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偏好、行为、制度的内在关系
一 制度分析视角:外生与内生
博弈论的兴起为研究制度演化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分析工具,目前博弈论在制度分析中的应用主要分为外生给定和内生演化两类视角。制度外生视角强调外部环境和博弈规则都是外生设定的,考察既定规则(制度)下的互动博弈结果(如策略均衡)及其资源配置效率(Gardner et al.,1991;North,1990),或是考察为达至某一互动博弈均衡结果所需要的有效博弈形式(Game Form),这类研究常常出现在机制设计理论中(Maskin,1985; Hurwicz,1993;Jensen and Meckling,1976;Grossman and Hart,1986; Hart and Moore,1999; Hart and Moore,2008),被认为是主流的制度理论。
内生演化视角则将多主体互动达至的均衡状态作为制度。这类研究将制度视为内生于博弈过程的均衡现象,尝试通过博弈论来阐释制度得以自我实施的微观动机,简单地说,就是关注制度、规则等本身诱发的行为为什么及如何影响自身的状态。由于博弈常常存在多重均衡,在原有博弈规则框架内无法对具体博弈结果进行预测,此时制度则是一种内生于博弈互动过程的制度化规则(Institutionalized Rules)或者达至某一均衡策略的共有信念,能够指导参与者采用某一均衡策略,从而降低博弈的不确定性,以解决参与者之间的策略协调问题。其中又分为略有差别的两个考察点。
第一,采用现代博弈理论尤其是演化博弈模型将哈耶克社会秩序与自发制度发生机制理论模型化,这一方向的代表人物是Schotter(1981)和Young(1998,2007)。
Schotter(1981)在早期探讨了有限博弈、参与人携带与继承的某些社会认同与均衡状态(角点)之间的联系。其后Schotter和Sopher(2003)将代际学习、信念调整纳入博弈分析框架,进一步对代际传承方式、内容及演化收敛进行了分析,指出拉马克式的演化方式能够较好地解释文化-制度的演化。Young(1998,2007)放松了经典博弈有关个体完全理性的假设,通过某种选择过程、变异过程和复制过程来研究某种制度的产生(Young,1998;Young,2007; Weibull,1997; Witt,2006,2007)。
第二,采用重复博弈和主观博弈理论进行的比较制度和历史比较制度分析,代表人物为Aoki(2001,2007)和Greif(2006)。
Aoki(2001)注意到多个个体互动下制度的主观性与客观性,并在经典博弈和进化博弈论的基础上,尝试运用主观博弈框架来揭示多个个体互动过程与多重均衡状态,这一点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互动决策的形成过程与多样性。另外,Aoki(2007)还指出均衡存在于共有信念的形成,均衡稳定性则在于能够自我维系,以及多个域之间存在嵌入、互补与捆绑关系,为分析“共有信念-学习-制度演化”过程和影响因素提供了重要的参考。Greif(2006)通过“拟参数模型”(Quasi-parameters)研究了制度的内生性。基于主观博弈模型,一些研究尝试分析参与者对博弈形式的认知过程或归纳推理过程(Inductive Reasoning Process),亦即分析参与者是如何创建自身的主观博弈模型的(Schmidt,2006; Hidetsugu,2007; Kaneko and Kline,2008; Hanaki et al.,2009),并由此考察制度的内生演化。
尽管外生与内生视角都能够解释制度的产生问题,但在制度演化的分析中外生视角则存在明显的局限性。经典博弈论与演化博弈论中的制度演化都是外界环境变化导致的,也就是说随着外生参数的变化,经典博弈中制度可以从某一均衡状态瞬间变化为另一均衡状态,而演化博弈中制度从一个均衡状态到另一个均衡状态是一个动态调整过程,需要一定的收敛时间。这样的处理导致演化初始状态的均衡与完成时的均衡之间并无关联,二者的内在关联无法在理论中得以阐释。
而制度内生视角将参与者的博弈形式纳入了制度分析框架,此时博弈形式不再是博弈场景的简单客观描述,而是博弈各方参与者对于客观场景的主观认知,对应的制度均衡状态也是主观意义上的均衡,这为制度演化奠定了微观基础。因此,基于内生演化的研究视角日益受到青睐,将基于个体认知的信念、偏好和知识结构(其中部分源自代际间的传承)纳入多个个体互动下的公共决策-制度内生演化的分析框架,进而考察其信念、偏好和认知结构,以及这些因素作用下均衡的动态演化过程和收敛状态,均具有广阔的研究前景。
二 制度与认知
