并不珍惜世代在一起生活所积累起来的感情,更加不会为了未来和后代的生活去积累感情。人们并不在乎在村庄中展开竞争,他们的生活目光是向外的,生活价值和意义也是在外面的市场经济中获取。因此,这种村庄中的混混甚至村霸就很容易产生并迅速发展,做混混甚至成为人们的“职业理想”,他们不但危害村庄内外,而且还形成一种松散的联盟。这种村庄中的混混也更容易朝“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方向发展。这种村庄往往很容易将面子竞争对村庄的积极社会控制功能完全颠覆。

五 结语

行文至此,我已经依托村庄生活分析了当代中国农民的面子观念,论述了面子的层次、村庄中的面子竞争及其异化,并分析了不同村庄和区域中面子的相关状况之不同,以及这种不同所带来的乡村治理和社会控制后果的不同。在区域比较的视野下,面子的相关状况在不同区域的村庄中确实表现出了巨大的不同,这是由于不同村庄因自身结构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面貌。在一些村庄中,面子还能起到社会控制作用,将村民在村庄层面有效地组织起来,但在很多地方,这种作用已经微乎其微了。这种状况似乎是中国村庄遭遇现代性的宿命。村庄中面子的衰落、面子竞争的异化,不过是我们所看到的在现代化的冲击下,传统快速失落的一个侧面。这和阎云翔所看到的大量“无公德的个人”的生长,[14]不过是一个问题的不同方面。贺雪峰在阅读阎云翔的著作时,看到的是农民个人信仰与价值问题,并断言乡村治理的研究应该沿着这个方向深入。[15]其实,面子问题又何尝不是这样?

村庄中的面子竞争为何会衰落?面子的竞争为何会异化?我个人的生活经历似乎能回答这些问题。我所在的大学边上原是个村庄,在我20世纪90年代后期进入大学时,它还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型村庄,如今已经在向城中村过渡了。村中一个农妇今年告诉我,她的丈夫因为在征地中说了几句公道话,被人打了。她说:“都是跟前的人,认识的人打的。现在的社会和往日不一样了!”我把这句话揣摩了很久,现在的社会和往日有什么不一样了?为什么“跟前的人”可以这样地不顾面子?我的结论是:人心变了!说到底,面子关乎人心!人们之所以越来越不讲面子,不在乎村庄中的面子竞争,是因为人心对生活的预期发生了改变。当前中国农村处于快速转型时期,农民频繁外出务工经商,外来信息充斥于村庄,村民很容易就从村庄笼罩性价值的压力下“解放”出来,转而适应于市场经济所带来的短期性的价值和好处。人们对村庄不再像“往日的人”那样有长远的预期,每个人会为未来的生活积攒面子,甚至为自己的子孙积累面子和情感。人们对生活的本体价值的预期已经发生了改变,未来的美好生活不是目的了,不是值得处心追求的人生目标了,眼前的利益和享受才是最重要的。在利益面前,一切都不重要了。

其实,面子涉及的是一种生活的态度,是一种生活方式,它关涉道德的净化和灵魂的升华,在更根本的意义上与政治是密切相关的。当前面子的衰落和面子竞争的异化,所反映的是中国农民面临现代性时独立人格与和谐生活之间的冲突。在古代,面子这样的软的社会控制机制是和暴力、体罚这些硬的社会控制机制联系在一起的。杨懋春曾记叙:“他人的不满……乃是有力的约束,……社会上的孤立,是可怕的惩罚。由那么三四个家庭,其社会地位太低,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不受公众舆论的影响。也只有这几个家庭,才漠视大家的不满,只怕体罚。”[16]今天,体罚这种暴力显然与独立人格、个人自由相冲突。现代性的社会是“法治社会”,它不再允许《秋菊打官司》中的那种村长的存在,即便他一心为了村庄和村民,但打人本身就是“违法”的,是对村民个体的独立人格和自由的侵犯,这是一个现代性的法治社会所不能容忍的。但关键问题是,没有这种暴力及其所带来的威胁作用,面子还能起到原有的村庄社会控制作用而不发生离散吗?没有面子这种村庄社会控制手段,村庄的秩序还能维持吗?没有面子的社会控制功能,村民的幸福可以从现代性政治中获得保障吗?