奥斯特罗姆(Ostrom,2009,2000)早在IAD(Institutional Analysis and Development)制度分析与发展的框架阶段,就提出规则的多层次分析:“一个层次的行动规则的变更,是在较之更高层次上的一套‘固定’规则中发生的;更高层次上的规则变更通常更难以完成,成本也更高,因此提高了根据规则行事的个人之见相互预期的稳定性。”类似的,Williamson(2000)给出过制度(规则)分层的概念,将制度分为社会嵌入层(Social Embeddedness Level,包括习俗、传统和规范等)、制度环境层(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主要指正式规则,如产权、政体等)、社会治理层(Governance,主要指治理结构和交易结构)和资源配置层(Resource Allocation and Employment,主要指价格和数量的激励相容)四个层次,分层次讨论内生变迁的可能性。
上述两项工作的思路是,在某一层面的规则变更,可以放在上一层更为稳定不变的“共享正当性认同”框架下予以分析解释,或者说处于上层相对稳定的个体认知层为下层的外显规则的续存和变更提供微观理论基础。
群体成员所认知的各层内容——共享“偏好-信念”的知识决定了互动决策状态(制度与规则)。在这个内生制度演化的分析框架中,交易规则是交易各方相互磨合所产生的共同预期,是相互打交道的基础,是个体之间的共享知识[1]。这种共享知识(共同预期)表现为交往行为方式的习俗、惯例,可以认为是所有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内核”。关注这个“内核”——人们内化的规范认同(将对某种规则的遵行视为天经地义,对违背规则“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怒不可遏)是如何形成的以及在群体中如何变化这一问题,正是制度内生变迁分析的起点。
这一问题吸引了一系列制度经济学大师的关注,如上文提到的Greif(2004,2006)、Akio(2007)和North(2005)等人的工作。
基于演化心理学、人类学的成果,North(2005)给出了与哈耶克“感觉的秩序”相类似的分析框架(“Reality”→Beliefs→Institutions→Specific Policies→Outcomes→Altered “Reality”),不断地得到跨学科经验成果的支持;Grief(2006)的比较历史制度观用制度合成体将制度传承与创新结合在了一起,并以此来解释中世纪晚期的商业扩张和西方世界的兴起。从个人的博弈策略到组织的互动,并结合规则、信念和规范的作用,提供了一个更具综合性的视角。
Roland(2001,2004)致力于转型经济体的近期研究,提出制度变迁的“快变-慢变”分层,揭示影响转型的偏好与偏好在转型中调整的内容,既有数百年稳定延续的,也有经历两代人而显著变化的。Bruszt等(2012)考察了1989年前后苏联的国家政治、经济、制度变迁以及公民社会的发展,也印证了这一问题。新近的研究中,Gelfand等(2011) 认为处于较严重的当代或历史威胁的群体,例如领土冲突、资源稀缺等,会对社会行为有较强的管制约束或者说对偏离的行为有较强的惩罚性,这些社会多半演化出了更强的管制社会规范的制度。在个体心理层面,处于这种强管制社会中的个体显示出较高的自我监督水平、对群体外个体更不能容忍。
三 偏好内生
从微观个体的偏好信念角度讨论制度变迁,意味着个体的偏好也不能简单的设置为外生给定的,由此相应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Witt,2001):偏好的内容究竟是什么,跨地区的群体具有一致的偏好内容吗?我们是如何获得偏好的,是先天的还是后天习得的?偏好也会发生演化吗,如果会那么如何描述偏好的变化呢?大量的研究围绕这些问题展开。
首先,Binder(2006)对偏好的内涵进行更为细致的界定,将个体偏好分为需求、社会动机和态度(包含信念与评价)三个层面,后天的学习会对社会动机和态度层面产生影响。朱宪辰、黄凯南(2004)以及朱宪辰(2005)在综合生物学、心理学等跨学科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偏好分层的内层稳定假设,将偏好分为稳定内层偏好、基本赏罚评价、外层偏好和行为反应四个层次。[2]晏鹰(2010)指出偏好分层理论有助于人们加深对个体“认知-行为”的理解,特定的偏好取向和认知结构对行为进行损益分析,促使个体做出行为决策并采取行动,产生对应的支付结构,随之产生比较和奖赏评价,影响个体自身经历,而个体的自身经历(行动历史和赏罚评价)会影响偏好和认知结构,这样形成另一个不断地更新、修正的循环。