现代政治不关注人心的德性,也无权惩治人心中的罪恶,只能从制度上做种种安排和规定,最大程度理性化地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幸。现代国家的一个基本理念就是,政治无权干预人心,人心要么事关宗教,要么是个人的私事。而在中国传统礼教被废除、共产主义理想退潮后,人心就完全成了私人的事。现代性的理性控制一方面越细越好,最好能深入每个人的毛细血管;另一方面,它又不能真正触及人心的跳动。正因如此,一方面,村庄民主生活的程序由国家规定得非常详细,另一方面,“一事一议”这样的制度建构根本无法唤醒人心。这种理性化的制度,一方面为每个人的自由留下了巨大的空间;另一方面它又确实无法应对当前中国村庄所面临的问题。难道一个负责任的现代政治,就是要把农民抛入一个无边无际的自由空间中,去任他们自生自灭吗?而正是因为这样,温情脉脉的村庄正在慢慢变成残酷的战场!

在村庄生活中,面子和人心确实又是实际关系农民的切身幸福的。这一切似乎逼迫着中国政治重新思考礼乐教化的问题,“八荣八耻”的教化即是当前的应对之道。但是,用政治权力来执行礼乐教化,又往往会从根本上威胁到现代性的一些基本原则,使人们无法追求自由,当然也就不可能获得现代意义的幸福。难道我们只能被困在这样一个尴尬的处境之中?要从根本上面对这些问题,恐怕必须有长远的考虑。面子所反映出的中国村庄所面临的问题,我们可能无法通过照搬西方的做法获得解决,也不太可能在古代儒学中找到应对之道,而是必须找到切实有效的方法来安顿人心。要安顿上十亿中国农民的人心,这是一个巨大的政治和社会问题。但是,在崇尚个人自由和权利的现代性面前,安顿人心的政治还有可能吗?人心政治的困境,其实是中国现代性的一个根本困境。


[1] 〔美〕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龚小夏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第250~251页。

[2] 参见陈柏峰《村落纠纷中的“外人”》,《社会》2006年第4期。

[3] 关于村庄社会关联,请参见贺雪峰、仝志辉《论村庄社会关联》,《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关于村庄价值生产能力,请参见贺雪峰《现代化进程中的村庄自主生产价值能力》,《探索与争鸣》2005年第7期。

[4] 这种现象被概括为农民认同与行动单位,具体可参见:贺雪峰《乡村治理区域差异的研究视角与进路》,《社会科学辑刊》2006年第1期;贺雪峰《农民行动逻辑与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开放时代》2007年第1期。

[5] 参见贺雪峰《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第257~282页。

[6] 关于小亲族,请参见申端锋《小亲族简论》,载《三农中国》总第5期,湖北人民出版社,2005。

[7] 关于“栖身型村庄”和“栖居型村庄”,可参见李远行《自洽性与徽州村庄》,载《中国研究》第3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8] 当然,中国村庄能否构成共同体,这是存在争议的。(可参见李国庆《关于中国村落共同体的论战》,《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6期;郑浩澜:《“村落共同体”与乡村变革》,载吴毅主编《乡村中国评论》第1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排除这些争议,村庄即便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共同体,在最低层次上也具有伦理共同性和生活互助性。

[9] 〔法〕埃米尔·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狄玉明译,商务印书馆,1995,第89页。

[10] 杨懋春:《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张雄、沈炜、秦美珠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第1页以下;黄树民:《林村的故事——一九四九年后的中国农村变革》,素兰、纳日碧力戈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第1页以下;朱晓阳:《罪过与惩罚——小村故事:1931~1997》,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第1页以下。

[11] 陈柏峰:《暴力与秩序:鄂南陈村的法律民族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第70~73页。

[12] 污名是一种社会性状,该种社会性状将使得其拥有者在其他人眼中丧失其社会信誉或社会价值。戈夫曼在对那些遭受污名化经历的人们进行经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核心的概念“受损的身份”,用于描述上述遭受污名化体验的人们,在社会上其他人眼中被贬低的社会地位。因此,污名化就是目标对象由于其所拥有的“受损的身份”而在社会其他人眼中逐渐丧失其社会信誉和社会价值,并因此遭受到排斥性社会回应的过程。参见〔美〕尔文·戈夫曼《污名:受损身份管理札记》,宋立宏译,商务印书馆,2009,第2~27页。

[13] “光棍”本来是指未曾婚配的老男人。因无妻子、儿女等后顾之忧,他们中的一些人在村庄生活中行事霸道、刁蛮而无所顾忌。村民逐渐将这种行事霸道而无所顾忌的人称为“光棍”,而不论他是否有配偶、儿女。本书在后一种意义上使用“光棍”一词。

[14] 〔美〕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龚小夏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第250~251页。

[15] 贺雪峰:《私人生活与乡村治理研究的深化》,《读书》2006年第11期。

[16] 杨懋春:《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张雄、沈炜、秦美珠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第146页。我根据原文对译文做了一些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