偏好分层理论为偏好内生提供了理论基础。偏好的内生性体现在基于个体发育过程的社会化习得,人们通过遗传基因和文化学习获得偏好(Bowles,1998;Binder,2006),因为两者都受到经济和其他制度的影响,所以偏好是内生的。该过程受到交往规则等经历的影响,Bowles(1998)总结了影响偏好的五大效应:结构框架效应(Framing and Situation Construal)、外在与内在动机(Intrinsic and Extrinsic Motivations)、规范演化(Effects on the Evolution of Norms)、作业绩效效应(Task Performance Effects)和文化传播过程(Effects on the Process of Cultural Transmission),关于偏好内生的具体形式化,Bowles(2004)的复制者动态模型、Greif和Tadelis(2010)的隐秘的道德代际传递模型以及Schotter和Sopher(2007)的拉马克演化(Lamarckian Evolution)模型,都是十分出色的研究工作。其中,作为习得性偏好(Learnt Preference)的社会偏好,其文化特性对应于社会化过程,偏好代际传递可抽象为亲代社会化或垂直社会(Parental Socialization or Vertical Socialization)、倾斜社会化(Oblique Socialization)、水平社会化(Horizontal Socialization)三个维度,社会化传递过程受收益影响,如强化型学习(Reinforcement Learning)、最优反应更新(Best Response)和模仿成功者等(Greif and Tadelis,2010)。
偏好受制度环境影响被大量经验研究所证实,民众的政府再分配政策偏好存在跨地区和国家的系统性差异。Alesina等(2001,2004)的研究表明欧洲国家民众较美国民众具有较强的再分配偏好,也有研究表明社会主义国家民众较西方国家民众具有较强的再分配偏好(Shiller et al.,1991; Corneo and Grüner,2002)。于是,这种跨地区的公共政策偏好差异由何而来成为研究者关注的焦点。如果这种差异不是由人群中初始偏好差异造成的,是否意味着个体偏好是内生于政治体制、文化背景等个体经历的?
二战后的德国是考察这一问题的极佳自然实验样本,1945年到1990年德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分,分裂前与统一后东西德政治经济体制相同,排除了初始分布偏好异质性可能,东西德民众对政府和市场的偏好与信念差异,为考察45年共产主义体制对东德民众的影响提供了线索。也正是这个原因,大量的经验工作在此展开。Alesina和Fuchs-Schündeln(2007)采用德国社会经济追踪调查(GSOEP)数据比较东西德民众对政府再分配政策的态度和作用,发现东德人比西德人更偏爱国家干预,东西德之间的系统性差异反映了共产主义体制生活经历对东德人的偏好产生影响,即使控制了经济效应[3]后,共产主义对偏好内生的影响仍是显著且长期持续的,Kuhn(2013)的研究得到了一样的结论。Giuliano和Spilimbergo(2014)的考察表明成长于大萧条时期的个体具有更高水平的再分配政策偏好,且这种经历显著影响其行为决策(如投票)。类似的,Bauernschuster等(2012)比较东西德人对竞争与独立自主的市场制度的态度,发现过去的共产主义经历持久稳定地影响着东德人的市场价值和规范,其影响作用远大于其他个体特质和经济发展差异。Triebs和Tumlinson(2013)从企业层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发现相对西德企业,东德企业对于市场有效性预期较低。
其他研究也表明,更为广泛的文化、意识形态背景对个体对公共政策偏好存在显著影响。如不同文化背景下对贫穷理解不同,欧洲认为贫穷是个体不幸遭遇导致的,而美国则认为贫穷是个体懒惰造成的,这影响了个体对于政府再分配政策的偏好取向(Alesina and Angeletos,2005),类似的对公平的不同理解也会影响民众的再分配偏好。Luttme和Singhal(2011)则聚焦于32个国家的移民再分配偏好,控制了经济效应后,这些移民的再分配偏好仍与其出生国家平均再分配偏好显著正相关,那些来自高偏好水平国家的个体更愿意投票给主张更多再分配的党派,这一影响甚至持续到移民二代。
实验室控制实验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Brosig-Koch等(2011)以东西德个体作为被试进行了公共物品和团结实验,实验结果显示东德人具有较薄弱的合作和团结意识,笔者认为这种社会规范与偏好上的差异是由不同政治体制下生活经历导致的。Brosig-Koch等(2011)复制了Ockenfels的工作,发现东德仍然较西德具有较薄弱的合作与团结意识,进一步证实了政治体制对内生偏好的影响是持久的,偏好与信念的调整变化要远远慢于政治环境的变化。
综上,个体偏好是内生于政治体制、文化背景等个体经历的,即个体经历对偏好具有反馈效应,特殊成长经历、特定体制下的生活会导致偏好的适应性调整,这一结论与“人群中存在自我实施的信念与多重均衡”的结论(Piketty,1995;Alesina et al.,2011)一致。